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無記名股票與記名股票的差別在哪裡
隨著社會發展以及經濟的機會有很多人都會在各方面來提高自己的經濟收入,當然也有一部分他們會選擇購買股票或者是購買一些積極進來提高自己的收入。但是我們要知道股票它是有一定的區別的,比如說一些無記名股票以及一些記名股票。但是有一些股民對於他們之間的定義並不是太了解,那麼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它們的差別究竟在哪裡。
要有一個清楚的認知因此當大家在購買股票或者是從事股票方面工作的時候,你一定要弄清楚。不能說因為自己的不清楚,導致自己的工作出現一些錯誤,或者是出現一些漏洞。那麼這樣的話很有可能會對自己的公司造成非常大的影響,也會影響自己的工作前途。
『貳』 如何理解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
(1)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稱的股票。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一般都寫在股票背面。記名股票不僅要求股東在購買股票時需要將姓名或名稱記入,而且要求股東轉讓股票時需向公司辦理股票過戶手續,除了記名股東外,任何人不得憑此對公司行使股東權。股票同為一人所有者,應記載同一本名。記名股票不得私自轉讓,在轉讓過戶時,應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換持有人姓名或名稱,並將轉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上。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向發起人、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機構或者法人的名稱,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2)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記載持有人姓名或名稱,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這種股票所有權的特點是必須佔有股票本身,持有無記名股票的股東需要經常向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東大會的消息。無記名股票的優點在於發行手續簡單,易於購買和轉讓,不足之處在於公司對股東情況難以控制,可能導致經營風險較大。
按照相關規定,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叄』 有關經濟法公司法。簡答,只答要點。 1,一人公司的概念,特徵。 2,公司股票特徵。 3,公司清算程序。
一、什麼是一人公司
1.一人公司指股東僅為一人,並由該股東持有公司全部出自的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公司的特徵:
1、公司性質
一人公司僅僅為有限責任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類型不能設立一人股份公司
2、股東人數
原《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為2-50人,新《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為50人以下,刪去了最低2人的限制,從法律上明確了一人公司的存在。 這里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在自然人設立一人公司的情況下,一個自然人僅能設立一家一人公司,且該一人公司不得再設立一人公司。
3、注冊資本
一人公司注冊資本為10萬元,必須以貨幣由股東一次性繳租,不得分期繳納,也不得以實物或者專利等出資。
4、組織結構
不設股東會,公司章程由股東一人制定
5、股東責任特殊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情況下,如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股票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具有如下特徵:
1.穩定性
股票投資是一種沒有期限的長期投資。股票一經買入,只要股票發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發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樣,股票持有者的股東身份和股東權益就不能改變,但他可以通過股票交易市場將股票賣出,使股份轉讓給其他投資者,以收回自己原來的投資。
2.風險性
任何一種投資都是有風險的,股票投資也不例外。股票投資者能否獲得預期的回報,首先取決於企業的盈利情況,利大多分,利小少分,公司破產時則可能血本無歸;其次,股票作為交易對象,就如同商品一樣,有著自己的價格。而股票的價格除了受制於企業的經營狀況之外,還受經濟的、政治的、社會的甚至人為的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處於不斷變化的狀態中,大起大落的現象也時有發生。股票市場上股票價格的波動雖然不會影響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從而影響股息與紅利,但股票的貶值還是會使投資者蒙受部分損失。因此,欲入市投資者,一定要謹慎從事。
3.責權性
股票持有者具有參與股份公司盈利分配和承擔有限責任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他有權或通過其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會並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股東權力的大小,取決於佔有股票的多少。
持有股票的股東一般有參加公司股東大會的權利,具有投票權,在某種意義上亦可看作是參與經營權;股東亦有參與公司的盈利分配的權力,可稱之為利益分配權。股東可憑其持有的股份向股份公司領取股息和索償權和責任權。在公司解散或破產時,股東需向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股東要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對債權人承擔清償債務的有限責任。在債權人的債務清償後,優先股和普通股的股東對剩餘資產亦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向公司請求清償(即索償),但優先股股東要優先於普通股,普通股只有在優先股索償後如仍有剩餘資產時,才具有追索清償的權利。
4.流通性
股票可以在股票市場上隨時轉讓,進行買賣,也可以繼承、贈與、抵押,但不能退股。所以,股票亦是一種具有頗強流通性的流動資產。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只要把股票交付會給受讓人,即可達到轉讓的法律效果;記名股票轉讓則要在賣出人簽章背書後才可轉讓。正是由於股票具有頗強的流通性,才使股票成為一種重要的融資工具而不斷發展。
三、公司清算程序
首先,清算公司財產、制訂清算方案
1、調查和清理公司財產。
2、制訂清算方案。
3、提交股東會通過或者報主管機關確認。
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清算組有責任立即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
然後,了結公司債權、債務
1、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2、收取公司債權。
3、清償公司債務。
首先,應當支付公司清算費用,包括公司財產的評估、保管、變賣和分配等所需的費用,公告費用,清算組成員的報酬,委託注冊會計師、律師的費用,以及訴訟費用等;
其次,支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再次,繳納所欠稅款;最後是償還其他公司債務。
在清償公司債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償還公司債務,一向沒有嚴格先後、順序之分,但是,公司財產必須能夠清償公司債務;
第二,在催告債術人申報的期限屆滿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償債務;
第三,在公司清償全部公司債務前,不得向公司股東分配公司財產。
最後,分配公司剩餘財產
公司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後,如果公司財產還有剩餘的,清算組才能夠將公司剩餘財產分配給股東。根據《公司法》第19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各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取得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權,是公司股東自益權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在分配方式上可採取貨幣分配、實物分配或者作價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護股東的權益,又體現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則。
『肆』 什麼是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有什麼區別
一,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也稱不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投票。它與記名股票比較,差別不是在股東權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記載方式上。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東名冊上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它與不記名股票相對應。過戶要辦理過戶手續。
二,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的區別:
一是記載方式上,無記名股票不記名;記名股票則記名。
二是在轉讓上,無記名股票在轉讓時出股東的姓名沒有在股票和股東名冊上登記,所以,轉讓十分簡便,無須辦理過戶手續,只需將股票交付受讓人即可生效;而記名股票的轉讓則要辦理過戶手續。
三是在分配利息上,無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無需發書面通知;而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則要向股東發書面通知。
『伍』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有優先股股票發行嗎
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是可以發行優先股的,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不能發行股票,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是能發行優先股。但是有限責任公司可以通過合法的方式,向部分股東優先分配利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第一百三十一條國務院可以對公司發行本法規定以外的其他種類的股份,另行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