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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指數期貨期權的交易單位

發布時間: 2022-07-22 03:28:36

㈠ 上證50ETF期權一手的交易單位是多少股

每張期權合約對應10000份"50ETF"基金份額.

㈡ 股指期權如何交易

1、股指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即對於期權賣方而言,除了在成交時向期權買方收取一定的權利金之外,期權合約只規定了其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未賦予其任何權利。
2、股票指數期權(股指期權)是在股指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以某種價格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基於股票指數的標的物的權利。
3、比如,某投資者在香港股市持有總市值為200萬港元的10種上市股票。該投資者預計東南亞金融危機可能會引發香港股市的整體下跌,為規避風險,進行套期保值,在13000點的價位上賣出3份3個月到期的恆生指數期貨。隨後的兩個月,股市果然大幅下跌,該投資者持有股票的市值由200萬港元貶值為155萬港元,股票現貨市場損失45萬港元。這時恆生指數期貨亦下跌至10000點,於是該投資者在期貨市場上以平倉方式買進原有3份合約,實現期貨市場的平倉盈利45萬港元,期貨市場的盈利恰好抵消了現貨市場的虧損,較好的實現了套期保值。同樣,股指期貨也像其他期貨品種一樣,可以利用買進賣進的差價進行投機交易。

㈢ 什麼是股票指數期權

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某種價格水平,即股指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股票指數合約的選擇權。
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於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的標的物是標准·普爾100種股票指數。
隨後,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指數期權以普通股股價指數作為標的,其價值決定於作為標的的股價指數的價值及其變化。
股票指數期權大致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第一種指數模擬整個股市的運行變化。
第二種按某個特定行業的股票表現作為指數基礎。
第三種則依據某個外國股市的運行變 化作為指數制定的基礎。

㈣ 股票指數期權的簡介

股票指數期權是指以股票指數為標的物,買方在支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有效期內或到期時以協議指數與市場實際指數進行盈虧結算的權利。由於股指期權沒有可作實際交割的具體股票,所以只能採取現金軋差的方式結算。
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基礎上產生的,是一種賦予投資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事先議定的敲定價格選擇買(賣)股票指數期貨合約還是不買(賣)該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某種價格水平,即股指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股票指數合約的選擇權。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於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的標的物是標准·普爾100種股票指數。隨後,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指數期權以普通股股價指數作為標的,其價值決定於作為標的的股價指數的價值及其變化。股指期權必須用現金交割。清算的現金額度等於指數現值與敲定價格之差與該期權的乘數之積。
股指期貨可以進行賣空交易。股票賣空交易的一個先決條件是必須首先從他人手中借到一定數量的股票。國外對於股票賣空交易的進行設有較嚴格的條件,而進行指數期貨交易則不然。實際上有半數以上的指數期貨交易中都包括擁有賣空的交易頭寸。對投資者而言,做空機制最富有魅力之處是,當預期未來股市的總體趨勢將呈下跌態勢時,投資人可以主動出擊而非被動等待股市見底,使投資人在下跌的行情中也能有所作為。

㈤ 股指期貨是什麼

編輯本段|回到頂部基本概念 股指期貨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編輯本段|回到頂部世界主要股指期貨市場簡介 標准·普爾500指數
標准·普爾500指數是由標准·普爾公司1957年開始編制的。最初的成份股由425種工業股票、15種鐵路股票和60種公用事業股票組成。從1976年7月1日開始,其成份股改由400種工業股票、20種運輸業股票、40種公用事業股票和40種金融業股票組成。它以1941年至1942年為基期,基期指數定為 10,採用加權平均法進行計算,以股票上市量為權數,按基期進行加權計算。與道·瓊斯工業平均股票指數相比,標准·普爾500指數具有采樣面廣、代表性強、精確度高、連續性好等特點,被普遍認為是一種理想的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標的。
道·瓊斯平均價格指數
道·瓊斯平均價格指數簡稱道·瓊斯平均指數,是目前人們最熟悉、歷史最悠久、最具權威性的一種股票指數,其基期為1928年10月l日,基期指數為100。道·瓊斯股票指數的計算方法幾經調整,現在採用的是除數修正法,即不是直接用基期的股票指數作除數,而是先根據成份股的變動情況計算出一個新除數,然後用該除數除報告期股價總額,得出新的股票指數。目前,道·瓊斯工業平均股票指數共分四組:第一類是工業平均數,由30種具有代表性的大工業公司的股票組成;第二組是運輸業20家鐵路公司的股票價格指數;第三組是15家公用事業公司的股票指數;第四組為綜合指數,是用前三組的65種股票加總計算得出的指數。人們常說的道·瓊斯股票指數通常是指第一組,即道·瓊斯工業平均數。
英國金融時報股票指數
金融時報股票指數是由倫敦證券交易所編制,並在《金融時報》上發布的股票指數。根據樣本股票的種數,金融時報股票指數分為30種股票指數、100種股票指數和500種股票指數等三種指數。目前常用的是金融時報工業普通股票指數,其成份股由30種代表性的工業公司的股票構成,最初以1935年7月l日為基期,後來調整為以1962年4月10日為基期,基期指數為100,採用幾何平均法計算。而作為股票指數期貨合約標的的金融時報指數則是以市場上交易較頻繁的100種股票為樣本編制的指數,其基期為1984年1月3日,基期指數為1000。
日經股票平均指數
日經股票平均指數的編制始於1949年,它是由東京股票交易所第一組掛牌的225種股票的價格所組成.這個由日本經濟新聞有限公司(NKS)計算和管理的指數,通過主要國際價格報道媒體加以傳播,並且被各國廣泛用來作為代表日本股市的參照物。
1986年9月,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SIMEX)推出日經225股票指數期貨,成為一個重大的歷史性發展里程碑。此後,日經225股票指數期貨及期權的交易,也成為了許多日本證券商投資策略的組成部分。
香港恆生指數
恆生指數是由香港恆生銀行於1969年11月24日開始編制的用以反映香港股市行情的一種股票指數。該指數的成份股由在香港上市的較有代表性的33家公司的股票構成,其中金融業4種、公用事業6種、地產業9種、其他行業14種。恆生指數最初以 1964年7月31日為基期,基期指數為100,以成份股的發行股數為權數,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後由於技術原因改為以1984年1月13日為基期,基期指數定為975.47。恆生指數現已成為反映香港政治、經濟和社會狀況的主要風向標。 編輯本段|回到頂部基本特徵 1. 股指期貨與其他金融期貨、商品期貨的共同特徵
合約標准化。期貨合約的標准化是指除價格外,期貨合約的所有條款都是預先規定好的,具有標准化特點。期貨交易通過買賣標准化的期貨合約進行。
交易集中化。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組織化的市場,並且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完成。
對沖機制。期貨交易可以通過反向對沖操作結束履約責任。
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根據當日結算價對每一會員的保證金帳戶進行調整,以反映該投資者的盈利或損失。如果價格向不利於投資者持有頭寸的方向變化,每日結算後,投資者就須追加保證金,如果保證金不足,投資者的頭寸就可能被強制平倉。
杠桿效應。股指期貨採用保證金交易。由於需交納的保證金數量是根據所交易的指數期貨的市場價值來確定的,交易所會根據市場的價格變化,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或是否可以提取超額部分。
2. 股指期貨自身的獨特特徵
股指期貨的標的物為特定的股票指數,報價單位以指數點計。
合約的價值以一定的貨幣乘數與股票指數報價的乘積來表示。
股指期貨的交割採用現金交割,不通過交割股票而是通過結算差價用現金來結清頭寸。
股指期貨與商品期貨交易的區別
標的指數不同。股指期貨的標的物為特定的股價指數,不是真實的標的資產;而商品期貨交易的對象是具有實物形態的商品。
交割方式不同。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在交割日通過結算差價用現金來結清頭寸;而商品期貨則採用實物交割,在交割日通過實物所有權的轉讓進行清算。
合約到期日的標准化程度不同。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日都是標准化的,一般到期日在3月、6月、9月、12月等幾種;而商品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根據商品特性的不同而不同。
持有成本不同。股指期貨的持有成本主要是融資成本,不存在實物貯存費用,有時所持有的股票還有股利,如果股利超過融資成本,還會產生持有收益;而商品期貨的持有成本包括貯存成本、運輸成本、融資成本。股指期貨的持有成本低於商品期貨。
投機性能不同。股指期貨對外部因素的反應比商品期貨更敏感,價格的波動更為頻繁和劇烈,因而股指期貨比商品期貨具有更強的投機性。 編輯本段|回到頂部功能作用 股票指數期貨一有價格發現功能。期貨市場由於所需的保證金低和交易手續費便宜,因此流動性極好。一旦有信息影響大家對市場的預期,會很快地在期貨市場上反映出來。並且可以快速地傳遞到現貨市場,從而使現貨市場價格達到均衡。
股票指數期貨二有風險轉移功能。股指期貨的引入,為市場提供了對沖風險的途徑,期貨的風險轉移是通過套期保值來實現的。如果投資者持有與股票指數有相關關系的股票,為防止未來下跌造成損失,他可以賣出股票指數期貨合約,即股票指數期貨空頭與股票多頭相配合時,投資者就避免了總頭寸的風險。
股指期貨有利於投資人合理配置資產。如果投資者只想獲得股票市場的平均收益,或者看好某一類股票,如科技股,如果在股票現貨市場將其全部購買,無疑需要大量的資金,而購買股指期貨,則只需少量的資金,就可跟蹤大盤指數或相應的科技股指數,達到分享市場利潤的目的。而且股指期貨的期限短(一般為三個月),流動性強,這有利於投資人迅速改變其資產結構,進行合理的資源配置。
另外,股指期貨為市場提供了新的投資和投機品種;股指期貨還有套利作用,當股票指數期貨的市場價格與其合理定價偏離很大時,就會出現股票指數期貨套利活動;股指期貨的推出還有助於國企在證券市場上直接融資;股指期貨可以減緩基金套現對股票市場造成的沖擊。
股票指數期貨為證券投資風險管理提供了新的手段。它從兩個方面改變了股票投資的基本模式。一方面,投資者擁有了直接的風險管理手段,通過指數期貨可以把投資組合風險控制在浮動范圍內。另一方面,指數期貨保證了投資者可以把握入市時機,以准確實施其投資策略。以基金為例,當市場出現短暫不景氣時,基金可以藉助指數期貨,把握離場時機,而不必放棄准備長期投資的股票。同樣,當市場出現新的投資方向時,基金既可以把握時機,又可以從容選擇個別股票。正因為股票指數期貨在主動管理風險策略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日益被市場所接受,所以近二十年來世界各地證券交易所紛紛推出了這一交易品種,供投資者選擇。
股票指數期貨的功能可以概括為四點。1.規避系統風險。2.活躍股票市場。3.分散投資風險。4.可進行套期保值。
與進行股指所包括的股票的交易相比,股票指數期貨還有重要的優勢,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提供較方便的賣空交易
賣空交易的一個先決條件是必須首先從他人手中借到一定數量的股票。國外對於賣空交易的進行沒有較嚴格的條件,這就使得在金融市場上,並非所有的投資者都能很方便地完成賣空交易。例如在英國只有證券做市商才有中能借到英國股票;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則10A-1規定,投資者借股票必須通過證券經紀人來進行,還得交納一定數量的相關費用。因此,賣空交易也並非人人可做。而進行指數期貨交易則不然。實際上有半數以上的指數期貨交易中都包括擁有賣空的交易頭寸。
2、交易成本較低
相對現貨交易,指數期貨交易的成本是相當低的。指數期貨交易的成本包括:交易傭金、買賣價差、用於支付保證金的機會成本和可能的稅項。如在英國,期貨合約是不用支付印花稅的,並且購買指數期貨只進行一筆交易,而想購買多種(如100種或者500種)股票則需要進行多筆、大量的交易,交易成本很高。而美國一筆期貨交易(包括建倉並平倉的完整交易)收取的費用只有30美元左右。有人認為指數期貨交易成本僅為股票交易成本的十分之一。
3、較高的杠桿比率
在英國,對於一個初始保證金只有2500英鎊的期貨交易帳戶來說,它可以進行的金融時報100種指數期貨的交易量可達70000英鎊,杠桿比率為28:1。由於保證金交納的數量是根據所交易的指數期貨的市場價值來確定的,交易所會根據市場的價格變化情況,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或是否可以提取超額部分。
4、市場的流動性較高
有研究表明,指數期貨市場的流動性明顯高於現貨股票市場。如在1991年,FTSE-100指數期貨交易量就已達850億英鎊。
從國外股指期貨市場發展的情況來看,使用指數期貨最多的投資人當屬各類基金(如各類共同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基金)的投資經理。另外其他市場參與者主要有:承銷商、做市商、股票發行公司。 編輯本段|回到頂部定價原理 經濟學中有個基本定律稱為"一價定律"。意思是說兩份相同的資產在兩個市場中報價必然相同,否則一個市場參與者可以進行所謂無風險套利,即在一個市場中低價買進,同時在另一個市場中高價賣出。最終原來定價低的市場中因對該資產需求增加而使其價格上漲,而原來定價高的市場中該資產價格會下跌直至最後兩個報價相等。因此供求力量會產生一個公平而有競爭力的價格以使套利者無從獲得無風險利潤。
我們簡單介紹一下遠期和期貨價格的持倉成本定價模型。該模型有以下假設:
期貨和遠期合約是相同的;
對應的資產是可分的,也就是說股票可以是零股或分數;
現金股息是確定的;
借入和貸出的資金利率是相同的而且是已知的;
賣空現貨沒有限制,而且馬上可以得到對應貨款;
沒有稅收和交易成本;
現貨價格已知;
對應現貨資產有足夠的流動性。
這個定價模型是基於這樣一個假設:期貨合約是一個以後對應現貨資產交易的臨時替代物。期貨合約不是真實的資產而是買賣雙方之間的協議,雙方同意在以後的某個時間進行現貨交易,因此該協議開始的時候沒有資金的易手。期貨合約的賣方要以後才能交付對應現貨得到現金,因此必須得到補償來彌補因持有對應現貨而放棄的馬上到手資金所帶來的收益。相反,期貨合約的買方要以後才付出現金交收現貨,必須支付使用資金頭寸推遲現貨支付的費用,因此期貨價格必然要高於現貨價格以反映這些融資或持倉成本(這個融資成本一般用這段時間的無風險利率表示)。
期貨價格=現貨價格+融資成本
如果對應資產是一個支付現金股息的股票組合,那麼購買期貨合約的一方因沒有馬上持有這個股票組合而沒有收到股息。相反,mz賣方因持有對應股票組合收到了股息,因而減少了其持倉成本。因此期貨價格要向下調整相當於股息的幅度。結果期貨價格是凈持倉成本即融資成本減去對應資產收益的函數。即有:
期貨價格=現貨價格+融資成本-股息收益
一般地,當融資成本和股息收益用連續復利表示時,指數期貨定價公式為:
F=Se(r-q)(T-t)
其中:
F=期貨合約在時間t時的價值;
S=期貨合約標的資產在時間t時的價值;
r=對時刻T到期的一項投資,時刻t是以連續復利計算的無風險利率(%);
q=股息收益率,以連續復利計(%);
T=期貨合約到期時間(年)
t=現在的時間(年)
考慮一個標准普爾500指數的3個月期貨合約。假設用來計算指數的股票股息收益率換算為連續復利每年3%,標普500指數現值為400,連續復利的無風險利率為每年8%。這里r=0.08,S=400,T-t=0.25,q=0.03,期貨價格F為:
F=400e(0.05)(0.25)=405.03
我們將這個均衡期貨價格叫理論期貨價格,實際中由於模型假設的條件不能完全滿足,因此可能偏離理論價格。但如果將這些因素考慮進去,那麼實證分析已經證明實際的期貨價格和理論期貨價格沒有顯著差異。 編輯本段|回到頂部股票拋空機制與股指期貨 股票拋空機制在發達市場如美國歷史悠久,投資者如看空某股票,可通過股票經紀人從他人手中借入此股票在市場拋售,希望稍後股價下跌後再買回並歸還,以此賺取差價。顯然拋空機制實際上相當於引進了股票期貨買賣,風險管理上難度要大很多,因此很多國家和地區對此都持謹慎態度,相信我國在一段時間內還不會引進拋空機制。有些專家因而擔心一旦股指期貨在我國開始交易,因為拋空機制的缺乏而造成股指期貨與股指價格的持續偏離,出現操縱行為等。
理論上講,這種擔憂不無道理。股指期貨的合理價格與股指價格之間應維持在一個套利理論所界定的范圍內,兩者的價格一旦偏離此范圍,套利者即可入市進行無風險(或低風險)套利交易。例如在股指期貨高於合理價格時,套利者可以賣出期貨,同時按指數構成比例買進相應數量的成份股,在期貨到期日結算則可獲取套利利潤。而當此種套利已無利可圖的時候,股指期貨的價格已被拉回合理范圍之內,市場有效性因而得到體現。另一方面,在股指期貨低於合理價格時,套利交易要求買入期貨並按比例拋空指數成份股,顯然缺乏拋空機制將使這種套利交易無法進行,期貨價格因而有可能長時間地偏低。
在實際運作中,按照股指期貨套利定價理論,以合理價格買入股指期貨,同時再買入短期債券(或存入銀行)其結果相等於買入指數基金。因此如果股指期貨價格低於合理水平,指數基金完全可以按比例賣出指數成份股將資金轉入短期債券,同時買入相應量的期貨,其綜合回報將跑贏指數,而風險則相同,這種無風險套利對指數基金顯然是極具吸引力的。開放式基金盡管不是指數基金,但其持有的股票往往是大盤藍籌股,因此與指數的相關性極高,因而開放式基金也完全可以利用這一交易策略進行套利。
我國目前的封閉式基金中已有指數基金的方式,過去一年的回報非常可觀。而開放式基金也將在股指期貨之前出台。因此股指期貨推出時市場將不會缺乏套利交易投資者,因此也不可能出現長時間價格扭曲。

㈥ 什麼是股指期權股指期權怎麼操作

期權合約是指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標准化合約。以股票指數為標的資產的期權稱為股指期權。股指期權是國際上最成功和最成熟的金融衍生品之一,和股指期貨互相配合,共同形成了完整的現代金融衍生品場內市場風險管理體系。

首先,上市股指期權能夠為市場提供重要的金融「保險(放心保)」工具,方便投資者進行更為靈活和精細的風險管理。其次,股指期權能夠有效度量和管理市場波動風險,為宏觀部門決策提供可靠的參考指標。最後,股指期權能夠提供更為靈活的金融產品基礎性構件,有利於推動金融機構創新,更好地發揮金融衍生品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

近年來,股指期權再度進入投資者眼簾。財順財經股指期權是判斷股指的漲跌,只需要付一定的權利金,如果判斷正確,可以賣出權利,獲得權利金收益,或者行使權利,買入股指期貨,平倉後獲得股指波動差價的利潤,判斷損失權利金。股市裡的股指期權也就是可以用特殊價格買進股票或者賣出股票的一種標志權利,不過是要在規定的時間段里才算。因此,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交易。投資者參與股指期權前應做好足夠的知識准備、經驗准備等等。

㈦ 個股期權和股指期貨有何區別

2015年上交所上市第一個境內期權上證50ETF期權,五年來運行平穩有序、市場規模逐步增加,投資者參與積極理性,經濟功能穩步發揮。

近期,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即將同時推出300期權產品,這是近5年來場內股票期權首次增加標的,股票期權市場也將由此進入發展新階段。

那麼,這三種期權產品各自有哪些主要不同呢?我們進行逐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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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不同。上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華泰柏瑞滬深300ETF,代碼為510300。深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嘉實滬深300ETF,代碼為159919。中金所300指數期權標的為滬深300指數,代碼為000300。

2、合約單位不同。上交所、深交所300ETF期權對應的合約單位為10000份,即1張期權合約對應10000份300ETF份額,按12月2日收盤價,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約為3.9萬元。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合約單位為每點人民幣100元,按12月2日收盤價,1張期權合約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為38.4萬元。

因標的及合約單位不同,1張300指數期權平值合約的價格要大大高於的300ETF平值期權。

3、到期月份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對應月份為4個,即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與現在50ETF期權月份一致。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對應合約月份為6個,即當月、下兩個月及隨後三個季月,比滬深300ETF期權多出了2個月份。

4、交割方式不同。滬深300ETF期權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行權時發生300ETF現貨和現金之間的交割。中金所300指數期權為現金結算,不發生實物交割,扎差計算盈虧後,以現金結算方式交收。現金結算相比實物交割更為便利。

5、買賣類型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多了備兌開倉、備兌平倉,可以在持有300ETF同時備兌開倉降低成本,偏好持有現貨的投資者更適合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期權則沒有備兌策略。

6、到期日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到期日為每個月的第四個星期三。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到期日為股指期貨一致,為每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五。到期日也即當月合約的最後交易日、行權日。

7、流動性不同。3個期權品種單日的未來交易量、交易金額肯定會存在差異,但目前均未上市還無法評估,投資者未來可以選擇流動性較好品種進行交易。

更多細節對比,請查看下方表格:

附表: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情況差異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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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對所述證券買賣的意見。投資者不應以本文作為投資決策的唯一參考因素。市場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㈧ 請問股票指數的交易單位是什麼

我想你指的是股指期貨,如果是股指期貨的話,單位也是「手」。

比如今天出現過的3250的點位,那麼,一手的價格是:

3250 x 300 = 975000元

如果期貨公司給你的保證金是20%,那麼,你買一手需要:

975000 x 20% = 195000元

㈨ 股票指數期權交易 的定義是什麼

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某種價格水平,即股指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股票指數合約的選擇權。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於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的標的物是標准·普爾100種股票指數。隨後,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指數期權以普通股股價指數作為標的,其價值決定於作為標的的股價指數的價值及其變化。
股票指數期權是指以股票指數為標的物,買方在支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有效期內或到期時以協議指數與市場實際指數進行盈虧結算的權利。由於股指期權沒有可作實際交割的具體股票,所以只能採取現金軋差的方式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