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和股票質押融資有什麼區別
股票質押式回購沒有準入限制,而融資融券有50萬的准入條件;
前者期限靈活,最長3年,後者0-6個月;
前者資金可場內場外合法使用,後者只能融資買標的券;
前者融資比例不超過60%,後者37.55-167%;
前者融資成本8.6%左右,後者8.6%
『貳』 股票質押式回購和兩融業務一樣嗎
不一樣,融資融券是借錢炒股,融券賣出。股票質押式 是你將你現在的股票質押給券商,券商借錢給你,借的錢你可以取出來
質押式回購是交易雙方以債券為權利質押所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資金融入方(正回購方)(在交易系統中委託顯示「融資」*)在將債券出質給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在交易系統中委託顯示「融券」*)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由正回購方向逆回購方返還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還原出質債券。在質押式回購在交易過程中所有權不發生轉移,該券一般由第三方託管機構進行凍結託管,並在到期時予以解凍。
兩融業務指的是融資融券交易,分為融資交易和融券交易。融資交易就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券商借入資金用於證券買賣,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融券交易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券商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總體來說,融資融券交易關鍵在於一個「融」字,有「融」投資者就必須提供一定的擔保和支付一定的費用,並在約定期內歸還借貸的資金或證券。
『叄』 約定式購回,股權質押式回購,融資融券這三種業務有什麼區別
約定購回式證券業務走向常規化運作。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標的證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所產生的相關權益於權鍵昌益登記日劃轉給客戶的交易行為。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譽亮睜簡稱「融入方慶歲」)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融資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
(3)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與融資融券擴展閱讀:
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作為證券市場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創新交易機制,一方面為投資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資者交易理念、改變 「單邊市」的發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蘊含著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復雜的風險。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場風險外,融資融券交易還蘊含其特有的杠桿交易風險、強制平倉風險、監管風險,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風險。投資者在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必須對相關風險有清醒的認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損失、實現收益。
參考資料:網路-融資融券
『肆』 約定式回購 股權質押式回購 融資融券 三個之間有什麼相同和區別
約定式回購:應該是約定購回。全稱是「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三者的共同點是:利用自有證券融資
區別就太多了,主要是:融資融券業務取得的額度只能交易股票,約定購回和質押無此限制。
『伍』 融資融券和股票質押融資的主要區別在哪裡
法律分析:融資融券和股票質押融資的主要區別是:1、融得的標的物不同;2、融得資金的用途不同;3、擔保物不同;4、資金融出主體不同;5、杠桿比例與風險控制不同;6、產品屬性不同。
法律依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證券公司經營融資融券/務,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在商業銀行分別開立融資專用資金賬戶和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
融資專用資金賬戶用於存放證券公司擬向客戶融出的資金及客戶歸還的資金金: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用於存放客戶交存的、擔保證券公司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資金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 第七十三條
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或購回交易日發生異常情況的處理方式,並在異常情況發生時由證券公司及時向上交所報告。
前款所述異常情況包括:(一)質押標的證券、證券賬戶或資金賬戶被司法等機關凍結或強制執行;(二)質押標的證券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前終止四)證券公司被暫停或終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許可權:(五)證券公司進入風險處置或破產程序:(六)上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