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股東股權質押爆倉了,怎麼辦
依照我國《擔保法》第71條2款之規定,質權實現的方式有三種,即折價、變賣、拍賣。但由於股權質權的物的特殊性,因而股權質權的實現方式有其自身的特點。
1、股權質權的實現,其結果是發生股權的轉讓。所以出質股權的處分必須符合公司法關於股權轉讓的規定。對以出資為質權標的物的,可以折價歸質權人所有,也可以變賣或拍賣的方式轉讓給其他人。
2、以出資出質的,在折價、變賣、拍賣時,應通知公司,由公司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可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
3、因股權質權的實現而使股權發生轉讓後,應進行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否則該轉讓不發生對抗公司的效力。
4、對以外商投資企業中方投資者的股權出質的,其股權質權實現時,必須經國有資產評估機構進行價值評估,並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
5、受出質權擔保的債權期滿前,公司破產的,質權人可對該出質股權分得的公司剩餘財產以折價、變賣、拍賣的方式實現其質權。
(1)公司股票如果全部暴倉擴展閱讀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以下簡稱「新規」)將正式實施。具體而言,新規將對「融資門檻、資金用途、質押集中度、質押率」等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1、股票質押式回購融入方不得為金融機構或其發行的產品,且停止小額股票質押業務(首次融資金額不得低於500萬,後續每筆不得低於50萬);
2、融入資金應當用於實體經濟生產經營並專戶管理,禁止通過股票質押融資申購新股和買入股票;
3、嚴控股票質押集中度(單只股票整體質押比例不超過50%。且單一證券公司、單一資管產品接受單只股票質押比例不得超過30%、15%);
4、限制質押率,股票質押率上限不得超過60%。
參考資料
網路-股權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