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公司股票 » 哪個上市公司股票回購有問題
擴展閱讀
張國榮同性戀的原因 2024-11-17 23:12:10
西安自駕游 2024-11-17 23:04:27
山東俊富公司股票 2024-11-17 22:38:43

哪個上市公司股票回購有問題

發布時間: 2024-03-21 02:24:55

⑴ 有哪些上市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的啊

★1992年小豫園並入大豫園:中國股市第一例為合並而實施股份回購的成功個案:大豫園作為小豫園的大股東,採用協議回購方式把小豫園的所有股票(包括國家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悉數回購並注銷。程序上經股東大會批准、合並後新公司再發新股,並承諾小豫園股東享有優先認股權。

★1994年10月30日,陸家嘴(行情 點評 資訊)減資回購案:陸家嘴臨時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了國家股減資的方案,由此陸家嘴成為我國第一家協議回購本公司股票並注銷股份的公司。此回購案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減資回購從而規范股權結構並不是最終目的,最終目的是通過國家股減資回購,再增發一定數量的流通股(B股),進一步增資。股份回購成為一種「策略性「的資本運營工具。

★1996年4月19日,廈門國貿(行情 點評 資訊)減資回購案:1993年2月19日,由廈門經濟特區國際貿易信託公司發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設立廈門國貿。1996年4月19日召開的1995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了公司董事會提出的關於減資及變更股本結構的議案。根據該議案,為了使股本結構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以每股2元的價格購回全體股東持有的公司股份的60%並予以注銷,減資後,公司總股本為6800萬股。廈門國貿是為了發行新股進行資本擴展而回購注銷老股的。

★1998年氯鹼化工(行情 點評 資訊)在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出了回購公司B股:掀起了B股回購問題的熱潮。

★1999年4月1日,雲天化(行情 點評 資訊)董事會發布的《關於協議回購部分國有法人股的警示性公告》:1999年3月22日雲天化與雲天化集團公司草簽了《股份回購協議》,宣布該公司有意協議回購集團公司所持有國有法人股中的2億股。1999年5月11日雲天化召開的1998年股東年會上表決通過了公司董事會的《關於回購並注銷部分國有法人股的報告》,同意回購公司國有法人股2億股,回購價格為2.01元。

⑵ 有哪些上市公司個固定資產的案列

彩蝶實業固定資產疑雲:一場為了上市,精心籌謀的「局」!浙江彩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彩蝶實業」,其主營業務分為四大塊,分別是滌綸面料生產、無縫成衣和滌綸長絲以及染整受託加工。

本次主板IPO彩蝶實業計劃募集資金5.8億,將會全部用於年產62,000噸高檔功能性綠色環保紡織面料技改搬遷項目。顯示了該公司技改搬遷、擴充產能的雄心壯志。然而這里,也暗含了彩蝶實業固定資產投資的花招。

固定資產疑雲

我們從合並現金流量表看出一絲端倪。報告期內,彩蝶實業現金流量分別是3716萬(2018年)、18850萬(2019年)、3470萬(2020年)、7768萬(2021年1-6月)。與之形成對比的是,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卻是-4974.58萬(2018年)、-12588萬(2019年)、-11501萬(2020年)、-8533.98萬(2021年1-6月)。也就是說,近3年多時間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流出高達3.75億。

這些錢花到了哪裡?我們可以在固定資產一欄中看到彩蝶實業的一些房產信息。根據我國的權證命名規則,浙XXXX意味著出證時間。通過詳細查閱招股書,我們發現彩蝶實業所有的固定資產,出證時間都在2019年之後。這個情況和其投資現金流大量流出,可以互相佐證。

招股書顯示,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彩蝶實業的營業收入分別為9.13億元、8.65億元、6.24億元和3.80億元。同期,彩蝶實業凈利潤分別為7987萬元、7589萬元、9348萬元和6012萬元,在2019年出現小幅下降之後2020年實現逆轉。

從2018年開始,彩蝶實業在每年營業利潤高達數千萬的情況下,2021年1-6月,貨幣資金僅僅比2018年高了2600萬。而其短期借債,卻比2018年高了9000萬。這種短期內,大量借債以及利用自有資金買入廠房的操作,可以看作是為了上市臨時增加固定資產。畢竟,如果沒有自己的工業用地,將生產線搭建在租用的土地上,勢必會引來風險方面的質詢。從歷史情況來看,這種短期內大規模的增加固定資產,往往會給未來的經營帶來影響。

而在其IPO的408頁中寫道:2019 年末購置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用地、廠房,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尚未投入使用,公司將部分空置廠房和宿捨出租,增加了投資性房地產收益。

我們推斷,實際上本次募集資金項目的用地廠房已經購買完成。彩蝶實業先借錢或者利用自有資金購入固定資產,增加企業固定資產佔比,最後再用募集資金將之前的投資填平。既可以緩解自身資金壓力,又可以給上市增加籌碼,豈不兩全其美。然而這種操作,會給投資人帶來一定程度的誤判。

對賭條款尚未解除

在很多企業上市過程中,為了避免對賭協議帶來的經營風險,往往會在ipo階段解除對賭協議。不過,本次ipo中浙江彩蝶不但沒有解除對賭協議,還有對賭協議兌現的風險。

招股書顯示,此外,招股書還顯示,久景管理、顧林祥不僅持有3.4483%的彩蝶實業股權,還與實控人施建明簽署了對賭協議。在其對賭協議中,規定兩種情況下對賭協議方有權要求浙江彩蝶實控人必須在三個月內回購股票,並按年息7%支付利息。1、實際控制人或公司在增資協議中的陳述和保證有嚴重虛假或欺詐行為或存在其他嚴重違約行為,並且未在久景管理、顧林祥發出要求予以補救的書面通知後30 日內及時採取補救措施。2、公司在增資後36個月內未上市。

該協議簽訂時間為2019年11月,也就是說,如果彩蝶實業在2022年11月前公司未能成功上市。那麼對賭協議方就有權要求公司進行股份回購。然而目前浙江彩蝶尚在質詢階段,此時距離對賭協議生效執行還有4個月。這么短的時間內走完上市流程,可能性不太高。

雖然保薦機構在IPO中不斷說明該對賭協議不會對公司經營造成影響。但從實際層面考慮,這肯定是一個不可忽視的風險點。一旦行權,實控人受到履行回購義務的壓力,考慮到對彩蝶實業的絕對控制權,不能排除在特定情況下以損害彩蝶實業利益來轉嫁成本和風險的可能性,進一步侵害到其他股東的利益。

毛利率過高

在彩蝶實業報告期內,其主營業務毛利率從2018年的17.92%,來到了2021年的30.7%。也就是說,在短短四年不到的時間內,在公司沒有出現重大戰略轉變以及研發投入不足的情況下,其毛利率增加了23%。這種增長幅度與市場普遍情況不符。

就以其招股書所列舉的同業毛利率來看,各公司在過去四年內,毛利率變化情況遠遠低於浙江彩蝶。其中毛利率有所增長的公司為:10.4%、2.6%、23.5%、8.3%、新風鳴15.4%。由此可見,浙江彩蝶實業的毛利潤增加,遠超行業平均水平,存在一定水分。

同時,在核對同業資料後發現,哪怕是一些子項目的毛利潤也出現了巨大差異。就以台華新材為例子,2020年滌綸面料毛利率比浙江彩蝶低了一倍,而其滌綸長絲的毛利率則是彩蝶實業的三倍。據《2020年中國滌綸行業發展趨勢》說明,滌綸長絲產品,其原材料約占生產成本的85%左右。在原材料采購價格不會出現過大偏差的情況下,滌綸長絲毛利率出現三倍的差異,確實令人難以理解,ipo中也沒看見足夠合理的解釋。

而且,今年在解釋利潤率過高的問題上,ipo提到主要原因是因為當前原材料價格低廉。從2018年開始,因為國際油價走低,間接影響了滌綸價格。而2020年的疫情,導致全球需求減少,此時滌綸價格跌至十年來歷史最低點。隨著俄烏沖突加劇,油價已於今年2月開始暴漲,同時帶動了滌綸原材料價格的上揚,目前滌綸POY價格比起最低點,已經上漲了20%-30%。哪怕浙江彩蝶的毛利率沒有一點水分,這種高毛利率未來也很難維持,特別是在原材料不斷上漲的情況下。

境外投資

招股書提到,浙江彩蝶於2020年下半年在埃及設立境外分公司,從事高檔功能性綠色環保紡織面料的生產和染整受託加工業務,一期項目計劃投資2,285.77萬美元。目前已經支付人民幣720萬。事實上,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境外設廠,國際化是一家企業的加分項。

然而,隨著美聯儲的加息,沃爾克沖擊再次出現,國際市場的變化對第三世界國家的經濟穩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時在埃及建立工廠,必然要考慮國際局勢變動以及因此產生的一系列黑天然事件影響。綜上所述,對於浙江彩蝶埃及建廠一事,需要投資者理性看待。

總之,目前來看,彩蝶實業營業利潤以及毛利率都會因為原材料價格上漲而出現一定程度的下降。從時間來算,對賭協議失敗的概率遠遠高於成功,這會讓其前景更加撲朔迷離。同時,通過大量采購固定資產的方式,美化資產負債表,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投資者判斷,並對其市場價值,產生影響。

⑶ 上市公司為什麼不能回購股票

上市可以回購自己的股票。

一般上市公司股價被低估時,以及收購與反收購時,上市公司通過回購自己的股票來穩定股價,或使股票價格回升到它應有的價格

a股市場回購很少的原因是因為大家都把這里當作圈錢的工具。根本就沒有保護投資者,回報投資者的意識。

A股如此,讓我們看看成熟的資本市場是怎樣的。近半年來港股走勢也比較低迷,不少上市公司選擇了回購,如華人置業日前以每股作價10.72至11.08港元,回購了259.7萬股公司股份;SOHO中國上市後股價一路低迷,潘石屹斥巨資多次進行了回購;金山軟體上市後也一路走低,公司董事長求伯君和副董事長雷軍紛紛用自有資金增持公司股票;聯想集團以每股作價5.21至5.37港元回購300萬股;創維數碼先後8次共花費974萬港元回購了11 萬股上市公司的股票;TCL的董事長李東生也對自家的股票進行了大舉的回購。

⑷ 中國股市回購最多的注銷公司

海正枯罩飢葯業有限公司。截止到2022年12月28日,中國工商局發布的注銷公司的股份得沒返知悶彎,我國的股市回購最多的注銷的是海正葯業有限公司。股市是股票市場的簡稱,而股票市場就是為股民投資者們提供股票交易平台

⑸ 公司股權回購有哪些法律風險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回購風險

1、基於協議的公司股權回購中的法律風險。值得注意的問題是,在實踐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內部或公司與股東往往約定在特定條件下由公司收回股權的問題,實際上是股權的內部轉讓問題。因為法律禁止股東抽回出資,而有些投資人的出資投機性較強,其他股東也只是出於資金上的不足,才與其合作,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特別需要信任的支持,因此,往往會通過股東協議的方式約定在滿足特定條件下,由公司收回部分股權的問題,股東的出資並未抽回,只是在股東之間發生了變動,這並不違背法律規定。針對以上問題,股權內部轉讓的特別約定可考慮通過公司章程予以體現。一方面,法律允許公司章程充分體現股東的意志或利益,只要不違反法律的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由於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經過嚴格的程序,對股東權益的確認和保護具有積極的作用。

2、基於法律的公司股權回購中的法律風險。值得注意的是,這里僅指公司回購異議股東的股權,而且這種回購是異議股東行使回購請求權的結果,是法律對中小股東權益的特殊保護,在符合法定條件下,公司必須收購有關股東的股權。所謂異議股東行使回購請求權是指當股東會議決議事項與股東有重大利害關系時對股東會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有權請求收購其股權,也即退股,它是股權轉讓的特殊救濟途徑。對高新技術企業而言,異議股東若強制性回購股權,意味著企業對中小股東利益造成了損害,其根本原因股東權利無法保障,而且如果不退出的話,將造成更為嚴重的損害。

根據法律規定,異議股東股權回購權的發生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提出主體的特殊:必須是在股東會上對上述事項的決議投了反對票的股東,其他股東則無權行使該項權利,包括未參加股東會而事後稱欲投反對票的。投反對票必須有書面記載,如股東會會議記錄。

(2)回購前提的特殊:可以概括為應分配利潤而不分配、應解散而不解散、公司合並、分立或者轉讓其主要財產等三種情形。可以看出,股份回購有著嚴格的前提條件,不具備法定實體條件,不能主張回購權。

(3)程序上的特點:異議股東應當在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與公司達成收購協議,否則,可在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提起訴訟。可以看出,異議股東可以提起股權回購之訴,增加了股權回購的可能性。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權回購中的法律風險

在實踐中,股份有限公司回購股份具有積極的經濟和法律意義。在股份回購中,公司或是利用現金或還是以債權換股權或是優先股換普通股的方式購回其流通在外的股票,這樣會導致公司股權結構變化,由於公司股本回縮,而控股股東的股權沒有發生變化,因而原有大股東的控股地位得到強化,而且其更重要的意義在於通過股本的回縮(減資),使流通在外的股票減少,從而提高了每股盈餘,降低其市盈率,導致股價上漲。雖然如此,因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權表現為股票形式,具有高度的流動性,如果法律對股份有限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行為不加以限制,就可能導致公司違反資本充實原則的公司運行機理,侵害股東利益和債權人利益,影響股票市場的交易。因此,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作出了限制。

法律主要對收購本公司股份的特殊條件、回購數量及回購程序作出了具體規定,具體分析如下:

1、回購條件不具備的法律風險。法律規定只有在符合「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將本公司股份獎勵本公司職工、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的條件下」,公司才可以回購股份。如果不具備條件,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回購程序瑕疵的法律風險。除股東對公司股東大會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外,股份有限公司回購股份必須經過股東大會的決議,否則,將會導致股份回購的無效。同時,必須明確的是,在作出相關決議外,如為減資而收購或股東要求收購的,應在法定期限內注銷股份,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3、回購數量限制的法律風險。對回購數量,法律不作強制性的規定,但公司股東會應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決議,必須考慮到現金流量和債務承擔能力問題。但必須注意的是,法律有一個特殊的限制,如果是屬於給予職工股份獎勵原因的回購,其回購數量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而且所收購的股份必須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4、回購涉及內幕交易的法律風險。上市公司回購本公司股份,如果沒有相應的信息批露規范,容易導致少數內幕人士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炒作,獲取非法利益,損害廣大投資者利益。

⑹ 創業板允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嗎如實施回購具體有哪些要求

創業板允許上市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回購股份。對實施回購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規定:
第一,上市公司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相關事項後及時披露董事會決議、回購股份預案,並發布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同時,須在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二,上市公司須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回購股份事宜進行盡職調查,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並在股東大會召開五日前予以公告。
第三,在股東大會召開前三日,董事會將公告回購股份決議前一個交易日及召開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前十名股東名稱及持股數量、比例,在深交所網站公布。同時,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回購股份的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另外,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回購股份期間上市公司不得發行股份募集資金。

⑺ 我國上市公司股票回購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論文摘要 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是公司與股東之間的一種內部股權轉讓行為,上世紀90年代被引進我國資本市場。本文首先介紹了公司股票回購制度的概況,並對該項制度進行利弊評析,然後在介紹分析境外若干個國家或地區有關股票回購市場准入等相關規定的基礎上,剖析了我國股票回購的發展及立法現狀。本文就其現有的立法缺陷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針對性的完善對策,使我國的證券市場運營更加規范。

論文關鍵詞 利益相關者 股票回購 公司法

一、公司股票回購制度的概況

(一)股票回購的概念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用作「庫藏股」保留。股票回購是上市公司與股東之間的一種行為,是調整公司資本結構以及調整市場上股票流通量的一種方式,對股東、公司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二)股票回購立法規制的必要性

從各國公司股票回購立法的歷史軌跡來看,大多數國家的立法普遍經歷了從法無明文規定到例外允許,法律規范也由判例或簡單的概括性規定到詳細的規定。在我國,股票回購是一新的發展事物,因此相關方面的立法規制還不夠完善,針對我國股票回購的立法現狀所存在的問題,我國需要加大力度對股票回購的立法加以完善。

在我國,股票回購是在股權分置改革的背景下,為了解決國有股比例過大和內部人控制等股權結構不合理的問題於20世紀90年代而引入的。2005年5月證監會向社會公開徵集有關股票回購的辦法,試圖以此來解決股權分置陷入的困境。2005年6月16日,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給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購提供了相應的行為准則。《公司法》對此也進行了修訂,為股票回購的順利進行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

股票回購作為一種調整公司股權結構和資本結構的資本運作方式,對我國上市公司有著特殊的意義。完善股票回購的立法規制,能夠為中國上市公司和股票市場所特有的問題提供法律保障。同時,上市公司在股票回購過程中也存在著各種問題,如上市公司股票回購使得公司的注冊資本減少,股份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會產生關聯交易,中小股東利益會受到損害等。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得完善股票回購的立法規製成為必需,以此來解決現實中所存在的問題。

二、我國公司股票回購的發展及現行的立法評析

(一)股票回購在我國發展

在我國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計劃經濟占據著主導地位,企業的形式幾乎是國有企業,較少存在股份制公司這一主體形式,因此也不會存在股票回購這一現象。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制度的實施,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經濟發展方式不斷得到提升。為了順應經濟發展的趨勢,我國企業進行了股份制改革,與此相伴隨的證券市場規模也不斷擴大。針對證券市場運行過程中所出現的新事物,我國的法律也作了相關的規定,特別針對股票回購的問題。

我國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購最早始於1992年,即大豫園通過協議回購小豫園所有股票的事件、1994年陸家嘴協議回購國有股後增發B股、1996年廈門國貿回購減資案、1999年雲天化與申能股份部分國有股的成功回購——這在當年成為證券市場的一個亮點。之後,由於《公司法》的限定、長期的市場熊市、現金的匱乏,股票回購又開始沒落。2005年,上市公司在股權分置改革的驅動下,加上《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的出台和《公司法》相應內容的修改,使得股票回購又得到了發展,邯鋼股份成為流通股回購第一家,繼而又多了很多股票回購的案例,這一資本運作方式在我國越來越良好的政策環境中得到了發展。

(二)對我國公司股票回購立法缺陷之檢視

從上述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看出,我國現行有關股票回購的規定都只是一般原則性的條款規定,比較籠統、概括,可操作性不強。相關配套的法規、實施細則或具體的操作辦法並未出台,面對當前已經出現的股票回購個案,法規建設顯得有些滯後。對於股票回購的適用范圍限製得過於嚴格,有悖於國際立法的發展趨勢,並且也限制了上市公司的發展空間,對於其中的一些定義也規定得較為含糊,這樣會助長規避法律的行為產生,使規定形同虛設。如果不對該制度進行系統的規范,其制度本身的弊端也會逐漸顯現,反而可能成為我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障礙。因此,為適應我國資本市場的現實需要,掃除股票回購的法律障礙,為公司的迅速發展以及保護中小股東合法權益這一目的的順利實現,我國必須盡快建立完善的股票回購法律制度。

三、完善我國公司股票回購立法的若干建議

(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現代企業的基本特點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投資者享有所有權,而經營者享有經營權,因此經營者對經營信息的取得具有一定的優勢,經營者若是為了追求自身利益,就有可能歪曲披露或者不披露相關的信息,如果公司治理不完善,就有可能在股票回購中出現內幕交易,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是一個重要的環節。

(二)加強對利益相關者的保護

由於資本市場的信息不對稱,使得中小股東對信息的掌握處於劣勢,在股東大會的投票權又居於少數,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存在信息和利益的不對稱,中小股東只能被動的接受股票回購方案。因此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來確保中小股東的利益不受侵害:一是完善股份回購信息披露制度,各利益主體相對公平掌握信息資源;二是異議股東請求權的利益補償措施;三是對股票回購方案的表決權進行重新設計,既要在「一股一權」的原則下達到法定通過數,又要中小股東的多數的同意,至少三分之二,並且上市公司的關聯股東應遵守迴避制度,由非關聯股東對股票回購事項進行獨立表決。此外,上市公司在回購股票時最好採用要約方式進行,因為這樣更能突出平等性,不會偏袒於大股東或者控股股東。對於回購的價格,應該根據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市價和業績狀況來進行確定,通過確定合理的價格來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

至於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應規定在進行回購前公司需先徵求債權人的意見,公司可以用為債權人提供擔保或提高利息率的方式以取得債權人的同意或者讓債權人全程參與回購計劃的制定及其一票否決權。

(三)明確適用條件

首先,從實施股本回購的外部環境看,必須是公司股價比較低時才可以進行回購,如果資本市場比較活躍,公司股票的定位比較合理甚至高估,上市公司就喪失了回購自身股票的熱情。其次,上市公司必須有足夠的現金或現金流良好,擁有大量閑置的現金或現金流,使得公司回購股票不至於影響到公司自身的正常運營。為了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還可以明確如下條件:(1)中小股東如果反對股票回購,可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反對該事項;(2)股東可表明請求收買其股票的意思;(3)股東大會決議時對該議案投票反對。同時,對於不同回購目的的回購行為,也應該對其規定不同的條件。在實際運用中,就應該制定實施細則,從公司的財務報表來觀察公司是否具備股票回購的條件。

(四)完善公司法關於股票回購的相關規定

除了上述幾個方面的完善措施外,我國的公司法規定還可以從股票回購的方式、價格、資金來源以及適用對象加以完善,具體如下:

1.股票回購的方式:《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列舉的股份回購方式應進一步具體明確,如協議回購方式對非流通股的回購是非常適合的。

2.股票回購的價格:由於我國存在國有股和流通股,且實行雙軌制,因此二者的回購價格確定應該區別開來。對於國有股,股份回購的價格的基準應是每股的內在價值,國有股的內在值等於國有股每股凈資產值加上溢價;對於流通股而言,回購價格的確定一般以一定倍數的市盈率{市盈率指在一個考察期(通常為12個月的時間)內,股票的價格和每股收益的比例為標准或以市價、一定時期內的平均價或最高價為標准。

3.股票回購的適用對象:我國當前的股票回購並未將子公司納入管理,因此我國《公司法》應規定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時,也應該同樣適用股票回購的限制條件。

四、結語

股票回購制度產生於成熟的資本市場,為公司調整資金結構以及完善公司運營方式提供了一個新的發展方向,隨著我國證券金融市場欣欣向榮的發展,股票回購越來越受到中國公司的追捧,其對防止公司內幕交易、防止惡意收購以及保護中小股東利益具有積極的作用。基於此方面的考慮,再縱觀中國現今法律對股票回購的相關規定,可以發現對於股票回購的法律保障還不是很健全,難以發揮該項制度應有的潛力。因此對於該項制度還應該更具體地予以完善——細化價格確定的方法,完善回購的程序,加強信息披露,從而消除一些不公平的現象發生,對於購回的股票應該以「庫存股」的形式存在還是以其他形式存在,這還有待於進一步研究,起碼要在完善傳統法律制度的前提下。盡管要完善現有的法律制度會與相關的原則相矛盾,比如資本三原則、禁止抽逃資金規則,但是一套完善的制度應該是從整體上去考量的,應該能夠符合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隨著經濟基礎的不斷發展來完善法律這一上層建築,使中國的證券市場能夠更健康、穩健地發展。

⑻ 佳都科技股價一直不漲是不是和公司沒回購完有關

一隻股票的股價一直不漲,其實跟公司回購沒有多大的關系。公司回購的只是一小部分而已。股價最終反映的是這只股票的內在價值。如果上市公司盈利持續向好,股價肯定會上漲的。

⑼ 迄今為止在進行A股股票回購的有哪些公司(包括宣布回購的公司以及正在進行回購的公司)

000829天音控股,000572海馬股份宣布了回購。

增持與回購的區別:
一、出資人不同,增持的出資人是大股東,而回購的出資人則是上市公司;

二、每股收益不同,增持後只是大股東持股比例上升,總股本和每股收益都不會變,回購後,總股本減少,每股收益相應增加,也就是說業績會增厚;

三、對股價影響,短期內都會有正面影響,但從中長期來看,增持的股票還是有獲利回吐的壓力,而回購的股票將注銷,沒有壓力,中長期更加有利於股價的提升。由此簡單比較,回購對於投資者來將,無論是大股東還是散戶,受益比增持更加長遠和豐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