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通過大宗交易的價格怎麼比當日成交的最低價還低不是應該在當時的最高價和最低價之間的嗎
大宗交易雙方是上市公司股東和基金、機構之間的買賣,殊不知現在也會有各種基金與基金、機構之間的交易,這裡面的原因只有一個:這些基金持股規模比較大,持股品種都是高度抱團的品種。他們目前想要出局的慾望非常強烈,但是不敢明目張膽的走人,否則就是閃崩,相對來說,大宗交易是一個能滿足他們閑適賺錢的較好出路。
從機構投資者角度來說,大宗交易是目的性很強的行為,如果機構投資者由於流動性等原因減持自己組合中有限的幾支股票,這種大宗賣出並不含有對個股的負面信息,但是當機構投資者選擇買入某一隻股票時,其往往會在市場上所有的股票中選擇出具有投資價值的股票,而這需要對股票深入的研究,所以這種大宗買入交易往往含有對個股的正面信息。
作為散戶從大宗交易中窺視股價變化是件困難的事,影響股價的因素很多,大宗交易只是其中一個。重要股東發起的減持應該是可以視為利空消息的。大宗交易具有擇時性,作為散戶,我們知道的時候也許忽視了那些因為大宗交易帶來的正面效益。
❷ 為什麼股票大宗交易價格與當天價格不同
不吃虧,大宗交易的賣方一般是原始股東,拿的成本低。以低於市價10%左右價格交易給買方,還是很賺的。
買房一般是專業的投資機構,利用這10%的差價可以獲利,或者持有
❸ 大宗交易價格怎麼規定的
根據證監會規定,買賣雙方協商處理。 太深入的,不方便透露。
❹ 股票大宗交易規則是怎麼樣的呢
你好,大宗交易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
【法規】對於大宗交易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規則】
上交所規則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2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企業債、公司債的現券和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限額在原來基礎上降低至: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深交所規則
1、A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30 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 萬元人民幣;
2、B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3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 萬元港幣;
3、基金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200 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200 萬元人民幣;
4、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 萬元人民幣;
❺ 機構通過大宗交易平台買入的股票的價格是怎麼確定的買入後第二個交易日可以直接在二級市場賣出嗎
1、雙方協商一致的價格,並經交易所確認來確定。
2、定價:有漲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范圍內,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者當日競價時間內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
3、可以。
4、找找正規出版的證券書籍。
5、你好像已經知道答案了,何必多此一舉?
❻ 為什麼大宗交易折價成交
大宗交易如果折價太多,則股價一般不好,會跟隨下跌,如果是平價或小幅度折價,則對二級市場有一定的支撐,甚至推升股價,大宗交易的時間也要和股票的價格位置的高低配合起來觀察,如果是在低位,則問題不大,如果在高位則需小心。
大宗交易的賣方一般是產業資本,而買方一般就是市場炒家,也就是莊家,買入金額越大,對後市上漲更有利。
(6)大宗交易股票定價擴展閱讀
(一)交易雙方場外達成初步意向(也可在系統內發布交易信息),並記錄證券名稱、交易價格、交易數量、對方席位號、約定號(6位數字)等信息。
(二) 交易雙方在交易時間內到各自證券營業部,填寫大宗交易委託 單,由營業部大宗交易經辦人員進入大宗交易系統,並按照委託單內容操作。
(三)交易系統核實該大宗交易符合相關條件後確認交易、劃撥證券 和資金到交易對方賬戶,並在下一個交易日公布該交易信息。
❼ 股票市場的大宗交易價格為什麼和市場價格不一樣
為什麼會一樣?分處於不同系統,一個是集中競價交易系統,而另一個是大宗交易系統。
《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實施細則》對大宗交易價格形成機制若如下規定,是通過雙方協商,不是通過競價形成,所以不一樣。
第五條 大宗交易的申報包括意向申報和成交申報。
第六條 大宗交易的意向申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證券代碼;
(二)股東帳號;
(三)買賣方向;
(四)本所規定的其他內容。
意向申報中是否明確交易價格和交易數量,由申報方決定。
第七條 意向申報應當真實有效。申報方價格不明確的,視為至少願以規定的最低價格買入或最高價格賣出;數量不明確的,視為至少願以最低限額成交。
第八條 買方和賣方根據大宗交易的意向申報信息,就大宗交易的價格和數量等要素進行議價協商。
第九條 當意向申報被其他參與者接受(包括其他參與者報出比意向申報更優的價格)時,申報方應當至少與一個接受意向申報的參與者進行成交申報。
第十條 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方和賣方在當日了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確定。該證券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成交價。
❽ 股票通過大宗交易的價格怎麼比當日成交的最低價還低
第一點是正常的,否則沒必要大宗交易,直接二級市場買賣就行了。
有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范圍內確定。
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價之間自行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