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退市規則
新退市規則如下:
1.新增市值退市,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將被市值退市。
2.面值退市標准明確為「1元退市」,並設置了過渡期安排:觸及面退的個股,「低面」時間從新規之前開始的,按照原規則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3.取消單一凈利潤和營收指標的退市指標。新規下扣非前/後凈利潤孰低者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戴上*ST,連續兩年扣非前/後凈利潤孰低者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終止上市;退市風險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的,觸及終止上市標准。
4.新增重大違法財務造假指標:連續2年財務造假,營收、凈利潤、利潤、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總額達5億元以上,且超過相應科目兩年合計總額的50%。重大違法類退市連續停牌時點從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法院判決之日,延後到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或法院判決生效之日。
5.新增規范類指標,信息披露、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數以上董事對於半年報或年報不保真兩類情形。出現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再有兩個月未改正,終止上市。
6.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明確連續兩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終止上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可轉債同步終止上市。
7.交易類退市不設退市整理期。其餘類型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退市整理期從30個交易日縮減至15個交易日。
8.關於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在新規前已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決定書且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適用原規則;新規施行後收到相關告知書的,以2015至2020年財務數據按照原規則標准判斷其是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2020年及以後年度財務數據按照新規標准判斷其是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9.深市設立風險警示板,具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設置交易量上限,每日累計買入單只股票不得超過50萬股。普通投資者首次買入該板股票,需簽風險揭示書。參與退市整理股票,需滿足「50萬元資產+2年投資經驗」的門檻。
拓展資料:
境外證券交易所對作出上市公司退市的決定一般都比較謹慎,並規定了非常復雜的程序。
如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802 02規定了以下程序:
⑴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⑵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⑶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⑷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⑸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⑹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⑺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⑻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香港聯交所的退市程序包括四個階段:
⑴第一階段:在停牌後的6個月內,公司須定期公告其當前狀況
⑵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告知其不符合上市標准,並要求其在6個月內,提供重整計劃(ResumptionProposal);
⑶第三階段:第二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公告聲明公司因無持續經營能力,將面臨退市,並向公司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是6個月),再次提交重整計劃。
4)第四階段:第三階段結束後,如公司沒有提供重整計劃,則交易所宣布公司退市。
Ⅱ ST股票被監管後股東們還可以大量拋售股票
針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股票ST之後可能出現的三種情況的角度來進行分析,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股票ST之後會出現的情況。1、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
一旦聯交所決定終止上市,該股將進入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退市盤整期間,股票仍可上市交易,但是在風險警示板中交易,證券代碼不變,股價每日漲跌幅度限制在10%。但是股票名稱前會有「退」的標志。
整理期的退市股票多數需要虧本賣出,但前幾個交易日股價可能有所上漲,可能是機構自救,也可能是部分投資者押注退市股票將重新上市。
2、三板市場
退市到期後股票將被摘牌,股票將在45個交易日內進入三板交易。因此,即使股票是退市的,投資者也可以通過三板收回一些本金,以免血本無歸。但是三板交易量小,股票交易價格肯定不理想。
3、重新上市
ST股票如果符合上市的一定條件,公司也可以通過公司重組申請恢復上市。重新上市後,退市前購買的股票也可以重新交易,且上市第一天沒有價格限制。
從以上這三種情況來看,只有最後一種情況才可能不會虧本拋售,因此如果你手中的ST股票有明確的資產重組或資產注入計劃並提交計劃,可以繼續持有該股,直到再次上市。但所謂的計劃一定要以公司的公告為准,千萬不要以為一個公司會因為流言蜚語而重組。目前,大多數上市公司都設有董事會秘書辦公室和證券事務辦公室。股票持有人可以打電話詢問公司的經營狀況,是否有重組計劃。正常情況下,對於股權,股價穩定、長期資金分散的ST股,資產重組的概率較高。但是如果沒有確切的重組信息,建議不要冒險,因為剩下的兩種可能都會產生較大的損失。並且目前ST股票重組的上市要求較高,借殼上市較難。上市公司重組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也許10元買了一隻ST股票,由於整體市場環境不佳,股價跌到了5元。這時,公司資產重組的消息出來了。即使連續有7個漲停板,也不會漲到買入時每股10元的價格。之後公司可能會立即停牌,投資者仍然無法擺脫。
如果公司負債累累,經營業績較差,那麼重組資產的可能性非常小。如果借殼公司要給你還一大筆債,可能會覺得不劃算。此外,一些私募股權公司可能會說該公司可能會資產重組,其實都只是為迷惑非理性的投資者。此時股票的成交量往往達到歷史水平,股價上行,而主力資金和機構則利用高位出貨,對於這種ST股,投資者在放量時最好盡早出手。
Ⅲ 港股通股票的名稱中會加入風險警示標記嗎
投資者在參與港股通交易時需留意,聯交所交易股票一般而言並沒有如中國內地市場在證券代號前加入標記(例如,ST及*ST)以警示風險的做法。如果投資者想要了解某上市公司股票的風險,那麼可以通過登錄聯交所「披露易」網站的方式查詢相關公告:有關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投資者可以在「披露易」網站,通過查詢上市公司發布的業績公告及財務報告的方式了解。另外,根據《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有關公告/報告需載於其網站至少5年。有關上市公司以往是否被交易所公開披露或譴責、或該上市公司是否已進入除牌程序的信息,投資者可以通過「披露易」網站內的「上市公司公告」-「進階搜尋」的「標題類別」中選擇「監管者發出的公告及消息」,翻查相關記錄。有關已停牌上市公司的每月報告,投資者可以登錄「披露易」網站,在「發行人相關資料」欄目中查閱「有關長時間停牌公司之報告」,具體了解停牌3個月或以上的上市公司的每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