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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上市公司股票的個稅

發布時間: 2024-01-12 03:29:57

A. 股票扣稅 個人所得稅

在實踐中,我們都知道不管是個人或者是企業我們都是需要交稅的,多於金融行業也不例外。那麼對於股票個人所得稅是如何計算的很多人就不太了解。
一、股票個人所得稅是如何計算的
由於股票收入是個特殊的行業收入,收稅特點的確和其他行業不大相同。但一般情況下我們買賣股票是不考慮這些問題的,因為在你交易完成後,你所應該交的各種稅都已經通過證券公司和上市公司間接的扣除了,剩下在你賬戶里的資金就完全屬於你個人的稅後財產了。除非你是通過其他特殊方式獲得的才要額外的繳稅,例如大小非減持還要就是間接持有股票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上交所和深交所轉讓股票所得個人所得稅徵收標准: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上交所和深交所轉讓股票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間接持股票股票股息個人所得稅徵收標准:
間散尺接持股票不轉讓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但,取得的股息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股票股息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減按10%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由股份公司支付時代扣代繳。其他股息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依20%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由支付的公司在支付時代扣代繳。
三、間接持有股票轉讓個人所得稅徵收標准:
如果間接持有股票轉讓(非上交所、深交所股票轉讓)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8修訂)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如掘察用後的余額計算納稅。」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炒股的費用主要是傭金,這個是券渣茄商收取,在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之間。印花稅,投資者在賣出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B. 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是否免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准,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C. 需要交股票交易個人所得稅嗎

一、股票交易屬於財產轉讓所得,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按照財稅字(1998)061號文件規定,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在股市買賣股票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但是要交納印花稅。

印花稅:

按照成交額的1‰繳納印花稅,並且是賣方交,買方不用交。如果成交額100000元,就要繳納100元的印花稅。無論是盈利還是虧損都要交印花稅。

三、從該上市公司分得的股利,需要交個人所得稅的,並且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按享受優惠之後的演算法。

1、個人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按20%的稅率繳個人所得稅;

2、個人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10%的稅率繳個人所得稅;

3、個人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5%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3)轉讓上市公司股票的個稅擴展閱讀

一、股票買進費用:

1、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3、通訊費。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區收取5元。

二、股票賣出費用:

1、印花稅0.1%。

2、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4、通訊費。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區收取5元。

D. 股票轉讓所得要征個稅嗎

問:股票轉讓所得要征個稅嗎?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文件的規定,對於員工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取得的所得,應按現行稅法和政策規定征免個人所得稅。即:個人將行權後的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轉讓而取得的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依法繳納稅款。

E. 股票轉讓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是應繳個人所得稅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F. 取得股票轉讓收益100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額是多少

個人股權轉讓的轉讓方是自然人股東,其轉讓所得主要涉及個人所得稅。個人股權轉讓所得作為一項非勞動所得,其相關的稅收成為近年來稅務部門加強征管和檢查的重點。

一,股權轉讓形式
形式上可分:全部轉讓的,轉讓人不再是公司股東,受讓人成為公司股東;部分轉讓的,轉讓人不再就已轉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受讓人就已受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
二,我國現行法律對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1、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徵收范圍
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將自己的持有公司的股份轉讓給其他自然人或者是企業,依法需要就其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2008年3月1日起新實施的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九款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范圍包括財產轉讓;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第九條規定,對股票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另行制定,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2、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額計算
《個人所得稅》第六條第五款規定,財產轉讓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是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計算納稅;第十九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說的財產原值,對於有價證券,是指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那麼,什麼是合理費用?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為辦理股權轉讓手續作出的必要開支。《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即,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股權轉讓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費用)×20%。
3、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的直接的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或者是個人;扣繳義務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收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或者是代繳義務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一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三十條規定: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三,關於股權轉讓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文件精神
國稅發[2009]85號文件中關於股權轉讓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文件精神摘要如下:
1、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2、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表格式樣和聯次由各省地稅機關自行設計)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3、個人股東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發生股權變更企業所在地地稅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和稅款入庫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和《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獲取個人股權轉讓信息,對股權轉讓涉稅事項進行管理、評估和檢查,並對其中涉及的稅收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4、稅務機關應加強對股權轉讓所得計稅依據的評估和審核。對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申報的股權轉讓所得相關資料應認真審核,判斷股權轉讓行為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是否符合合理性經濟行為及實際情況。
對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如平價和低價轉讓等)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每股凈資產或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
5、稅務機關要建立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內部控管機制。稅務機關應建立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電子台賬,對所轄企業個人股東逐戶登記,將個人股東的相關信息錄入計算機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稅務機關內部各部門分別負責信息獲取、評估和審核、稅款征繳入庫和反饋檢查等環節的工作,各部門應加強聯系,密切配合,形成完整的管理鏈條。
6、各地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要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加強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聯系和協作,定期主動從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取得股權變更登記信息。要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發生股權變更的企業做好相關稅法及政策的宣傳和輔導工作,保證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G. 個人買賣股票需要繳納哪些稅

現在有很多的人會進行投資產品的買賣,那麼對於股票的買賣又是需要什麼樣的程序,以及個人股份的轉讓又是需要進行如何繳稅。下面我來為你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個人轉讓股票需要交稅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第040號)「經國務院同意,決定今明兩年(即1994、1995年)對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關於股票轉讓所得1996年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經報國務院同意,1996年對股票轉讓所得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61號)「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准,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之規定,自1994年起,個人買賣股票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轉讓股權需要交哪些稅?
個人轉讓股權,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交納標准:按照轉讓成交價減去當初出資價和費用,按照此差額20%交納個人所得稅。沒有差額產生,不需交稅。
個人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個人轉讓股權應穗銀就增值部分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股權轉讓協議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由合同雙方按合同金額萬分之五繳納。
「增值部分」即一次個人轉讓股權應納稅所得額,以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應合並為一次轉讓股權。
其中的「財產原值」如何確定?有價證券為買入價(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納稅人必須提供有關合法憑證。對未能提供完整、准確的財產原值合法憑證而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核定其財產原值。
「合理費用」是指納稅人在賣出財產的過程中按有關規定所支付的費用,如營業稅金及附加、中介服務費、資產評估費等(均需要合法有效的憑證)。
對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如平價和低價轉讓等)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每股凈資產或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
另外,企業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協議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由合同雙方按合同金額萬分之五繳納。
企業或個人買賣股票(未超過12個月)、證券等主要涉及以下稅費:
猜衫宴1、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根據《城建稅暫行條例》、《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暫不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通知》(國稅發[1994]38號)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不繳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特殊地區除外)、內資企業繳納。
2、企業所得稅(企業買賣)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10]14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8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等文件規定,企業買賣股票(未超過12個月)、證券(證券投資基金除外)所得應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買賣股票、證券符合按照有關規定通過證券交易場所、銀行間市場買賣債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可以自行稅前扣除;其他損失應經稅局審批後才能扣除。企業買賣證券投資基金所得不征企業所得稅。證券投資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不徵收企業所得塌搜稅。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3、個人所得稅(個人買賣):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等文件規定,個人買賣股票及開放式基金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但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應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買賣其他有價證券所得應征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繼續予以免徵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04]173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相關工作的通知》(上證交字[2008]16號)等文件規定,企業及個人買賣封閉式基金免徵印花稅;企業及個人賣出上市公司股票徵收印花稅、買入不征;企業及個人買賣其他股票徵收印花稅;其他有價證券不徵收印花稅。
以上便是我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通過以上知識都已經對此有了大致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