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一年以上免稅
監管層一系列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措施正加速落實。市場也終於在「循循善誘」下,開始有所起色。滬指昨日上漲2.92%,報收3170.45點,終結了此前連續四個交易日下跌的態勢。
繼A股指數熔斷機制徵求意見稿下發後,9月7日晚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聯合發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稅由原來的徵收5%改為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通知》,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股息紅利稅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目前,我國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除了持股期限在1年以上的,由此前的實際稅負5%改為免徵外,其餘期限均未變。
「股息紅利的個人所得稅依持股期限進行減免,對弘揚A股價值投資有著積極的意義,對平抑A股過度投機的傾向有所幫助。」國泰君安證券分析師喬永遠分析指出,首先,直接提高了通過股息方式投資A股資產的回報率,使得A股相對於其他大類資產長期投資價值有所提升;其次,提升了中長期投資者的投資回報,同時提高了分紅股對個人投資者的邊際配置價值,從而抑制A股市場的過度投機傾向。
在喬永遠看來,未來仍將有諸如鼓勵上市公司分紅等政策出台。
一周前,證監會、財政部、國資委、銀監會四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鼓勵上市公司兼並重組、現金分紅及回購股份的通知》中就「鼓勵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明確指出,上市公司具備現金分紅條件的,應當採用現金方式進行利潤分配;考慮到不同上市公司所處的行業、發展階段和盈利水平存在較大差別,鼓勵上市公司結合上述因素,增加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中的佔比;鼓勵具備分紅條件的公司實施中期分紅,增加分紅頻率,使投資者獲得更及時的回報;完善鼓勵長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稅收政策,降低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成本,提高長期投資收益回報。
其中,持股1年以上股息紅利免徵所得稅顯然是對「鼓勵長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稅收政策」的落實。
在持股1年以上股息紅利免徵所得稅的政策提振下,股息率較高的銀行股在前一交易日殺跌後昨日午後大幅拉升,最終中信銀行大漲7.01%,浦發銀行和招商銀行漲幅也均在3%以上。2012年度至2014年,連續三年股息率在3.45%以上的個股共有31隻,其中銀行股占據8席。
『貳』 股票紅利稅怎麼扣
股票紅利稅(Stock bonus tax),指的是股市裡面分紅時需要繳納的稅款。
股市分紅有派現,送股和增股,這其中除了增股不收取稅,其他兩者都要收取紅利稅。股息紅利適用個人所得稅率統一為20%。根據持股時間,會有階梯性的免徵政策股票分紅扣稅跟股票的持有時間長短有關,且分紅後不會立馬扣稅,待持股人轉讓時才扣。
1、持股期限在1個月(含)以內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稅負為20%。
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負為10%
3、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負為5%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股票紅利扣稅的原則,以「先進先出」為基礎,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當對一隻股票進行波段操作的時候,往往所扣稅率是按照最近一筆操作來計算的
具體情況如下:
1、分紅的時候,通通不扣稅;
2、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自你買進之日算到你賣出之日的前一天,下同)超過一年的免稅。去年9月之前的政策是滿一年的收5%。現在執行的是去年9月份的新優惠政策:滿一年的免稅;
3、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以內(含1個月)的,補交紅利的20%稅款,券商直接扣;
4、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至1年間(含1年)的,補交紅利的10%稅款,券商直接扣;
5、分次買入的股票,一律按照先進先出原則一一對應計算持股時間;
6、當日有買進賣出的(即所謂做T),收盤後系統計算你當日凈額,凈額為買入,則記錄為今日新買入。凈額為賣出,則按照先進先出原則,算成你賣出了你最早買入的對應數量持股,並考慮是否扣稅和稅率問題。
【法律依據】:《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新政策2015年9月8日起開始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對股息紅利適用個人所得稅率統一為20%
『叄』 簡述個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取得收益的減免稅政策
持有12個月以上,分紅免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因此,若屬於居民企業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超過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則免繳企業所得稅。
Q6:持股超過一年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是可否享受免徵
(一)持股一年以上
自2015年9月8日起,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持股一年以內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三)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股權登記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後的,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2015年9月8日(含)之前個人投資者證券賬戶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時間自取得之日起計算。
『肆』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
大小非減持優惠方案(按地稅90%獎勵計算)(實際個人只交稅20%-20%×40%×90%12.8%)(個人限售股減持稅收優惠、大小非減持、原始股減持、拋售員工股、高管離職賣股票)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限售股持有者為納稅義務人,以個人股東開戶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限售股個人所得稅由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伍』 個人從公開發行市場取得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紅利有沒有稅收優惠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第一條的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