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末上市的公司股份制怎麼定,員工要入股怎麼算,一股多少錢,怎麼分紅
樓主開的一定是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制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 是與有限責任公司相對的一種公司形式 因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超過50人 所以不可能吸收太多的投資 而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到200人 因此能把更多的人吸收成為公司股東
但樓主所說的股份制應該是指內部員工股或者股權激勵的意思 非上市公司是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的 如果要想讓所有員工都持股 員工人數又很多的話 只能私自發行內部職工股 也就是只要內部人知道 並不辦理工商登記的 相應的 員工購買的股份也得不到公司法保護 只能內部轉讓 在這種情況下 員工入股的價格通常很低 基本就是一塊錢一股 如果搞股權激勵 那就是面向少數人 這些人拿出錢來作為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 修改公司章程把他們列為股東 然後辦理工商登記 他們的股份受法律保護 不能像上市一樣公開流通 但可以對外轉讓 這時候價格就可以定得高一些 股份的定價取決於公司的價值 公司值5000萬 注冊資本只有500萬 那一股就值10塊錢 公司的價值估算是很復雜的 作為未上市公司來講 如果有同行業的上市公司 可以參照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倍數 比如同行業上市公司市盈率倍數是30倍 作為一個未上市的公司就可以定為10倍 用這個倍數去乘公司的年凈利潤 假設是300萬 那公司就值3000萬 作為股權激勵不能定價這么搞 所以還要打折 另外一種比較簡單的辦法就是按凈資產定價 凈資產除以股份數就是每股價格了 分紅是要看每年的利潤情況的 賺了才分紅 分多少可以提前約定比例 比如年凈利潤的30%必須用來分紅 總的原則是每股分紅必須是一樣的
㈡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怎麼確定
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實際發行價不得低於發行底價。其中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低價的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因為非公開發蠢彎行股票的價格比較接近定價時的股票價格, 一般不須要進行除權。對於非公開發行的規定除了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還有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拓展資料:
1、非公開發行股票流程
1)籌備階段:進行盡職調查,溝通制定稿茄定增方案並完成製作; 2)審議階段:通過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接受《認購意向函》,然後上報證監會進行修改補充,最後予以通過;3)發行階段:投資人發送《認購意向函》,再由承銷商對意向投資人發送《詢價函》進行詢價定價,定價結束後上交證監會批復,進行繳款認購。
2、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作用
1)使得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通過增發股票進一步增強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2)通過在上市公司估值較低的位置進行增發股票,從而可以獲得更多股份, 最終獲得更多利益;
3)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子鍵檔察公司進行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並增強上市公司財務與經營的獨立性;
4)定向增發可以視作促進優秀公司進行並購的一種手段。
5)減少上市公司市場估值的溢價,將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擴大,進而增加公司的資產價值。
㈢ 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需要繳稅嗎怎麼計算
需要繳稅,要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繳稅。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不是經營行為,不繳納營業稅,法人股東轉讓股權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要繳納印花稅。
一、股權轉讓不繳營業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規定:"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所以貴公司股東轉讓持有的貴公司股權,不需要繳納營業稅。這主要基於以下原因:屬於金融商品的買賣行為才納入營業稅的徵收范圍,而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不構成金融商品,不屬於能夠在市場上流通的有價證券,並且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不是可以隨意流通的,發生轉讓需要履行民法上規定的一系列要件,因此,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行為不屬於營業稅中所稱的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不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
二、法人股東股權轉讓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63號)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轉讓財產收入為企業所得稅為應稅收入,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所以,法人股東的股權轉讓收入扣除原始投資成本後作為財產轉讓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的規定,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三、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第48號,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財產轉讓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00號)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計算納稅。《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按照上述規定,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取得的收入減去原始投資金額後,依照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因自然人轉讓股權,是由股權受讓方向其支付所得,所以股權受讓方支付股權轉讓款時負有代扣代繳義務,而被轉讓股權的企業並沒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但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的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所以,股權轉讓交易完成後,自然人股東繳納個稅後,被轉讓股權的企業才能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四、股權轉讓合同繳納印花稅
企業股權轉讓行為,屬於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為,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十一項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進一步明確,"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所以股權轉讓雙方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要按照萬分之五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㈣ 非上市公司股票價格如何計算
我國的一些非上市公司在實施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股權價格的確定一般採用每股凈資產值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依據,一些企業的股權價格乾脆就簡單的確定為普通股票的面值。
與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司在制訂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其股權購買價格的確定沒有相應的股票市場價格作為定價基礎,因此其確定的難度相對要大得多。
㈤ 非上市公司的總股本、每股價格怎麼算謝謝!
一、總股本是在章程中確定的,如注冊資金1000萬,每股1元的話,總股本就是1000萬股;稍帶答其它朋友,如果股東再此後再增資1000萬,則總股本為2000萬了。
二、關於股價問題。由於不能上市交易,所以很少涉及股份問題。但是出於股權交易的需要對其股價也是衡量方式的。主要有:
1、以凈資產確定,即以該公司的凈資產/總股本即為每股價值,如總股本2000萬公司,經營得當有3000萬凈資產,則每股價值則為1.5元;如果經營不當僅有1000萬凈資產,則每股價值則為0.5元。
但是這種方式只是確定了公允價值,考慮到控投比例、企業發展、產業方向等各方面因素,還需要在凈資產基礎上進行適當議價。也就產生了第二種方式。
2、議價方式確定,即雙方在一定基礎之上,比如凈資產基礎上的每股價值,雙方各自考慮自身因素因素,進行適當的議價,議價通常都要高於凈資產確定的每股價值。
㈥ 未上市股份公司職工股價格是隨時波動的嗎
如果有人收購,是可以講價的。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目前,我國上市公司股權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而對未上市公司股權,國務院尚沒有明確交易的「其他方式」,因此,在現行法律框架內,大量的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權沒有合法流通場所。
近兩年來,很多地方政府加快了股權交易市場建設步伐,積極推動未上公司股權交易。2008年12月天津成立股權交易所,2009年10月深圳櫃台交易市場揭牌,2009年12月重慶股份交易中心開業,2010年1月浙江省開展未上市公司股份交易試點,2010年7月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揭牌。另外,北京、吉林、河南、河北、安徽、湖北、福建等省市也在抓緊籌建地方股權交易市場。
通過綜合分析可以看出,我國未上公司股權交易呈現出以下顯著特點。
一、國務院和有關部委鼓勵支持
國務院和國家有關部委一直支持探索開展未上市股權交易。2006年2月《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開展對未上市高新技術企業股權流通的試點工作」。2010年5月,國務院在《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特別強調「推進場外交易市場建設,推動形成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2006年以來,國務院還在天津、上海、重慶、湖北、福建等區域經濟發展規劃中,多次提出符合條件的地方可以試點未上市公眾公司股權交易。2006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工信部、國家工商總局等有關部委,也相繼提出鼓勵未上市公司股權交易的政策措施。2008年9月10日,中國證監會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未上市公司股份交易試點的請示》回函中表示,支持浙江省推進未上市公司股權交易。
二、地方政府爭搶發展先機
開展未上市公司股權交易,進而實現股權市場、創業板市場、主板市場的順利對接,以滿足處於不同發展階段企業的融資需求,可以為經濟建設提供源源不斷的資本支持,實現跨躍式發展。這使得各地在國家法律沒有明確股份交易「其他方式」的情況下,紛紛建立股權交易機構,搶佔地方資本市場發展先機。
天津股權交易所由天津市政府依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批准設立,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發改委批復的《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金融創新專項方案》明確提出:「支持天交所充分發揮市場功能,為中小企業和成長性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股權投融資服務」濱海新區管委會為天交所劃撥了運營場所。
重慶股份交易中心是由重慶市政府批准設立的副局級事業單位,宗旨是建設我國西南的初級資本市場。重慶市政府為重慶股份交易中心撥付開辦費5000萬元。
深圳櫃台交易市場由深圳市政府批准設立,並授權其負責審核發放企業股份制改造、上市輔導、企業上市的政府扶助資金。
2009年3月19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在《關於開展未上市公司股份交易試點方案的復函》中,要求「省級有關部門要鼓勵探索,積極支持,加強管理,切實防範風險,為穩步推進試點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和政策條件。」
三、股權交易機構依託產權交易機構設立
天津股權交易所由天津產交中心聯合7家企事業單位設立,注冊資本1000萬元。深櫃市場是深圳聯合產交所的非法人股權交易業務平台,浙江省未上市企業股權交易試點也是浙江產交所的非法人股權交易業務平台,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由上海聯合產交所聯合上海國際集團、張江高科設立,注冊資本為8000萬元。廣州股權交易所由廣州產交所發起設立。在設立的股權交易機構中,只有重慶股份交易中心與重慶聯合產交所分設。
四、股權交易機構普遍採用公司制
全國來看,天交所、上海股交中心等都是公司制機構。浙江產交所、深圳聯交所作為股份交易業務平台的營運主體,也是公司制機構。重慶股份交易中心雖是事業法人,但實行企業化運作,與公司制機構沒有本質區別。公司制的股權交易機構,是全國通行的做法。在天津,市政府通過提名不是控股股東的天津產交中心主任出任董事長,實現對天交所的有效管理,運行兩年來,沒有發生過市場風險。這說明,根據政府授權規范經營,公司制交易機構能夠實現政府的授權經營目標,能夠保證市場公開公平公正,能夠防範市場風險。
五、規范企業股權登記託管
股權登記是股權轉讓的前提。天交所、浙江產交所、深圳聯交所皆規定,掛牌企業必須先辦理企業股權登記手續。《重慶市股權登記託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在重慶市范圍內設立的國有控股、參股或其他經濟成分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國家股、國有法人股、社會法人股、集體股、內部職工股和社會個人股等各類股份應在股權登記託管機構集中登記託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工商變更登記、年檢等手續時,應提交股權登記託管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
六、市場定位各具特色
天交所實行雙層次、多板塊市場結構。雙層次市場分為天交所主導的全國市場和天交所參股(或控股)的區域市場。天交所目前在內蒙、河北、山東、安徽等6省市合作設立了區域市場。多板塊是指礦業板、科技創新板等。區域市場和專業板塊企業掛牌條件較低,但交易規則統一。天交所為掛牌企業提供小額、快速、多次、低成本融資服務。所謂小額,即在掛牌前,根據企業規模和資金需要,為企業定向私募2000萬到6000萬元。所謂快速,即在企業復審合格後的4個月內完成私募融資。所謂多次,即可以在掛牌前首發,掛牌後增發或配售,只要企業有好項目,甚至一年內實現二次、三次融資。所謂低成本,是指對掛牌企業的會計、律師、保薦人和掛牌總體費用實行總額控制。
深圳櫃台交易市場按深圳市政府授權,具有全市企業股份制改造、股權託管、私募融資、上市輔導、推薦上市等職能。
重慶股份轉讓中心則定位為對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初級資本市場定位:一是為企業改制服務;二是推薦企業進入全國場外市場掛牌;三是為末上市企業提供股權轉讓服務;四是為企業提供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服務;五是提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入和退出通道。
浙江產交所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採取產權交易方式開展浙江省未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即以格式化、非連續、非標准化拆細的運作方式開展股權交易。
七、通過交易將股東人數控制在200人以內
天交所規定掛牌企業必須是非公眾公司,即股東在200人以內的股份公司。而重慶股份轉讓中心的掛牌企業不排斥股東200人以上公司,但規定在轉讓過程中只能減少股東人數,不能增加股東人數。做法是,對進場掛牌公司股權的規模,按照股權拆分不超過200份規定,分別設定最低交易股數。轉讓方客戶持有公司股權的余額小於最低股數的,交易委託轉讓時只可一次性交易委託轉讓,不能拆分。公司股東在200人以上的,每次交易之後,只能減少股東人數,不能增加股東人數,直至到股東人數減少至200人以內。
八、建立以自律為主的風險防範制度
為規避股權交易的政策風險、市場風險,各省市股權交易機構努力建立以自律為主的風險防範制度。今年8月份以來,天交所開始建立由天交所、各地方政府職能部門、掛牌企業代表、保薦機構代表、做市商機構代表、中介機構代表和投資人代表以及第三方專家共同組成市場監管聯委會,對市場參與主體進行自律管理。
為防範市場風險,天津、浙江、深圳、重慶普遍制定了相關規定。一是掛牌企業必須辦理股權登記託管;二是企業掛牌必須由當地政府推薦;三是企業相關信息必須按規定揭示;四是合資格投資人才能參與交易;五是投資人資金實行第三方銀行存管;六是對違規公司停牌,必要時停市;七是規定股權交易機構是風險防範主體;八是建立重要事件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制度。
對於未上公司中的國有股權,天津、深圳、重慶、浙江股權交易機構一致的做法是,按規定在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和省國資委和省財廳選定的產權交易機構交易,沒有授權,股權交易機構不得交易未上市公司中的國有股權。
據了解,幾年來,各地股權交易市場普遍運行有序,交易規范,沒有發生過重大違規違法和影響社會安定的事件。實踐告訴我們,各省市未上市公股權交易市場是風險可控的市場。
九、初顯資本市場三大基本功能
實踐告訴我們,各省市股權交易機構已顯現出區域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投資融資和風險定價三大基本功能。至2010年10月底,天交所掛牌企業已達51家,累計融資10億元,流通股約10.83億股,平均市盈率約為15倍,總市值約83億元,注冊做市商80家,注冊投資人上萬。天津股權交易所提出,2010年掛牌企業總數要達到80家以上,融資規模要達到20億以上。至2010年7月底,深圳櫃台交易市場累計託管非上市股份公司352家,累計培育上市公司46家,其中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的企業數量達36家,約佔中小板上市總數的10%,為中小企業的產業發展實現直接融資190億元,帶動間接融資880億元。至2010年6月30日,浙交所已有浙江糧油等6家公司進場掛牌,總成交547.83萬股,總成交額達4023.81萬元;進場投資者達2964戶,其中法人投資者5戶,個人投資者2969戶,並杭州、台州、金華、溫州等地市和義烏、永康等縣市建立12個網點。實踐告訴我們,各省市未上市公股權交易市場是有效率的市場。
十、股權交易市場具有低成本優勢
天交所根據企業規模和資金需要,為掛牌企業提供2000萬到6000萬元的小額、快速、多次融資服務,對企業融資的會計、律師、保薦人和掛牌總體費用實行捆綁收費,收費遠低於證券市場。更重要的是股權市場的信息披露、投資人准入、風險控制和網上交易制度,大大降低了股權交易的信息費用、摩擦費用和人工費用,證明有形市場的股權集中交易更具有資源配置的低成本優勢。
㈦ 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有什麼用,可以用來做什麼,可以變現嗎
非上市公司在制訂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其股權購買價格的確定沒有相應的股票市場價格作為定價基礎,因此其確定的難度相對要大得多。在美國的非上市公司通常採用的方法是對企業的價值進行專業的評估,以確定企業每股的內在價值並以此作為股權出售價格的基礎。
我國的一些非上市公司在實施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股權價格的確定一般採用每股凈資產值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依據,一些企業的股權價格乾脆就簡單的確定為普通股票的面值。如武漢國資公司對非上市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票期權授予的行權價格確定為"按審計的當年企業凈資產折算成企業法定代表人持股份額 "。以每股凈資產值或者以股票面值作為交易價格的基礎,在每股凈資產的基礎上作出部分溢價目前已經成為一種廣泛採用的方式。
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用於股份質押,但不能變現。
㈧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什麼意思
答:
現行《公司法》將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類型。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又以其是否發行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股份而分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鑒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資本不是以等額形式存在的,也就是說其資本不是單位化的,上市問題無從談起。非上市公司中就包含了有限責任公司和部分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公司相關立法中,一般是將公司分為公眾公司(即上市公司)和封閉公司(即非上市公司)。在我國,也有研究結論認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在運做中和規范上並沒有實質性的差異,所以建議在《公司法》修改中重新劃分公司的類型,不再就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立法,而是將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作為公司相關 立法中對於公司的基礎性分類。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不同的組織形式。非上市股份公司是和上市股份公司相對而言的,上市股份公司是在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股份公司。
非上市股份公司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方式,有限公司是股東共同出資設立,可以理解為發起設立,有限公司不能募集。
如果公司想上市,首先必須是股份公司,且已經持續經營3年以上,並需要符合證券法、證監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等相關規定
㈨ 沒有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買賣股票嗎
不可以,股票都沒有發行,怎麼買賣。裡面的股權是可以交易的,相當於買到原始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