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幾點開始幾點結束
股市每天9:15開始,15:00結束。
無論交易的是滬市或深市股票,每個交易日交易時間:
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
9:30至11:30、13:00至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
14:57至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15:05至15:30為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時間(僅指科創板、創業板(核准制+注冊制))。
拓展資料:
股市即股票市場,是股票發行和流通的場所,也可以說是指對已發行的股票進行買賣和轉讓的場所。股票的交易都是通過股票市場來實現的。一般地,股票市場可以分為一、二級,一級市場也稱之為股票發行市場,二級市場也稱之為股票交易市場。
通過股票的發行,大量的資金流入股市,又流入了發行股票的企業,促進了資本的集中,提高了企業資本的有機構成,大大加快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通過股票的流通,使小額的資金匯集了起來,又加快了資本的集中與積累。
股票市場特點:
1有一定的市場流動性,但主要取決於當日交易量(交易量取決於投資人心理預期)。
2股票市場只在紐約時間早上的9:30到下午4:00(中國市場為下午三點)開放,收市後的場外交易有限。
3成本和傭金並不是太高適合一般投資人。
4賣空股票受到政策(需要開辦融資融券業務)和資本(約50萬)的限制,很多交易者都為此感到沮喪。
5完成交易的步驟較多,增加了執行誤差和錯誤。
大多數投資者認為,股票的漲跌是由莊家控制的,即機構的主力控制股票的漲跌。股票的漲跌有宏觀面和基本面,主要原因是資金面或主力的關注程度。
在股票市場上,只要投資者擁有的資金或股票數量達到一定比例,股票價格的走勢就可以隨心所欲,從而控制股票價格獲利。如滬市的一家上市公司曾經一天內將自己的股價超高了一倍,而且深圳的一家證券公司在臨收市之前的幾分鍾內提高了一倍多股價,所以股價是資金在一定時期內實力的體現。散戶更應該警惕這種對股市的操縱,而不是盲目跟風,以免上當受騙。
目前機構主力控制股票漲跌的過程是:機構主力交易員需要做的是進一步詳細研究大勢和政策,然後對項目進行細致周密的規劃。這就像建築一樣。先做好詳細的施工圖紙,安排好建築物的高度、結構、施工進度。
大方向定下來後,不管怎麼施工,都要以施工細節為依據。實際施工過程中可能會有一定的靈活性,但一定不能偏離大方向。作為主操盤手,在項目的每一個細節操作中,都要根據市場人氣選擇相應的手段。
② 股票幾點開市和收市
股票交易時間以及基本規則如下:
一、交易時間
大陸地區:上海、深圳股市每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
中國香港股市:每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30到12.00,下午13.00到16.00;
集合競價:上午9.15到9.25,9.15到9.20是可以撤單的,9.20到9.25不可以撤單,9.25開盤,開盤價格是成交量最大的價格。
連續競價:上午9.30到11.30,下午1.00到3.00。
二、成交順序
價格優先:買進申報較高的價格優先於較低的價格,賣出申報較低的價格優先於較高的價格;
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和價格相同的時候,先申報的優先於後申報的,先後順序取決於交易主機接受的時間。
三、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
股票交易市場為了防止過度投機的行為還規定了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根據現在的規定,不管是買入還是賣出,股票、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與上一個交易日相比不可以高於10%,如果是st或者*st股票,漲跌幅不可以高於5%。
四、委託規則
一手是100股,1到99股就是零股,不夠1股是零碎股。
委託規則要求買入必須以整百股為單位,賣出委託可以是零股,但是零股必須要一次性賣出,在股票停盤時間委託是無效的,除了配股之外,買入委託不是整百股的話也是無效的,委託價格超出漲跌幅限制的也是無效委託。
五、股票t+1交易
買入股票之後需要在第二個交易日才可以賣出,當日是不能賣出的,當日賣出的股票資金也不可以在當日取出,要等到第二個交易日才可以取出。
拓展資料:股票交易的注意事項
充分了解股票交易市場的規律和規定,做好心理准備;
要設置好股票的止盈點,在達到自己的預期價格時就要果斷賣出;
情況和預估的情況不一樣的時候趕緊賣出,及時止損;
獨立思考,要自主分析股票和宏觀政策的關系,選取最合適的股票。
股票幾點開盤幾點收盤以及交易規則、注意事項就介紹這些了,大家如果想要炒股的話一定要多多注意才行,提前做好功課。
③ 股票的交易時間分別為什麼時候
是上午九點半到11點半,下午一點到三點,但是上午九點半之前九點20至9點25,就可以交易了,這個是集中交易,9:25之後就出現了開盤價,之後停止五分鍾,9:30開盤,兩點五十七一般也會出現集中委託交易,最後三分鍾集中交易,確定收盤價。
④ 股票幾點可以買賣交易
股票一般幾點買入幾點賣出?
股票交易時間:周一到周五上午時段9:30-11:30,下午時段13:00-15:00。在交易時間內投資者可以自行決定買入與賣出的時間,但是我國的股市當天買入當天不能賣出,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股票一般幾點買入幾點賣出 股票交易時間怎樣規定
股票交易時間相關規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
9:15 —9:25 開盤集合競價時間;
9:30 —11:30 前市,連續競價時間;
13:00 —15:00 後市,連續競價時間。
深證證券交易所:
9:15— 9:25 集合競價時間;
9:30 —11:30 前市,連續競價時間;
13:00 —14:57 後市,連續競價時間;
14:57—15:00 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集合競價由股票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報,電腦交易主機系統對全部有效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過程。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股票的買入賣出時間學習之後,可以學習一些股票基礎入門知識,比如了解股票委託價格怎麼填,選擇什麼樣的股票更合適等等。
⑤ 股票幾點可以買賣交易
在A股市場中,股票交易時間為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除開這個時間段以外,還有集合競價時間和科創板創業板盤後交易時間。
拓展資料:
在集合競價時間(早晨9:15-9:25)中,不同時段要求不同:
9:15-9:20,可以掛單也可以撤單。
9:20-9:25,只能掛單,不能撤單。
9:25-9:30,不能掛單也不能撤單。9:25後系統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但指令暫存券商系統,然後9:30統一提交到交易所。設置集合競價的目的是:防止人為地操縱股票價格,因為集合時看不到買賣雙方的數量。
在科創板和創業板盤後交易(15:05-15:30)中,都是按照收盤價固定價格成交,買賣雙方價格不變。但可以根據買賣盤的變化,預計出次日高開走勢。
無論是集合競價還是盤後固定交易,不僅能幫助投資者作出預測,還能防止操縱股價,因此對證券市場有正面積極的作用。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十一、春節、元旦、清明、端午、中秋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⑥ 股票買賣時間每天幾點
股票操作須知之交易交易時間 股民需每日9:15分上班,3:00下班
具體交易時間
深滬證交所市場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為前市
9:15至9:25為集合競價時間
9:30至11:30為連續競價時間
下午為後市
13:00至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
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市場休市
拓展資料:
港股的交易品種
1、股票
截止到當前,港股市場有1206家上市公司,港股有很多國際性的巨頭在此上市,不乏微軟,英特爾等著名公司,另外港股的一個特色是可以對某一個證券賣空。
2、權證
港股權證分為股本權證和衍生權證。股本權證沒有杠桿比率,而衍生權證有杠桿比率,股本權證的發行人是上市公司;而備兌權證的標的證券不僅可以是個股,也可以是股價指數等。
3、牛熊證
牛熊證是牛證和熊證的合稱,是一種反映相關資產表現的結構性產品,牛熊證它有強制贖回機制,強制贖回機制會在正股價等於贖回價、高於牛證的贖回價或低於熊證的贖回價時執行。
4、信託/基金
單位信託/互惠基金是指向投資者發行基金單位,把投資者的資金集合一起投資在不同類型證券的投資組合。
5、掛鉤票據(ELN)
若正股價格變動正如投資者所料,便可賺取主要來自沽出期權所得期權金的預定回報。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集合競價一般是量大從優,散戶只能碰碰運氣。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條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必須依法轉讓。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者員工持股計劃的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可以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持有、賣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