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股票轉讓要經過那些程序
股份轉讓需要經過如下程序:
1、轉讓人提出轉讓,並告知其他股東;
2、訂立轉讓協議;
3、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書,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
4、修改章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 股票交易程序中所包括的主要環節有
在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的基本過程包括開戶、委託、成交和結算等幾個步驟。
1、開立賬戶
開戶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開立證券賬戶,另一方面是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的作用很明顯,將證券的類型以及數量等變化記錄下來,資金賬戶便是將我們的買賣過程中產生的收入以及余額留存下來。
例如,如果一個投資者購買了1000股a股,其中股價以及交易稅費的總體費用為一萬元,投資者的證券賬戶將增加1000股a股,資金賬戶將減少10000元。
2、委託
在證券交易所市場,除了證券交易所會員的自營業務外,投資者不能直接進入證券交易所,而必須通過證券交易所的會員。
在收到投資者的委託指令後,證券的經紀人必須首先檢查投資者身份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經審核合格後,券商應將投資者指令內容傳送至證券交易所進行匹配。這一過程稱為委託執行,也稱為申報。
3、成交
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收到申報後,應根據《成交規則》進行撮合。符合成交條件的給予成交,不符合成交條件的繼續等待,超過委託期限的成交令將失效。
在成交價格決定方面,有一種情況是通過買賣雙方的直接投標來交易價格。另一種情況是交易價格由交易商報價。接受交易商的報價後,投資者可以與交易商進行證券買賣。
在訂單匹配原則方面,根據各國在證券市場的實踐經驗所得,主要包括價格優先原則、時間優先原則、數量優先原則、做市商優先原則等。在其中,所有證券交易所普遍將價格優先原則作為第一優先原則。中國採取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
4、結算
證券在成交交易後,首先需要計算買方在資金的應付金額和在證券的應收款項的種類和數量,同時還需要計算賣方在資金的應收金額,計算在證券的應付款項的種類和數量。該過程屬於清算,資金清算和證券清算就包括在內。清算結束後,必須完成證券從賣方到買方的轉讓,以及資金從買方到賣方的相應轉讓。
3. 股票交易的程序是怎樣的 是怎樣進行的 要有什麼條件
股票交易的一般程序
投資買賣股票的基本程序包括:開戶、委託和清算交割三個方面。
1、開戶
欲進入證券市場從事股票(基金、國債)買賣的投資者,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為自己開立一個股票賬戶和一個資金帳戶。
股票賬戶相當於投資者的股票存摺,用於記錄投資者所持有的股票種類和數量。投資者如要買賣在上海、深圳兩地上市的股票,還需分別開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賬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賬戶。
開戶者須持有效證件,到證券登記機構(目前多數證券公司有代理權)填寫證券賬戶申請表,經審核後可領取股票賬戶卡。
所需證件:個人開戶(A股)只需持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8歲者不能開立個人股票賬戶)。法人開戶(A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有效法人證明文件及復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書及其居民身份證。個人若要開設B股賬戶,須向代理B種股票開戶資格的證券商提供:外籍身份證、定居證、護照或同類有效證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法人若要開設B股賬戶,須向券商提供:合資或獨資企業營業護照證件及其復印件一式兩份。
開戶費用:上海、深圳股票賬戶開戶費:50+40元/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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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注意的是,個人開戶可自己辦理,亦可委託別人代理(受託人須出示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和開戶人開具有公證部門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機構開戶可由法人代表親自辦理,也可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須出示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和開戶人開具的授權委託書)。
資金賬戶,是投資者在證券商處開設的資金專用賬戶,用於存放投資人買入股票所需的資金和賣出股票取得的價款等。投資者開了股票賬戶只是具有了進行股票交易的資格,還不能立即進行股票交易,要買賣股票,還必須選擇一家證券營業部作為證券交易的經紀商,代理人個到交易所進行交易,並辦理交割、清算和過戶等手續。已開設股票賬戶的投資者應持股票賬戶、銀行存摺和身份證到自己選擇的證券商處設立資金賬戶。
如果投資者本人不能親自到證券營業部辦理開戶手續,可委託他人辦理。受託應持有本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公證部門公證的受權委託書,到證券營業部辦理。
投資者在開立了資金賬戶,並存入保證金以後,就可以委託證券商買賣股票了。
2、委託
委託是指投資者決定買賣股票時,以申報單、電話、互聯網等形式向證券商發出買賣指令。委託的內容包括股票名稱、代碼、買入或賣出的數量、價格等。目前,證券營業部可接受投資者的委託方式有:櫃台委託、自助委託和網際網路下單。其中自助委託方式又包括電話自助委託、磁卡自助委託、熱自助委託等。
證券商在接受委託後,將投資者的買賣委託指令通過"經馬甲"或直接輸入證券交易所的電腦終端機。證券交易所的電腦主機根據輸入的委託信息,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競價原理進行自動配對撮合成交。在買賣未成交前是可以撤單,但一經成交,就不可後悔。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用於委託資金或股票必須是投資者本人擁有並可自由支配的資產,未經授權不得將他人的資金或股票用於委託買賣。並且,投資者也不可"買空、賣空",即不得在保證金不足的情況下買入股票,也不得賣出委託人未擁有的股票。
3、清算交割
清算交割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清算,即股票買賣雙方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買賣成交以後,通過證券交易所將各證券商之間的證券買賣的數量和金額分別予以抵消,並計算應收、應付證券和應收、應付金額的一咱程序。二是交割,即買賣股票成交後貨銀交付的過程,這是證券商與委託人之間進行的證券與價款的交接。投資者在委託買進證券並成立後,必須交納所需款項,才能領取所買進的股票,同樣,投資者在委託賣出股票並成交後,應交納賣出的股票,才能領取應得的價款。
股票如何撮合成交
證券經營機構受理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即刻將信息按時間先後順序傳送到交易所主機,公開申報競價。股票申報競價時,可依有關規定採用集合競價或連續競價方式進行,交易所撮合主機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
目前,滬、深兩家交易所均存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方式。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餘交易時間均為連續競價時間。在集合競價期間內,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只儲存而不撮合,當申報競價時間一結束,撮合系統將根據集合競價原則,產生該股票的當日開盤價。滬、深新股掛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漲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當日集合競價時,其委託競價不能超過新股發行價的上下15元,否則,該競價在集合競價中作無效處理,只可參與隨後的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結束後,就進入連續競價時間,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資者的買賣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後,撮合系統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自動撮合,同一價位時,以時間先後順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時,股票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⒈成交價格的范圍必須在昨收盤價的上下10%以內;⒉最高買入申報與最高賣出申報相同的價位;⒊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時,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價位。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的,主機將成交信息即刻回報到券商處,供投資者查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資者有權撤消自己的委託或繼續等待成交,一般委託有效期為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