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第三市場 和 場外交易市場 有何區別
首先說下場外市場:除了交易所外,剩下的其他交易市場沒有集中的統一交易制度和場所,因而把它們統稱為場外交易市場,又稱櫃台交易或店頭交易市場,指在交易所外由證券買賣雙方當面議價成交的市場。它沒有固定的場所,其交易主要利用電話進行,交易的證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證券為主。
而第三市場是非交易所會員在交易所以外從事大筆的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交易而形成的市場。換言之,是已上市卻在證券交易所之外進行交易的股票買賣市場。它是一種店外市場。第三市場交易屬於場外市場交易,但與其它場外市場的區別,主要是第三市場的交易對象是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而其他場外交易市場則是從事未上市的股票在交易所以外交易。
❷ 股票分那些交易市場
股票的一級市場
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也稱為發行市場(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向投資者出售新發行的股票。所謂新發行的股票包括初次發行和再發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資者出售的原始股,後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礎上增加新的份額 。
一級市場的運作過程
(一)咨詢與管理
1. 發行方式的選擇:股票發行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Public Placement)和私募(Private Placement)兩類。
2. 選定作為承銷商的投資銀行。
3. 准備招股說明書。
4. 發行定價。
(二)認購與銷售
具體方式通常有以下幾種:1.包銷 2.代銷 3.備用包銷
二級市場
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也稱交易市場,是投資者之間買賣已發行股票的場所。這一市場為股票創造流動性,即能夠迅速脫手換取現值。 二級市場通常可分為有組織的證券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市場,但也出現了具有混合特型的第三市場(The Third Market)和第四市場(The Fourth Market)。
第三市場
第三市場是指原來在證交所上市的股票移到以場外進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場,換言之,第三市場交易是既在證交所上市又在場外市場交易的股票,以區別於一般含義的櫃台交易。 第四市場
第四市場指大機構(和富有的個人)繞開通常的經紀人,彼此之間利用電子通信網路(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 ECNs)直接進行的證券交易。 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Stock Exchange)是由證券管理部門批準的,為證券的集中交易提供固定場所和有關設施,並制定各項規則以形成公正合理的價格和有條不紊的秩序的正式組織。 場外交易市場 場外交易是相對於證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動都可稱作場外交易。由於這種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證券商的櫃台上進行的,因而也稱為櫃台交易(OTC,Over -The-Counter); 場外交易市場與證交所相比,沒有固定的集中的場所,而是分散於各地,規模有大有小由自營商(Dealers)來組織交易; 場外交易市場無法實行公開競價,其價格是通過商議達成的; 場外交易比證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靈活方便。
二板市場
二板市場(the Second Board)的規范名稱為「第二交易系統」,亦稱創業板(Growth Enterprise Market),主要是一些小型高科技公司的上市場所,是與現有主板(the Main Board)相對應的一個概念。
二板市場的特徵:
1、前瞻性市場;
2、上市標准低 ;
3、市場監管更加嚴格;
4、推行做市商(Market Maker)制度;
5、實行電子化交易。
❸ 場外證券交易市場有哪些特點
場外交易市場是相對於證券交易所而言的,指在證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動。
由於這種交易起先最主要是在各證券商的櫃台上進行,因而也成為櫃台市場。
場外交易所與證券交易所相比,沒有固定的集中場所,而是分散於各地,規模有大有小。
場外市場以議價方式進行交易,不存在競爭的報價機制,而且管制少,靈活方便,因而成為中小企業和具有發展潛質的公司證券流通的主要場所。
❹ 場外交易證券包含什麼內容
目前我國現有場外交易證券,至少包括以下類型:
1.定向募集公司發行的股票。依照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我國曾批准設立了近萬家定向募集公司。除少數定向募集公司增資轉變為上市公司外,尚存相當數量的定向募集公司。定向募集公司向社會法人發行的股權證依然具有股票的基本屬性,只是其流通性受到法律法規限制,但依照協議辦理轉讓依然是實踐中常見的交易方式。我國歷史上的兩個證券交易系統STAQ和NET,均以接受定向募集公司發行之法人股股票作為主要交易對象。該兩個交易系統已停辦,法人股通常以協議方式轉讓。
2.公司發起人股股票。從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直至1994年《公司法》實施,我國法律都認可以發起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此類公司不得向社會公眾募集股份,而只能由發起人認購股份。對於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來說,同樣存在發起人股。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發起人股份在公司設立後3年內不得轉讓;在3年期限屆滿時,發起人股可以協議方式轉讓。
3.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票。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本中,通常都包括發起人股、國家股、法人股和社會公眾股,有些還有待上市的職工股。其中,除社會公眾股屬於流通股並應進行場內交易外,其餘股份均屬於限制流通股或非流通股,可依法進行轉讓。根據現行法律,轉讓發起人股應當符合公司設立後3年內不得轉讓的限制性規定,其他國家股、法人股和職工股僅得以協議方式進行轉讓,不得上市流通。依法轉讓發起人股、國家股、法人股以及職工股時,必須向證券交易所提出過戶登記申請,並由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相應手續,否則不發生股份轉讓的效力。可見,轉讓上市公司發起人股等非流通股,也同樣採取場外交易形式進行轉讓,而不能按照證券交易所的集中競價規則流通。
4.非上市公司債券。《公司法》確立了公司債券的獨立法律地位。就已發行公司債券來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債券尚屬少數,大多數公司債券只能通過協議方式轉讓。此類轉讓在性質上,也屬於場外交易。
5.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或公司債券可以依法辦理質押。證券質押雖未形成證券的現實流通,但卻使得公司股票或債券具有了發生轉讓的潛在可能性,同樣有賴於場外交易和場外交易市場的存在。
6.不記名證券。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股票和債券有記名證券和不記名證券兩種。記名證券應由證券持有人背書轉讓;不記名證券則因證券交付而發生轉讓。從實踐情況看,公司股票多屬於記名證券,公司債券則多屬於不記名證券。在理論上,非上市證券的背書轉讓和交付轉讓,也屬於場外交易。
場外交易市場確實存在著某些現實特點。它不同於證券交易所,甚至沒有類似STAQ和NET了那樣相對集中的市場形式,有的學者甚至明確否認證券公司可以辦理櫃台交易。在此情況下,我國場外交易市場的表現形式十分零亂,有時是以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作為交易場所,有時是以股票發行人營業地作為交易場所。在證券公司掛牌收購非上市證券時,甚至無法否認證券公司營業場所具有場外交易市場的性質。無論場外交易和場外交易場所的存在形式如何變化,我國存在場外交易和場外交易場所的事實,屬於不爭之理。
❺ 場外交易市場與股票交易所有什麼不同
場外交易市場與股票交易所的主要不同點是: 第一,它的買賣價格是證券商人之間通過直接協商決定的,而股票交易所的證券價格則是公開拍賣的結果; 第二,它的證券交易不是在固定的場所和固定的時間內進行,而是主要通過電話成交。在股票交易所內僅買賣已上市的股票,而在場外交易市場則不僅買賣已上市的股票,同樣也買賣未上市的股票。 場外交易市場在證券流通市場的地位,並不是在所有的國家都一樣,場外交易市場在美國比在任何國家都發達。其主要原因是,美國的證券交易委員會對證券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要求非常高,一般的中小企業無法達到。這樣,許多企業的證券不可能甚至不願意在交易所掛牌流通,它們的股票往往依靠場外交易市場,所以比其他國家的都要發達得多。歐洲國家,如英國,則有所不同,其場外交易市場遠不如美國場外交易市場那樣發達。原因很簡單,就是交易所非常發達,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不僅包括所有上市的股票,也包括許多非上市的中小企業的股票。投資者如果想買賣某些公司發行的、沒有在股票交易所登記上市的股票,可以委託證券商人進行。他們通過電腦、電話網或電報網直接聯系完成交易。在場外交易市場買賣股票有時需付傭金,有時只付凈價。 場外交易市場的股票通常有兩種價格: (1)公司賣給證券公司的批發價格; (2)證券公司賣給客戶的零售價格。在這種市場上, 股票的批發和零售價格的差價不大,但當市場平淡時,差價就要大一些,一般來說,這種差額不得超過買賣金額的5%。 總之,場外交易市場具有三個特點: (1)交易品種多,上市不上市的股票都可在此進行交易; (2)是相對的市場,不掛牌,自由協商的價格; (3)是抽象的市場, 沒有固定的場所和時間。 第三市場是指在櫃台市場上從事已在交易所掛牌直市的證券交易。這一部分交易原屬於櫃台市場范圍,近年來由於交易量增大,其地位日益提高,以至許多人都認為它實際上已變成獨立的市場。第三市場是60年代才開創的一種證券交易市場,是為了適應大額投資者的需要發展起來的。一方面,機構投資家買賣證券的數量往往以千萬計,如果將這些證券的買賣由交易所的經紀人代理,這些機構投資家就必須按交易所的規定支付相當數量的標准傭金。機構投資家為了減低投資的費用,於是便把目光逐漸轉向了交易所以外的櫃台市場。另一方面,一些非交易所會員的證券商為了招攬業務,賺取較大利潤,常以較低廉的費用吸引機構投資家,在櫃台市場大量買賣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證券。正是由於這兩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才使第三市場得到充分的發展。第三市場的交易價格,原則上是以交易所的收盤價為准。第三市場並無固定交易場所,場外交易商收取的傭金是通過磋商來確定的,因而使同樣的股票在第三市場交易比在股票交易所交易的傭金要便宜一半,所以第三市場一度發展迅速。直到1975年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取消固定傭金比率,交易所會員自行決定傭金,投資者可選擇傭金低的證券公司來進行股票交易,第三市場的發展便有所減緩。 第三市場交易屬於場外市場交易,但它與其他場外市場的主要區別在於第三市場的交易對象是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而場外交易市場主要從事上市的股票在交易所以外的交易。 第四市場是投資者直接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上,證券交易由賣雙方直接協商辦理,不用通過任何中介機構。同第三市場一樣,第四市場也是適應機構投資家的需要而產生的,當前第四市場的發展仍外於萌芽狀態。 由於機構投資者進行的股票交易一般都是大數量的,為了保密,不致因大筆交易而影響價格,也為了節省經紀人的手續費,一些大企業、大公司在進行大宗股票交易時,就通過電子計算機網路,直接進行交易。 第四市場的交易程序是:用電子計算機將各大公司股票的買進或賣出價格輸入儲存系統,機構交易雙方通過租賃的電話與機構網路的中央主機聯系,當任何會員將擬買進或賣出的委託儲存在計算機記錄上以後,在委託有效期間,如有其他會員的賣出或買進的委託與之相匹配,交易即可成交,並由主機立即發出成交證實,在交易雙方的終端上顯示並列印出來。由於第四市場的保密性及其節省性等優點,對第三市場及證券交易所來說,它是一個頗具競爭性和市場。
❻ 1.股票的場外交易的主要形式有( )。 a、第二市場交易 b、第三市場交易 c、第四市場交易 d、櫃台交易
a和d,我以前做過,應該是這個,但不確定
❼ 什麼叫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
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
即OTC(Over the Counter)市場:即場外交易市場,或稱櫃台交易,是指在證券交易所以外進行的各種證券交易活動,市場參與各方由眾多企業、證券公司、投資公司以及普通投資者組成,是一個分散且無固定交易場所的無形市場,主要採用協商定價方式成交。在中國於2013年11月份成立中國股權託管交易聯盟(中國場外市場服務聯盟),標志中國場外市場進入了行業自律與維護,交流,規范的狀態。
場外交易市場的功能:
場外交易市場與證券交易所共同組成證券交易市場要具備以下功能:
(1)場外交易市場是證券發行的主要場所。新證券的發行時間集中,數量大,需要眾多的銷售網點和靈活的交易時間,場外交易市場是一個廣泛的無形市場,能滿足證券發行的要求。
(2)場外交易市場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以及按照有關法規公開發行而又不能或一時不能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提供了流通轉讓的場所,為這些證券提供了流動性的必要條件,為投資者提供了兌現及投資的機會。
(3)場外交易市場是證券交易所的必要補充。場外交易市場是一個「開放」的市場,投資者可以與證券商當面直接成交,不僅交易時間靈活分散,而且交易手續簡單方便,價格又可協商。這種交易方式可以滿足部分投資者的需要,因而成為證券交易所的衛星市場。
❽ 股票流通市場的分類有哪些
一級市場
·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也稱為發行市場(Issuance M股票交易市場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向投資者出售新發行的股票。所謂新發行的股票包括初次發行和再發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資者出售的原始股,後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礎上增加新的份額
折疊二級市場
·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也稱交易市場,是投資者之間買賣已發行股票的場所。這一市場為股票創造流動性,即能夠迅速脫手換取現值。
·二級市場通常可分為有組織的證券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市場,但也出現了具有混合特型的第三市場(The Third Market)和第四市場(The Fourth Market)。
折疊第三市場
·第三市場是指原來在證交所上市的股票移到以場外進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場,換言之,第三市場交易是既在證交所上市又在場外市場交易的股票,以區別於一般含義的櫃台交易。
折疊第四市場
·第四市場指大機構(和富有的個人)繞開通常的經紀人,彼此之間利用電子通信網路(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 ECNs)直接進行的證券交易。
折疊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Stock Exchange)是由證券管理部門批準的,為證券的集中交易提供固定場所和有關設施,並制定各項規則以形成公正合理的價格和有條不紊的秩序的正式組織。
折疊場外市場
·場外交易是相對於證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動都可稱作場外交易。由於這種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證券商的櫃台上進行的,因而也稱為櫃台交易(OTC,Over -The-Counter)。
·場外交易市場與證交所相比,沒有固定的集中的場所,而是分散於各地,規模有大有小由自營商(Dealers)來組織交易。
·場外交易市場無法實行公開競價,其價格是通過商議達成的
·場外交易比證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靈活方便
折疊二板市場
二板市場(the Second Board)的規范名稱為"第二交易系統",亦稱創業板,主要是一些小型高科技公司的上市場所,是與現有主板(the Main Board)相對應的一個概念。
中國股票市場分類
(1)主板
(2)中小板
(3)創業板
(4)三版
❾ 股票市場分為哪幾個市場
股市一燈老師一直提醒我們,這種常識一定要牢記:中國一共分為四個市場
1 滬市 ,深市兩市
2.台灣股市
3.香港股市
❿ 簡述股票交易市場極其構成。
股票交易市場習慣稱之為證券交易所。股票流通市場是已經發行的股票按時價進行轉讓、買賣和流通的市場,包括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部分。由於它是建立在發行市場基礎上的,因此又稱作二級市場。 相比而言,股票流通市場的結構和交易活動比發行市場更為復雜,其作用和影響也更大。
構成
流通市場的構成要素主要有:
(1)股票持有人, 在此為賣方;
(2)投資者,在此為買方;
(3)為股票交易提供流通、轉讓便利條件的信用中介操作機構,如證券公司或股票交易所。
交易所市場是股票流通市場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交易所會員、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人在證券市場內集中買賣上市股票的場所,是二級市場的主體。具體說,它具有固定的交易所和固定的交易時間。接受和辦理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股票上市買賣,使原股票持有人和投資者有機會在市場上通過經紀人進行自由買賣、成交、結算和交割。
證券公司也是二級市場上重要的金融中介機構之一,其最重要的職能是為投資者買賣股票等證券,並提供為客戶保存證券、為客戶融資融券、提供證券投資信息等業務服務。
場外市場又稱店頭市場或櫃台市場。它與交易所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證券交易市場體系。場外交易市場實際上是由千萬家證券商行組成的抽象的證券買賣市場。在場外市場易市場內,每個證券商行大都同時具有經紀人和自營商雙重身份,隨時與買賣證券的投資者通過直接接觸或電話、電報等方式迅速達成交易。
作為自營商,證券商具有創造市場的功能。證券商往往根據自身的特點,選擇幾個交易對象。作為經紀證券商,證券商替顧客與某證券的交易商行進行交易。在這里,證券商只是顧客的代理人,他不承擔任何風險,只收少量的手續費作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