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是怎麼回事
通俗點說,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就是把你手中的股票或者有價證券,抵押給出資方,進行融資,來獲得更多的流動資金,到時候在拿現金把你抵押的股票贖回,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 年。
(1)股票質押交易以下說法正確擴展閱讀: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於2013年5月24日聯合發布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試行)》,標志著這一創新業務的正式推出已具備制度基礎。
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經滬深交易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 年,回購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順延等情形除外。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 關於公司股權質押的選擇題
正確答案是選項C。
企業法人的經濟行為的最終決定權在股東大會,日常管理權在董事會,公證只是對此行為本身提供行為證明,不影響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
嚴格講在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之時即有效(即選項A),除非合同規定(或A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中規定)需要A公司股東同意和董事會決議。
所以這個題目本身不嚴密。
3. 股票質押回購的購回交易成交確認內容包括哪些東西
購回交易成交確認內容包括:成交編號、申報編號、成交日期和時間、購回交易代碼、合同編號、融入方證券賬號及其指定交易單元號、融出方全稱、融出方證券賬號及其指定交易單元號、初始交易日或是補充質押日、初始交易成交編號或補充質押成交編號、購回交易成交金額等
4. 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時間
你好,交所此業務的交易時間為:9:30-11:3013:00-15:00,深交所的交易時間為:9:30-11:3013:00-15:30。
5. 急需 關於股票質押式回購相關 考題、試題
前幾天出的,參考一下吧
1、客戶於2014年8月1日進行股票質押回購初始交易,並申報成功,資金將於(C)到帳。
A、2014年8月1日B、2014年8月2日C、2014年8月4日 D、2014年8月5日
2、股票質押回購最長交易期限不超過(C)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1、融出方包括(ABCD)
A、證券公司 B、證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C、定向資產管理客戶 D、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3、哪些是股票質押回購關於國有股的規定(BCD)
A、用於質押的國有股數量不得超過其所持該國有股總額的60%
B、董事會同意開展股票質押回購業務的決議
C、資金可以用於買賣股票
D、取得省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出具的《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備案表》
4、當前質押市場的特點是(BCD)
A、滬市初始交易金額遠大於深市
B、限售股比例較高
C、大部分券商已開展該項業務
D、場外轉入場內趨勢明顯
5、股票質押回購業務包括哪些費用(AB)
A、交易經手費 B、質押登記費 C、過戶費 D、印花稅
2、某投資者擬質押4隻股票,股票A數量為10000股,股票B數量為20000股,股票C數量為30000股,股票D數量為40000股,期限30天,公司給定利率為年化9%,核定初始交易金額100萬,請問客戶到帳金額為多少?到期後支付利息為多少?(請分步驟計算)
答:
利息為:100萬×0.09/360×30天=7500元
到帳金額:
股票A質押登記費為1000股×0.001=10元<100元=100元
同理股票B、C、D質押登記費分別為100元
質押登記費=100×4=400元
股票經手費為:100元×4=400元
費用合計為:800元
到帳金額為:100萬元-800元= 999200元
6. 股票質押回購的初始交易成交確認內容包括哪些東西
初始交易成交確認內容包括:
成交編號、申報編號、成交日期和時間、初始交易代碼、合同編號、融入方證券賬號及其指定交易單元號、融出方證券賬號及其指定交易單元號、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標的證券代碼、標的證券數量、初始交易成交金額等
7. 股票質押業務可能存在哪些風險
你好,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下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以下簡稱「標的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以下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股票質押回購的風險:
第一,市場風險。待購回期間,質押標的證券市值下跌,須按約定提前購回、補充質押標的證券或採取其他約定方式提高履約保障比例。標的證券處於質押狀態,融入方無法賣出或另作他用,融入方可能承擔因證券價格波動而產生的風險。質押標的證券發生跨市場吸收合並等情形,融入方面臨提前購回的風險。
第二,信用風險。融入方違約,根據約定質押標的證券可能被處置的風險;因處置價格、數量、時間等的不確定,可能會給融入方造成損失的風險。
第三,利益沖突的風險。在股票質押回購中,證券公司既可以是融出方或融出方管理人,又根據融入方委託辦理交易指令申報以及其他與股票質押回購有關的事項,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風險。
第四,異常情況。融入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時應關注各類異常情況及由此可能引發的風險,包括質押標的證券或證券賬戶、資金賬戶被司法等機關凍結或強制執行;質押標的證券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前終止;證券公司被暫停或終止股票質押回購許可權;證券公司進入風險處置或破產程序等等。
第五,標的證券范圍調整。標的證券可能被上交所暫停用於股票質押回購或被證券公司調整出范圍,導致初始交易或補充質押無法成交的風險。
此外,股票質押回購業務還面臨著操作風險、政策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等,同時,投資者要需要特別注意特殊類型標的證券、交易期限等問題。
8. 關於股票的質押問題
股票質押貸款給個人和企業帶來的好處主要是拓寬了他們的消費和投資可能空間。當手持股票變現一時顯得不劃算或困難時,股票質押貸款就相當於提供了持有股票而獲變現之利的機會。而且,作為投資者,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面臨更大的投資選擇:當股市低迷時進行股票抵押貸款,可將融到的資金投資到別的實業領域獲取收益,取得投資的某種「金蟬脫殼」之效。而當股票市場活躍,牛氣逼人,可利用質押貸款再買你看好的股票,實現「買空」型信用交易。因此,現在大家都認可股票質押貸款將活躍個人消費,帶動其他投資行為。從宏觀上看,目前我國非金融性企業與個人投資者所擁有的股票流通市值簡單估計已遠超過兩市流通市值的一半(約7000億元),股票質押貸款可能釋放的資金潛力相當巨大,對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的推動能力也不可小看。但是,雖然《民法》允許包括股票在內的有價證券作為抵押品,但個人以及對一般工商企業股票質押貸款的政策仍是空白。可是,變相的個人股票質押貸款卻毫無疑問地一直存在,參與的金融機構主要是一些中小商業銀行和信用社。地下個人股票質押貸款屢禁不止,一定程度上說明個人投資者有相當大的融資需求。如果向個人投資者開辟合法的融資渠道,那麼黑箱操作、地下交易的情況就會大大減少,實際上有利於維護金融秩序。
當然,需要提醒的是,用股票抵押貸款進行股票買空交易時要注意它在給你帶來高收益時所隱藏的高風險。用股票抵押貸款進行股票再投資時存在杠桿性,在股票價格上漲時它能把收益率放大。但當股票價格下跌時它也會把虧損率放大。而且當股票價格跌破了質押股票的警戒線位時,銀行有權強制賣出質押股票,這將使你的損失實實在在地兌現。因此,切記股票質押貸款買股票杠桿作用的兩面性,它本質上是給投資者更大的選擇機會,但收益率與風險的伴隨特性一點都沒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