當前位置:首頁 » 公司股票 » 老公司怎麼發行股票
擴展閱讀
joled公司股票 2025-02-06 17:55:50
版哪些股票代碼 2025-02-06 17:55:49
股票中核鈦白股票行情 2025-02-06 17:48:05

老公司怎麼發行股票

發布時間: 2023-10-05 19:14:05

A. 公司發行股票的條件

公司發行股票的條件是,經股東大會對股票的種類、數額、價格等作出決議;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製作認股書和確定作價方案;以及辦理變更登記和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 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公司發行新股,股東大會應當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 (一)新股種類及數額; (二)新股發行價格; (三)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七條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承銷,簽訂承銷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八條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 代收股款的銀行應當按照協議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繳納股款的認股人出具收款單據,並負有向有關部門出具收款證明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公司發行新股,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確定其作價方案。

B. 如何發行股票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經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經批准擬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發行A股股票的條件
(1)其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其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
(3)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
(4)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占其所折股本數的比例不得超過20%;
(5)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6)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擬發行股本超過4億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15%;
(7)發起人在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8)近3年連續盈利等。
2、股份有限公司發行B股股票的條件
(1)根據《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第8條,以募集方式設立公司,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①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②符合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③符合國家有關利用外資的規定。
④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35%。
⑤發起人出資總額不少於1.5億元人民幣。
⑥擬向社會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其擬向社會發行股份的比例達15%以上。
⑦改組設立公司的原有企業或者作為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國有企業,在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⑧改組設立公司的原有企業或者作為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國有企業,最近3年連續盈利。
(2)根據《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第9條,已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資本,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時,除應具備上述①、②、③項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公司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所得資金的用途與募股時確定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益良好。
②公司凈資產總值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
③公司從前一次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④公司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有企業改組或者國有企業作為主要發起人設立的公司,可以連續計算。
以發起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增加資本,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時,還必須符合募集設立公司申請發行B股時關於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比例的要求。
根據《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企業公開發行股票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前一次發行的新股已募足,並間隔1年以上;
2、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已滿3年,最近3年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利息;
3、公司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4、公司預期利潤率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率;
5、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
6、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發起人認購部分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7、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份達到股本總額的25%以上(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向公眾發行的股份達到股本總額的15%);
8、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9、發行前1年末,凈資產占總資產中的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占凈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20%,但是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除了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要滿足證監會規定的合規性要求,如2003年9月證監會公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股票首次發行上市有關工作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3]116號)。

C. 公司如何發行股票

公司發行股票的方法的方法和步驟如下:
1.
首先對公司進行資產評估
2.
再然後公司的管理層和原始股東認籌這些資產,形成原始股
3.
連續贏利20%三年以上的就可以要求上市了。如果上市成功,公司由證券公司代為發行股票。
4.
投資者購買股票
5.
股價漲(證券公司手裡的錢就多,其實就是代表公司手裡的錢),企業現金流多,反之就少。
6.
利潤是脂肪,對企業的影響是一個長期過程,現金流是血液,一斷就死。
7.
企業只有融資才能規模擴大,才能把以後的債權轉化為投資者的股權。

D.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發行程序是怎樣的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應該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與設立。擬定改制重組方案,聘請保薦機構(證券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改制重組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簽署發起人協議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設置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2)盡職調查與輔導。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問題診斷、專業培訓和業務指導,學習上市公司必備知識,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范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資金投向,對照發行上市條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准備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文件。
(3)申請文件的申報。企業和所聘請的中介機構,按照證監會的要求製作申請文件,保薦機構進行內核並負責向中國證監會盡職推薦,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國證監會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文件。
(4)申請文件的審核。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文件後,將申請文件進行預披露,並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同時徵求發行人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意見,並向保薦機構反饋審核意見,保薦機構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反饋的審核意見進行回復或整改,初審結束後提交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5)路演、詢價與定價。發行申請經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後,中國證監會進行核准,企業在指定報刊上刊登招股說明書摘要及發行公告等信息,證券公司與發行人進行路演,可以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也可以通過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主協商直接定價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應當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
(6)發行與上市。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方式公開發行股票,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辦理股份的託管與登記,掛牌上市,上市後由保薦機構按規定負責持續督導。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E. 一個公司的股票從准備上市到正式發行需經歷哪些過程

公司向證監會提出申請,如果符合條件,得到證監會的批准就可以上市,詳細情況可買本這方面的書看一下自然清楚。

F.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如何發行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發行流程如下:1、股東大會對新股種類及數額、發行價格等事項作出決議;2、公司報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3、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4、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公司發行新股,股東大會應當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一)新股種類及數額;(二)新股發行價格;(三)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第一百三十四條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條公司發行新股,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確定其作價方案。

G. 公司發行股票怎麼操作的

首先你公司要有發行股票的基本條件,具體可查看:證券發行與承銷。

公司如果是公開發行股票的話,肯定要找券商的啦,可簽定包銷或只單純承銷,後者的話就自己吃下羅。一般能夠達到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公司,這情況比較少見。

同股同權特指國內A股原來股權分置的,一家公司的股票有國家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等等,但卻不能流通!H股是港股啦,勿誤會!

溢價發行很容易理解,每股面值都是一元的,那麼當股票以兩元發行,即溢價一元!

H. 股份公司究竟是怎麼發行股票的

企業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人提出發行申請
申請人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對其資信、資產、財務狀況進行審定、評估和有關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書後,按照隸屬關系,分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業主管部門提出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
2.地主政府審批
在國家下達的發行規模內,地方政府對地方企業的發行申請進行審批,中央企業主管部門在與申請人所在地方政府協商後,對中央企業的發行申請進行審批;地方政府、中央企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發行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並抄報證券委;
3.證監會復審
被批準的發行申請,送證監會復審,證監會將在收到復審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出具復審意見書,並將復審意見書抄報證券委,經證監會復審同意的,申請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經上市委員會同意接受上市,方可發行股票。

I. 企業怎樣增發股票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股票代理發行的方式按發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一般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發行方式兩種。
1.包銷發行方式。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方式。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另外,為了股票一上市就給公眾一個大有潛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一段時間內, 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為未來一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一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製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後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一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後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投資者在考察一家准備上市的公司時,看一看並分析一下它的發行方式以及上市時間的成熟與否,有時也能讓我們看出一些比讀它的上市公告書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層的信息。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件》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部分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六)發行人在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七)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股票的發行價
當股票上市發行時,上市公司從公司自身利益以及確保股票上市成功等角度出發,對上市的 股票不按面
值發行,而制訂一個較為合理的價格來發行,這個價格就稱為股票的發行價。
股票的市價
股票的市價,是指股票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達成的成交價,通常所指的股票價格就是指市 價。股票的
市價直接反映著股票市場的行情,是股民購買股票的依據。由於受眾多因素的影響 ,股票的市價處於經
常性的變化之中。股票價格是股票市場價值的集中體現,因此這一價格又 稱為股票行市

J. 公司如何上市發行股票

首先要符合上市條件,然後要按照股票上市步驟、履行股票上市規則,經過核准,即可上市。 具體如下: 股票上市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具有持續經營能力、財務狀況良好。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0%。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於已上市公司,由於種種原因,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有權決定暫停或終止其股票上市資格。 當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其股票上市即可被暫停: (1)公司的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當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其股票上市可被終止: (1)上述暫停情況的(2)(3)項出現時,經查實後果嚴重; (2)上述暫停情況的第(1)項、第(4)項所列情形之一,在期限內未能消除,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3)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股票發行上市的步驟及核准程序 1、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我國的法律法規規定發行股票的企業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企業要想發行股票必須首先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2、聘請中介機構 主要是聘請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有主承銷商資格的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出具審計報告,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證券公司負責對擬上市企業發行股票的輔導和推薦工作,輔導期為一年。輔導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九個方面: (1)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及其歷次演變的合法性、有效性。 (2)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財務、資產及供、產、銷系統獨立完整性。 (3)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東(或其法人代表)進行《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培訓。 (4)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並實現規范運行。 (5)依照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6)建立健全公司決策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實現有效運作。 (7)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 (8)規范股份公司和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的關系。 (9)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東持股變動情況是否合規。 輔導期滿6個月應在當地省級日報上公告,如公司所在地不在省會城市,除在省級日報公告外,還需在公司所在市縣日報上公告。 在輔導期間,主承銷商應對擬發行股票的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考試。 3、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材料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負責轄區內擬上市企業輔導工作的監督管理。 輔導工作開始前十個工作日內,輔導機構應當向派出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1)輔導機構及輔導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2)輔導協議; (3)輔導計劃; (4)擬發行公司基本情況資料表 (5)最近兩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輔導期間,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可根據輔導報告所發現的問題對輔導情況進行抽查。 4、改制輔導調查 輔導機構對擬上市公司進行輔導的期限滿一年後,經輔導機構申請,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對擬上市公司的改制、運行情況及輔導內容、輔導效果進行評估和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輔導有效期為三年。即輔導期滿後三年內,擬發行公司可以由主承銷機構提出股票發行上市申請;超過三年,則須重新聘請輔導機構進行輔導。 5、報送申請股票發行文件 擬上市公司和所聘請的證券中介機構,按照中國證監會制訂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標准格式》製作申請文件,由主承銷商推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中國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後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6、初審 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文件後,中國證監會對發行人申請文件的合規性進行初審,並在30日內將初審意見函告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 主承銷商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10日內將補充完善的申請文件報至中國證監會。 中國證監會在初審過程中,一方面徵求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另一方面將就發行人投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徵求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意見,兩委自收到文件後在1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意見函告中國證監會。 7、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中國證監會對按初審意見補充完善的申請文件進一步審核,並在受理申請文件後60日內,將初審報告和申請文件提交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發行審核委員會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工作程序開展審核工作。委員會進行充分討論後,以投票方式對股票發行申請進行表決,提出審核意見。 8、核准發行 依據發行審核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中國證監會對發行人的發行申請作出核准或不予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出具核准公開發行的文件。不予核準的,出具書面意見,說明不予核準的理由。 9、復議 發行申請未被核準的企業,接到中國證監會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可提出復議申請。中國證監會收到復議申請後60日內,對復議申請作出決定。 10、發行股票 發行人在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其公開發行股票的文件以後,就可以按照核準的發行方案發行股票。 11、上市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後,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必須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核准股票上市申請。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後,其發行人應向證券交易所提供核准文件及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自接到該股票發行人提交的文件之日起,在6個月內,安排該股票上市交易。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請採納,萬分感謝\(^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