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重組恢復上市開盤價如何確定
開盤價又稱開市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開市後的第一筆每股買賣成交價格。世界上大多數證券交易所都採用成交額最大原則來確定開盤價。
如果開市後一段時間內(通常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如果某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則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中介經紀人根據客戶對該證券買賣委託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導價,促使成交後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在無形化交易市場中,如果某種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它的開盤價。
確定原則: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的,那麼,每天早晨交易所剛上班時,誰是那個「價格優先者」呢?其實,早晨交易所的計算機主機撮合的方法和平時不同,平時叫連續競價,而早晨叫集合競價。 每天早晨從9:15-9:25是集合競價時間。
㈡ ST股票首日上市新交易規則
一、修訂了ST類股票異常波動的認定標准
如ST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交易所將分別公布其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累計買入、賣出金額。
二、明確了股票上市首日(包括ST復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風險控制措施
明確股票上市首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風險控制措施,便於投資者熟悉理解。修訂後的風險控制措施為:
(一)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
(二)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5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
(三)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的,臨時停牌至14:57。
㈢ 深圳股票上市首日規則
1、深圳證券證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
(1)股票上市首日,投資者的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其中有效申報價格區間按四捨五入至0.01元的原則計算。
(2)股票上市首日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競價區間為發行價的20%。
(3)在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當盤中成交價格與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10%或超過10%時,將在盤中暫停30分鍾。在此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或取消申報,恢復交易時,接受的申報將在電話拍賣中恢復。
(4)新股上市第一天14:57到15:00採用收盤看漲拍賣,收盤價通過看漲拍賣生成。不允許在其中的收盤通知拍賣階段取消申報。
拓展資料:
在A股市場上,股票買賣遵循以下的交易規則:
1、T+1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股票,需要下一個交易日賣出。
2、買入最小單位為1手,即100股,且必須每次買入的數量必須是100股的整數倍,賣出可以不整100股賣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須一次性賣出。
3、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
除此之外,在a股市場上,投資者只能進行做多操作,不能進行做空操作;其委託交易時,其委託價格必須在個股的當天漲跌幅限制內,否則無效;委託單在當日的交易時間內有效,收盤之後,其委託單無效。
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無漲跌幅限制,一般情況下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10%,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20%。
ST股票及*ST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5%,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10%。股票漲(跌)幅價格=股票前一日收盤價格×10%(或5%)。
權證漲跌幅限制權證漲(跌)幅價格=標的證券前日漲(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
具體交易時間規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成交順序:
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㈣ 如果股票虧暫停上市,以後可以上市以後,第一天有漲跌停限制嗎
你好,《深交所交易規則(2016年9月修訂)》第3.3.17條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
(二) 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
(三) 證監會或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股票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首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
㈤ 股票破產重整恢復上市首日,沒有暫停,有漲跌幅限制嗎
你好,《深交所交易規則(2016年9月修訂)》第3.3.17條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
(二) 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
(三) 證監會或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股票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首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
㈥ 重新恢復上市的股票首日漲幅怎麼算
滬深兩市重新上市首日漲跌幅限制為10%,創業板和科創板重新上市首日漲跌幅限制為20%。
滬深兩市新股上市首日漲跌幅限制為44%,首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10%,滬市股票代碼以60開頭,深市股票代碼以00開頭,創業板和科創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5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20%,創業板股票代碼以30開頭,科創板股票代碼以688開頭。
股票恢復上市當天漲幅沒有限制,恢復上市是指在證券證券交易所暫停上市之後,公司向證券證券交易所申請恢復上市,證券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根據上市規則對公司的申請進行審議,批准公司恢復上市。股票恢復上市當天漲幅,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證券交易所為抑制過度投機,防止市場過度大幅漲跌,規定證券當日交易價格在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下波動的幅度。股票漲到這個極限的最高價是漲停板,而股票跌到這個極限的最低價是跌停板。漲跌幅限制是平抑市場的措施。在以下情況下,股票不受波動幅度的限制:
1、主板新股上市首日(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也不得低於發行價的64%);
2、股改股票(以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之日;
4、部分重大資產重組股票的復盤日如合並後復牌;
5、股票恢復上市當天漲幅。
恢復股票上市的條件非常嚴格。在證券證券交易所暫停上市期間,股票被退市風險警示的上市公司可在法定披露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第一份經審計的半年度報告,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示公司已實現盈利,公司可向證券證券交易所申請恢復上市。根據股票上市相關規定,恢復股票上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最近一年的年度報告已在法定期限內披露;
2、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凈利潤為正;
3、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4、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正在;
5、財務會計報告未經保留意見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
6、經核實,保薦機構出具了公司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明確意見;
7、經核實,保薦機構出具了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經營規范、無重大內部控制缺陷的明確意見;
8、本規則未規定暫停或終止上市;
9、證券證券交易所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一般情況下,交易所在收到上市公司重新上市的申請文件後,會在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在受理其申請上市的決定。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個交易日內,本所作出是否批准其股票重新上市的決定;公司重新上市申請經本所核準的,應當自核准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全部重新上市准備工作並上市交易。
㈦ 股票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首日有沒有漲跌幅限制
你好,《深交所交易規則(2016年9月修訂)》第3.3.17條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
(二) 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
(三) 證監會或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股票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首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
㈧ 資產重組的股票,停牌後重新上市首日有沒有漲跌限制
你好,重新上市股票首日交易不設漲跌幅限制。重新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事宜,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的規定執行。公司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的,需要臨時停牌。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復牌。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具體事項請投資者需要查閱公司公告及相關規定,並留意上述交易安排及相應的投資風險。這里,提示投資者注意的是,自重新上市後的第二個交易日開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風險警示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為5%。
㈨ 股票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首日最高漲幅是多少
沒有限制的。股票漲到這個極限的最高價是漲停板,而股票跌到這個極限的最低價是跌停板。漲跌幅限制是平抑市場的措施。股票漲到這個極限的最高價是漲停板,而股票跌到這個極限的最低價是跌停板。漲跌幅限制是平抑市場的措施。
拓展資料:
一 .股票恢復上市當天漲幅,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證券交易所為抑制過度投機,防止市場過度大幅漲跌的情況,規定證券當日交易價格在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下波動的幅度。股票漲到這個極限的最高價是漲停板,而股票跌到這個極限的最低價是跌停板。漲跌幅限制是平抑市場的措施。
二.但在以下情況下,股票不受波動幅度的限制:
1.主板新股上市首日(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也就是不得低於發行價的64%);
2.股改股票(以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之日;
4.部分重大資產重組股票的復盤日如合並後復牌;
5.股票恢復上市當天漲幅。
恢復股票上市的條件非常嚴格。在證券證券交易所暫停上市期間,股票被退市風險警示的是上市公司可在法定披露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第一份經審計的半年度報告,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示公司已實現盈利,公司可向證券證券交易所申請恢復上市。
根據股票上市相關規定,恢復股票上市需要滿足以下的條件: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中
1.最近一年的年度報告已在法定期限內披露;
2.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凈利潤為正;
3.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4.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正的;
5.財務會計報告未經保留意見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
6.經核實,保薦機構出具了公司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明確意見;
7.經核實,保那你薦機構出具了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經營規范、無重大內部控制缺陷的明確意見;
8.本規則未規定暫停或終止上市;
9.證券證券交易所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一般情況下,交易所在收到上市公司重新上市的申請文件後,會在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在受理其申請上市的決定。自受理申請那邊日起60個交易日內,本所作出是否批准其股票重新上市的決定;公司重新上市申請經本所核準的,應當自核准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全部重新上市准備工作並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