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巴菲特公司現金儲備達1466億美元,他是怎麼做到的
受美股反彈影響,公司第二季度盈利大增 。與此前的減持動作有關 。回購規模創新高
一、受美股反彈影響,公司第二季度盈利大增伯克希爾第二季度回購了超過46億美元的B類股票和大約4.866億美元的A類股票。該回購是該集團在巴菲特歷史上近2019年四分之一的最高回購數量。第四季度翻了一番,達到22億美元,相當於2019年的年度贖回支出。 巴菲特表示,在回購方面,他希望伯克希爾哈撒韋的股票數量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減少。如果股價與其內在價值之間的折讓擴大,則贖回將變得更加活躍,但這是為了支撐股價。巴菲特在5月初的一次股東大會上表示,回購的吸引力不如從前,但最近的數據改變了他的想法。
巴菲特公司現金儲備達1466億美元,不僅僅是她一個人的功勞,還有她手底下的精英人才為他撐起的。
⑵ 半數公司回購靜默期已過 美股重燃希望
美股市場波動幅度加大,市場寄希望於三季度財報以及企業回購股票之上。美股三季度財報季早已拉開序幕,已有近半數美股上市公司度過股票回購靜默期。在市場人士看來,回購這個美股上漲的最大「推手」有望回歸,美股的春天或許不遠了。
據媒體報道,美股企業在公布財報前的一個月內禁止回購自家公司股票,也就是回購靜默期。按照美國監管規定,在上市公司存在可能影響股價的非公開信息時,就不得回購自家股份,否則就可能構成內幕交易。對於執行回購計劃的高管來說,他們通常會早於公眾獲取公司財報信息,因此在財報公布前的一個月為股票回購靜默期。
高盛首席股票策略師David Kostin在報告中指出,在標普500公司成分股企業中,已有48%的企業過了股票回購靜默期,意味著這些企業又可以開始購買自家股票。德銀統計也顯示,從本周開始,度過靜默期的美股上市公司數量開始顯著增多。
截至上周五收盤,標普500指數月內累計跌幅達到8.8%。對於近期的市場動盪,市場此前給出了許多下跌的理由,例如10年期國債收益率超過3%,美聯儲「鷹派」作風等,但市場卻忽略了回購管制期的問題。對比2月份美股市場「閃崩」,當時也恰好處在財報公布前的回購管制期尾聲。隨著公司密集發布三季度財報,股票回購靜默期的集中到來也是美股下跌難以忽視的原因。
美國上市公司一直都將大筆資金用來給股東分紅和回購股票,分紅和回購成為美股牛市的主要動力來源,高盛更將其稱之為「最大的股票需求來源」和美股的「最大買家」。自金融危機以來,美國上市公司已斥資4.4萬億美元回購股票,規模甚至比美聯儲的量化寬松還要多。今年以來,標普500指數成份股企業的最大現金開支就是用在股票回購之上,上半年企業股票回購額同比增長48%至3840億美元。截至9月中旬,所有美國上市企業已批準的股票回購總數達到7620億美元,年底有望突破1萬億美元大關,刷新歷史紀錄。
一般來說,美股企業管理層通過回購股票在向華爾街發出信號,象徵這個公司對自己的未來充滿信心。高盛指出,這主要是源於美國上市公司強勁的營收增長以及管理層對未來的樂觀態度。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首席執行官巴菲特曾表示,如果公司無法找到其他方式來配置其龐大的現金儲備,他也會考慮回購股票。
高盛和德銀均認為,在可預見的未來尚無利空消息,投資者沒有理由進一步削減倉位的背景下,上市公司股票回購的歸來將對美股股價帶來支撐。不過,即使更多的企業度過回購靜默期,也並不意味著股價就會上漲。有分析人士表示,美股投資者還非常關注2019年的企業盈利預期,包括利率和原材料成本上升、美元走強等多項變數,也都將在美國企業財報數據中體現。
值得注意的是,手握巨額現金的美國上市公司或許發現,除了回購,這些錢似乎無處可用。「企業將給現金找到一個家——回購、分紅或者並購,但不會是資本支出。」B。 Riley FBR首席市場策略師Art Hogan如是說。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
⑶ 美股退市是被誰並購的
美股退市有兩種情況:被並購;私有化退市被交易所強制退市。在第一種情況下,投資者可老寬脊以按合同價格收回本金;在第二種情況下,投資者侍滲只能承認運氣不好。
1.在第一種情況下,退市後將給出回購價格,該價格通常高於原始股價。以美國股票市場常見的要約收購巧舉為例。如果您持有的公司即將通過要約收購進行並購,您接受要約意味著您同意以要約收購價格出售當前的持倉。如果您接受現金要約,您將在收購完成後收到現金,不再是被收購公司或被收購公司的股東。如果您接受換股要約,您將在收購後收到收購方公司的股份或新發行的股份,並代表您成為被收購公司的股東或合並後新公司的股東。
注意:如果您是個人投資者,錯過或拒絕要約收購可能意味著您的股票流動性越來越小,因為在市場上流通的公司股票越來越少。當股票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時,您可能很難實現自己的頭寸。雖然私有化提供的要約收購價格通常比股票市場價格有溢價,但這並不意味著投資者必須通過接受要約獲取利潤,因為一些投資者在初始位置投入的成本遠遠高於要約收購帶來的收入。
2.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它基本上是血本無歸的。比如:2元跌到1.2元,然後跌到幾美分,幾美分,變成了垃圾股,然後退市,然後沒有了,虧損了。一般來說,在公司私有化和退市的情況下,控股股東會發布公告,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回購市場上所有流通股,使上市公司退市,成為一家民營公司。私有化收購通常是溢價收購,收購價格通常比股票市場價格高10%左右。美國股票被交易所摘牌,這意味著該公司在主板的表現不佳。如果股價連續30天低於1美元或市值低於標准,則符合退市條件。這種情況非常危險。雖然投資者可以選擇在退市前賣出股票,但基本上沒有人會接受報價,而且股價很低,因此他們可能會賠錢。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必須退市:
① 股東600人以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400人以下;
② 公眾持有的股份少於20萬股,或其總價值少於100萬美元;
③ 過去五年的經營虧損;
④ 總資產低於400萬美元,過去四年每年虧損;
⑤ 近兩年總資產低於200萬美元,年虧損;
⑥ 連續五年無股息。
⑷ 美股為什麼喜歡回購股份,而很少通過增發再融資
在美股市場股票的回購已經形成了一套非常成熟的制度,巴菲特曾表示對回購股份的喜愛:“包括美國銀行在內的多家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投資過的公司,一直以來都在回購股票,許多公司回購股票的數額相當驚人。
我們非常喜歡這種股票回購,因為我們相信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回購的股票在市場中是被低估的。畢竟,我們持有這些股票的原因也是因為我們相信這些股票被低估了。當公司的經營規模不斷擴大,但流通股數量不斷下降,股東將會非常受益。”
美聯儲不斷抑制利率,借錢變得便宜,導致公司發行的債務激增,這些債務的大部分沒有用於合並,收購或資本支出,而是用於股票回購和股息發行的資金,越來越多的股票回購是通過使用杠桿進行的。
⑸ 美光宣布回購多少億美元股票
據外媒最新消息,5月21日,美國存儲晶元製造商美光科技宣布回購100億美元股票,這一消息導致美光股價出現了暴漲。
據悉,今年年初以來,美光科技股價已經上漲了35%。
美光公司主要生產快閃記憶體和內存晶元,也是英特爾公司的長期盟友。在過去一兩年中,全球存儲晶元市場呈現出火爆場面,價格不斷上漲,美光、三星電子、海力士在內的存儲晶元製造商,自然受益匪淺。
⑹ 回購股票與注銷股票是個什麼過程
回購股票一般是指發行單位購買本單位發行的流通股。注銷,是指發行單位在不涉及席位融資的情況下回購或者收回已發行股票的方式。
兩者的區別在於,回購後,可以繼續用於企業內部流通。注銷意味著它們不存在。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以現金或者其他方式向證券市場回購其發行的一定數量的股票的行為。股票回購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並購,改善資本結構,保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平衡股票市場。
注銷股票,是指發行公司購買、注銷本公司已發行的股票。股份注銷是股份公司依照發行程序減少股份的一部分。所有被注銷的股份僅在公司解散時發生。
股票的注銷主要是通過適當的減資程序實現的。此外,還可以通過返還股份和與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合並來實現股份的消滅。
(6)美國的公司股票回購歷史擴展閱讀:
回購股票方式:
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
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
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股票注銷兩種方法:
一是股份收回,即由公司單方或公司與股東雙方合意將股票收買,回收的股票不再發行,予以注銷。
另一方法是股份合並,即以若乾股合為一股或較少股。
⑺ 回購的動機分析
維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即給股東以比較高的回報)和公司股票價格,以減少經營壓力。
例如,經歷了五六十年代快速增長時期的IBM公司,70年代中期出現大量的現金盈餘,1976年末現金盈餘為61億美元,1977年末為54億美元。由於缺乏有吸引力的投資機會,IBM公司在增加現金紅利(1978年的紅利支付率為54%,而五六十年代紅利支付率僅為1%至2%)的同時,於1977年和1978年共斥資14億美元回購該公司股票。據統計,1986——1989年期間,IBM公司用於回購該公司股票的資金達到56.6億美元,共回購4700萬股股票,平均紅利支付率為56%。另據了解,美國聯合電信器材公司1975——1986年期間,一直採用股票回購現金紅利政策,使公司股票價格從每股4美元上漲到每股35.5美元。無獨有偶,步入80年代中期,日本的許多企業亦步入成熟期,按照企業發展理論,一旦企業步入成熟期以後,不再片面追求增加設備投資,擴大企業規模,而日益重視剩餘資金的高效率運作。然而,如何高效率地運用剩餘資金,成為當時日該企業面臨的重要課題。恰在此時,美國的HBO&CO.公司利用剩餘資金回購了26%的發行在外的股票。受此影響,許多日本上市公司也開始利用剩餘資金回購該公司股票。 按照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
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按照籌資方式,可分為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舉債回購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該公司股票。其目的無非是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現金回購是指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該公司的股票。如果企業既動用剩餘資金,又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舉債來回購該公司股票,稱之為混合回購。 按照資產置換范圍,劃分為出售資產回購股票、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債務股權置換。
債務股權置換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場價值的債券換回該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現金和票面價值35美元的債券交換其發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負債比例。 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合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前者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所有股東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機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公司享有在回購數量不足時取消回購計劃或延長要約有效期的權力。與公開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市場當前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荷蘭式拍賣回購首次出現於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購。此種方式的股票回購在回購價格確定方面給予公司更大的靈活性。在荷蘭式拍賣的股票回購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范圍(通常較寬)和計劃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後股東進行投標,說明願意以某一特定價格水平(股東在公司指定的回購價格範圍內任選)出售股票的數量;公司匯總所有股東提交的價格和數量,確定此次股票回購的「價格——數量曲線」,並根據實際回購數量確定最終的回購價格。
到期回購金額=回購價格+成交價格÷100
回購價格=100+成交年收益率×100×回購天數÷360 中國實施股票回購的若干政策建議
國外上市公司回購該公司股票的歷史和現實已經證明,允許上市公司在特定條件下,通過特定方式回購部分該公司股票,不僅有利於振興股市、防止敵意兼並與收購,而且有利於穩定股東隊伍、充分挖掘管理人員的管理才能,更重要的是有利於全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雖然中國並不完全具備大規模實施股票回購的條件——《公司法》規定,公司不得收購該公司股票,但為減少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與持有該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除外,但這並不會影響我們在局部范圍內有條件地實施或推廣。 1.允許部分上市公司利用部分剩餘資金回購國家股和法人股,不僅有利於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國家股和法人股不能夠流通的負面影響,而且有利於股市功能——優化資源配置功能的充分發揮,更重要的是為我們實現三股並軌創造了條件。
2.通過股票回購的方式將既有A股又有B股的公司轉換成只有A股或只有B股的公司,有利於上市公司的發展。A、B股並存雖然在發行初期給發行企業帶來了較多的資金,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由於A、B股市場不同的運作特徵,尤其是兩個市場的投資者的投資理念相差甚遠,A、B股並存的公司遇到了許多意想不到的問題。滬深兩市A、B股並存的79家公司,基本上都是在1997年以前上市,這些公司中有一些公司尤其是上市較早的老公司,上市後一直沒有實施配股,即使是實施過配股的公司,其擴張速度較之只有A股的公司也相差甚遠。管理層實際上已經認識到這一點,因此在1997年下半年就已經宣布「一企一股」的政策。因此,我們認為,在B股股價較低,不少公司股價低於面值的情況下,應該允許這些公司回購B股。
3.允許部分發行有A股的公司回購該公司股票,可以相應改善股本結構不符合現行《公司法》規定的問題。《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應佔到公司總股數的25%以上,但總股數超過4億股的,該比例為15%以上。從目前來看,滬深兩市存在股本結構不符合要求的僅有輕工機械等極少數公司,其中輕工機械總股數1.75億股,流通股僅佔11.4%。此外還有一批國企大盤股,如申能股份、揚子石化、萊鋼股份、石煉化、廣電股份、電器股份以及雲天化等,公司的國家股和法人股比例達到75%以上,但尚符合《公司法》要求。可以看出,將《公司法》中對回購和股本結構的規定聯系起來,兩者有一定的相關性和配套作用。
4.允許部分業績優良但股價較低的公司進場回購該公司股票,一方面有利於價值回歸,另一方面也有利於穩定現有的股東隊伍,引導社會資源的流動方向。 當然,不恰當的公司股票回購有可能損害股票交易的公正性和股東及債權人的利益。這是因為,第一,企業內部管理人員有可能利用這一內部消息,搶先一步自己買賣該公司股票,從中牟取暴利;第二,企業有可能利用回購該公司股票欺瞞一般的投資者。因此,有關部門應該從購入方法、時間、價格和數量等方面嚴格約束企業行為,並依法禁止不正當交易,防止企業的操縱股價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