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
收盤定價申報為限價申報。若收盤價高於收盤定價買入申報限價,或者收盤價低於收盤定價賣出申報指令的限價,則該筆申報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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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科創板交易規則
1、上市後5日內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漲跌幅為20%;
2、申報數量:單筆申報數量應不小於200股,可按1股為單位進行遞增。市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萬股,限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10萬股;
3、申報價格:按照股價所處高低檔位,實施不同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以降低低價股的買賣價差;
4、引入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在競價交易結束後,投資者通過收盤定價委託,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的交易方式。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是盤中連續交易的有效補充,可以滿足投資者在競價撮合時段之外以確定性價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於減少被動跟蹤收盤價的大額交易對盤中交易價格的沖擊。
5、沿用A股的T+1交易機制,即當天買入,次一交易日起才可以賣出。
拓展資料:
1.證券交易規則:為了維護證券交易市場而頒布的具有法律依據的規則。主要包含:集中競價交易規則、大宗交易制度和金融期貨交易規則三方面。
2.中國的基本法制中缺少關於商事交易行為特殊性的一般規定,按照多數國家法律的規定,證券交易如同票據交易一樣,並不適用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成立的一般規則,而應當適用反映商事交易迅捷與安全要求的無因性原則與抽象性原則。
3.證券交易清算是指證券買賣雙方通過證券經紀商在證交所進行的證券買賣成交後,通過交易清算系統進行交易資金支付與收訖的過程。根據中國實行的交易清算制度,證券商在代理投資人進行了證券交易的當日,應於收市後首先與交易所辦理清算業務,依差額交收規則由各證券商對買賣證券的金額差價予以清償;然後每個證券商對其代理的每一投資人買賣證券的價款金額進行清抵。但是由於當日信用結算慣例的存在,每一投資人在其買賣證券得到成交回報的當時,其賬戶內的資金則已即時結算;其中,賣出證券者已得到資金,並可用該資金另報買其他證券,而買入證券者則已減去其賬戶內資金,不得再透支購買證券。這一規則實際上形成了資金清算上的T+0制度。
4.證券交易過戶是指證券買賣雙方通過證券經紀商在證交所進行的證券買賣成交後,再通過證券登記機構進行證券權利的移轉與過戶登記的過程。根據中國實行的登記過戶制度,投資人在所買賣證券成交後的下一個營業日,證券登記公司方為其辦理完畢過戶手續,並應提供交割單,如該日逢法定假日,則過戶日應順延至下一工作日。這就是證券過戶上的T+1規則。依此規則,在某一營業日買入的證券只能在下一營業日賣出
❸ 科創板盤後固定交易時間和規則
根據上交所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引》,上交所接受交易參與人收盤定價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時間。
一、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申報時間和交易時間分別是什麼?
根據上交所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引》,上交所接受交易參與人收盤定價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時間。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股票不進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且上交所交易主機後續不再接受收盤定價申報,當日已接受的收盤定價申報無效。
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是如何成交的?
根據上交所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上交所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提示投資者,如果當日收盤價不優於投資者的申報價格,也就是低於申報賣價,或高於申報買價,投資者的申報均會視為無效。
三、投資者進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申報後,何時可以撤單?
根據上交所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引》,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撤銷指令經上交所交易主機確認方為有效。提示投資者,在15:05至15:30期間,交易系統開始根據申報時間順序撮合成交,這段時間內,已經成交的申報不能撤單,沒有成交的申報可以進行撤單。
❹ 這個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是什麼意思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上交所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
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時間。
若收盤價高於收盤定價買入申報指令的限價,則該筆買入申報無效;若收盤價低於收盤定價賣出申報指令的限價,則該筆賣出申報無效。
通過收盤定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賣出時,余額不足2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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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是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交易系統是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的這是科創板獨有的競價交易模式。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和大宗交易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與滬市主板不同,科創板引入了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方式。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是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交易所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投資者需關注,競價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及大宗交易這三種科創板股票交易方式在交易時間、申報要求、成交原則等方面存在差異。
而在接受收盤定價申報的時間內,則投資者提交的委託指令需包含一個申報價格,稱為「申報限價」,在當天收盤價確定後:買入申報限價<收盤價,則該筆買入申報無效賣出申報限價>收盤價,則該筆賣出申報無效。比如說X股票的收盤價格=10元申報價格成交情況買入11元按10元成交9元申報無效賣出11元申報無效9元按10元成交 舉例如下:投資者小王想買入科創板股票A。如果此時既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也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而股票A的最新成交價為10元/股,那麼,小王提交的買入申報就不得高於10元/股×102%=10.2元/股。投資者小王打算賣出所持有的科創板股票A。如果此時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僅有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10元/股,那麼,小王提交的賣出申報價格就不得低於10元/股×98%=9.8元/股。
❻ 科創板盤後固定價格交易規則
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上交所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