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增持股如何選擇增持股
什麼是增持股?
增持股即增資持股,是指在企業效益提高時,個人按貢獻大小,從增量之中獲得相應股權。 增資擴股持股是一種股權激勵手段,其目的是改善企業的運作機制,管理層通過增資擴股方式持有本企業一定比例的股權,能夠對管理層形成明顯有效的激勵與約束作用;增資擴股持股是一種增量改革方式,管理層以增資擴股的方式向企業注入資金,從而持有企業的股份,不涉及到購買國有資產問題。
一般來說,增量持股適用於那些處在上升階段、具有一定盈利前景的企業。如果一個企業已經處在衰退期,或缺乏盈利能力,就沒有增資擴股的必要和可能,能不縮股就不錯了。對於我國大部分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國資委的當務之急是如何選拔和使用具有創新精神和能力的企業家,通過管理、技術和觀念的創新使企業煥發生機和活力。不解決人的選拔和使用問題,任何股權激勵都是缺乏彈性的。
如何選擇增持股?
在股市相對平穩平和的狀態下,增持股一般比一般個股走勢稍好,這就決定了我們可以通過收集增持股的信息,並篩選出其中真正對公司未來有信心的公司股票,最終達到我們增值的目的。選擇增持股需要做好以下三點。
第一步:從紫鑫葯業和中恆集團的例子不難看出,這兩家遭受「黑天鵝」的公司,股價在事件被曝後均快速慘跌,股價一落三丈,短期跌幅均超過50%,這也為其後面反彈提供的堅實基礎。
市場人士分析認為,A股市場的超跌股,在大盤啟動反彈後,都會有不錯的表現。這些個股一旦得到股東或高管增持力挺,相比其他超跌股,就更加容易被市場挖掘。只要成長性沒有出問題,行業沒有出現拐點,其彈性就值得關注,當在熊市找不到投資標的時,挖掘這類個股是非常有效的。
第二步:投資者還需要關注是否是真正意義的增持,大股東是否是完全對未來發展有信心而選擇增持。
當前,從增持動機的角度來看,大股東增持存在著象徵性增持與真實增持兩類情況。象徵性增持的動機大多是為了再融資、為了戰略投資者持有增發破發股的保駕護航,或者是為小非減持進行造勢,因此,這種增持存在極大陷阱,稍不留神,便會成為「刀下鬼」。
真正的產業資本增持,往往表明其對上市公司後續發展充滿信心,認為公司價值被低估,因為產業資本處於公司經營和管理第一線,能最快接觸到上市公司第一手信息,能夠准確判斷公司所處行業的盛衰狀況,所以,分清增持的本質,也能挖掘出具有爆發力的增持股。
第三步:參與增持股買賣,切不可戀戰。當市場不再是單邊牛市時,再好的公司也扛不住系統風險的打擊,因此,增持股並非東方不敗,需要在好點的介入後,取得預期年化預期收益離開,畢竟增持的提振作用在短期明顯,隨著時間推移,其刺激效用將快速遞減。當捕捉到的增持股的增持效應減少或是增持效果達到時,投資者應及時離場,鎖定利潤。
② 增持股的三個要點是什麼
增持股不只可以避免跌落被套住的風險,並且還可以避免上漲踏空的風險。那應該如何在震動市中找到增持股呢?看下面的三個關鍵吧。
一、去看圖形
調整比較充沛,跌到不能再跌了。詳細的體現可以分紅是兩個方面,依次是調整時刻比較久還有調整的起伏比較大。
二、去看成績
股票的質地十分的優秀,估值是偏低的。增持股的成績肯定是長時刻內都是比較優秀的,但股票的價格卻相對來講比較偏低的上市公司。
每一股的凈資產和本錢的公積金還有未配資的贏利等等各項的目標一直都是在同行中處於比較領先的方位。還有便是,估值偏低的同時破發十分的嚴峻,與這樣的類型股票相符合的,一般大股民的增持主意都十分的激烈。
三、去看主力
資金十分的殷實,實力十分的雄厚。假如僅有增持的主意可是沒有增持的實力的話,大股民一般都是愛莫能助,就很難結果增持股了。
所以要是在主力資金十分的殷實、實力又很雄厚的同時,然後又具有企業形象好、有傑出的群眾基礎、在市場上的影響力比較大等等這些特色,那當股市處在震動市的階段的時分,被大股民進行增持的幾率就比較大了。
③ 證監會對大股東增持是怎麼規定的政策是什麼
《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規定,大股東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均不得減持該公司股份。但並未規定大股東減持股份會有什麼懲罰。
相關政策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超過30%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一年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過2%的,可以先增持後申請豁免要約收購義務。12個月內大股東增持比例超過2%,還是要先申請豁免,才能增持。
上交所還規定,大股東在實施增持計劃時,不得將其所持該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的。違例者所得收益歸該上市公司所有。
為遏制內幕交易,《指引》規定四個時間段內,大股東不得進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
以上規定出自上證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2012修訂版)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3)上市公司股票增持辦法擴展閱讀
大股東增持就是說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
是對公司長期看好,有些公司是官方增持,還有就是管理層增持,這都是對公司未來相當看好,有些公司是手上有大量的訂單,以及未來一段時間還會有大量的潛在訂單,因為沒有人比公司管理層更加了解自己公司的了。
大股東增持原因
上市公司大股東大規模增持股票,一般選在股市低迷時期,為顯示對公司未來業績有信心,同時提振二級市場股價。
但是在公司股價大幅上漲後,大股東動輒以上億元現金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表面上看顯得有些任性。
如果是上市公司發公告說有大股東股票增持股票的情況就是說大股東比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數量。大股東增持對公司股票一般屬於實質性利好,一般會帶動股價上漲。其原因是:
一、最熟悉公司情況的應屬公司大股東,股東增持公司股票,說明對公司未來發展看好,公司一旦有發展前景,將從基本面上保障公司股票價格上揚。
二、從市場供求看,股東增持公司股票擴大了對該股票的需求,求大於供,將在市場層面推動股價上升。不過有時候大股東增持股票短期對股價有一定支撐作用,不過由於增持的原因絕大多數是由於市場行情低迷。
我們常常看到所謂大股東增持,基本屬於不得已而為之,所以利好作用極其有限,甚至會是主力刻意打壓股價的契機,絕大多數股票在大股東宣布增持後都走出先揚後抑的走勢,對這種股票我認為都沒有介入價值,尤其是大盤藍籌宣布增持,必須在一周內清倉。增持5%的股份和增持0.0005%的股份意義明顯不同。股票的好壞,還是看這家公司值不值。
大股東增持就是說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對於股份公司而言,
大股東可以公開購買公司股東。對於有限公司而言,大股東可以從其他股東中購買股份。
參考資料
謹慎看待大股東增持 人民網
④ 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
將在本文為您介紹最先最全的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
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
(1)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大股東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均不得減持該公司股份。
(2)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超過30%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一年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過2%的,可以先增持後申請豁免要約收購義務。12個月內大股東增持比例超過2%,還是要先申請豁免,才能增持。
(3)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首次增持行為事實發生之日,增持方就必須將增持情況通知上市公司,並由上市公司在次日發布相關公告。公告內容必須包括增持目的及計劃、增持方式(如是集中競價還是大宗交易)、增持數量和比例等內容。而如果涉及後續增持的,需同時在公告中披露後續增持計劃實施的安排。
(4)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也必須發布公告。在增持計劃到期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相關股東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5)滬深交易所指出,大股東在對上市公司股份增持期間不得減持其所持有該公司的股份。而這「不減持承諾」必須在增持計劃公告時就列入其中。
(6)上交所還規定,大股東在實施增持計劃時,不得將其所持該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的。違例者所得預期收益歸該上市公司所有。
(7)為遏制內幕交易,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規定,四個時間段內,大股東不得進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若擬實施增持計劃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其他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以及公司高管,通過增持計劃的實施進行內幕交易或進行市場操縱的,交易所將按照規定對相關當事人採取監管措施。
⑤ 大股東怎麼增持股票
法律分析:相關政策是,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年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過2%的,可以先增持股份,再申請免除要約收購義務。12個月內,大股東增持比例超過2%的,仍需申請豁免後方可增持。上海證券交易所還規定,實施增持計劃時,大股東在買入後6個月內不得賣出所持公司股份,賣出後6個月內不得再買入。違規者的收入屬於上市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二條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 5%以上股東(以下統稱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以及股東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適用本規定。大股東減持其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適用本規定。
⑥ 重組前高管增持股票規定
高管增持主要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股份的增加。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上市公司相關股東在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此外,根據《關於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行為的通知》第八條,上市公司涉及行政許可和無先例、重大不確定性,需要向有關部門進行政策茄穗咨詢、計劃論證,上市公司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內幕信息知情人和直系親屬持有或銷售上市公司股票,並充分證明相關人員沒有內幕交易行為。
高管顫卜卜增持需注意以下事項:
1.披露事件應控制在5天內,長期增持參考意義不大;
2.只選擇招標交易和二級市場交易樣本;
高管增持弊蘆數量應超過數千股,對數百股、數千股意義不大;
3.高管增持人數應超過3人;
4.考察當時的市場走勢,往往低位機會大;
5、檢查公司的基本面,至少基本面不能太偏離。
⑦ 什麼叫增持股票
增持股票是指股東增加對上市公司股票購買的行為,出現這種情況,說明上市公司的股東比較看好該公司,認為它後期會出現大漲的情況。
增持股票達到股份總數的一定比例時按照交易所的規定要進行公告,對於大股東來說,增持達到5%時,在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證監會、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通知上市公司並予公告;
達到5%-20% 時,增持時要編制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達到20-30%時,增持時要編制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達到30%-50%時,可選擇12個月內自由增持不超過2%股份,並在首次增持、增持達到1%和增持完成後披露,若增持比例超過2%,應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要約收購比例不低於5%;
增持大於50%時,可自由進行增持至最低流通比例,每增持達到1%次日披露,達到2%的,披露當天及次日需暫停增持操作。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2015年8月1日起,深市、滬市股票的買進和賣出都要照成交金額0.02‰收取過戶費。
以上費用,小於1分錢的部分,按四捨五入收取。
還有一個很少時間發生的費用:批量利息歸本。相當於股民把錢交給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時間內,返回給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
⑧ 上市公司大股東公布要增持股票後是否一定必須增持,若不增持是否違法
1.上市公司大股東公布要增持股票後是否一定必須增持不增持,不違法的。
2.大股東增持,僅指持股30%以上股東繼續增持免於發出全面收購要約的情形:
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但未達到50%的相關股東,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0%的相關股東,繼續增持股份。大股東增持的市場關注度不及大股東減持,相關規則也不及減持規則那麼詳細和明確。對於大股東增持,除了《證券法》外,證監會層面的規則主要集中於《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交易所層面僅有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發布過《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以下簡稱「《增持股份行為指引》」)這一專項規定。因此上市公司大股東在公司股價下跌想要增持公司股票時,常常因為對相關規則不熟悉而擔心觸發要約收購義務等。
拓展資料:
為遏制內幕交易,《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規定四個時間段內,大股東不得進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若擬實施增持計劃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其他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以及公司高管,通過增持計劃的實施進行內幕交易或進行市場操縱的,交易所將按照規定對相關當事人採取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