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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公司股票仍在限售期如何並購

發布時間: 2024-04-07 03:47:40

1. 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在限售期前能否轉讓如果可以轉讓,是怎麼樣的一個轉讓程序。

只有幾種特殊情形允許在限售期內轉讓。根據深交所上市規則,要在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後,
(1)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或者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機或者面臨嚴重財務困難,受讓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獲得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和有關部門批准,且受讓人承諾繼續遵守上述承諾。在上述兩種情形下,經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以轉讓。上交所的規定中只認可第(1)種情況。
如果不滿足上面的條件,限售期內是不能轉讓的。如果想提前變現,可以考慮股權質押融資的辦法,先貸出部分資金,等解禁了以後再出售還本付息即可,如果金額較大,可以走大宗交易。

2. 限售股限售期內協議轉讓

法律分析:如果是個人投資者持有的未解禁的限售股,一般不能進行轉讓,投資者要等該限售股過了限售期才能在二級市場進行賣出,如果是機構投資者持有的未解禁的限售股要達到全部限售股的5%才能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進行轉讓,但是機構投資者持有的未解禁限售股也有一部分是不能進行協議轉讓的,具體情況跟開戶營業部核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辦理指引》 第八條 一般情況下,辦理協議轉讓的股份須為無限售流通股。但在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二.三.四.條《〈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有關限制股份轉讓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4號》、《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74條等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協議轉讓限售股。

3. 美的電器這支股票怎麼樣呀,我是三十三元進的,不會被套牢吧,什麼時候能逃出來呀

到2010年,美的要把市值做到1000億,長期走牛。送你一篇分析美的文章,仔細讀,看完你就不會被33買的而急著逃了,波段操作吧。。

何享健操盤美的白電市值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15:36 《新財富》
作者: 孔鵬
美的電器( 30.40,-0.32,-1.04%)的轉變,反映出中國家族控股企業的創富模式已經發生根本變化。股改前,由於制度原因,何享健家族無法獲得對上市公司合法而穩定的控制權,因此,選擇通過關聯交易等方式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並且利用上市公司的資金優勢幫助美的集團發展其他產業,淡化上市公司在集團內的地位。
2005年中期開始的股改為何享健家族取得對上市公司的合法控制地位提供了契機,從而使其財富與上市公司的業績、市值緊密掛鉤,並進而推動了美的電器市值管理策略的實施。數據顯示,自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一年多的時間,按復權價格計算,美的電器的股價上漲了768%,而同為白電行業龍頭公司的格力電器( 34.90,0.00,0.00%)和青島海爾( 16.00,0.15,0.95%)同期漲幅分別為393.74%和307.22%。2005年末,美的的市盈率僅為10.17倍,比青島海爾的13.28倍和格力電器的13.23倍遠為遜色;到2007年第一季度末,其市盈率迅速攀升到46.49倍,遠遠超過格力的33.54倍。
研究發現,由於短期市值管理目標不盡合理,可能會給美的電器的長期發展留下隱患。在管理層主要為職業經理人、股權激勵豐厚的情況下,為了實現較高的短期市值目標,管理層很可能會實施風險性較高、可持續性不強的營銷策略,不利於美的電器的技術積累和產業升級。不僅如此,美的電器還增加了對上游供應商的資金佔用,在白電市場競爭激烈、其產品並不強勢的背景下,這一做法並不明智。
我們認為,美的電器市值管理戰略不應追求成長溢價而應追求品牌溢價,不宜制定過細的短期市值管理目標。國際研究和實證經驗說明,美的電器可以按線性關系設計業績目標與管理層薪酬,從而促成企業長短期利益的一致。 本刊主筆 孔鵬/文
如果一個投資者在1993年11月12日,也就是美的電器(000527)上市的首日以收盤價19.85元買入該股股票,並一直持有到2005年底,則該股的復權收盤價為36.48元,市值在12年間僅僅增長45.6%,而同期上證綜指從865.97點上漲到1161.06點,漲幅為34.08%,該投資者只不過略微跑贏大盤。但是,如果該投資者從2006年初以收盤價買入美的電器並持有到2007年4月30日,則市值在不到一年半的時間里增長768%,而同期上證綜指的漲幅僅為231%(圖1)。兩個時期投資收益率巨大差異的背後,是美的電器實際控制人何享健家族「市值管理」戰略的實施。

美的電器在集團內部
地位從「活雷鋒」變「白電旗艦」
股改完成後,何享健對美的電器在整個集團中的地位和定位發生了180度的大轉彎。股改前,美的電器更大程度上是「反哺」美的集團其他業務的融資平台;股改後,何享健大幅增持美的電器達到絕對控股,又將合肥榮事達洗衣機、冰箱、營銷公司等資產注入,做大做強上市公司的意願非常明顯。
股改前:
利用關聯交易加強控制上市公司,反哺美的集團
2002年4月17日,美的電器分別與順德市現代實業及順德市金科電器簽訂了《OEM框架協議》,委託兩公司生產加工「美的」品牌電飯煲、廚具和電風扇等家用電器產品。同時美的電器還與東澤電器簽署協議,公司部分終端產品通過東澤電器經銷,而上述3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皆為何享健之子何劍鋒。
在實施上述關聯交易之後,2002年美的電器電飯煲產品毛利率迅速從2001年時的31.91%降為8.94%,公司控股的廣東美的電飯煲製造有限公司的凈利潤也迅速從2662萬元下降至150.5萬元。
2003年9月,美的電器斥資6500萬元,整合金科電器下面的風扇業務,並把美的風扇業務遷至中山;2004年6月,「美的電器」又以1788.75萬元收購現代實業,整合其電飯煲業務;2004年10月,美的電器再次出資5200萬元「收編」了金科電器,將之融入美的廚具公司。數據顯示,當美的電器與上述3家公司關聯交易額大幅減少之後,在產品降價、原材料全面漲價的情況下,美的電器的電飯煲產品毛利率又回升至21.57%。
在小家電業務逐漸培養成熟之後,2005年5月20日,美的電器將主營小家電業務的下屬子公司日電集團85%的股權以24886.92萬元的價格轉讓給美的集團,該項轉讓的價格公允性曾受到市場廣泛質疑(表1)。

與此同時,美的集團實施多元化擴張,淡化上市公司地位。2004年,美的集團先後並購了榮事達和華凌集團(00382. HK);2004年5月,美的集團通過收購股權成為國內最大的通風機製造商上風高科(000967)的第二大股東;2005年8月,由何享健的女婿張建和、女兒何倩興控股的新的集團收購了主營電真空器件、高低壓成套配電裝置的旭光股份( 6.89,-0.77,-10.05%)(600353)。華凌集團主營空調、冰箱,跟美的電器存在同業競爭,而榮事達主營的冰箱、洗衣機業務也同屬白電行業,因此,美的集團的做法使美的電器在集團的地位日趨邊緣化。
此外,美的集團四面出擊,投資1億多元在長沙、昆明發展客車產業,單在三湘客車上就計劃投資15億元;成立了房地產事業部,進軍房地產行業。不過,這些投資並有收到滿意的效果。2005年後期,何享健又重申要堅持家電主業,集團多元化將圍繞製冷和日用電器等產業展開。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何氏家族對創富模式選擇的困惑。
股改後:
增持以達絕對控股,並注入相關資產
2005年4月30日,中國證監會宣布啟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正式拉開了股權分置改革序幕。由於美的集團對美的電器的實際控制比例只有30%,如果按照10股送3股的常規對價比例進行股改,全流通後何氏家族有可能喪失控股地位。經過精心設計,2006年2月美的電器宣布了股改方案:第一,每10股流通股獲送1股以及5元現金;第二,如果美的電器2006年度相對於2004年度的凈利潤增長率低於30%,或者美的電器2007年度相對於2006年度的凈利潤增長率低於10%,美的集團將放棄當年的分紅,歸除開聯實業(何氏家族控股企業)以外的其他股東所有;第三,美的集團承諾在對價支付完成後的6個月內,增持不少於2億元美的電器股份。而在此之前,美的集團已分別與順德市有利投資服務有限公司、上海錢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廣東核電實業開發有限公司、寧波銀盛投資有限公司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計劃受讓該四家公司所持有的美的電器非流通股股份合計2174.64萬股。
2006年3月10日至2006年5月19日間,美的集團通過二級市場,總計使用資金10.8億元,共增持了美的電器148660970股,占總股本的23.58%,平均買入成本為每股7.26元。何氏家族持股比例由2005年末的合計30.8%增加到50.99%。
與此同時,2006年4月25日,美的電器董事、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其中設置了包括「金色降落傘」在內的一系列反收購條款,加強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從全流通後H股和A股對家電股票的估值比較來說,華菱集團等港股對美的集團的吸引力在下降,美的集團有動力將資產注入A股上市公司享受流通溢價。2006年11月底,美的電器完成合肥榮事達洗衣機、合肥榮事達冰箱、合肥榮事達美的電器營銷公司的資產注入,達到50%控股比例,確立了上市公司作為白電業務平台的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美的電器也改變了分配風格。財報資料顯示,股改後美的電器主要財務指標有了明顯改善(表2)。根據股改承諾,美的電器自2006年起把每年盈利的40%現金分紅,有助於形成穩定的估值預期。更重要的是,2007年3月,美的電器董事會一改多年來派息多而送股和轉增公積金少的分配風格,決議以資本公積金每10股轉增10股,並派息3.5元。這樣,連同計劃中向高盛和管理層激勵定向增發的股份,美的電器總股本將擴至14.12億股,股票流動性顯著增強,有利於估值水平優化。

何氏家族財富與
上市公司市值高度相關
股改完成後,何氏家族所持股份獲得法律上的確認,意味著其利益與上市公司的業績乃至市值密切相關。因此提升股價、增加個人財富,成為美的電器實施市值管理策略的根本動因。
美的電器「紅帽子」的身份是長期困擾何氏家族最大的「隱憂」。1968年,何享健帶領23位順德北鎮人集資5000元創辦一家生產塑料瓶蓋的小廠,這就是美的前身。上世紀80年代美的進入家電業,1992年實行股份制改造,1993年在深交所上市,成為中國第一家由鄉鎮企業改制而成的上市公司。由於當時上市法規的限制,股份公司的發起人和第一大股東由國有背景的北鎮經濟發展總公司擔任,持股52.5%,而何享健等創業者只持有22.5%的內部職工股。
從1999年開始,美的管理層逐步從北滘鎮政府手中收購美的電器股權,並開創了國內上市公司實施MBO的先河。1999年6月,何享健間接持股60%、以何享健之子何劍峰為法人代表的順德開聯實業從北鎮經濟發展總公司手中收購了3432萬股法人股,成為美的電器第二大股東,占股7.98%(目前為4.13%);2000年4月,公司管理層和工會共同出資組建了殼公司—順德市美托投資有限公司(美的集團前身),由法定代表人何享健間接持股55%,該公司分兩次協議收購北鎮政府下屬公司持有的美的電器法人股,占總股本22.19%,成為第一大股東。
但是,美的電器的MBO一直面臨著法律風險。首先,在其實施MBO之時,國務院、國資委、證監會等主管部門尚未對上市公司的國有股轉讓工作進行規范,而2000年中期國務院緊急叫停國有企業MBO以後,對已實施MBO的企業法律界定不明。比如美的集團第一次受讓股權價格為每股2.95元,第二次受讓股權價格為每股3元,均低於美的電器每股凈資產4.07元,不符合此後出台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讓規定。其次,實施MBO時,何享健等管理層的資金並不充裕,因此採取了變通的實施方法:股權收購款的10%以現金方式繳納首期,其餘90%通過分期付款方式解決;在股權收購協議簽署後,美的集團立即將該股權全部質押給當地信用社,獲得貸款3.2億元,用於支付其餘股權款。也就是說,美的電器大部分MBO收購資金是通過上市公司的股票質押獲得的,而根據《貸款通則》等規定,借款人不得將貸款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據媒體報道,2004年審計署還專門針對美的MBO過程進行了審計。因此,何氏家族獲得的股權在某種程度上處於一種不穩定狀態。
在這種情況下,MBO後美的電器的業績不但沒有出現明顯增長,反而出現了下滑。數據顯示,2001年美的電器凈利潤同比下降11.68%,凈資產收益率也從2000年的14.7%下降到2001年的12.01%。不僅如此,美的電器自1999年起連續4年採取派現的分配方式。顯然,派現而非送股的方式無法提高股票的流動性,也無法得到資本市場的認可,但是為大股東解決資金問題提供了便利。
在股權控制並不穩定的情況下,何氏家族通過上述關聯交易方式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並利用上市公司的資金優勢幫助美的集團發展其他產業,也就順理成章了。但這些做法降低了美的電器的利潤率和市場價值。數據表明,美的電器的市盈率水平一直較格力、海爾低20%左右。
因此,對何氏家族來說,股改不僅使所持股份獲得流通權,更重要的是,通過支付對價,其所持股份在法律上獲得明確認可。進而,其作為股東的利益、財富與上市公司的業績、市值前所未有地一致,這種一致性成為何氏家族推進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最大推動力。在2007年2月5日美的電器組織的首次分析師見面會上,何享健針對資本運作的總體規劃明確表態:美的電器將是美的集團最主要的產業平台和資本平台,白色大家電將全部整合到美的電器,美的電器市值增長是大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取向。
激進推行市值管理戰略
為了提升公司業績、做大公司市值,除了注入相關的白電資產外,何氏家族還採取了管理層激勵、優化資產結構、引入高盛、積極改善投資者關系等一系列措施。數據表明,美的電器市值管理戰略取得了明顯效果,自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30日,按復權價格計算,美的電器股價漲幅達768%,是格力電器同期漲幅的約2倍、青島海爾的2.5倍;而何氏家族的財富更暴漲至66.23億元,較其在2006年《新財富》500富人榜中18億元的財富值增加了368%。
實施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
2006年11月14日,美的電器公布股權激勵草案,授予高管5000萬份股票期權,占總股本7.93%,行權價10.8元。行權條件和方法是:如果美的電器2006年凈利潤同比增長不小於15%,而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小於12%,則授權日第二年也就是2008年初行權20%,授權日第三年也就是2009年初行權40%;授權日第四年也就是2010年初行權40%。股權激勵的對象完全是職業經理人,並不包括何氏家族成員。
利用資產重組優化業務結構,
令盈利與估值高於行業平均水平
2006年11月底,美的集團向美的電器注入合肥榮事達洗衣機、合肥榮事達冰箱、合肥榮事達美的電器營銷公司的股權資產,提升了美的電器的盈利水平。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由於消費升級帶動需求增長,冰箱和洗衣機行業正處於恢復性增長的景氣高峰期。榮事達擁有年產120萬台冰箱、60萬台全自動洗衣機和70萬台雙桶洗衣機的產能,而且開始發展高端的美的品牌冰洗產品,加上同處順德的科龍電器前兩年失勢讓出部分冰箱市場,美的電器的冰洗業務有良好的市場機會。美的集團將處於良好上升通道的冰洗業務注入上市公司,拓展了美的電器的盈利空間。財務數據表明,所注入資產2006年1-7月的利潤率為2.75%,高於美的電器2006年中期的2.6%;凈資產收益率為19.91%,遠高於美的電器的9.78%(表3)。

引入高盛作為戰略投資者
2006年11月21日,美的電器宣布已與高盛全資子公司GS Capital Partners Aurum Holdings簽署《定向發行協議》,擬對其按9.48元每股現金定向增發7560萬股,鎖定期三年。
從公司財務狀況分析,美的電器負債率一直高於行業平均水平,而且新購的榮事達冰洗業務負債率也高達86%,造成公司整體負債水平攀升。引入高盛後,美的電器獲得募集資金7.166億元,如果以所募資金的27.9%償還短期借款,可降低負債率1.8個百分點,並減少利息支出1223萬元;如果以所募資金的72.1%完全償還有息票據負債,可減少利息支出3163萬元,並降低負債率4.6個百分點,可大大優化公司的資本結構。
更明顯的後果是,高盛的入股提升了機構投資者對美的電器投資價值的認可度。在高盛宣布入股後,QFII對美的電器大舉增倉。統計表明,截至2007年第一季度末,美的電器已成為QFII第一重倉股,在其前十大非限售股股東中,6家QFII持股市值合計20.09億元。除瑞士信貸和摩根士丹利外,比爾及梅林達蓋茨基金會、耶魯大學、高盛公司、富通銀行等均出現在公司前十大股東中。
改善投資者關系
2006年之前,美的電器一直難以進入機構投資者視線,這跟管理層與流通股東溝通不夠順暢不無關系。自2005年起,何享健一改以往的低調風格,多次宣揚美的集團的企業文化和發展戰略,尤其是2010年將實現銷售收入1000億元的宏偉藍圖,傳遞出十分明顯的希望得到各界認可的信號。
2007年2月5日,美的電器組織了首次分析師見面會。董事局主席何享健、董事局副主席美的電器總裁方洪波、副總裁壓縮機事業部總經理蔡其武、董事中央空調事業部總經理張權、家用空調事業部總經理李東來、董事栗建偉、董事黃曉明以及財務總監趙軍悉數到齊。2007年3月,美的電器還公布了《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和自查報告。
分析結果顯示,美的電器市值管理戰略取得了明顯的效果。自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按復權價格計算,美的電器的股價上漲了768%,而同為白電行業龍頭公司的格力電器和青島海爾的同期漲幅分別為393.74%和307.22%。2005年末,美的電器的市盈率僅為10.17倍,比海爾的13.28倍和格力的13.23倍遠為遜色;而2006年末格力的市盈率已經達到19.57倍,已超過了格力的18.76倍,到2007年第一季度末,美的的市盈率迅速攀升到46.49倍,遠遠超過格力的33.54倍,而與具有整體上市概念的青島海爾的57.1倍接近(圖2)。

2007年5月16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宣布成分指數調整,美的電器自2007年5月28日起被調入成本股樣本,這是美的電器自2001年被剔除出成分股後的重新回歸,也使其成為第一家被剔除後又被重新納入成分股的公司。根據《新財富》500富人榜,截至2006年底,何享健家族以財富18億元排名第199位,而截至2007年4月30日,何氏家族的持股市值已暴漲至66.23億元,可列500富人榜第31位。
短期市值管理目標過高,
難符長期發展利益
何氏家族對美的電器的市值目標有短期化跡象,而制定的短期凈利潤目標高於其他行業龍頭企業,可能會對其長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首先,美的集團增持美的電器過程中,從開始買入當日的開盤價6元上漲到買入結束日的收盤價9.3元,共耗資10.8億元。據有關報道,這大大超出了何享健原計劃的5億元。因此,美的電器的股價快速上漲將有助於美的集團盡快擺脫成本區。其次,白色家電行業集中度在不斷提升,注冊企業數量與市場活躍品牌持續減少,強勢企業並購整合弱勢企業的趨勢日益明顯。何享健曾表示,美的電器作為集團的資本平台,今後不但將陸續整合集團業務,還將加強在國內外資本市場的運作。無疑盡快做大市值,有利於美的電器低成本並購和擴張。最重要的是,從市值管理戰略的具體目標—管理層激勵計劃所制定的業績指標來看,美的電器針對資本市場最關注的兩項指標—凈利潤和凈資產收益率作出了遠超過競爭對手格力電器和青島海爾的限定:2006、2007年凈利潤增長達到15%以上,而格力電器和青島海爾的目標僅為10%;2006、2007年凈資產收益率必須達到12%以上,青島海爾的目標僅為8%,格力電器並未作出限定(表4)。

管理層實現短期目標的願望較強
美的電器股權激勵的對象共有19人,全部為何氏家族之外的職業經理人。總裁方洪波1992年加入美的電器,2005年8月起擔任美的電器董事局副主席和總裁職務;其餘激勵對象也大都是在上世紀90年代加盟美的。從美的電器所宣揚的企業文化來看,其最看重的是「開放和多元」,這有利於促進家族企業內部的協調運營,靈活地把握商機,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具有穩健性偏弱、管理層職業經理人心態較重的缺陷。
2006年報顯示,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年度報酬總額僅為626萬元,金額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報酬總額為200萬元,金額最高的前三名高級管理人員的報酬總額為350萬元。另一方面,根據股權激勵計劃,美的電器三年內將授出5000萬股期權,按照2007年4月30日美的收盤價37.28元計算,總價值18.64億元。在行權價格僅為10.80元的情況下,確保完成目標凈利潤增長率對管理層的意義不言而喻。
短期凈利潤目標壓力較重,實施策略隱含風險
美的電器制定的短期凈利潤目標高於其他行業龍頭企業,這可能會對其長期發展戰略產生不利影響。首先,美的電器的產品競爭力一直略顯不足,過高的短期凈利潤目標可能會進一步拉大與競爭對手的差距。從產品結構分析,其主要產品包括家用空調、商用空調、家用空調壓縮機業務,2006年底又注入了榮事達的冰箱和洗衣機50%的股權,其中,家用空調的銷售收入占總收入的70%以上,占銷售利潤的65%以上,是最核心的業務。但是,無論在銷售收入還是單台利潤率方面,其家用空調業務都遜於格力而居行業第二位。根據公司公告及中華商務網統計,在2006年家用空調市場,美的電器實現銷售收入106.81億元,占內銷市場份額約20.4%,而格力實現178.56億元,佔25.2%;美的電器2006年空調銷售平均單台價格為1679元,而格力為2201元,比其高出30%以上。
更重要的是,格力電器擁有較強的自主研發能力,有雄厚的技術積累。而美的電器主要通過合資的方式購買核心技術,雖然注重產品開發,但缺乏深厚的技術積累,在提高品質和降低成本方面的技術投入相對較少,比如雖然美的電器和東芝合作在壓縮機領域獲得不錯的盈利,但是商標協議、專利協議等限制了美的電器對研發的投入和人才的積累。短期過高的市值管理目標很有可能會削弱管理層對產品品質方面的關注,在技術方面的投入和積累力度不足,美的電器管理費用率較低並不斷下降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這一點。
其次,美的電器近年來一直採用以增加投入和產能帶動盈利增長的業務發展戰略,可持續性較差。公司的家用空調業務已在國內順德、蕪湖、武漢三地四廠形成了1300萬台的產能布局,2006年新增了林港工業園100萬台OEM的空調產能,商用空調已形成30億元的年產值,壓縮機合資公司具備約1200萬台的產能。假設美的電器2006年僅為2.5%的銷售凈利潤率在2007年、2008年保持不變,要想滿足凈利潤增長率不低於15%的股權激勵條件,就必須使2007年和2008年主營業務收入分別不低於231.6億元和266.3億元。根據年報,2007年度,公司計劃用於家用空調的新增產能資金投入為2-3億元,用於冰洗業務的資金投入為3-4億元。但是,中國白色家電市場的技術與資金壁壘較低,產能增長過速,空調、冰箱、冷櫃及洗衣機等產品均供給過剩,生產與經銷環節庫存積壓持續高位。中華商務網數據顯示,2006年,中國空調總產量5479萬台,同比增長3.4%;總銷量5334萬台,同比微增1.9%,但年末行業庫存1082萬台,創歷史新高。在核心技術缺失、產品同質化的情況下,美的電器試圖通過擴大產能,利用規模效應降低成本、增加利潤的做法,將會進一步加劇市場供過於求的矛盾。與此相應,市場監測機構公布的銷售量數據與公司財報顯示,美的電器的空調業務產品毛利率一直呈明顯的下滑態勢,趨於向行業平均水平接近(表5)。

最後,美的電器尚難擺脫家電行業普遍的降價盈利模式,美的管理層要實現銷售收入增長從而完成利潤目標,仍然不得不採取價格戰的方法爭取市場份額。2007年第一季度,美的電器空調銷量同比增長53%,但均價下降19%;壓縮機銷量同比減少11%,均價亦有11%的降幅。相比而言,格力電器基於技術、質量管理為基礎的競爭能力不容易被競爭對手模仿,較高的品質得到用戶認同,願意為此支付較高的價格,從而能保持較高的產品盈利能力。格力電器2007年第一季度空調銷量同比增長53%,而均價也提升了4%。
我們認為,競爭激烈的中國白色家電行業正處在產業升級的前期,美的電器要想成為真正的行業龍頭,不應在利潤率水平不斷下滑的情況下追求利潤總額增長,只有改善產品結構、增加高端產品比重、從而提升價格水平才是提高利潤的正確途徑,而美的電器過高的短期盈利目標與之背道而馳。
高凈資產收益率目標或將傷及產業鏈
在制定股權激勵方案前的2005年和2004年,美的電器的凈資產收益率僅為12.48%和12.24%,而在方案制定的2006年達到了14.51%。美的電器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呢?通過對格力電器和美的電器財務報表的對比分析,我們可以發現,美的電器的做法帶有一定風險性。
杜邦分析法表明,格力電器的凈資產收益率一直比美的電器高出5個百分點左右。在二者總資產收益率相近的情況下(2006年分別為3.93%和4.06%),格力電器的權益乘數為5,而美的電器為2.78,這是格力電器凈資產收益率高於美的電器的主要原因。一般來說,權益乘數較高的企業,其支付能力和現金流量狀況相對較低,但是詳細分析格力電器和美的電器的資產債務結構就可以發現,格力電器的支付能力和現金流量狀況強於美的電器。
首先,格力電器的現金占總資產的比例比格力電器略低,但應收票據占總資產的比例遠高於美的電器。由於應收票據都是銀行承兌匯票,具有很強的支付能力,因此格力電器的支付能力實際上遠強於美的電器。其次,格力電器從上游獲得的商業信用(包括應付票據和應付賬款)占總資產的比例為52.78%,而美的電器為48.60%,格力電器從下游獲得的商業信用(預收賬款)占總資產的比例為20.07%,而美的電器為2.67%。二者合計格力電器獲得的商業信用為72.85%,而美的電器為51.27%。格力電器獲得的商業信用構成其非常重要的現金來源。不僅如此,格力電器凈營運資本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為-0.40%,而美的電器為1.26%,說明格力電器主營業務收入的增長不需要自己增加運營現金投入,甚至還能產生現金。由於美的電器的營業利潤率只有3.24%,如不改變現有的資產運營效率,增加收入產生的利潤將被運營資金增加所吞噬,而且還必須增加現金投入才能維持收入的增長(表6)。

我們發現,從2006年起,美的電器也有效仿格力,增加佔用產業鏈資金的跡象。《新財富》曾用(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銷售收入、(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流動資產這兩個指標來分析家電零售商對資金佔用的能力(參見本刊2005年9月號《國美蘇寧類金融生存》)。因為家電生產企業還存在著大量的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也就是說,它們在佔用其他企業資金的同時也在被供應商和經銷商佔用資金,因此,有研究者認為綜合衡量家電生產企業佔用資金能力的指標用〔(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銷售收入更為科學。數據表明,2005年,美的(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銷售收入僅為21.96%,而2006年上升到31.68%,即使用後者計算,(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銷售收入也從13.63%提升到19.11%。
但是,格力電器之所以能夠佔用上下游資金,主要是倚仗產品的強勢地位、堅持內銷業務先收全額貨款再發貨的結算方式,而美的電器對下游經銷商的控制力不如格力,因此預收賬款比例並不高,2006年比2005年還有大幅下

4. 上市公司的股東在減持股票時若截止期到期股票還未減持完還可以減持嗎

上市公司的股東在減持股票時若截止期到期股票還未減持完還可以減持嗎?上市公司股東減持的最新規定為中國證監會在2017年5月26日公布施行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減持股份行為,促進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統稱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以及股東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適用本規定。大股東減持其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中關於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曾就限制股份轉讓作出承諾的,應當嚴格遵守。

第四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賣出,也可以通過協議轉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股份。因司法強制執行、執行股權質押協議、贈與、可交換債換股、股票權益互換等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本規定辦理。

第五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一)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第九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在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股東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屆滿後12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比例限制。適用前三款規定時,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合並計算。

第十條 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並導致股份出讓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東身份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6個月內繼續遵守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6個月內繼續遵守本規定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5. 並購重組股份鎖定規則有哪些

1、短線交易限制
證券法的第4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制。」

短線交易限制主要是針對於重要股東和董監高等內部人的,用以約束內部人針對證券的頻繁買入和賣出行為來避免內幕交易和操控市場等。

短線交易的限制在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的操作中容易被忽視,通常而言上市公司的並購重組會涉及到股份的增持,比如以協議收購或者二級市場交易方式進行存量股的增持,或者通過認購非公開發行股份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新股等。若在增持或者取得股份的前後六個月內有股份交易行為,就會觸發短線交易的限制規定。比如,大股東通過二級市場減持了部分股票,在六個月內就無法通過非公開發行的方式認購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者認購了上市公司新股後在六個月內不能減持老股等。

對於短線交易在操作實踐中需要明確幾個要點:

首先是買入不但包括存量股的交易也包括認購上市公司新股;

另外,雖然法律對短線交易並非禁止而是對其收益的歸屬進行了強行的約束,但是在並購重組中短線交易卻是行政許可的紅線。簡而言之即使願意接受收益歸上市公司的法律結果,證券監管部門也不會因此而審批通過並購重組行為,即在並購重組中對於監管需要審批才能實施的短線交易行為,監管機構更傾向於不予審批作為不當行為的糾正。

2、收購行為導致的股份鎖定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74條規定:「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在收購完成後12個月內不得轉讓。收購人在被收購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在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體之間進行轉讓不受前述12個月的限制,但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六章的規定。」

從立法本意而言,此規定是為了上市公司收購後控股權的穩定,避免控股權變動過於頻繁導致對上市公司經營有負面影響,從而使公眾投資者的利益受損。

首先,只要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權的取得,無論持股比例是否超過30%,無論披露的收購報告書還是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或者是否引發要約豁免義務等等,均需要適用收購後持續的股權12個月的鎖定要求。簡而言之,收購後所持股份的鎖定要求適用的標準是控制權是否變更。

其次,收購股份的鎖定情形不僅包括控制權的取得,也包括控制權的鞏固。所以,在上市公司股東增持股份的案例中,仍然需要適用收購過所持股份鎖定12個月的要求。而且股份鎖定是收購完成後收購人持有的全部股份,極端情況類似大股東持股比例較高但少量認購上市公司發行股份,也會導致原有的老股因為觸發收購辦法而鎖定12個月。

再次,收購股份鎖定不包括收購人內部的轉讓,主要是因為收購辦法規范的是控制權的頻繁變動,故此對於控制權不變的同一控制下的主體間轉讓開了綠燈。

3、要約豁免引發的股份鎖定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62條規定,上市公司面臨嚴重財務困難,收購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取得該公司股東大會批准,且收購人承諾3年內不轉讓其在該公司中所擁有的權益,可以申請要約豁免(要約豁免是指:免於以要約收購方式增持股份;存在主體資格、股份種類限制或者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請免於向被收購公司的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

基於挽救財務危機公司申請豁免的收購人須按照收購辦法承諾股份鎖定,根據證監會在其網站的問答,上市公司財務危機的情形是指:

(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2)因三年連續虧損,股票被暫停上市;

(3)最近一年期末股東權益為負值;

(4)最近一年虧損且其主營業務已停頓半年以上等。

需要注意的是,基於挽救財務危機要約豁免的股份鎖定是針對於收購人主體的,即收購人在公司擁有的權益,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包括本次收購取得的新股也包括之前持有或者控制的存量股。

4、重組非公開發行鎖定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若涉及到以資產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所取得股東都需要至少鎖定12個月,特殊情形需要鎖定36個月甚至更多。

需要鎖定36個月的情形主要包括兩大類,即控股股東認購及火線入股情形。若涉及到控股股東及其關聯公司認購的,或者認購後成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的;還有就是認購對象用以認購新股的資產持有時間不足12個月的需要鎖定36個月,需要注意的是,實踐中認購對象持有認購資產不足12個月的認定標准為登記到登記原則,即取得認購資產的登記過戶至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登記間隔。

對於控股股東認購或認購後成為控股股東的情形,若出現重組後股價表現不好需要進一步延長鎖定期。重組辦法規定,交易完成後6個月內如上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或者交易完成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

5、高管持股鎖定

根據公司法及交易所上市規則相關要求,上市公司董監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不得超過其持股總量的25%,辭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

此種制度設計,主要是基於董監高內部人的特殊身份,防範其利用信息不對稱實施不公平交易。

在並購重組中也會有基於董監高而進行股份鎖定的情形,一種是上市公司並購標的是股份公司,其自然人股東作為重組交易對象同時兼任標的公司的董監高,形成上市公司購買其持有的股份與公司法142條規定相沖突。此種情形在實踐中經常發生,通常需要將標的公司的組織形式由股份公司改為有限公司,實現對公司法關於董監高持股轉讓比例限制的有效規避。

另外涉及股份鎖定的情形是發生在重組後的整合,即認股對象成為上市公司股東後,出於整合與後續經營需要成為上市公司董監高導致其持有的股份鎖定需要遵守董監高的鎖定要求。故此在標的公司股東兼任上市公司董監高時要綜合權衡利弊,實踐中有過標的股東非要進上市公司董事會,但是進了董事會卻發現後續股份轉讓很不方便,屬於事前功課沒做足臨時又反悔,唉聲嘆氣的既吃虧又丟臉。

6、業績補償鎖定

前述幾項鎖定均是基於法律法規的直接規定。因業績補償是雙方基於協商博弈的結果,對於業績補償的鎖定期限沒有明確的限制規定,但是根據證監會的回答,一般補償周期為三年。

故此在項目操作實踐中,涉及股份進行業績補償的均需要考慮非公開發行和補償履約保證綜合確定股份鎖定安排。

如前所述,基於非公開發行的鎖定期有12個月和36個月的區別,同時非公開發行的股份鎖定與股份補償的區間計算也略有差異,通常而言非公開發行的鎖定開始於新股登記,而股份補償期間為完整會計年度,兩者需要在鎖定承諾方面銜接妥當,避免遺漏或者烏龍情形出現。尤其在非公開發行鎖定期為12個月而股份補償周期為三年的情況下,市場多數案例多是簡單粗暴的進行了三年鎖定。其實投行在方案設計上完全可以更為靈活,採用根據盈利預測承諾的實現情況,在三年內安排分布解鎖方式,既保證了股份補償的履約保證,同時又最大程度的保證了認股對象的股份流動性。

由於股份鎖定要求限制了股份的流動性,所以對於持股人而言,在並購過程中持有或者取得的股份是否鎖定,或者鎖定期長短等,都關繫到其切身的商業利益。
當總體而言,現行法規對並購重組的股份鎖定維度較多,在設計交易方案時候需要綜合權衡與考慮,在合規性和客戶商業利益上進行專業的有效權衡。

6. 上市公司如何並購收購

常見的 上市公司收購 方式有三種: 要約 收購、協議收購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購。 《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法 》第八十五條規定:投資者可以採取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購 上市公司 。 (1)要約收購。要約收購是指投資者向目標公司的所有股東發出要約,表明願意以要約中的條件購買目標公司的股票,以期達到對目標公司控制權的獲利和鞏固。要約收購可以分為強制性要約收購和自願性要約收購,證券 法規 定的是強制性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0%的時候,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的收購。 (2)協議收購。是指投資者在證券交易所外與目標公司的股東就股票的價格、數量等方面進行私下協商,購買目標公司的股票,以期達到對目標公司控制權的獲得和鞏固。 (3)其他合法方式。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上市公司收購將不斷完善,該規定為了新的上市公司收購的方式留下了空間,但是其他合法方式應該包括通過行政劃撥或者變更、執行法院的裁定、贈與等方式的收購。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八十六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 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7. 上市公司收購方式三種

上市公司收購,是指為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而在證券市場上購買上市公司有議決權股票的行為。其股票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稱為「標的公司」或「目標公司」。

作為一種獨立的收購方式,依國外法學界的一般觀點,上市公司的協議收購是指,收購人於證券場所之外與被收購公司的股東達成股份購買協議以謀求對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行為。由於協議收購是僅在收購人與目標公司少數大額股東之間的行為,而將大多數中小股東排除在外,這就導致了大多數中小股東在並購中容易陷於被動的局面,難於貫徹公平原則,而且很難監管。正是基於此,許多國家都不支持協議收購的方式,即使在證券市場發達、監管措施較完備的國家,如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也只是通過判例確定了一些規則,在成文法中是沒有關於協議收購的規定的。

8. 沒到解禁期的上市公司限售股,可以協議轉讓嗎

你好,根據《辦理指引》第八條,一般情況下,辦理協議轉讓的股份須為無限售流通股,但在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5.1.6條、《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2.3.4條、《〈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有關限制股份轉讓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4號》、《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74條等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協議轉讓限售股。

9. 限售期內的股票能否轉讓比如定向增發股票,還沒有過12個月的鎖定期。比如不通過二級市場轉讓呢

肯定不能通過2級市場直接買賣,但是可以協議轉讓,接收方也就擁有了這部分股權,在將來解禁的時候就可以出售了。即使是限售股,期流動性也是相當強的,因為有明確的定價機制,可以判斷其價格,因此如果投資於這方面的投資,如信託,基金等,不必擔心其流動性。
鎖定期的法律規定:
(1)《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24條:戰略投資者不得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並應當承諾獲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12個月,持有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25條:詢價對象應當承諾獲得本次網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3個月,持有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