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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股票7月22日要退出交易嗎

發布時間: 2021-05-06 08:16:02

㈠ st股票退市了手裡的股票怎麼辦

ST股票意即「特別處理」。該政策針對的對象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由於「特別處理」,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既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通常股票退市後,還有30個交易日作為整理日,用戶可以抓緊這30個交易日盡快把手裡的股票賣出去,或者等股票進入三板市場後再賣出,收回一部分投資本金。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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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0-11-26,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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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ST股票為什麼沒有停止交易

並沒有相關的法律、制度要求ST股必須停止交易。

ST股
——滬深交易所從1998年4月22日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由於「特別處理」,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那如果我需要知道這種ST股票的交易價格
在哪兒查呢」
——
未退市的ST股就在主板市場,用股票軟體(這里有:http://www.tdx.com.cn/download/ShowArticle.asp?ArticleID=34)就可以看到行情

已退市的ST股可以在3板市場查詢行情:http://www.gfzr.com.cn/sshq/hqlist_code.html

㈢ 7月22號以後ST股票必須退市嗎

沒有,只是不納入指數基金,所以指數基金都是強勢股!

㈣ 關於ST股票的問題

13.1.1 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導致其股票存在終止上市風險,或者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前景,其投資權益可能受到損害的,本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
13.1.2 本章所稱特別處理分為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以下簡稱「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特別處理。
13.1.3 退市風險警示的處理措施包括:
(一) 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
(二) 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恢復上市首日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不受前項有關5%的限制。
13.1.4 其他特別處理的處理措施包括:
(一) 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
(二) 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第二節 退市風險警示
13.2.1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一) 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二) 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三) 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四) 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五) 出現可能導致公司解散的情形或法院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可能依法宣告公司破產;
(六) 本所認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風險的情形。
13.2.2 上市公司應當在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之前一個交易日發布公告。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股票的種類、簡稱、證券代碼以及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起始日;
(二)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主要原因;
(三)公司董事會關於爭取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意見及具體措施;
(四)股票可能被暫停或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
(五)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期間公司接受投資者咨詢的主要方式;
(六)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
13.2.3 上市公司出現13.2.1條第(一)、(二)項情形的,應當自董事會審議年度報告或財務報告更正公告後及時向本所報告, 並提交董事會的書面意見。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於年度報告或財務報告更正公告披露當日停牌一天。披露日為非交易日的,於下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起,本所對公司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13.2.4 上市公司出現13.2.1條第(三)、(四)項情形的,本所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兩個月期滿的次一交易日起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復牌,同時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在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期間,公司應當至少發布三次風險提示公告。
13.2.5 上市公司出現13.2.1條第(五)項情形的,應當於當日立即向本所報告並於次一交易日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於本所知悉該情形之日起停牌。
本所自公司披露相關破產受理公告或可能被解散的公告及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告的次一交易日起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復牌,同時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公司在其股票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期間,除應按照11.8.5條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外,每月還應至少披露一次公司破產程序或解散事宜的進展情況,提示破產或解散風險。
13.2.6 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表明13.2.1條第(一)、(二)項情形已消除的,公司應當自董事會審議年度報告後及時向本所報告並披露,同時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13.2.7 上市公司股票因13.2.1條第(三)、(四)項情形被本所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在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兩個月內上述情形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13.2.8 上市公司股票因13.2.1條第(五)項情形被本所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上市公司認為13.2.1條第(五)項情形已消除,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13.2.9 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後,應當於次一交易日披露相關公告。
本所收到公司提交的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後,決定是否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13.2.10 本所決定撤消退市風險警示的,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本所要求在撤銷退市風險警示之前一個交易日作出公告。
公告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起本所對公司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13.2.11 本所決定不予撤消退市風險警示的,上市公司應當在收到本所有關書面通知的次一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不公告的,本所以交易所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公告披露當日上午開市時起停牌一小時,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

第三節 其他特別處理
13.3.1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其他特別處理:
(一)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為負值;
(二)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 按照13.2.6條申請並獲准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其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主營業務未正常運營,或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負值;
(四) 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正常;
(五) 公司主要銀行帳號被凍結;
(六) 公司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董事會決議;
(七) 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第七十一條,要求本所對公司的股票交易實行特別提示;
(八) 中國證監會或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13.3.2 上市公司出現13.3.1條第(一)至(三)項情形的,應當自董事會審議年度報告後及時向本所報告,並提交董事會書面意見。
13.3.3 上市公司出現13.3.1條第(四)至(六)項情形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及時向本所報告。
13.3.4 上市公司出現13.3.1條第(七)項情形的,本所根據中國證監會要求對公司股票交易實行其他特別處理;出現該條其他各項情形的,本所決定是否對該公司股票交易實行其他特別處理。
13.3.5 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本所的要求在其股票交易被實行其他特別處理之前一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告內容參照13.2.2條的規定。
公告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起本所對公司股票交易實行其他特別處理。
13.3.6 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狀況恢復正常,審計結果表明13.3.1條第(一)、(二)項情形已消除,並且滿足以下條件的,公司應當自董事會審議年度報告後及時向本所報告並披露,同時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其他特別處理:
(一) 主營業務正常運營;
(二)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
13.3.7 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表明13.3.1條第(三)項情形已消除的,公司應當自董事會審議年度報告後及時向本所報告並披露,同時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其他特別處理。
13.3.8 上市公司認為13.3.1條第(四)至(六)項情形已消除,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其他特別處理。
13.3.9 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其他特別處理後,應當於次一交易日披露相關公告。
本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提交的撤銷其他特別處理申請後,決定是否撤銷其他特別處理。
公司股票交易因第13.3.1條第(七)項規定被實行其他特別處理的,本所根據中國證監會有關要求,對其股票交易撤銷其他特別處理
13.3.10 本所決定撤消其他特別處理的,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本所要求在撤銷其他特別處理之前一個交易日作出公告。
公告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起本所對公司股票交易撤銷其他特別處理。
13.3.11 本所決定不予以撤消其他特別處理的,上市公司應當收到本所有關書面通知的次一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不公告的,本所以交易所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披露當日上午開市時起停牌一小時,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
本所就13.3.1條第(一)至(三)項情形作出不予撤銷特別處理的,上市公司在報送下一個年度報告時方可按照13.3.6條和13.3.7條的規定向本所再次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其他特別處理。

㈤ st股是不是可以「隨時」退市

st股不是可以「隨時」退市,如果那隻股票的名字加上ST,那麼,就表示該股票有退市風險,假如公司異常狀況消除,「ST」便會被摘掉。

滬深交易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並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前加上st, 就是給市場一個警示,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一個警告作用,但這種股票風險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麼就是該股票有退市風險,希望警惕的意思。

需要指出的是,特別處理並不為對上市公司的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所處狀況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了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要進行理性投資。假如公司異常狀況消除,能恢復正常交易。

(5)st股票7月22日要退出交易嗎擴展閱讀:

成為「ST」股的條件: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㈥ 股票被*ST後,最快會在多長的時間內退市

最快會在3年內退市。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前加上st, 就是給市場一個警示,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一個警告作用,但這種股票風險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麼就是該股票有退市風險,警惕的意思,具體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證監會交的財務報表,連續3年虧損,就有退市的風險。

股票被*ST的條件: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6)st股票7月22日要退出交易嗎擴展閱讀:

ST股票交易規則:

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漲幅5%,跌幅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

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

需要指出,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所處狀況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其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要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就能恢復正常交易。

㈦ ST股票滿三十個交易日後是什麼情形接下來會怎麼樣

st康得新不是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是因為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公司股票觸發其他風險(即ST)警示情形;公司將積極與相關債權人、法院、銀行等加強溝通,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和正常經營,減輕因債務違約對公司、債權人和投資者造成的損失,爭取盡早撤銷其他風險警示!所以不存在滿三十個交易日後會如何!
而ST長生是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滿三十個交易日後3月6日開市起停牌, 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14.1.6條的規定, 深交所將在公司股票停牌後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對公司股票實施暫停上市的決定,暫停上市期間為六個月。暫停上市後,深交所後續將會對公司股票作出是否終止上市決定,如果被終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將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為三十個交易日

㈧ ST股如何知道他什麼時候會撤出股市

其實ST不一定就是業績很差的公司
只是一種特別標識
如東北高速被ST其實更業績沒有什麼關系
我把ST的詳細定義貼在下面,你參考一下
至於終止上市後面也有介紹
ST春蘭前不久就是終止上市
但不一定就是退市
很多ST終止上市之後重組,然後恢復上市的時候反而出現暴漲
其實我覺得還是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不知道你是否滿意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 縮寫,意即「特別處理」。該政策針對的對象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

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由於「特別處理」,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另一種「其他狀況異常」是指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公司涉及可能賠償金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訴訟等情況。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

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

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的處罰
ST股票日漲跌幅限制為5%,需要指出的是,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的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目前所處狀況的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可以恢復正常交易。 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暫停上市?什麼條件能恢復上市?哪些情形下被終止上市?

上市公司若有以下情形的: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前三條,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第四條由交易所決定。

恢復上市的條件有:
因第(一)、(二)、(三)項的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公司申請恢復上市的,交易所依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決定恢復該公司股票上市。因第(四)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上市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且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公司已經盈利,上市公司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終止上市也稱"退市"或"摘牌"。有下列情形的被終止上市,上市公司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第(一)項所列情形而不具備上市條件的,因第(二)、(三)項所列情形,經查實後果嚴重的,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易所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其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報告的;
(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報告,雖盈利但未在披露後五個工作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的。
(三)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的。
(四)恢復上市申請未被核準的。
(五)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的。
(六)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但公司出現虧損的。 終止上市與ST制度有什麼不同?

公司終止上市,投資者將如何行使用和保護自己的權益?
公司終止上市是指公司的股票將不在交易所掛牌交易,但終止上市的公司的資產、負債、經營、產品、盈虧等並不因退市而產生改變。因此投資者應當了解以下四點:
(1)退市並不一定是破產或解散,只要未宣布破產,終止上市的公司仍然存在並運作;
(2)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終止上市的公司的股東仍享有對公司的知情權、投票權等股東權利;
(3)終止上市的公司仍然有資產重組的權利;
(4)公司終止上市後,股東仍然可以進行股份的轉讓。中國證券業協會將准許合格的證券公司,為終止上市的公司提供代辦股份轉讓服務。
連續三年虧損的上市公司應予退市,早在1993年12月29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就已明確規定。深、滬交易所從1999年開始對連續三年虧損的上市公司給予暫停上市處理,提供特別轉讓服務。2001年2月2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及相關通知是對《公司法》的相關條款進一步細化。2002年2月25日深滬交易所修改其《上市規則》,取消了特別轉讓服務(PT制度)。 上市公司終止上市,投資者會受到什麼影響?
根據我國《證券法》、《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出現有關情況,喪失法定的上市條件,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其股票終止上市。終止上市後,公司的融資渠道受到較大限制。一方面公司失去了公開發行或配售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條件;另一方面,公司的市場信譽和財務信用度會有一定降低,公司在其他融資方面、經營方面也會受到較大影響;公司的整體經營和重整將面臨較大壓力。就投資者來說,所持股票的轉讓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在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

上市公司退市後,投資者該怎麼辦?
上市公司終止上市後,中國證監會將准許合格的證券公司為終止上市的公司提供代辦股份轉讓服務,但在特定的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前,先要進行股份的轉託管工作。終止上市的公司股份,將依照終止上市的先後順序辦理轉託管及股份轉讓。

上市公司退市後,投資者如何辦理股份的轉託管手續?
特定的證券公司為退市公司代辦股份轉讓前先要進行股票的轉託管工作,退市公司會披露辦理轉託管的機構,投資者必須重新確空,登記託管的手續,待登記託管達到50%以上且符合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後,公司必須與主辦券商協商一致,於股份轉讓開始日前10個工作日,至少在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刊登股份轉讓公告書,明確股份開始轉讓的時間、地點、條件、方式、具體的操作辦法等事項,投資者需密切關注公司後系列信息披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