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公司發行股票
有嚴格規定的,符合增發的條件才可以增發新股。
條件一:上市公司申請增發新股,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根據我國《證券法》、《公司法》等的規定,公司發行新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公司以當年利潤分派新股,不受此項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文件無虛假記載;
四、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條件二:上市公司申請發行新股,還應當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與對其具有實際控制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他關聯企業在人員、資產、財務上分開,保證上市公司的人員、財務獨立以及資產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規定;
三、股東大會的通知、召開方式、表決方式和決議內容符合《公司法》及有關規定;
四、本次新股發行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目前,除金融類上市公司外,所募資金不得投資於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
五、本次新股發行募集資金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公司股東大會批準的擬投資項目的資金需要數額;
六、不存在資金、資產被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人佔用的情形或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購買或出售資產行為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八、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要求
條件三:我國目前對申請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水平還作出了明確要求:
一、經注冊會計師核驗,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且預測本次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設立不滿3個會計年度的,按設立後的會計年度計算
二、經注冊會計師核驗,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低於6%,則應當同時符合以下規定:
1、公司及主承銷商應當充分說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經營能力和發展前景;新股發行時,主承銷商應向投資者提供分析報告;
2、公司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並應在招股文件中進行分析論證;
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應當認真做好管理層關於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討論與分析。
② 有限責任公司發行股票嗎
有限責任公司能發行股票,有限公司基本吸收了無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優點,避免了兩者的不足,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債券,在社會上廣泛集資,便於興辦大型企業。
③ 為什麼發行本公司的股票,會取得其它公司的股權
1、發行本公司的股票,會取得別的公司的股權的原因:這是典型的並購,甲公司合並吸收了乙公司,也就是說乙公司的股東出賣了自己的股權。當然,這里的並購是關聯企業的合並,這個合並方法是換股。
2、換股並購。即並購公司將目標的股權按一定比例換成本公司的股權,目標公司被終止,或成為並購公司的子公司,視具體情況可分為增資換股、庫存股換股、母子公司交叉換股等。換股並購對於目標公司股東而言,可以推遲收益時間,達到合理避稅或延遲交稅的目標,亦可分享並購公司價值增值的好處。
④ 公司如何發行股票
股票發行程序
1、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2、由董事會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
3、公司公告新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及附屬明細表,並製作認股書;
4、之後申請人應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
5、經上市委員會同意接受上市,並發行股票。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股票代理發行的方式按發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一般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發行方式兩種。
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⑤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發行股票
1、發行股票就是募集資金,募集資金總得有理由,擴大生產、投建新項目等等都可以。
至於發行多少,其實是沒有定數的,看公司的需求。
既然是發行股票,那麼得有人願意出錢購買才行啊,新上的項目是不是將來會增加企業盈利,所有投資者都會考慮的。
這個和股本有點關系了,打個比方,我做生意,自己有10萬,我想做大點,向你借錢,你會借給我多少呢?從安全形度考慮當然是10萬以下了。如果虧,我還有10萬可以償還給你。如果我只有1萬,你敢借10萬給我嗎?
面值是股票發展的初始階段產生的,說來話長,現在股市投資沒什麼關系。
2、股票的發行價原本是投資者對這個公司盈利的預期而產生的一個價格。但是中國和美國都是承銷商制度,也就是有個公司把這個公司要發行的股票都承接下來,然後再賣給其他投資者。公司原來的股東是從開始就投資在公司里了,公司發展了,他股票才能增值。一個公司本來創業時候只有100萬,但是發展10年以後,這個公司有了1000萬,雖然後來看這些原始股東的投資很低,但是是他們的投資促進了公司的發展,資本增值了也是他們應該得到的。
但是發行新股是以現在的公司狀況為基準,預期未來得到更大發展。這兩者根本處在不同時段,有何可比性?
如果股民認為發行的價格過高,公司將來發展沒有這么大,可以不買,也就是發行失敗。沒有規定說發行了股票股民就一定要買啊。
(說點題外話,這些人為什麼會買呢,投機啊,不管這個公司將來怎麼樣,先炒一把,後來發現虧損了,把責任全推給上市公司了,說他們高價發行,但是沒人逼你買啊,是你自己自願買的不是嗎?)
3、股票當然可以變成現金,但是也就是在股市上買賣或者通過協議轉讓。事實上上市公司拿到資金已經做了投資了,這些股票持有人買賣股票和上市公司已經沒有多大關系了。上市公司反正拿到錢了,他的目的已經達到。
大股東能得到什麼好處,這個分兩方面看,1、公司發行了股票,募集到了資金,可以促進企業發展,大股東可能得到更多的分紅。2、這個層面是比較灰暗的,就是大股東可以按照現有交易價格來轉讓股份,他們可能拿到現金,這些被個人拿走了,和公司也沒多大關系。
4、如果要舉例,這得是一篇論文了。不知道你是學生還是投資者,如果是投資者就不應該了,這些都是基本概念。
⑥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一、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1、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發行股票。有限責任公司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股東權利】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
【公司義務及權益保護】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二、欺詐發行股票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欺詐發行股票罪的立案標準是:
1、行為人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中隱瞞重要事實或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500萬元以上股票的;
2、實施了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有效證明文件或相關憑證、單據行為的;
3、利用募集的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
4、具有轉移或隱瞞所募集資金等其他後果嚴重或情節嚴重情形的。
⑦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股票,也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的流程是什麼?
1、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2、由董事會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
3、公司公告新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及附屬明細表,並製作認股書;
4、之後申請人應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
5、經上市委員會同意接受上市,並發行股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發行的原則】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一百二十九條
【股票的種類】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⑧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法律分析:在實踐中一般是不可以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