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年度股東大會對股票的影響是什麼
年度股東大會對股票的影響是什麼? 公司開股東大會對股票一般是沒有什麼影響。但主要看股東大會將會討論什麼內容,然後出什麼公告。股票會受到影響的原因: 1、心理因素。 由於股票進行除權以後,股價會成比例的下降,股價看起來更加便宜,本來50元的股票現在成了25元,所以有一些人會考慮購買。就像目前許多基金凈值在2元以上,大家嫌貴,當基金經過拆分以後,凈值在一元附近,大家心理上感覺便宜了,便瘋狂認購一個道理。 2、購買力。 購買力也是一個原因。由於股民構成不同,中國股市規定每次交易的最小單位是1手,即100股,如果想購買茅台,就必須至少有1萬元以上。所以許多投資幾千元的小股民是絕對不可能買的。再如伯克希爾.哈撒韋(股神巴菲特的公司)的股票,目前每股股價在10萬美金左右,如果沒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是買不起的。 除權對於股票短期和長期的走勢是不同的。從短線來說,一般除權的股票上漲的概率大一些(全憑經驗,沒有仔細論證),尤其是在牛市中,當然也有一些莊家利用除權進行出貨的行為,但在基金主打的現在已經基本不存在了。而從長線來說除不除權對股價的影響應該不是很大,比如上述的伯克希爾,公司的股票增長一直與公司業績增長比較吻合,這就是價值投資的力量。 個人認為,股票分紅應該與業績增長成正相關。沒有業績增長支撐的股票不應該進行大比例的分紅。如果按照公司業績增長與股票分紅二者關系來分析,無非有三種情況: 1、分紅比例超過業績增長,這樣股票的每股收益將逐漸下降; 2、分紅比例與業績增長相同,這樣股票的每股收益長期維持不變, 3、分紅比例低於業績增長,結果是每股收益持續增長。如果採取第一種方式,公司的每股收益會下降,長期下來,而採取第三種方式卻恰恰相反。從長期趨勢來看,我更傾向於第三種方式,即分紅比例低於業績增長的方式(伯克希爾屬於第三種方式的極端形態)。 4、現金分紅對公司和股票的影響 企業按照業務發展的情況可以分為導入期、成長期、成熟期以及衰退期四種。當然好多公司可能很長時間難以進入衰退期,但對於大多數公司來說應該存在著這么一個標準的生命周期。在這四種不同的階段,公司對現金的需求是不同的,所以不能籠統的說現金分紅就是有利或者有害。在導入期和成長期,一般需要大量的投資,比如建廠房、購買設備、擴大市場等等活動,這時候,一般不應該進行大比例的現金分派,而在成熟期現金流比較穩定,可以根據企業的發展方向,選擇是否進行現金分派,當到了衰退期以後,企業如果沒有更好的項目投入,則應該把現金分給股東,由股東自己進行選擇。 《 公司法 》 第九十八條 股東大會的組成與地位 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九十九條 股東會的職權 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關於 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 第一百條 年會和臨時會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本 法規 定人數或者 公司章程 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情況下,年度股東大會對於公司當年的經營狀況等這些都會進行總結,然後制定下一年的經營方案。如果在股東大會上沒有關於股權的相關決議,股票市場還是一如既往的不會發生什麼變化的。而且,公司平時的一些負面信息或者經營業績等,才會真正導致公司股票價格下跌。
B. 普通股股東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1、公司重大決策參與權
普通股股東基於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東權,這是一種綜合權利,其中首要的是可以以股東身份參與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項決策。作為普通股股東,行使這一權利的途徑是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
2、公司資產收益權和剩餘資產分配權
資產收益權和剩餘資產分配權直接體現了普通股股東對股份公司的剩餘索取權。資產收益權是股東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分取股利的權利。剩餘資產分配權是在公司解散清算時股東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獲取剩餘財產的權利。
有以下義務:
1、出資義務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不得濫用股東權利的義務
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股票公司年會翻唱的視頻擴展閱讀
《公司法》第103條規定:「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通過。」
這中間並沒有規定,表決通過必須根據全部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只規定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體現了股東意思自治的原則。因此,在特殊情況下,由於出席會議的股東人數過少。
導致只持有總表決權中的極少一部分表決權的股東提出的議案得到通過,也是有可能的,因為其他大多數股東都放棄的意思表示,只要股份沒有轉移,股東的表決權與投票權是不能被剝奪,在信託、委託甚至在被凍結的情況下也是如此。
如果控股股東行使股東大會召集權、投票權和表決權時,如果違反法律規定和程序,那麼其他股東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變更和確認股東大會決議無效。
如果控股股東通過的股東大會決議無效,但控股股東已經實施並給上市公司造成損失的,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要求其賠償損失,如果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不行施權利,其他股東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代表公司要求控股股東賠償損失。
C. 臨時股東大會對股票的影響
法律分析:臨時股東大會本身對股票沒有影響,若臨時股東大會有利好消息宣布(比如:重組、回購等),那麼會推動股票上漲,若上市公司只是例行公事,那麼對股票沒有太大影響。
股票漲跌由多方面因素決定,比如:供求關系(供不應求會上漲)、資金量(資金量增加會上漲)、業績(業績好會上漲)、政策(利好政策會上漲)、消息(利好消息會上漲)等。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條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D. 1984年上海什麼公司公開發行股票
1984年上海上海(飛樂音響)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成為改革開放後上海第一家試行股份制經營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於1984年11月18日,是新中國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現涉及綠色照明、IC卡、電子部件等多個方面。
2021年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判處被告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賠償原告飛樂音響的股票投資者315名各項損失共計1.23億余元,人均獲賠39萬余元。該案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出台後,普通代表人訴訟的首次司法實踐。
拓展資料
公司簡介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於 1984 年 11 月 18 日,是新中國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1986 年 11 月 14 日,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將飛樂音響股票贈送給來訪的時任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主席約翰 _ 范爾霖先生,「飛樂音響」由此載入了中國股份制改革的史冊。
隨著公司規模不斷擴大,股本從成立之初的 50 萬股,至2004年已擴大到 42417 萬股,公司主營業務收入達 10.2 億元,凈資產近 8 億。公司是集綠色照明產業、 IC 卡產業、電子部件產業、計算機系統集成與軟體開發於一體的多元化產業公司,產品遠銷世界四十多個國家和地區。與國際上 RENESAS 、飛利浦、歐司朗、佳能、日立、先鋒、索尼等著名企業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夥伴關系。
2004 年,公司被美中經濟合作組織執行委員會推選為美中經濟合作組織中國首席企業。銀行資信等級 AA 級。公司連續多年評為上海市文明單位,是上海市重點工程實事立功競賽優秀公司,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和上海市優秀工業企業形象單位。「亞」字牌、「雙飛」牌商標多次入選「上海名牌」,「亞」字牌商標還被評為「上海市著名商標」。公司所屬企業均通過了 ISO9000 質量體系認證,具有 IVISA 、 MasterCard 認證證書,國家建築智能化系統集成專項工程設計甲級、建築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叄級、上海市安全技術防範工程設計施工叄級從業資格等資質。公司自主設計開發的智能身份識別系統獲國家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並在 2001APEC 會議、第 35 屆亞行年會上得到成功運用。照明產品被廣泛用於天安門、八達嶺長城等著名的建築、體育場館、道路照明等場所,為改善城市景觀增添了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