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公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如下:
1、權利不同。債券是債權憑證,股票是所者權憑證;
2、目的不同。發行債券是公司追加資金的需要,屬於公司的負債。發行股票則是股份公司為創辦企業和增加資本的需要,籌集的資金列入公司資本;
3、期限不同。債券一般有規定的償還期,是一種有期投資。股票通常是不能償還的。
公司股票和債券的聯系是什麼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金融工具。它們相同的地方就是在於兩者同樣都是有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都是先在一級市場發行,然後再在二級市場中進行流通。再者,從動態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格相互影響,往往是同向運動,一般是一個價格上漲另一個也上漲,反之亦然。但是漲跌幅度不一定是一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公司債券的概念和發行條件】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❷ 比較公司債券與股票的異同點
1.兩者權利不同。債券是債權憑證,債券持有者與債券發行人之間的經濟關系是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者只可按期獲取利息及到期收回本金,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股票則不同,股票是所有權憑證,股票所有者是發行股票公司的股東,股東一般擁有表決權,可以通過參加股東大會選舉董事,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審議和表決,行使對公司的經營決策權和監督權。
2.兩者目的不同。發行債券是公司追加資金的需要,它屬於公司的負債,不是資本金。發行股票則是股份公司創立和增加資本的需要,籌措的資金列入公司資本。而且,發行債券的經濟主體很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公司企業等一般都可以發行債券,但能發行股票的經濟主體只有股份有限公司。
3.兩者期限不同。債券一般有規定的償還期,期滿時債務人必須按時歸還本金,因此債券是一種有期投資。股票通常是不能償還的,一旦投資人股,股東便不能從股份公司抽回本金,因此股票是一種無期投資,或稱永久投資。但是,股票持有者可以通過市場轉讓收回投資資金。
4.兩者收益不同。債券通常有規定的利率,可獲得固定的利息。股票的股息紅利不固定,一般視公司經營情況而定。
5.兩者風險不同。股票風險較大,債券風險相對較小。因為:第一,債券利息是公司的固定支出,屬於費用范圍;股票的股息紅利是公司利潤的一部分,公司有盈利才能支付,而且支付順序列在債券利息支付和納稅之後。第二,倘若公司破產,清理資產有餘額償還時,債券償付在前,股票償付在後。第三,在二級市場上,債券因其利率固定,期限固定,市場價格也較穩定;而股票無固定期限和利率,受各種宏觀因素和微觀因素的影響,市場價格波動頻繁,漲跌幅度較大。
❸ 公司債券與股票的比較有什麼區別
法律分析:1、兩者的權利不同。2、兩者的目的不同。3、兩者的期限不同。債券一般有規定的償還期,是一種有期投資。股票通常是不能償還的,一旦投資入股,股東便不能從股份公司抽回本金,因此,股票是一種無期投資,或稱永久投資。4、兩者的收益不同。5、兩者的風險不同。股票風險較大,債券風險相對較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❹ 債券和股票的異同點,從這些方面來看
債券和股票都是金融市場上的重要投資方式,對投資者來說分清債券和股票之間的關系可以幫助投資者更好的進行投資活動。今天就帶大家一起討論一下債券和股票之間的關系,債券和股票的異同點表現在哪些方面。1、股票和債券的不同點
1)投資者性質和扮演角色有差異
股票投資者即為公司的股東,股東有一定的公司經營權;債券投資者與發行主體之間僅存在債權債務關系。
2)投資風險表現不同
股票投資的投資風險較大,而債券的風險比較小,對投資者來說,投資股票需要承擔更大的風險。
3)投資回報表現不同
股票的預期收益最終還是看公司的經營情況,經營情況越好,預期收益回報越多;債券的預期收益主要來源於利息。所以說,股票的預期收益一般要比債券高很多,但要注意,這需要投資人承受更大的風險。
4)償付順序不同
一般情況下,債權人在股東之前獲得償付,同等條件下,公司先兌付債券,再兌付股票。
2、股票和債券的共同點
1)股票和債券都屬於有價證券,具有償付價值;
2)股票和債券的發行主體都以募集資金或者籌集資本為目的的融資行為;
3)都是可以實現雙贏,融資者獲得足夠的資金投資,投資人可以獲得預期收益;
4)都是可流通的證券,可用於買賣和轉讓。
以上關於債券和股票的異同點的內容就說這么多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溫馨提示,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❺ 股票與債券的異同
股票與債券的相同點:
從性質上來看,股票與債券都是資本證券。二者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
從動態上來看,股票的收益率和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格互相影響,往往在證券市場上發生同向運動,即一個上升另一個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幅度不一定一致。
股票與債券的不同點:
1.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就已經定好了利率,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其收益穩定性較強。而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則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
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另外,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這一點對公司的籌資決策影響較大,在決定要發行股票或發行債券時,常以此作為選擇的決定性因素。
❻ 債券和股票的異同點.快快快
(一)債券與股票的相同點
1.兩者都屬於有價證券。
2.兩者都是籌措資金的手段。
3.兩者的收益率相互影響。
(二)債券與股票的區別
1.二者權利不同:債券是債權憑證。股票則不同,股票是所有權憑證。
2.二者目的不同:發行債券是公司追加資金的需要,它屬於公司的負債,不是資本金。發行股票則是股份公司創立和增加資本的需要,籌措的資金列入公司資本。
3.二者期限不同:債券有償還期,而股票具有永久性。
4.二者收益不同:債券利息固定,而股票的紅利股息不固定。
5.二者風險不同:股票風險較大,債券風險相對較小。
因為:
第一,債券利息是公司的固定支出,屬於費用范圍;股票的股息紅利是公司利潤的一部分,公司有盈利才能支付,而且支付順序列在債券利息支付和納稅之後。
第二,倘若公司破產,清理資產有餘額償還時,債券償付在前,股票償付在後。
第三,在二級市場上,債券因其利率固定,期限固定,市場價格也較穩定;而股票無固定期限和利率,受各種宏觀因素和微觀因素的影響,市場價格波動頻繁,漲跌幅度較大。
❼ 股票與公司債券有什麼區別嗎
股票與公司債券的區別是,主體不同、風險不同和收益來源不同。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是一種該風險的投資活動,而債權可以由公司、政府、金融機構發行,風險相對較小,其收益來源於利息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第一百五十五條
公司以實物券方式發行公司債券的,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第一百五十六條
公司債券,可以為記名債券,也可以為無記名債券。
❽ 債券和股票的相同點,不同點
相同點: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由此可見,兩者實質上都是資本證券。
不同:
1、發行主體不同:
債券發行主體較多,可以是國家或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大型企業等;而股票的發行者只能是股份制上市企業。
2、投資期限不同:
債券投資者與借款人簽訂了合同,明確約定了還本付息日,一旦到期,借款主體應立即歸還本金及利息。股票一般沒有明確的期限,只要發行公司存在,持有者可自由轉讓其持有份額。
3、安全性不同:
債券有強有力的回收性,一旦到約定日期,投資者可以無條件要求借款人歸還本金與利息。即便發行機構申請破產清算,也必須優先償還債券持有者的權益。股票風險很高,如果發行公司破產,一般先行償還公司債務,剩餘股本才會按份額償還投資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