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和主板相比,科創板交易機制有哪些變化,投資者需要特別注意哪些風險
上交所在借鑒境外成熟市場經驗基礎上,相比主板交易機制,在科創板引入一系列創新交易機制安排,其中需要投資者重點關注以下4方面的變化。
一是放開/放寬漲跌幅限制。與主板不同,科創板股票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每日漲跌幅由主板的10%放寬至20%。放寬漲跌幅限制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讓市場充分博弈,盡快形成均衡價格,提高定價效率。需要注意的是,在新股上市初期,股票日內波動可能會較主板顯著加大,建議個人投資者審慎參與,切忌盲目跟風。
二是引入價格申報范圍限制。科創板此次引入的「價格申報范圍限制」,即在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比如,某隻股票當前最優買入申報價格為10元,則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9.8元;或者當前最優賣出申報價格為10元,則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10.2元。需要注意的是,因價格變動較快以及行情延遲等原因,部分投資者填報的訂單價格可能會因超出上述價格申報范圍而出現廢單。對於希望盡快成交的投資者,建議使用本方最優或者對手方最優市價訂單。
三是優化盤中臨時停牌機制。結合科創板企業特點,上交所對A股已有的臨時停牌機制進行了兩方面的優化,一是放寬臨時停牌的觸發閾值,從10%和20%分別提高至30%和60%,以避免上市首日頻繁觸發停牌;二是將兩次停牌的持續時間均縮短至10分鍾。需要注意的是,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繼續申報或撤單,但是不會實時揭示行情。停牌結束後,交易所會對現有訂單集中撮合。
四是市價訂單設置了保護限價。投資者下市價訂單時必須同步輸入保護限價,否則該筆訂單無效。對市價訂單設置限價保護主要出於以下兩點考慮:一是在市場流動性差的情況下,可以防範因市價訂單帶來的價格大幅波動,也為投資者控制下單成本提供了保護工具;二是有助於券商在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情形下,對市價訂單作資金前端控制。
此外,科創板還引入了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新增了兩類市價訂單類型,優化了融券機制,提高了最小報單數量。
② 科創板股票竟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
競價交易的科創板股票實行20%漲跌幅限制;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上市後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市價申報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與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
③ 科創板異常波動股票是指
科創板異常波動股票是指連續10個交易日內3次出現《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的同向異常波動情形;連續1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00%(-50%);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0%(-70%);中國證監會或者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屬於嚴重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6月1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簡稱《細則》),為科創板引入了盤中臨時停牌制度,並設置保護限價,同時細化了嚴重異常波動的認定標准和公開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標准。
一、限定價格申報、設置保護限價
按照《細則》規定內容,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
(二)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目前香港市場、日本市場以及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歐洲期貨交易所等交易所均採用了價格申報范圍機制,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現錯單、惡意拉抬打壓股價等異常交易行為。上交所方面表示,將只對偏離市場價格較大的高價買單和低價賣單進行限制,平緩價格波動。
除設定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外,科創板還將實行市價申報保護限價。《細則》中規定,連續競價階段的市價申報,應當包含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即買入保護限價或者最低賣價,即賣出保護限價。而在上交所交易系統處理市價申報時,買入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保護限價,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保護限價。
簡單來說,投資者在市價申報時需設置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或最低賣價,即保護限價。當市場價格快速波動時,防止市價申報以超過投資者預期的價格成交,降低投資者交易風險。
二、盤中異常波動臨時停牌
鑒於創業板開板經驗,國內資本市場新設板塊交易之初波動均相對較大。為此,科創板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機制。
《細則》規定,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盤中異常波動,本所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
(三)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拓展資料:按照規定,科創板股票盤中單次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而在股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還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④ 投資者如何了解科創板股票交易的異常波動情形呢
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異常波動情形之一的,上交所會公告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一是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的股票,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為單只股票漲跌幅與對應基準指數漲跌幅之差,基準指數由上交所向市場報告;
二是中國證監會或上交所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醒投資者注意的是,一方面,異常波動指標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計算;另一方面,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納入異常波動指標的計算。上交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異常波動的認定標准。
⑤ 哪些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情形,屬於異常波動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監控細則》)規定,在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中,下述情形屬於異常波動:一是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二是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對於上述異常波動情形,本所將公告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投資者可登錄本所官方網站(www.sse.com.cn)了解。異常波動指標自本公告之日起重新計算。
⑥ 科創板投資風險提示詞條(二)
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設置較寬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 5 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投資者應關注可能產生的股價波動的風險。
科創板股票交易盤中臨時停牌情形與上交所主板市場規定不同,投資者應當關注與此相關的風險。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當科創板股票出現因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而被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後,股價繼續上漲(或下跌),在首次達到或超過60%後,該股票將被再次實施10分鍾的盤中臨時停牌。
科創板對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設置有效申報價格範圍。投資者需關注其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98%,避免產生無效申報。
投資者在連續競價階段通過市價方式買賣科創板股票時,應當填寫買入保護限價(即投資者能接受的最高買價),或者賣出保護限價(即投資者能接受的最低賣價),否則該筆申報無效。
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 200 股,且不超過 10 萬股;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 股,且不超過5萬股。賣出時,余額不足 200 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⑦ 《科創板監控細則》中科創板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的認定,交易所有何考慮
為抑制市場非理性波動,科創板交易監管區分了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從監管實際經驗來看,除股價短時間內急漲急跌情形外,股價出現長期偏離等情形也是監管重點,進一步細分異常波動情形非常有必要。因此,科創板將連續10個交易日多次出現同向異常波動,以及連續10個、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累計大幅偏離等情形認定為嚴重異常波動情形。針對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設置了不同的應對措施。交易信息公開方面,對於異常波動情形,上交所將公告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對於嚴重異常波動情形,上交所將公告嚴重異常波動期間分類投資者的交易統計信息,使廣大投資者能夠更加准確地掌握交易結構變化。此外,還針對嚴重異常波動情形設置了一系列應對措施,並增設了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的異常交易行為類型。
關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認定的基準指標,鑒於開板初期尚未完成科創板指數編制和發布,且主板和科創板是兩個獨立運行的板塊,兩者市場走勢不具備可比性,採用上證綜指為基準易造成誤讀誤判。因此,為保證異常交易監管的連續性,經審慎考慮,開板初期擬採用全部已上市科創板股票(剔除無價格漲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當日收盤價漲跌幅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基準指數漲跌幅,計算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待科創板指數發布之後,再以科創板指數作為基準指數。
⑧ 與護士主板相比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的投資者應注意的風險因素包括但不限於什麼
如果主板與科創板股票投資都是可以因為風險控制因作圖導致一些不確定的因素。
⑨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知識有什麼
1、開通科創板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資金逼得低於五十萬元,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參與證券交易2年以上。
2、科創板規則中不再要求必須按100股及其整數倍進行買賣,投資者進行交易時,買賣數量可以有零有整。如果限價申報買賣,單筆不能小於200股,不能超過10萬股。如果是市價申報買賣,單筆不能小於200股,不能超過5萬股。
3、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增發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4、科創板盤後增加25分鍾固定價格交易時間(15:05-15:30),按當天收盤價成交。
5、科創板股票自上市後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融券標的。且融券標的證券選擇標准將與主板A股有所差異。
6、網上申購要求持有市值達到10000元以上,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此外,每一個新股申購單位為500股,較現行的1000股規定有所下調,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
7、科創板股票的交易公開信息同主板A股現行做法基本一致。
8、科創板實行注冊制,注冊制強調的是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管,對於擬上市企業,依然需要由交易所進行相應的審核。
9、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為保障普通投資者的權益,對於不同表決權的情況,上交所方面專門進行了差異化安排,防止特別表決權被濫用。
10、科創板公司退市要求比現行制度更加嚴格。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的公司,第一年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二年仍然觸及將直接退市。
11、科創板上市時尚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人員及特定股東在公司實現盈利前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也不得進行跨界並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