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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增股票交易時間

發布時間: 2022-07-29 21:54:09

㈠ 定增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定增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股份的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在收到申請文件後,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中國證監會自受理申請文件到作出決定的期限為3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該在6個月內完成增發,超過六個月的,核准文件失效,需重新申請核准。
除此之外,定增的股票具有一定的限售期,在限售期內,投資者無法賣出,發行股份6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則為18個月)不得轉讓,同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35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80%,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同時,定增股上市之後,對股價的走勢影響較大,如果,投資者進行套現操作,則會增加股票的空方力量導致股票下跌,反之,上漲。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為什麼做定增?
上市公司融資方式有多種,包括IPO、上市公司發債、配股等都是融資方式,但是定增融資為何如此重要?我們可以通過對比去看,如果上市公司做融資,最便捷的手段是做定增,因為定增對上市公司的要求比較少,包括盈利、利潤分配、融資規模、發行頻率的要求都是不限制的,但是如果做配股和公開增發或者是發行債券,那麼對財務狀況是有非常嚴格的指標要求。
言歸正傳,上市公司做定增有很多目的,大致分類為幾種:
一是實際控制人做資產植入,通過定增把另一部分資產裝到上市公司裡面;
二是集團整體上市;三是殼資源重組,一個殼公司沒有價值,但是很多其他的未上市公司有大量殼資源的需求,通過定增的方式完成借殼上市,同時募集配套資金,這是非常常見的方式。還有一些上市公司做項目融資,如新建一個工廠,或者補充流動資金,改善財務狀況類。另外還有一種是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一般都是發行三年期定增,比如剛剛復牌的羅萊生活,這是非常典型的引入戰略投資者的類型。
定增市場規模迅速擴充的背後是市場自身的需求。一方面是企業需要轉型,需要新的資產及並購行為,包括國企改革、產業結構的升級等,都需要資本市場支持。
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我們國家很多產業集中度非常低,原因是很多產業處於發展早期或者是中期的階段,整個行業面臨快速提升的過程,這個過程如何實現,也就是通過資本市場並購的手段。一些優質的龍頭企業通過不斷的並購和收購的行為提升自己的競爭力,這種過程產生了大量的資金需求,可以通過定增的方式融到資金,去收購上下游產業鏈把自身業務做大做強。
當然,定增市場也受政策和監管的影響。首先定增市場的規模快速擴充和證監會支持上市公司做資產重組是非常相關的,包括支付手段、審核進程都比以前要快得多,這也體現了證監會對實體經濟的支持
另一方面,證監會對於定增市場的產品也有了更多要求,比如說一年期的定增產品要完成備案才能去報價,之前是接到項目再募集都可以;三年期的定增產品現在無法加杠桿。
還有,現在對於定增的資管計劃和理財產品作為發行對象被要求計算穿透人數,也就是如果大家都是定增的投資者買了一個專戶產品、券商資管、或者信託產品,投資的金額都會在上市公司的預案里進行披露,每個投資人參與多少都要詳細披露,而且最終產品的持有人不能超過 200 人。規避這種要求的方式是通過公募基金,因為公募基金背後是成千上萬的投資者,這個產品目前還沒有要求穿透,證監會對公募基金參與定增就認為是一個人,一個投資者,就這點而言,公募基金具有有一定優勢的。
另外,前期對於發行定價、停牌時間、發行預案、融資規模等方面的窗口指導也增加了三年期項目募集資金的難度。
總體而言,未來定增市場的募資難度有所提升,整體定增發行會愈發接近於市場價格

㈡ 定向增發的股票多久才可上市流通

您好,《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章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第三十八條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九十;
(二)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㈢ 定增基準日怎麼確定

定向增發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比如,某上市公司通過定增方式發行股份,其發行日為19號,則19號也是該股的定向增發基準日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
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㈣ 定向增發股票限售時間 定增股票限售期是多長時間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2011年修訂)》第九條: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第十條 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證監會2007年7月4日發布的《關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的注意事項》規定:
1、董事會決議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應當明確具體的發行對象名稱及其認購價格或定價原則、認購數量或數量區間,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至少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2、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應當明確選擇發行對象的范圍和資格,定價原則、限售期。決議應當載明,具體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將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根據發行對象申購報價的情況,遵照價格優先原則確定;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至少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3、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會作出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應當載明具體的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定價原則;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不得轉讓:
(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2)、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3)、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目前的投行實務中,定向增發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關聯方認購的股份在發行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他機構投資者認購的股份在發行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㈤ 定向增發的股票,什麼時候可以上市流通

您好,《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章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第三十八條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九十;
(二)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㈥ 定增股票鎖定期多久

大股東定增股票鎖定期為18個月。
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第七條:《管理辦法》所稱「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底價的基準日。定價基準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上市公司應當以不低於發行底價的價格發行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確定全部發行對象,且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拓展資料:
股票定增是什麼?
定增的意思就是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有限數目的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發行股票。
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相關事宜:
1、定向增發發行價格:不能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80%。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進一步規定,「基準日」可以是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發行期首日。
2、定向增發的對象: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包括:發行對象不得超過35人,一般股東發行股份6個月內不得轉讓、公司持股比例佔5%以上的大股東認購的增發股18個月不得轉讓。
3、定向增發對股價的影響。一般來說定增是一個利好消息,因為很多增發的對象都是戰略合作夥伴或資金實力雄厚的機構,而增發後這些機構短期不得賣出,所以有一定的利好。
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
對於流通股股東而言,定向增發是利好。
定向增對上市公司有明顯優勢:有可能通過注入優質資產、整合上下游企業等方式給上市公司帶來立竿見影的業績增長效果;也有可能引進戰略投資者,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而且,由於「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九十」,定向增發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凈資產。
同時定向增發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因此,定向增發對相關公司的中小投資者來說,是一把雙刃劍,好者可能漲停;不好者,可能跌停。判斷好與不好的判斷標準是增發實施後能否真正增加上市公司每股的盈利能力,以及增發過程中是否侵害了中小股東利益。
如果上市公司為一些情景看好的項目定向增發,就能受到投資者的歡迎,這勢必會帶來股價的上漲。反之,如果項目前景不明朗或項目時間過長,則會受到投資者質疑,股價有可能下跌。
如果大股東注入的是優質資產,其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的現有資產,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過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進入了劣質資產,其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則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發過程中,有股價操縱行為,則會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關公司很可能通過打壓股價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達到以低價格向關聯股東定向發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構成利空。反之,如果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跌破增發底價,則可能出現大股東存在拉升股價的操縱,使定向增發成為短線利好。

㈦ 股票定增流程及時間

定增的流程:
1董事會決議

董事會就上市公司申請發行證券作出的決議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本次增發股票的發行的方案;
(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
(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
(四)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2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股東大會就發行股票作出的決定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和數量
• 發行方式、發行對象及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
• 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
• 募集資金用途
• 決議的有效期
• 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
• 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 股東大會就發行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 2/3 以上通過
3由保薦人保薦

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保薦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編制和報送發行申請文件。

4中國證監會依照有關程序審核

• 收到申請文件後,5 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 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
• 由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5發行

6 個月內發行,否則重新核准;有重大變更,暫緩發行。
(一)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關於本次發行申請獲得通過或者未獲通過的結果後,應當在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並在公告中說明,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後,將另行公告。
(二)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予以核准決定後作出的公告中,應當公告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並公開上市公司和保薦人指定辦理本次發行的負責人及其有效聯系方式。
(三)上市公司、保薦人對非公開發行股票進行推介或者向特定對象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不得採用任何公開方式,且不得早於上市公司董事會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決議公告之日。
(四)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在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批文後,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內選擇發行時間;在發行期起始的前 1 日,保薦人應當向符合條件的特定對象提供認購邀請書。認購邀請書發送對象的名單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共同確定。

㈧ 定向增發股票獲得證監會批准後,有多少時間去完成股票發行 或者說批准後的時間期限

一般批准後六個月(有效期就六個月)內就要實施,若不實施該批准就失效,若要繼續定向增發就必須重新申請批准。一般來說定向增發申請批准後上市公司快則在一、兩個星期內就會實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