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
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同時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億元。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中兩項及兩項以上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
證券公司的分類有哪些
從證券經營公司的功能分,可分為:
1.證券經紀商
即證券經紀公司。代理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接受投資人委託、代為買賣證券,並收取一定手續費即傭金,如東吳證券蘇州營業部,江海證券經紀公司。
2.證券自營商
即綜合型證券公司,除了證券經紀公司的許可權外,還可以自行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它們資金雄厚,可直接進入交易所為自己買賣股票。如國泰君安證券。
3.證券承銷商
以包銷或代銷形式幫助發行人發售證券的機構。實際上,許多證券公司是兼營這3種業務的。按照各國現行的做法,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營買賣,但專門以自營買賣為主的證券公司為數極少。另外,一些經過認證的創新型證券公司,還具有創設權證的許可權,如中信證券。證券登記公司是證券集中登記過戶的服務機構。它是證券交易不可缺少的部分,並兼有行政管理性質。它須經主管機關審核批准方可設立。
2. 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建立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加強證券公司風險監管,督促證券公司加強內部控制、防範風險,根據《證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計算凈資本和風險准備,編制凈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第三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可以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和審慎監管原則,對凈資本計算規則、風險控制指標及其標准、風險准備的計算比例、各項業務規模的計算口徑進行調整;調整之前,應當公開徵求行業意見,並為調整事項的實施作出過渡性安排。
對於本辦法未規定風險調整比例或者風險准備計算比例的新產品、新業務,證券公司在投資該產品或者開展該業務前,應當按照規定事先向中國證監會、公司注冊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以下簡稱派出機構)報告或者報批。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公司新產品、新業務的特點和風險狀況,在徵求行業意見基礎上確定相應的風險調整比例和風險准備計算比例。第四條中國證監會可以按照分類監管原則,根據證券公司的治理結構、內控水平和風險控制情況,對不同類別公司的風險控制指標標准和某項業務的風險准備計算比例進行適當調整。第五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對證券公司凈資本等各項風險控制指標數據的生成過程及計算結果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檢查。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根據監管需要,要求證券公司聘請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其月度凈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進行審計。第六條證券公司應當根據自身資產負債狀況和業務發展情況,建立動態的風險控制指標監控和補足機制,確保凈資本等各項風險控制指標在任一時點都符合規定標准。
證券公司應當在開展各項業務及分配利潤前對風險控制指標進行敏感性分析,合理確定有關業務及分配利潤的最大規模。第七條證券公司應當聘請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年度凈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進行審計。第八條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應當勤勉盡責,對證券公司凈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審計,並對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第二章凈資本及其計算第九條凈資本是指根據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和公司資產負債的流動性特點,在凈資產的基礎上對資產負債等項目和有關業務進行風險調整後得出的綜合性風險控制指標。
凈資本基本計算公式為:凈資本=凈資產-金融產品投資的風險調整-應收項目的風險調整-其他流動資產項目的風險調整-長期資產的風險調整-或有負債的風險調整-/+中國證監會認定或核準的其他調整項目。第十條證券公司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公司凈資本計算標准計算凈資本。第十一條證券公司計算凈資本,應當按照有關會計准則的規定,對自營證券、應收款項、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抵債資產等項目充分計提資產減值准備。其中,自營證券應當按月、按單項提取跌價准備。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要求公司專項說明資產減值准備提取的充足性和合理性。有證據表明公司未充分計提資產減值准備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要求公司補充提取資產減值准備並相應核減凈資本金額。第十二條證券公司應當將流動資產和長期資產中的金融產品投資合並計算,統一進行風險調整。第十三條證券公司的股票投資,按照股票的分類和流動性情況採取不同比例進行風險調整。股票的分類中同時符合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標準的,應當採用最高的比例進行風險調整。
對於證券公司違反規定超比例持有的證券投資,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要求證券公司在計算凈資本時提高風險調整比例。第十四條證券公司以自有資金參與本公司設立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應當在集合資產管理合同中對投入資金的數額、期限和承擔責任等進行約定,並在計算凈資本時根據承擔的責任相應扣減公司投入的資金。第十五條應收款項按照賬齡的長短和可收回情況採取不同比例進行風險調整,賬齡應當從業務發生時點開始計算。除存出保證金項目外,應收款項的分類中同時符合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標準的,應當採用最高的比例進行風險調整。有證據表明難以收回的存出保證金項目,應當按賬齡的長短進行風險調整。
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會計准則的有關要求,將逾期的拆出資金、買入返售證券、代兌付債券等項目轉入應收款項科目核算,並按照應收款項的扣減原則進行風險調整。
3. 想問下證券公司的風險控制一般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基本職責
1.按照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要求,結合公司管理實際,建立並完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管理流程,制定統一的風險管理政策和制度。
2.通過法務、合同、審計、風險控制的管理,有效防範風險,提高公司的風險控制水平。
3.完善風險辨識、評估以及風險管理策略制定等風險管理職能。
4.持續開展風險管理活動,完善風險管理報告體系。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風險控制專項工作 。
4. 證券公司的風險控制部門是做什麼的需要那些方面的知識
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規定設立的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機構。
證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
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從證券經營公司的功能分,可分為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和證券承銷商。
①證券經紀商。代理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接受投資人委託、代為買賣證券,並收取一定手續費即傭金。
②證券自營商。自行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它們資金雄厚,可直接進入交易所為自己買賣股票。
③證券承銷商。以包銷或代銷形式幫助發行人發售證券的機構。實際上,許多證券公司是兼營這3種業務的。按照各國現行的做法,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營買賣,但專門以自營買賣為主的證券公司為數極少。
證券登記公司是證券集中登記過戶的服務機構。它是證券交易不可缺少的部分,並兼有行政管理性質。它須經主管機關審核批准方可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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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控制部
直接由董事會負責,以"控制風險、創造價值"的風險管理理念,使風險管理能力成為國聯證券的核心競爭力之一。通過對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的修訂、完善,對各部門進行定期的核查,對各項業務進行技術監控、比對,建立風險預警機制等手段對風險進行有效的管理。通過合理的安排及實施一系列決策、管理、操作政策和程序,保證經營管理活動的連續性和有效性。
回答者:twtxomqj3 - 助理 二級 12-18 14:49
證券公司風險控制崗位至少有兩類:一類是從經濟角度控制投資風險,另一類是控制投資和經營的法律風險。
你如果是學法律的,那麼,很可能被安排做法律風險控制的工作——這樣的話,你主要還是要學好法律方面的知識,特別是證券法、公司法、合同法。
當然,這些東西不是光看書就可以學會的〔看書,要帶著問題看才有效果。建議先在網路知道上試著回答相關類別的問題!〕
5. 證券自營業務的風險如何控制
在證券的自營買賣或投資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會使證券公司發生損失,這種發生損失的可能性就是證券公司的證券自營風險。券商與普通的社會投資者不同,券商是融巨額資金和專業技能的機構投資者。證券公司加強內部自營業務風險防範和控制,主要應做好以下工作:
(1)遵守自營業務的經營原則
自營風險存在於自營業務經營的過程中,因此,防範自營風險的首要前提應是遵守自營業務的經營原則。具體說,證券公司在自營業務經營過程中應當注意以下一般原則。
①自營業務和其他業務分賬經營、分業管理原則。
即證券經營機構同時經營證券自營與代理業務,應當將經營這兩類業務的資金、賬戶和人員分開管理,不得混合操作。
②開設專門的自營賬戶原則。
即將公司證券自營資金設立專門賬戶單獨管理核算。專設或分設自營賬戶是證券經營機構完善內部監控機制的重要措施,同時也為證管機關對證券經營機構的業務審計和檢查提供了便利條件,對於防範和審查內幕交易行為、操縱市場行為、欺詐客戶行為等違規行為的發生具有重要作用。
③經紀業務優先原則。
證券商在同時進行自營業務和經紀業務時,應把經紀業務放在首位,當客戶同時做出相同的委託時,客戶的指令應優先於自營業務的指令。'證券商不得損害客戶的利益來為自己謀取利潤。
④公平交易原則。
證券商不得利用特權和進行不公平競爭,不得操縱市場、進行證券欺詐等。在自營業務中,證券商要遵守證券市場的交易規則,參與市場公平競爭。
⑤維護市場秩序原則。
進行自營業務的證券商屬於機構投資者,作為機構投資者要引導市場理性,不允許發生擾亂市場正常交易秩序的行為。
⑥嚴格內部控制原則。
自營業務風險很大,損失要由證券商自己承擔,因此必須實行嚴格的內部控制管理,對自營交易的操作程序和操作人員要進行嚴格的管理,建立健全嚴格的內部監督機制,建立風險預警系統和風險防範系統。
⑦利潤最大化原則。
利潤最大化是任何企業的經營活動都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證券商作為一種特殊的企業,其業務經營的最終目標也應當是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這就決定了證券商的自營業務也必須遵循利潤最大化的原則。
⑧加強自律管理原則。
證券商作為證券市場的中介機構,直接參與上市公司的一些內部事務的決策,能從多渠道獲取內幕信息。這就要求證券商必須加強自律管理。參與企業決策人員與自營決策人員要分離,證券自營人員要自覺做到不打聽內幕信息,而要依據公開信息及市場行情做出證券買賣決定。同時要加強員工內部管理,嚴禁從業人員炒買炒賣股票,同時嚴禁為他人的證券交易提供方便。
⑨接受監管與檢查原則。
包括證監會和由證監會授予監管職責的地方證券期貨監管部門的監管與檢查,證監會聘請的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中介機構的稽核等。
(2)嚴格執行自營業務風險控制的有關規定和比例
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營業務做出的比例規定,嚴格執行這些比例和規定是證券公司防範和控制自營業務風險的基本保證。
(3)制定各種量化指標和技術性措施
證券公司在從事自營業務時,應設立公司內部各種防範指標,如對心理賣出點、買進點、止損點、自營資金回報率、自營資金周轉次數、資本金充足率、資產速動比率等指標的警戒指數進行科學設定,並建立相應的監控體系和組織機構。應運用優化組合投資和技術性對沖保值等手段解決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的投資組合,防止單一性投資可能帶來的投資風險。
(4)建立健全內部監控體系
為防範自營業務風險,證券公司應建立健全並不斷完善內部監控體系,包括設立公司內部必要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機構,建立重大投資活動的集體決策和科學決策制度,防止因為個別領導的獨斷專行和失誤而導致風險的產生。對每一個投資項目都要實行過程性管理,在項目投資前對項目風險進行分析研究,杜絕投資行為的盲目性;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根據預先設定的目標值進行追蹤,出現偏離時馬上分析原因並及時修正;項目結束後即行總結,去弊存利。
(5)完善自營業務風險防範的外部環境
為了有效防範自營業務風險,僅有證券公司內部的風險防範措施還是不夠的,還必須完善自營業務風險防範的外部環境。
外部環境的完善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一是相關證券法規制度的健全;
二是加強對證券公司自營業務的監管
不管是什麼風險,終究還是需要證券人員自律、自覺遵守。自營業務是專業性很強的一項證券業務,它要求必須由專業人員來操作。
參考證券自營風險:http://ke..com/link?url=dUfchX2vILZynu6ur6wc_OytH6hiMpvXt9C6uxLR6qj4szy4_vybgtNSWC4iAUoK_ZOnbWV7-x6-W10oXwIXDK
6. 證券自營業務的風險如何控制
(1)自營業務的規模及比例控制。由於證券自營業務的高風險特性,為了控制經營風險,按照中國證監會頒布的《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規定: ①自營股票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100%; ②證券自營業務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200%; ③持有一種非債券敗塌凱類證券的成本不得超過凈資本的30%; ④持有一種證券的市值與該類證券總布值的比例不得超過5%,但因包銷導致的情形和中國證監會另南搬寵釣除外; ⑤違反規定超比例自營的,在整改完成前應當將超比例部分按投資成本的100%計算風險准備。 上述「證券自營業務規模」,是指證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資和證券投資基金(不包括貨幣市場基金)投資按成本價計算的總金額。 (2)自營業務的內部控制。證券公司自營業務的內部控制主要是應加強自營業務投資決策、資金、賬戶、清算、交易和保密等的管理,重點防範規模失控、決策失誤、超越授權、變相自營、賬外自營、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的風險。 ①建立防火牆制度。確保自營業務與經紀、資產管理、投資銀行等業務在機構、人員、信息、賬戶、資金、會計核算上嚴格分離。 自營業務的研究策劃、投資決策、投資操作、風險監控等機構和職能應當相互獨立;自營業務的賬戶管理、資金清算、會計核算等中,後台職能應當由獨立的部門和崗位負責,以形成有效的自營業務前、中、後相互制衡的監督機制。 ②應加強自營賬戶的集中管理和訪問許可權控制。自營賬戶應由獨立於自營業務的部門統一管理,建立自營賬戶審批和稽核制度;採取措施防範變相自營、賬外自營、借用賬戶等風險;防止自營業務與資產管理業務混合操作。 ③應建立完善的投資決策和投資操作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投資過程事後可查證。加強電子交易數據的保存和備份管理,確保自營交易清算數據的安全、真實和完整,並確保自營部門和會計核算部門對自營浮動盈虧進行恰當的記錄和報告。自營部門應建立交易操作記錄制度並設置交易台賬,詳細記錄每日交易情況,並定期與財會部門對賬。 ④證券公司應建立獨立的實時監控系統。風險監控部門應能夠正常履行職責,並能從前、中、後台獲取自營業務運作信息與數據,對證券持倉、盈虧狀況、風險狀況和交易活動進行有效監控。 建立自營業務的逐日盯市制度,健全自營業務風險敞口和公司整體損益情況的聯動分析與監控機制,完善風險監控量化指標體系;定期對自營業務投資組合的市值變化及其對公司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監控指標的潛在影響進行敏感性分析和壓力測試;定期或不定期對自營業務進行檢查或稽核,確保自營業務各項風險指標符合監管指標的要求並控制在證券公司可承受范圍之內。 建立健全自營業務風險監控系統的功能,根據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在監控系統中設置相應的風險監控閥值,通過系統的預警觸發裝置自動顯示自營業務風險的動態變化,提高動態監控效率。 ⑤通過建立實時監控系統全方位監控自營業務的風險,建立有效的風險監控報告機制。定期向董事會和投資決策機構提供風險監控報告,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自營業務部門、合規部門等相關部門。發現業務運作或風險監控指標值存在風險隱患或不合規時,要立即向董事會和投資決策機構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董事會和投資決策機構及自營業務相關部門應對風險監控部門的監控報告和處理建議及時予以反饋,報告與反饋過程要進行書面記錄。 證券公司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積極借鑒國際先進的風險管理經驗,引進和開發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逐步建立完善的風險識別、測量和監控程序,使風險監控走向科學化。 ⑥建立健全自營業務風險監控缺陷的糾正與處理機制。由風險監控部門根據自營業務風險監控的檢查情況和評估結果,提出整改意見和糾正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⑦建立完備的業績考核和激勵制度。完善風險調整基礎上的績效考核機制,遵循客觀、公正、可量化原則,對自營業務人員的投資能力、業績水平等情況進行評價。 ⑧稽核部門定期對自營業務的合規運作、盈虧、風險監控等情況進行全面稽核,察喚出具稽核報告。 ⑨加強自營業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和誠信教育,強化自營業務人員的保密意識、衫高合規操作意識和風險控制意識。自營業務關鍵崗位人員離任前,應當由稽核部門進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