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的資產評估問題
上市公司上市發行前必須進行資產評估。一方面,有利於投資者了解上市公司的技術經濟狀況;另一方面,資產評估結果也為資產折價入股提供了重要依據。資料表明,前蘇聯推行股份制時未作資產評估,日本在證券發行時資產評估缺乏科學性,最終不得不補做或重做資產評估。本文試就中國目前上市公司資產評估的幾個問題談點看法。
一、資產重組對上市公司資產評估的影響
上市公司進行資產評估之前,首先應該進行資產重組。資產重組的目的,一方面是塑造企業,建立企業完善的經營機制;另一方面,我國企業股票發行採用「總額確定、限報家數」的方式,單個企業發行股票實行額度控制。因此,按照上市標準的要求,需對諸如企業經濟效益、資產規模等進行重組。重組必然引起資產范圍、規模、數量、質量、資產結構、資產負債結構以及經營效益的變化,直接影響資產評估工作。如果不了解和掌握資產重組方案,就難以做好資產評估工作,或者是,即使完成了評估工作,還要重新返工調整,影響資產評估工作的效率。資產重組通常是由證券商、咨詢公司從事的,不是資產評估人員的事情,大資產評估人員必須參與資產重組方案的設計。
資產重組對資產評估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在資產評估時應予以重視。
1、資產范圍的變化。企業中的資產包括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按其發揮效能情況,可以分為有效資產和無效資產。通常,進行資產重組時,往往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和無效資產,有時也會剝離一部分經營性資產,但剝離的經營性資產應以不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為前提,否則會影響企業的獲利能力,影響對企業收益的預測。
2、資產負債結構的變化。根據對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要求,其資產負債率應不超過70%,對於大多數企業來說,達到這一水平較困難,需要通過資產重組解決。重組方案會影響到企業資產負債結構,不僅影響企業獲利能力,還會影響企業場債能力,這在風險預測時需加以注意。
3、收益水平的變化。上市公司經資產重組後,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會超過10%,這種效果不僅通過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和無效資產減少資產總額獲得,而且非經營性資產減少使得收益計算中的折舊費減少,從而增加收益獲得。所有這些,均作為在企業評估市對未來收益預測的基礎。資產重組方案中,對於土地使用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出於種種原因(如資產收益率的原因),一般採用租賃方式和許可使用方式,單項資產評估時仍需對這些資產進行價值評估,只是這些評估價值不計入企業整體價值中作為折股依據,但要評估出土地使用權租金標准和商標權等許可使用費標准,作為企業簽訂租賃或許可使用合同的依據。採用收益現值法對未來收益預測時,在管理費用中增加這些租金和許可使用費,相應減少收益,這在評估中應加以注意。
4、經重組後的股份制企業已具備了市場經濟所要求的經濟實體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採用成本加和法與採用收益現值法得到的評估值會有差異,是正常現象。如果收益現值法確定的整體企業評估值大於成本加和法確定的整體企業評估值,其差額部分應是商譽。通常,商譽是不作為折股依據的,但商譽的存在會對企業股票的溢價發行等有一定的影響。現在行業管理文件要求是以收益現值法驗證成本加和法的結果,因此,當兩者結果有差異時,評估者不應解釋二者差異不應該出現或者差異數額較小的原因,而應該闡明這種差異是企業商譽的理由。
另外,作為資產評估的對象,是否應包括流動資產,這是爭議較大的問題。就其本身來說,流動資產具有流動性大、變現能力強的特點,評估流動資產並不困難,但很麻煩。這種麻煩主要體現在:一是流動資產種類多,主要包括實物形態流動資產、債權類流動資產和貨幣類流動資產;二是流動資產范圍難以界定,不同類型企業中流動資產的表現形態是不一樣的。除我國以外,國外對流動資產一般不評估。我國從企業全部資產的完整性考慮,也把它納入評估的范圍。筆者認為,流動資產不應作為評估對象。整體企業評估時,涉及到流動資產,可以其審計數作為價值依據。這樣做的理由是,流動資產期限短,變現能力強,價值變化不大;如果評估流動資產,勢必會引起企業中各項資產結構的變化,特別是流動資產中的費用項目與負債、企業損益等有著密切關系,處理不好,影響比較大。需要強調的是,不管是否把流動資產作為評估對象,在上市公司整體評估時,對流動資產的狀況都必須予以考慮。因為流動資產越多,償債能力越強;而流動資產扣減流動負債是公司的營運資金,它對公司的運營能力、盈利能力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所有這些,均會影響公司整體評估價值。
二、上市公司資產評估與資產處置
資產評估與資產處置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資產評估前的資產處置方案,會影響評估范圍、過程和結果,資產評估後的資產處置是依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的。資產評估人員可以對資產處置方式或可能產生的後果發表意見,但不能直接進行資產處置。同樣的,資產評估人員不能以資產處置為由,反向推算評估結果。
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時,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的20%(國家對採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20%.企業中的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其賬面價值是根據會計制度計價的,一般數額較低。但工業產權及非專利技術等具有投入和產出的弱對應性特點,一些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在生產經營中發揮出巨大的潛能,評估時表現出很高的價值,如果直接作價入股,有時會超過其注冊資本比例的規定。這時,評估人員的責任是客觀真實的評估這些資產的價值,而不是為達到這個比例而調高或降低資產評估價值。至於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如何處置,是採用作價入股形式、還是簽訂租賃合同形式,均是資產處置的內容。
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必需的資產。資產重組時根據剝離資產應按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原則,上述資產一般不能剝離。但由於收益率水平限制、上市額度的限制、注冊資本出資比例的限制等,上述資產往往採取租賃的方式或許可使用的方式。這種情況下,凡是這類資產均要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簽訂租賃合同或許可使用合同的依據。現實生活中,有的上市公司採用定額租金等簽訂租賃合同,使評估的租金價值形同虛設,可有可無,顯然是錯誤的,亟待糾正。因為這樣做的後果,一是定額租金缺乏客觀依據,二是極有可能損害公司上市後的社會股民權益。
資產評估結果如何利用,這也是理論和實踐上探討的熱點問題。需要說明的是,資產評估的利用不應影響資產評估結果,它是資產評估以外的事情,盡管緣起於資產評估,但與資產評估過程並無必然聯系。1990年,南華早報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時,聘請了一家澳洲的評估公司為其商標做評估。評估值是40.5億港元。因為當時香港的稅例是容許一家公司在購買了一項無形資產(包括商標權和專利權)之後,其購買價是可以由購買該項無形資產的財政年度開始作為一項經營開支從稅前盈利扣除,公司從此可以享受稅務優惠。該公司股東溢利按所得稅率16.5%計算,增加了6.68億港元。這個案例吸引了其他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效法,香港的稅務局也注意到這個問題,終於在1991年4月將這項稅務條例修改。新的稅務條例仍然允許企業向獨立第三者購買專利權和非專利技術,兩項無形資產的開支可以從稅前盈利扣除,但是商標權則不可以。雖然稅例已經改變,但一些公司在籌備上市時仍然將其擁有的商標權做出估值以吸引投資者購買他們的股票。上述案例一方面說明了資產評估結果與結果利用的區別,另一方面,對於如何對待和利用資產評估結果提供了有效思路。
⑵ 公司股權的拍賣流程 公司股權拍賣要注意什麼
A、上市公司股權拍賣應注意的六個問題:
1、審查上市公司股權拍賣的法律依據;
2、確定拍賣保留價;
3、按照型關規定的要求發布拍賣公告;
4、注意競買人持有股份的限制;
5、注意對競買人資格的審核;
6、上市公司股權拍賣的移交。
B、公司股權的拍賣流程如下:
一、接受拍賣委託
一委託人需提供資料,拍賣標的清單及瑕疵說明
以下資料由委託人直接提供,委託人需要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要求提供復印件資料的原件均需現場驗證,復印件資料需委託人簽字蓋章有效。如果委託人非一方,委託人資料應分別提供,並對所提供的資料簽字或蓋章。
⒈委託人資料
⑴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
⑵企業法人代碼復印件;
⑶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⑷企業法定代表人對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
⑸委託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⑹委託人授權代理人代理的應提供:
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境外委託應提供境外公證書);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或代理企業的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代理企業的法人代碼復印件、代理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代理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
⒉拍賣標的
⑴評估報告;
⑵拍賣標的清單;
⑶拍賣標的處置權證明。
⒊拍賣標的瑕疵說明
⑴對標的物現有狀況相關問題及瑕疵的說明;
⑵對標的的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事項說明(包括或有事項)。
⒋涉及股權拍賣的委託人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被轉股企業的相關資料:
⑴營業執照正本;
⑵法人代碼復印件;
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⑷企業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協議;
⑸評估機構出具的企業整體資產評估報告、企業經營情況、股權價值說明;
⑹股東會或董事會關於投資者股權變更的決議;
⑺企業可公示的簡介、音像資料。
委託人還應提供:委託人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拍賣標的的決議。
二拍賣人核查拍賣標的處置權及相關事宜:
⒈對委託人及代理人的資格身份審查;
⒉拍賣標的權屬的審查;
⒊審查評估報告及鑒定結論的真實性(實地調查或函調);
⒋拍賣標的存在的問題及瑕疵;
⒌涉及股權拍賣的應審查:
⑴被拍賣股權企業的股東構成和股本結構;
⑵股權的類型及幣種;
⑶向被轉股企業的主管部門備案,為拍賣成交股權轉移做前期准備。
三拍賣人與委託人簽訂拍賣合同。
二、收取委託人保證金
委託人在簽訂委託拍賣合同時,拍賣人必須收取委託保證金,存入拍賣人設立的拍賣專戶或在拍賣人監控下存入由委託人與拍賣人共同設定賬戶。拍賣人出據收取委託保證金的收據。
三、發布拍賣公告、製作拍賣文件。
一拍賣人草擬拍賣公告文本。
二徵得委託人書面確認後,在委託人指定或國家認可的媒體上發布拍賣公告(國家有特殊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三拍賣公告發布時間為接受委託後三個工作日或以委託人確定時間為准(因媒體原因導致發布時間變化除外)。
四製作拍賣文件
⒈競買須知;
⒉標的情況介紹(標的目錄);
⒊標的相關證件,影像資料等;
⒋標的相關瑕疵說明。
四、拍賣咨詢登記
一自媒體發布拍賣公告之日起,拍賣人設專人負責接待咨詢登記工作;
二咨詢介紹的內容僅限於拍賣文件資料及委託人提供的拍賣標的資料;
三競買人登記:
⒈提供競買人資料並蓋章簽字
⑴企業營業執照原件;
⑵企業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證明;
⑶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
⑷自然人身份證原件的復印件、銀行資信證明;
⑸自然人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⑹競買專營、專賣物品,須提供專營、專賣資質證明文件;
⑺境外公司注冊文件、銀行資信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⑻境外自然人身份證明、銀行資信證明;
⑼境外競買人委託代理競標的應提供經境外公證後的授權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⒉審查競買人資格
⒊簽定競買協議
⒋確定競買號牌
⒌委託代理人參加競買的須提交競買人與競買代理人簽定的《授權委託書》
四競買人在簽定競買協議時拍賣人必須收取競買保證金,存入拍賣人設立的拍賣專戶或在拍賣人監控下存入由競買人與拍賣人共同設定賬戶。拍賣人出據收取競買保證金的收據。
五境外競買人開立臨時賬戶所需資料:
⒈外國投資者本人或其委託人提交的書面申請(投資者基本情況、擬開戶銀行及開戶金額、賬戶資金用途等情況);
⒉境外法人當地注冊登記證明或境外自然人身份證明;
⒊公司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⒋自然人身份證原件的復印件、銀行資信證明;
⒌境外投資者委託境內自然人或法人申請開戶應提供依法辦理涉外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⒍外匯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註:⒉⒊⒋驗原件,復印件留底)
五、布置拍賣會場。
一會場布置突出標的專場的特點;
二會場設定拍賣台、現場記錄、現場見證或公證、現場監督、競買人和來賓等專門席位;
三會場燈光明亮柔和,環境舒適;
四會場音響效果良好。
六、實施拍賣。
一拍賣會前2小時拍賣工作人員到場按分工進入角色,核准登記辦理競買人入場手續;
二按拍賣公告公布的時間、地點,開始公開拍賣;
三拍賣會主持人宣讀會場注意事項及拍賣須知;
四拍賣師主持拍賣競價。競價前清點競買人,介紹監拍人,由委託人出示保留價,公布舉報電話;
五記錄拍賣過程、進行現場攝錄像,保證拍賣過程真實合法;
六競價原則:價高者得。
落槌成交後由見證員宣讀現場見證書或由公證員宣讀現場公證書,由買受人與拍賣人簽定《拍賣成交確認書》;
七 在拍賣人監督下,買受人、委託人及拍賣人簽定拍賣標的轉移協議;
八拍賣人向買受人和委託人分別收取拍賣傭金;
九拍賣會結束。
七、整理拍賣全部資料並歸檔保存
⒈拍賣人向買受人與委託人提供有效的成交證明和拍賣資料,由買受人與委託人自行向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相關標的轉移手續。
⒉委託人與買受人履行標的交割及價款交付手續,須向拍賣人交付相關證明文件。拍賣人審驗無誤後結算雙方的保證金。
⒊整理拍賣資料歸入拍賣檔案。
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糾紛案件過程中,對股權採取凍結、評估、拍賣和辦理股權過戶等財產保全和執行措施,適用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指上市公司國有股、包括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國家股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機構或部門向股份有限公司出資或依據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國有法人股指國有法人單位,包括國有資產比例超過50%的國有控股企業,以其依法佔有的法人資產向股份有限公司出資形成或者依據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
本規定所指社會法人股是指非國有法人資產投資於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第三條人民法院對股權採取凍結、拍賣措施時,被保全人和被執行人應當是股權的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被凍結、拍賣股權的上市公司非依據法定程序確定為案件當事人或者被執行人,人民法院不得對其採取保全或執行措施。第四條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作為債務人,如有償還能力的,人民法院一般不應對其股權採取凍結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已對股權採取凍結保全措施的,股權持有人、所有權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了有效擔保,人民法院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對股權的凍結。第五條人民法院裁定凍結或者解除凍結股權,除應當將法律文書送達負有協助執行義務的單位以外,還應當在作出凍結或者解除凍結裁定後7日內,將法律文書送達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並書面通知上市公司。
人民法院裁定拍賣上市公司股權,應當於委託拍賣之前將法律文書送達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並書面通知上市公司。
被凍結或者拍賣股權的當事人是國有股份持有人的,人民法院在向該國有股份持有人送達凍結或者拍賣裁定時,應當告其於5日內報主管財政部門備案。第六條凍結股權的期限不超過一年。如申請人需要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申請,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凍手續,每次續凍期限不超過6個月。逾期不辦理續凍手續的,視為自動撤銷凍結。第七條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所凍結的股權價值不得超過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的債務總額。股權價值應當按照上市公司最近期報表每股資產凈值計算。
股權凍結的效力及於股權產生的股息以及紅利、紅股等孳息,但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仍可享有因上市公司增發、配售新股而產生的權利。第八條人民法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如果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在限期內提供了方便執行的其他財產,應當首先執行其他財產。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方可執行股權。
本規定所稱可供方便執行的其他財產,是指存款、現金、成品和半成品、原材料、交通工具等。
人民法院執行股權,必須進行拍賣。
股權的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以股權向債權人質押的,人民法院執行時也應當通過拍賣方式進行,不得直接將股權執行給債權人。第九條拍賣股權之前,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對股權價值進行評估。資產評估機構由債權人和債務人協商選定。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由人民法院召集債權人和債務人提出候選評估機構,以抽簽方式決定。第十條人民法院委託資產評估機構評估時,應當要求資產評估機構嚴格依照國家規定的標准、程序和方法對股權價值進行評估,並說明其應當對所作出的評估報告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人民法院還應當要求上市公司向接受人民法院委託的資產評估機構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要求資產評估機構對上市公司提供的情況和資料保守秘密。第十一條人民法院收到資產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報告後,須將評估報告分別送達債權人和債務人以及上市公司。債權人和債務人以及上市公司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評估報告後7日內書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將異議書交資產評估機構,要求該機構在10日之內作出說明或者補正。第十二條對股權拍賣,人民法院應當委託依法成立的拍賣機構進行。拍賣機構的選定,參照本規定第九條規定的方法進行。第十三條股權拍賣保留價,應當按照評估值確定。
第一次拍賣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時,應當繼續進行拍賣,每次拍賣的保留價應當不低於前次保留價的90%。經三次拍賣仍不能成交時,人民法院應當將所拍賣的股權按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折價抵償給債權人。
人民法院可以在每次拍賣未成交後主持調解,將所拍賣的股權參照該次拍賣保留價折價抵償給債權人。
⑷ 法院拍賣股票
法律分析: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通過拍賣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實現債權的合法權益。評估價格是拍賣的前置程序。在對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變現前,法院應當委託依法成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價格評估。對評估結果,法院應當及時向執行雙方當事人送達評估報告。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法院請求復議,法院再要求評估機構進行復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執行完畢後,據以執行的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確有錯誤,被人民法院撤銷的,對已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責令取得財產的人返還;拒不返還的,強制執行。
⑸ 股權拍賣流程
法律分析:1.人民法院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股權進行價格評估。評估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有關企業提供會計報表等資料;有關企業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評估機構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後經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協商不成的,從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確定的評估機構名冊中,採取隨機的方式確定;當事人雙方申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評估機構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2.人民法院收到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報告後,應當在五日內將評估報告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可在收到評估報告後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3.確定拍賣機構。當事人協商拍賣機構後經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協商不成的,從執行法院或者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法院的拍賣機構名冊中,隨機確定;當事人雙方申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4.拍賣保留價由人民法院參照評估價確定。第一次拍賣時,不得低於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現流拍,再行拍賣時,可以酌情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得超過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二十。拍賣所得用於抵債。5.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不申請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再行拍賣。6.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規定將股票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7.第三次拍賣流拍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該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於第三次拍賣終結之日起七日內發?出變賣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沒有買受人願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買受該財產,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 通知公司及全 體股東,告知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通知其他股東的規定期限內行使優先購買權,否則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如果其他股東在規定的期限內行使優先購買權,執行這部分款項給申請執行人。
⑹ 法院股權拍賣最新規定
對股權作價進行拍賣後,競買人競拍得股權的,法院會通知有關的部門協助競買人進行股權變更登記;執行程序中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的,適用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拍賣成交後,人民法院應當向證券交易市場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由買受人持拍賣機構出具的成交證明和財政主管部門對股權性質的界定等資料,向證券交易市場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股權變更。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一、上市公司股權拍賣注意事項:
1.上市公司股權拍賣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拍賣條件;
2.拍賣前要確定好拍賣的底價,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
3.拍賣公開進行;
4.注意對競買人資格的審核。
二、法院拍賣股權的流程
1.對股權進行價格評估;
2.價格評估完成後,法院可組織執行雙方當事人協商,按評估價格將被執行人財產抵債給申請執行人,雙方當事人對以物抵債不能達成一致,法院應作出強制拍賣被執行人財產的決定;
3.確定和委託拍賣機構;
4.確定拍賣保留價;
5.舉行拍賣會;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在執行程序中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七條,拍賣成交後,人民法院應當向證券交易市場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由買受人持拍賣機構出具的成交證明和財政主管部門對股權性質的界定等有關文件,向證券交易市場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股權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