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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規定有面額股票

發布時間: 2024-05-30 19:23:53

Ⅰ 什麼是「有面值股票」和「無面值股票」

按股票是否標明金額,股票可分為面值股票和無面值股票。面值股票是在票面上標有一定金額的股票。持有這種股票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大小,以其所持有的股票票面金額占公司發行在外股票總面值的比例而定。無面值股票是不在股票面上標出金額,只載明所佔公司股東總額的比例或股份數的股票。無面值股票的價值隨公司財產的增減而變動,而股東對公司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的大小,直接以股票標明的比例而定。目前,我國《公司法》不承認無面值股票,規定股票應記載股票的面額,並且其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Ⅱ 什麼是股票面值都是一元嗎面值弄來幹嘛

股票票面價值又稱「股票票值」、「票面價格」,是股份公司在所發行的股票票面上標明的票面金額,它以元/股為單位,其作用是用來表明每一張股票所包含的資本數額。

在我國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的面值均為每股一元。(唯一例外是紫金礦業的股票面值為0.1元)股票面值的作用之一是表明股票的認購者在股份公司的投資中所佔的比例,作為確定股東權利的依據。

第二個作用就是在首次發行股票時,將股票的面值作為發行定價的一個依據。一般來說,股票的發行價格都會高於其面值。

(2)公司法規定有面額股票擴展閱讀:

一般每股面值為1.00 元人民幣;發行價格則是公司發行股票時向投資者收取的價格。股票的發行價格與票面面額可以相等,但二者通常是不相等的。

發行價格的制定要考慮多種因素,如發行人業績增長性、股票的股利分配、市場利率以及證券市場的供求關系等。例如,華能國際向社會公眾發行新股,發行新股每股面值1 元,發行價格為7.95 元。

在首次發行股票時,將股票的面值作為發行定價的一個依據。比如一股股票被拆成十股,那麼新股每股價格也相應地變成此前的十分之一,此時在票面上看是1元拆成10股0.1元,同樣為等價的換算關系,反之亦然。隨著市場發展,也出現了無面額的股票。

Ⅲ 為什麼我國股票面值都是1元他的法律根據是什麼

你好,A股流通的股票面值都是1元
股票的面值是指股份公司在自家股票上標明的票面金額,用來代表每張股票有多少股本。股票的面值一般都是整數,比如壹元、拾元、百元等。目前在我國A股流通的股票,其面值都是1元。
股票面值為什麼是1元?
過去,股票面值的作用,是為了股民退股時收回票面標明的資產,股票面值相當於計數的作用。後來,股票不能退股了,股票面值的作用就變成了確認股權的根據。也就是說,買了這張股票,就代表在股份公司佔了多少比例的股份。打個比方,上市公司總共有一百萬股,持有一張股票,就代表佔有該上市公司百萬分之一的股份。股票面值還有一個作用,就是作為發行定價的依據。
明白了這兩個作用,我們再根據歷史來看,股票面值是如何都變成1元的。在上世紀80年代,A股股票面值有六種,包括1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股票發行面值越高,發行費用越低,因為當時發行的股票是記名實物股票,股票印製是有成本的。單張股票面值越高,上市公司需要印製的股票就越少。
後來,為了節約成本和規范市場,監管層規定股票面值都設為1元,方便股票的清算和過戶登記。所以說,股票面值以前是不受限制的,到後來才規定了所有股票面值都是1元。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Ⅳ 什麼叫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

股票的票面金額絕大多數是1元,如果發行價高於1元,就是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按照票面金額發行的,叫平價發行;超過票面金額的,叫溢價發行;低於票面金額的叫折價發行。
在我國,股票幾乎都是溢價發行的。股票的實質是將公司的凈資產分割為等份,向公眾出售。舉個例子,某公司共有1億元的資產,發行1億元的股票,每股票面價值為1元,這樣總股本就是1億元。發行時價格為2元/份,共收到2億元,多出來的1億元,就屬於股本溢價,會列入公司的資本公積金。
我國和日本等一些東亞國家,都規定股票的發行價格不能低於票面金額折價發行。這主要是因為如果股票的發行價格低於票面金額,收到的錢就會少於凈資本,會損害大股東的利益。(參考網路網頁鏈接)

Ⅳ 各地法規對於股票面值的要求

就擬赴境外上市之大陸企業而言,除特殊情況外,法律對於公司發行股票之最低面值、計價幣種及交易幣種均有規定。根據「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並上市
的特別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人募集並在境外上市之股份,應當採取記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
-此外,根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之規定,到境外上市之公司發行之股票,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

Ⅵ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低於或超過票面金額對嗎

不對。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因此,票面金額就成為股票發行價格的最低界限。
拓展資料:
股票面值:
股票票面價值又稱「股票票值」、「票面價格」,是股份公司在所發行的股票票面上標明的票面金額,它以元/股為單位,其作用是用來表明每一張股票所包含的資本數額。
在我國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的面值均為每股一元。(例外是紫金礦業的股票面值為0.1元和洛陽鉬業的股票面值還是0.2元)
作用:
股票面值的作用之一是表明股票的認購者在股份公司的投資中所佔的比例,作為確定股東權利的依據。
第二個作用就是在首次發行股票時,將股票的面值作為發行定價的一個依據。一般來說,股票的發行價格都會高於其面值。
當股票進入流通市場後,股票的面值就與股票的價格沒有什麼關系了。股票的市場價格有時高於其票面價格,有時低於其票面價格。但是,不論股票市場價格發生什麼變化,其面值都是不變的,盡管每一股份實際代表的價值可能發生了很多變化。
發行:
在股票市場中,股票發行價格是關繫到發行人與投資者的根本利益及股票上市後的表現。通常是評估公司凈資產多少來確定發行股票數量和發行價的。
通常情況下,如果股票的發行價過低,將會難以滿足發行人的籌資需求,甚至會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而如果發行價太高,又將增大投資者的風險,增大承銷機構的發行風險和發行難度,抑制投資者的認購熱情,並影響股票上市後的表現。
因此,股票發行公司及承銷商必須對公司的利潤及其行業因素、二級市場的股價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然後再確定股票合理的發行價格。
股票發行價格只能等於或者高於票面金額,不能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又稱折價發行。倘若不同時降低利率以作為折價發行所造成的發行收入的減少的補償,則低價發行與提高債券利率的效果相同,勢必增加發行者的負擔。
但低價發行,雖能暫時吸引相當數量的投資者的認購,但過低的發行價格,往往意味著公司經營不利和前景不樂觀,這不僅會導致流通市場上股票價格的跌落,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而且對發行公司以後的發行與經營不利,所以低價發行也存在一定的不利之處。

Ⅶ 股份公司在發行股票時以票面金額為發行價格能嗎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在發行股票時以票面金額為發行價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額發行的,叫平價發行;超過票面金額的,叫溢價發行;低於票面金額的叫折價發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