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想上市,都需要做些什麼准備工作
企業上市前的准備工作包括兩個方面,即心理准備和實務准備。
一、心理准備
企業要想上市,控股股東和管理決策層首先得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備。心理准備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第一,必須有上市的志向、決心和信心
企業的決策層,特別是控股股東,在企業各方面發展良好,業績穩定增長,行業健康發展等條件下,應建立上市的決心和信心。管理決策層堅定的上市決心和足夠的上市信心,是企業上市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的根本保證。
第二,要有戰略眼光
決策層對本企業成長與發展的長遠目標有一個清晰的輪廓,認真分析本企業現有各方面的條件,權衡利弊,合理規劃,選擇企業成長的最佳時機,結合本公司特點選擇最合適的資本市場,以最經濟、最有效的形式到公開的資本市場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以壯大企業的實力。
第三,要有風險承受能力
企業上市有一個審批過程,不是每一個企業都能夠順利通過審批而如期上市,因此,企業還必須有上市不成功的心理准備,對於上市准備過程以及上市申報階段花費的成本費用要有一定的承受能力。
第四,要有企業上市的基本知識
企業的大股東及主要高管人員,要通過參加有關上市基本知識的培訓,根據我國A股資本市場相應板塊對企業上市各方面的條件要求,對照本企業的基本情況,並以發展的眼光進行分析,判斷本企業通過努力是否能夠達到上市的基本條件,同時,要將上市給本企業帶來的利益和成功上市需要花費的上市成本進行對比權衡,判斷是否值得上市,從而決定是否上市。一旦通過認真研判後做出上市決定,管理層就要義無反顧的積極創造上市條件,做好各個方面的上市條件准備,為成功上市奮力拚搏。
二、實務准備
上市前的實務准備是企業上市成功與否的關鍵,實務准備包括企業的組織准備、業績准備、財務會計准備、制度建設等幾方面。
(一)組織准備
上市工作是一項紛繁復雜的工作,這項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周期長,一般需要2-3年的長期工作,必須調配專門的人才,成立專門的組織機構來從事這項工作。一般應成立上市委員會(或上市領導小組)及上市工作小組。上市委員會一般3-7人組成,應該包括股東代表、主要董事會成員、主要高管成員,也可以聘請上市顧問加入上市委員會。上市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企業整個上市進程中所有重大問題的決策,領導、指揮上市工作小組實施上市工作計劃,圓滿完成上市工作。
在上市委員會下設日常工作機構即上市工作小組,上市工作小組一般由總經辦、人事行政部門、財務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選派3-5人組成,上市工作小組在上市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上市的各項具體工作,主要包括配合上市顧問、券商、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系列詳盡資料,完成各機構安排的各項工作。
另外,董事會秘書的選擇對企業整個上市過程也非常重要。這個角色是企業上市的先行官,是上市計劃的具體執行者。在企業上市前,董事會秘書在上市運作的整個過程中都應以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的工作標准來要求自己,接受董事會秘書的專業培訓,熟悉相關法規政策,理清思路,找准方向,審時度勢,為企業擬訂上市規劃並報企業決策層審議通過後操作實施,同時配合中介機構進場協同作戰,確保上市計劃的有效實施。
如果企業一時沒有合適的董事會秘書人選,也可以由財務總監兼任。企業也可聘請一家專門負責策劃企業上市的顧問公司或一全職的專業人士來負責上市的統籌工作。
(二)業績准備
企業業績的好壞是決定其能否成功上市的關鍵,良好的經營業績是企業成功上市的重要保證,也是企業成功上市後決定其股價的主要因素。因此,企業要想上市,必須在業績方面有一個精細的籌劃。
首先,擬上市企業必須做到主業突出,只有主業突出的企業才有希望獲准上市。因此,企業應該對其近期內的經營結構及其業績進行分析,如果發現企業近期內是多角經營,而且不同性質的業務經營規模差異不大,就必須在上市顧問的指導之下調整經營范圍,選擇好主業並強化其經營,剝離或弱化非主業,保留1-2個主營業務。
其次是企業的經營規模,經營規模是決定企業上市的一個主要指標,企業應根據所經營產品的市場佔有情況合理規劃經營規模,企業的經營規模應保持每年有一定幅度的增長,一般應根據企業所經營的產品的市場生命周期進行規劃,最好能夠做到每年增長30%以上。
再次是企業的盈利能力,企業的盈利能力直接影響上市後股票的股價,因此盈利能力是企業上市的關鍵指標。上市企業的盈利能力主要是指企業主營業務的盈利能力,主營業務的盈利能力又主要表現在企業所經營產品的毛利率,一般來講,上市企業的毛利率應高於同行業平均毛利率。同時,企業的毛利率在一定時期內要相對平穩,沒有異常波動。同時,企業每年剔除非經常損益後的稅後凈利也要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長,一般來講,上市前每年的增長幅度應在30%以上。
(三)財務會計准備
企業要成功上市,首先必須保證企業申報期內的財務報表順利通過有上市審計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因此,企業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是否規范,涉稅事項的處理是否規范,是企業能否成功上市的重要的條件。
1、賬務規范,一般而言,我國民營企業在上市前都存在財務不規范的現象。有的企業財務設兩套賬,一套稅務帳,一套內部管理賬。稅務賬只是應付稅務報稅和稅務檢查需要而設,大都沒有反應企業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而內部管理帳雖然記錄和反映了公司的全部經營活動,但其記錄的原則和方法往往與會計准則要求不相一致。因此,企業一旦決定上市,就必須請專業的會計師對其會計賬務進行清理和規范,使其符合上市要求,以便順利通過有上市業務職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上市審計。
2、稅務規范,與財務規范相似,企業上市前必須對本企業近幾年的所有涉稅事項進行清理,確認是否存在偷漏稅或其他違法稅法的行為。這項工作也可以通過聘請專業的會計師或稅務師協助完成。
(四)制度建設准備
企業要成功上市,必須在各方面規范運作,要做到規范運作,首先必須建立健全適合企業自身發展特點的管理制度體系。如果沒有一套規范化的制度體系,企業運作無所依據,在企業建立起完善的規范管理制度體系並貫徹實施後,必然會帶來良好的規范運作。
所以,為了企業的穩步發展,建立起一套完整、規范的管理制度體系是相當重要的。就一般企業而言,完善的制度體系主要包括組織體系、行政管理體系、人力資源管理體系、財務管理體系、市場營銷管理體系、下屬機構管理體系等。
1.組織系統(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行政部門負責)
一般包括公司介紹、公司文化、公司大事記、公司章程、公司組織架構、公司各部門職責等;
2.行政系統
一般包括辦公室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制度、會議管理制度、文書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辦公用品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安全保衛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等;
3.人力資源系統
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涉及到企業的方方面面,內容較為復雜,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體系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
(1)人力資源制度基礎文件(人力資源方面不便列為制度的文件可統一到此下管理),主要包括組織架構圖、各部門崗位設置及人員編制、公司級別層次表(含薪金等級表)、職位說明書、公司章程等;
(2)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3)招聘管理制度;
(4)晉升及調任制度;
(5)員工培訓管理制度(培訓的資料可單獨整理,並不斷擴充)(重點:內部與外部培訓師的選拔、培訓、考核、評定);
(6)薪資管理制度;
(7)員工福利制度(社保、住房公積金、午餐、住宿、生日、節日、探病等等);
(8)股權激勵與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9)獎懲制度;
(10)合理化建議制度;
(11)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4.財務管理系統
主要包括資金管理制度、財產管理制度、財務控制制度、報銷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會計檔案制度、審計工作制度等
5.物料采購及倉儲系統
包括倉儲管理制度(含貨物進出程序,手續,流程圖)、盤點制度、計算機使用管理制度;
6.各下屬機構管理體系(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各地辦事處等):
(1)適合與上市主體公司用同一制度的,統一發放;
(2)和上市主體公司制度差別不太大的,在主體公司制度基礎上適當修改;
(3)和上市主體公司業務差別較大部分,由各下屬主體自行編制,報主體公司備案。
7.新產品/技術研發制度,包括新產品研發制度、新產品試制制度、新產品鑒定要求、產品開發周期管理、新產品成果評審與報批、新產品移交投產管理等
8.市場營銷管理制度,包括市場營銷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與任務、市場營銷計劃、市場調查及預測、市場營銷策略、市場營銷渠道的選擇、訂單及客戶管理、營銷人員管理及營銷業績考核與獎懲、
9.內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內部控制基本要求、貨幣資金內部控制、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存貨內部控制、對外投資內部控制、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內部控制、銷售。
(1)公司的股票上市計劃書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上市要求: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司上市程序:
根據《證券法》與《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股票上市申請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根據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請。
二、接受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核准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報送的申請股票上市的材料,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審查,符合條件的,對申請予以批准;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駁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補交;預期不補交的,駁回申請。
三、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
股票上市申請經過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後,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報告書;
2.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營業執照;
5.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
6.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
7.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8.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證券交易所應當自接到的該股票發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個月內安排該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發行和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還規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應當與證券交易所簽訂上市契約,確定具體的上市日期並向證券交易所交納有關費用。《證券法》對此未作規定。
四、證券交易所統一股票上市交易後的上市公告
《證券法》第47條規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同意後,上市公司應當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經核準的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證券法》第48條規定:「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條規定的上市申請文件外,還應當公告下列事項:(一)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有數額;(三)董事、監事、經理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
通過上述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上市進行交易。上市公司喪失《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的,其股票依法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監會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份結構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做虛偽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上市公司有前述的2、3項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且後果嚴重的;或有前述第1、4項的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證監會決定其股票上市。
參考資料來源:上市公司-網路
B. 公司上市的基本流程
公司上市前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即:股票經過有關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開業時間至少有三年,近三年連續不斷盈利等等。公司上市步驟包括以下這幾個方面:
1、起草上市方案和可行性報告;
2、請律師為公司完善有關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規定完善公司組織機構,並起草、整理跟公司上市有關的法律文書;
3、請注冊會計師完成有關公司上市的審計工作,還有完善財務報表和原始憑證;
4、請券商進行上市輔導、推薦;
5、律師寫出法律意見和上市法律文件,報證監會進行審批;
6、上市;
7、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上市後三年的財務進行審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八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第四十九條申請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上市交易,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本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適用於上市保薦人;第五十一條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並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第五十二條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一)上市報告書;(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三)公司章程;(四)公司營業執照;(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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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C. 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流程和原始股交易規則
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流程:
1、組成顧問團隊。
公司須組成一個包括投資銀行、法律顧問、會計師在內的上市顧問團隊。公司選擇的法律顧問必須具有美國的執業資格,同樣,公司應考慮其是否有證券業務方面的豐富經驗。
2、盡職調查。
公司將在上市顧問團隊的協助下進行公司的管理運營、財務和法務方面的全方位、深入的盡職調查。
3、注冊審批。
美國證券法要求,證券在公開發行之前必須向美國證監會注冊登記,並且向大眾投資人提供一份詳盡的招股書。注冊審批是上市的核心階段。美國證監會審查批准注冊說明書的最後一稿後,將宣布注冊說明書生效。
4、促銷路演。
注冊登記之後,公司便可以在投資銀行的協助下進行促銷,其中包括巡迴路演。一旦發行價確定,投資者收到正式招股書兩天後,首次公開發行便可宣告生效。
原始股交易規則是誠信原則:
只要申請的公司秉持誠信原則,掛牌上市是遲早的事,但時間與誠信將會決定一切。
一般上市需要4至8星期,需要招股說明書、招股書等文件。
(3)公司的股票上市計劃書擴展閱讀:
在納斯達克上市的條件:
(1)超過4百萬美元的凈資產額。
(2)股票總市值最少要有美金100萬元以上。
(3)需有300名以上的股東。
(4)上個會計年度最低為75萬美元的稅前所得。
(5)每年的年度財務報表必需提交給證管會與公司股東們參考。
(6)最少須有三位'市場撮合者'(Market Maker)的參與此案(每位登記有案的Market Maker須在正常的買價與賣價之下有能力買或賣100股以上的股票,並且必須在每筆成交後的90秒內將所有的成交價及交易量回報給美國證券商同業公會(NASD)。
D. 公司上市的基本流程是怎樣的
企業上市的流程大致分為「改制階段」「輔導階段」「申報階段」和「股票發行及上市階段。在這四個階段中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上市前的准備工作及流程是要選擇好中介機構。
2、進行公司上市規劃。該項工作應由各中介機構在保薦人的統籌安排下對公司進行詳細的盡職調查後進行。其目的是對企業進行全面的診斷,找出與上市條件所存在的差距。
3、改制與重組。由於多種原因,民營企業大多數原以非公司制的形式存在,所以在上市前需要進行股份制改造,通過資產重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使其做到主營業務突出、成長性強並嚴格按現代企業制度管理。
4、要規劃擬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擬上市企業要根據創業板上市的規則要求檢查是否符合公司治理結構的要求並進行調整。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經營管理層各方應當職責明確,各項議事規則(制度)應當健全,並做好記錄,同時做到及時歸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拓展資料:
一、設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必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發起人必須依照規定申報文件,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須提交創立大會表決通過。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的,須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公司章程草案。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擬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依照工商登記管理規定的要求確定公司名稱。
6、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公司住所是確定公司登記注冊級別管轄、訴訟文書送達、債務履行地點、法院管轄及法律適用等法律事項的依據。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個,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其公司登記機關轄區內。公司住所變更的,須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E. 企業創業板上市計劃書怎麼寫呢
一般是規劃企業上市的進程
北京xxxx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上市
計劃書
目 錄
第一章:項目背景
第二章:上市的必要性
第三章:成立上市辦公機構
第四章:聘選中介機構
第五章:股份制改造及重組
第六章:募股計劃及資金投向
第七章:編撰上市材料並審報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一章:項目背景
2008年3月21日證監會發布《創業板規則徵求意見稿》,有關創業板的呼聲越感臨近,在全球經濟日益一體化的今天,科教興國,發展高科技企業對中國來說尤為重要。目前,中國經濟持續看漲,各中小企業中,基本符合創業板上市條件的有1200多家,已經改制和完成輔導期的企業500多家。對於創業板各地政府也十分重視,各省市政府,金融局、發改委等已篩選、培育,甚至輔導了一批中小企業為創業板上市做准備。此背景下,包括中關村在內的各大學科技園區也積極籌劃、備戰創業板第一波上市工作。
第二章:上市的必要性
在當前經濟競爭日益激烈和產業金融緊密結合的趨勢下,企業上市無疑是主動提升經營實力、擴大影響、使企業規模快速擴張、經濟效益顯著提高的最佳途徑。
一、可籌集企業發展的巨額資金
上市通過發行股票可以迅速籌集一筆巨額資金。創業板上市的中小企業,一般發行新股1500萬-3000萬,假設發行價為7元,便可迅速籌集1.05億-2.1億資金,這筆資金是其它融資渠道所不可能取得的。而且作為直接融資不需付利息,資金成本很低。另外,創業板上市企業發行價很高,根據中國證監會對股票發行最新精神,股票發行按市場化機制運行,對發行價格、發行市盈率、發行方式不再規定。此外,創業板市場發行市盈率一般高於主板,例如,香港主板市盈率為4--5倍,而創業板則為10-15倍;在美國證券市場中,NASDAQ初次發行市盈率平均為70倍左右,比紐約主板市場高出50%。
二、籌資成本低
我國創業板市場的籌資成本預計會較低,上市費和中介費將會低於境外和香港創業板市場。目前主板市場占籌資成本最大部分的承銷費用佔全部融資約在2.5%,所以預計創業板市場的上市成本相差不大,而且所有中介費用、承銷費用均可以在上市後支付,所以上市資金需求並不很高。
三、可使企業資產迅速增值
設某中小企業注冊資本2000萬元,凈資產為2200萬元,每股凈資產為1.1元,資產負債率為20%,上市可發行新股2000萬股,發行價為10元,可迅速籌集資金2億元,其凈資產迅速提升為2.22億元,每股凈資產迅速增至5.55元,擴大5倍,資產負債率為2.4%,降低達10倍,資產質量大大改善。此外,由於創業板股票全流通,股票上市後,如股票為20元,則原有的2000萬股迅速增值為4億元,發起人資產實際迅速擴大20倍。
四、便於建立現代企業的運行機制
企業進行股份制改組和上市,就是要使企業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形成職責分明、相互制約的現代企業運行體系,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使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商品生產者與經營者。只有上市,才能徹底使中小企業建立完備的法人治理結構,使企業從家長制和家族式中擺脫出來,才能使企業建立持續創新的機制。
五、企業通過不斷融資步入高速成長軌道
在創業板發行新股上市募集一筆資金只是在創業板融資的第一步,上市以後公司還可以通過配股和增發新股不斷融資、投資、再融資、再投資,迅速擴大規模,步入高速發展軌道。
六、企業高管人員和員工可以獲取巨大投資回報
在過去的20年裡,中國流失了大量的技術人才,而在未來的日子裡中國將流失大量的管理人才。各企業的高管人員、創始人、技術人才能否取得他們應得的高額回報,創業板的開設將使這種可能變為現實。在創業板市場企業高管人員可以以發起人身份直接入股,將來股票上市後賣出變現,可獲得巨大的投資回報,例如,某企業總經理以每股1元的價格認購10萬股,即投入10萬元;股票上市後其價格為20元,亦即10萬股可變現200萬元,也就是說總經理通過10萬元的投入而獲得了190萬的利潤回報,利潤率高達19倍,這也是只有資本市場才能實現的奇跡。
此外,還可以通過期權和認股權的設置,構築公司的長期股權激勵機制。如聯想公司於1998年9月授予柳傳志等六位董事800萬股認股權,在未來10年內以每股1.12港元(收市價一直在6元以上)的價格購買,其中柳傳志被授予200萬股認股權。幾位董事預期都可獲得1000萬元以上的收益。方正公司也授予王選等六位董事5700萬股普通股的認股權,6位董事可以在7年內以1.39港元的價格行館權,因市場價遠高於1.39元,所以也將使六位董事獲得很高的收益。
第三章:成立上市辦公機構
籌劃近十年之久的創業板已經到了推出倒計時階段,這為中小企業創造了加速發展的良機。雖然創業板上市門檻會比主板要低,但是,對於創業企業而言,從公司股權結構、法人治理結構到財務制度的整合,使之符合上市要求,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時間。
首先,擬定上市計劃、成立上市工作辦公室。從組織、財務、經營等各個方面進行上市安排。成立上市籌備領導小組是整個上市准備工作的基礎。上市籌備領導小組應當是一個可以統籌全局的機構,負責有關上市准備的各種決策事項,以保證企業在上市准備期皆以上市為目標展開各項工作。
第四章:聘選中介機構
中介機構主要是特指為企業在資本經營方面提供投資銀行服務的證券公司,具體說就是從事證券發行與代理買賣,企業重組與並購,以及基金管理、風險管理等業務的專業投資銀行機構,一般情況下,其組織形式是專門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投資管理公司,其核心業務為上市運作和企業重組與並購。
一、進行上市策劃
上市運作是一件專業性很強、需要很高運作技巧的工作,財務顧問應以專業的水平和經驗為企業設計上市運作方案,編制上市計劃書,幫助企業在上市過程盡可能加快速度,盡可能少走彎路,盡可能降低上市成本,並幫助尋找最好的券商和其他中介機構。
二、協助企業進行股本結構設計
創業板上市公司股本結構設計包括三方面內容:首先是存量股本即發行人股本總量的大小;其次是新發公眾股份占擬發行總股份的比例;再次是高管人員持股問題。
三、設計期權方案
創業板上市公司為了激勵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業務技術骨幹,通常會要求他們在上市公司發起人股本佔有一部分股份,這個比例通常占發起人股本的50%左右。具體份額的大小視各公司情況而定。針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特點,結合創業板市場的具體情況,高管人員持股計劃一種可行的做法是,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可以自然人入股。
四、幫助企業進行重組,規范企業經營活動
財務顧問首先幫助公司建立自成立起來的工商注冊登記檔案、發起人協議、技術專利權評股及作價入股協議,以及公司對外重大協議及訴訟案件等歷史資料,這些資料都是公司申請發行上市必需的材料。第二、協助公司整理前二年的財務資料,並聘請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五、幫助公司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及健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幫助公司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獨立有效率的董事會,幫助健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和建立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產品經營體系。
六、幫助企業上市後進行證券的運作及投資
企業上市後,仍還有許多的工作要做,而中介機構則可以幫助擬上市企業做如下工作:
(一)將募集資金的10-30%作為短期投資以賺取利潤
企業上市後募集的資金並不一定一次性投入到擬投入項目中,在這期間可利用短期投資以提高資金的利用率,並達到一定盈利的預期目標。
(二)企業可作為一個戰略投資者申購新股,按目前行情其回報率至少為50%。
(三)企業還可作為投資者投資高新技術企業,作為風險投資通過創業板上市的高收益而達到短期投資的目的。
第五章:改制及上市方案設計
一、改制前准備
擬改制企業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組,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統籌,小組由公司抽調辦公室、財務及熟悉公司歷史、生產經營情況的人員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全面協調企業與省、市各有關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以及各中介機構的關系,並全面督察工作進程;配合會計師及評估師進行會計報表審計、盈利預測編制及資產評估工作;與中介機構合作,處理上市有關法律事務,包括編寫公司章程、承銷協議、各種關聯交易協議、發起人協議等;負責投資項目的立項報批工作和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完成各類董事會決議、公司文件、申請主管機關批文,並負責新聞宣傳報道及公關活動。
二、改制公司概況
三、改制設想
四、重組方案
五、重組後的投資結構和組織結構
六、引入戰略投資者
戰略投資者是指出於對公司價值的認同,投資於公司股份(股權比例一般不低於5%)並中長期持有的投資者,包括產業投資者和財務(金融)投資者。
一、引入戰略投資者的意義
首先、可階段性達到融資目標;其次、優化股權結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第三、提升公司形象,提高資本市場認同度;第四、增強資源整合能力;最後、加快實現資本市場上市融資的進程。
二、戰略投資者的選擇
產業投資者以產業整合為主要投資目的;關注企業的行業地位和市場份額,對財務和利潤指標要求低;注重產業資源上與企業的互補性;一般要求在被投資企業中擁有控制權,並要求企業發展服從其產業戰略和布局。
財務投資者以獲取投資回報為主要投資目的;不過多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對管理團隊要求較高;在戰略規劃、企業管理、資本運作等方面經驗豐富,能有效彌補企業的不足;有退出要求,如上市計劃等。另外,產業投資者通過戰略結盟能實現快速成長,對已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能協助突破發展瓶頸,實現跨越式發展。但企業有可能喪失發展的獨立性,如雙方在長期發展戰略上的認同度不一,則容易導致沖突。而財務投資者對管理團隊依賴度較高,有階段性退出要求。
綜合上述,我們需要引入又實力的財務投資者,以利於企業長期戰略發展的要求。
第六章、募股計劃及資金投向
第七章:編撰上市材料並審報
由聘請的中介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各項准備工作並製作正式申報材料,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企業發行股票的正式申報材料。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正式報送材料應遵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要求製作,送審,主要有:
一、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業主管部門批准發行申請的文件;
二、批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三、發行授權文件;
四、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草案;
五、招股說明書;
六、資金運用的可行性報告(經營估算書);
七、發行申請材料的附件;
八、發行方案(含發行價格測算依據);
九、各中介機構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
十、定向募集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需提交的文件。
中國證監會發行部根據《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並出具書面反饋意見。企業和中介機構按照反饋意見修改材料後,送發行部驗證確認,並經發行審核委員會復審同意,即可公開發行股票。
第八章:其他事項
公司上市對公司而言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不但需要在上市前做大量的准備工作,上市期間以及上市後都需要持續關注、監督,以便更好的滿足證監會的要求和促進企業上市後更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