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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指引

發布時間: 2021-05-02 06:08:37

Ⅰ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對股票價格的影響

一隻股票的股價在3日之內漲跌幅超過20%,上市公司就應該 披露是是否有影響股價運行的事件發生並且發布公告給予澄清,否則,做暫時停牌處理

Ⅱ 公司股價異常波動公告後會有什麼行動嗎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是指某隻股票出現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由股票發行方對該情況作出相應的說明、闡述或解釋,並以公告的形式正式發布,以提醒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否則,做暫時停牌處理。
股票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證券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形,認定其是否屬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1、某隻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2011年前特別處理的ST、*ST是±15%,現更正為12%)屬於異常波動;
2、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3、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
4、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
5、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
出現前款1至4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
炒股得多了解下股市規則,多看看財經節目,掌握好一定的經驗和技術,平時多看,多學,多做模擬盤,我現在也一直用牛股寶模擬邊實盤操作,邊練習,學習是永無止境的,只有不斷的努力學習才能在股市中生存。祝投資順利!

Ⅲ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公司自查是好事還是壞事

證券市場沒有絕對的好消息和壞消息,一般出現這樣的情況,要麼是短期內漲得很厲害,要麼是跌得很厲害。果一般就是出停牌然後發布重大投資、重組等公告。
主力永遠是先知先覺的,他們不會做沒有理由的事情。這些公告一出來,散戶就跟著買入,主力希望借散戶的力量來拉抬股價和在上漲過程中減倉的目的就可以實現。如果主力是在減倉或者出貨,那麼後面就有一定的風險。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可能影響股價嚴重漲跌。對莊家來說是好事,因為這很可能就是他們操作的,對於散戶來說這是不好的。 按照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連續3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超過20%(ST、*ST是±15%的),沒有任何根據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

Ⅳ 因未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什麼意思

股票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證券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形,認定其是否屬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一)某隻股票的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漲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二)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三)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
(四)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
(五)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
出現前款(一)至(四)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

Ⅳ 為什麼有的公司連續兩個或者三個交易日漲幅偏離值達20%都算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有規則指引嗎

有規則指引,如果連續兩個交易日或三個交易日漲跌偏離值達到20%都是異常波動,需要發自查公告。

Ⅵ 因刊登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而停牌的,復牌之後通常是漲是跌

沒有通常情況。要看後面的庄有多厲害。
股票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證券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形,認定其是否屬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一)某隻股票的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漲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二)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三)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
(四)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
(五)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
出現前款(一)至(四)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

Ⅶ 上海證券交易所異常交易實時臨控指引

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指引

第一條 為維護證券交易秩序,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交易風險,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及信息披露監管的通知》,以及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等規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所在實時監控中,發現證券價格出現異常波動或者證券交易出現異常的,本所有權採取盤中臨時停牌、書面警示、限制相關證券賬戶交易等措施。

第三條 證券競價交易出現以下異常波動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累計上漲超過100%或累計下跌超過50%的;

(二)到期日前兩個月內,市場價格明顯高於理論價格且前收盤價格在0.100元以上(含0.100元)的價外權證,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超過20%、累計上漲超過50%的;

(三)到期日前兩個月內,市場價格明顯高於理論價格且前收盤價格在0.100元以下(不含0.100元)的價外權證,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超過50%、累計上漲超過80%的;

(四)在競價交易中涉嫌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且可能對交易價格產生嚴重影響或者嚴重誤導其他投資者的;

(五)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為可以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稱權證理論價格是指根據Black-Scholes模型計算出的權證價格;價外權證是指認購(沽)權證標的股票的市場價格低(高)於該權證的行權價格。

第四條 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按下列標准執行:

(一)權證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60分鍾;

(二)其他證券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

(三)首次停牌時間超過收盤時間的,在當日收盤前五分鍾復牌;

(四)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收盤前五分鍾。

第五條 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後,本所將通過本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和衛星傳輸系統對外發布公告。

具體停復牌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

第六條 投資者可以於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撤銷未成交的申報。

第七條 證券交易出現以下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的,本所可以對相關賬戶持有人發出書面警示或者直接採取限制交易措施:

(一)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證券賬戶在一個月內通過競價系統賣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數量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1%的;

(二)同一賬戶對單一證券在同一價位進行日內回轉交易且累計數量較大的;

(三)同一賬戶進行日內回轉交易次數超過5次且累計數量較大的;

(四)多次通過大筆、連續交易,嚴重影響證券交易價格的;

(五)不以成交為目的,通過連續大額申報嚴重影響交易價格或足以誤導其他投資者的;

(六)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為可以實施書面警示和限制交易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限制證券賬戶交易包括以下方式:

(一)限制買入指定證券或全部交易品種;

(二)限制賣出指定證券或全部交易品種;

(三)限制買入和賣出指定證券或全部交易品種。

第九條 限制賬戶證券交易單次持續時間不超過3個月,具體時間以本所書面決定為准。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本所可以延長限制交易時間。

第十條 出現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情況的,本所除限制相關證券賬戶交易外,還可以視情節輕重對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記入誠信檔案,公開認定其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處分。

情節特別嚴重的,本所將提請證監會採取以下處罰措施:

(一)凍結其資金賬戶;

(二)批准延長其存量股份鎖定期限;

(三)責令其限期購回超限減持股票;

(四)責令其將違規收益上繳至上市公司;

(五)限制其參與新股首次公開發行、再融資發行等業務;

(六)提請立案稽查。

第十一條 本所對異常交易的當事人做出書面警示處理的,通過相關證券賬戶指定交易的會員或營業部向當事人發出,相關會員或營業部應當及時向其客戶轉告有關警示並保留相關證據。

機構投資者使用專用的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進行交易的,本所直接向相關當事人發出書面警示。

第十二條 本所做出限制交易決定的,通過相關證券賬戶指定交易的會員向當事人發出有關書面決定。該會員應當在收到本所限制交易決定的當天將其送達相關當事人;確實無法在當天送達的,應保留相關證據並及時向本所報告。

機構投資者使用專用的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進行交易的,本所直接向相關當事人發出有關書面決定。

第十三條 會員及其營業部未按《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客戶證券交易行為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履行相關管理責任的,本所在對異常交易當事人做出處理同時,還可以對相關會員及其營業部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

第十四條 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08年5月14日

Ⅷ 誰能給解釋一下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什麼意思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是指某隻股票出現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由股票發行方對該情況作出相應的說明、闡述或解釋,並以公告的形式正式發布,以提醒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股票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證券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形,認定其是否屬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1、某隻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2011年前特別處理的ST、*ST是±15%,現更正為12%)屬於異常波動;
2、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3、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
4、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
5、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
出現前款1至4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

Ⅸ 什麼叫:「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股票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證券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形,認定其是否屬股票交易異常波動。(一)某隻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 累計達到±20%的(2011年前特別處理的ST、*ST是±15%,現更正為12%[1])屬於異常波動。解釋:偏離值是指該股票與相關的基準指數所產生的的偏離值。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所對應的基準指數為上證指數,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所對應的基準指數為深證成指。偏離值的計算方法如下:假設該股票(非ST或S類)今天跌了10%,而相關的基準指數上漲了1%,其當天的偏離值=-10%-1%=-11%,說明這股票的當天下跌偏離值為11%。而某些股票(非ST或S類)很多時候會遇到出現連續三天的上漲或下跌的累計偏離值超過20%之類的,這個20%則是以該股票三天各自的偏離值相加起來計算的。例如:股票漲跌 基準指數漲跌 當天偏離值第一天 8% -1% 9%第二天 7% 2% 5%第三天 10% 3% 7%故此三天的累計偏離值為21%。(二)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三)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四)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五)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出現前款(一)至(四)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