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回購自家股票怎樣把自己手裡的股票賣給上市公司
按照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0
00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
00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看了這些回購方式,你可以知道怎麼達到你的目的了吧。
2. 回購股份是什麼意思啊
股份回購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購回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為。是通過大規模買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來改變資本結構的防禦方法。是目標公司或其董事、監事回購目標公司的股份。首先要符合回購股份的條件,可以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條件有: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回購的數量需要在10日內注銷)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回購的股份要在6個月內轉讓或注銷)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必須由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做出決議,回購數量不能超過總股份數的5%,回購的款項必須在稅後利潤中支付,回購的股份一年之內必須獎勵給職工。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有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回購的股份要在6個月內轉讓或注銷)主要方式有用現金,或是以債權換股權,或是以優先股換普通股的方式回購其流通在外的股票行為。股份回購的基本形式有兩種:一是目標公司將可用的現金或公積金分配給股東以換回後者手中所持的股票;二是公司通過發售債券,用募得的的款項來購回它自己的股票。
3. 用現金回購本公司股票如何寫會計分錄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有時會遇到用現金回購公司股票的情況,一般計入庫存現金科目,庫存股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用現金回購本公司股票的會枝耐計分錄
1、以現金回購本公司股票時:
借:庫存股
貸:庫存現金
2、回購股票並注銷時:
(1)回購本公司股票時
借:庫存股(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
(2)注銷庫存股時頃孝:
借:股本(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先沖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庫存股(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3、回購價格低於回購股票的面值總額時:
借:股本(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
貸:庫存股(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什麼是庫存猛乎春股?
庫存股是指已公開發行的股票但發行公司通過購入、贈予或其他方式重新獲得可再行出售或注銷的股票。庫存股股票既不分配股利,又不附投票權。在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庫存股不能列為公司資產,而是以負數形式列為一項股東權益。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屬於所有者權益備抵項。
什麼是股本?
股本指的是股份公司用發行股票方式組成的資本,同時,其他合夥經營的工商企業的資金或資本也可以被稱為股本。在股市中,人們會將股份的總額稱作是股本,所以公司股本一般就能夠反應一家公司的注冊資本,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指標。
庫存現金是什麼?
庫存現金是指存放於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庫存現金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正確進行現金收支的核算,監督現金使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4. 哪些情況下股份公司可以回購自己的股份
法律分析:出現如下情況時,股份公司才可以回購自己的股份:1.減資。因減資的需要而回購的股份,應當在10日內注銷。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合並後,應當在6個月內將股份轉讓或者注銷。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的職工。回購的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所回購的股份應當在1年內轉讓給職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