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無記名股票的無記名股票發行規定
中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股東大會會議召開前30日以前就前款事項作出公告。?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照本法規定負責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將會議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不得對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貳』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全部為無記名股票嗎
可以的,只是對董事會不好掌控。
股票所有權的特點是必須具體地佔有股票本身,持有無記名股票的股東需要經常向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東大會的消息。無記名股票的好處在於發行手續簡單,易於購買和轉讓,不足之處在於公司對股東情況難以控制,可能導致經營風險較大。按照規定,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
『叄』 上市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有關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程序:
(一)股東大會會議召開前30日以前就相關事項作出公告;
(二)會議召開五日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三)簽訂股權協議;
(四)辦理變更登記,並更改股東名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肆』 公司發行無記名的股票,公司應當記載什麼
公司會發行無記名股票,既然是不記名的,當然就不知道到底是誰買的這個股份了,但即使沒有人知道到底誰買。那仍然應該記錄各個股東所持有的股票數額,各個股東所持有的股票編號,還有無記名股票發行的時間。
公司本身發行的股票類型不同,對此要求也不一樣,就像是無記名股票上面提到那三個重要信息當然是最主要的。但也有一些其他附帶的東西,比如股息票進行股息結算的憑證,雖然這是無記名的,但既然是股票,你就應該給人家股息,什麼時候給給多大的這個回報率,那是你自己確定的事情,但是你得給人家是實名登記的,那自然就可以實時結算,但人家是不記名的,你就得給這樣一個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