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股票交易員
這種工作對於這個行業的新人來說是不靠譜的,他們會收很高的提成,不過有能力的人倒是可以去試試,有些做股票還行的人確實賺到錢了,但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就不是那麼回事
B. 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是指哪些人員
是指一定級別的黨政幹部.由於他們 從事的工作往往與證券市場有密切的關系.能夠掌握大量對證券市場有得大影響的信息.如果允許他們參與股票交易,有違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也不利於其職責的履行。
C. 哪些行為會被限制和禁止的證券交易
1、一般規定證券交易的限制和禁止行為是指法律規定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在證券交易過程中限制和禁止從事的行為,除《證券法》第三章第四節(「禁止的交易行為」)的集中規定以外,對限制和禁止的交易行為還有一些一般性規定,這些一般性規定散見於《證券法》、《公司法》之中,主要包括:
(1)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2)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3)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4)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應當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
(5)證券交易當事人買賣的證券可以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6)證券交易以現貨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7)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8)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賬戶保密。
(9)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六個月 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除前款規定外,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五日內 ,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10)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 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2、內幕交易行為。
內幕交易是指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
3、操縱證券市場行為操縱市場行為包括: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4、虛假陳述和信息誤導行為。
5、欺詐客戶行為。
D. 法律規定那些人不能從事股票交易
證券法第七十三條 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第七十四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E. 請問是不是有些證券公司的操盤手不可對外聯系的
操盤手泛指金融證券期貨市場中受計劃指定買賣品種的人.類似於劊子手.
操盤手是為機構或莊家進行股票買賣(操盤)的人,操盤手是一種職業。另外有「操盤手」股票軟體
就是操縱股價的人,有個軟體也叫操盤手。
操盤手是職業交易員,是為別人炒股的人,主要是為大戶(投資機構)服務的。
操盤手負責接受客戶的交易指令並把指令輸入到交易所的主機內完成:建倉、吸籌、拔高、回檔、出貨、清倉等。操盤手對盤面把握得很好,能利用資金優勢來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盤面的發展,他們會有效發現盤面上每個細微的變化,從而避免風險的發生。
另外操盤手是絕對不會到處炫耀自己的工作的,他們要為僱主保守秘密,操盤手的職業特點之一就是要「守口如瓶」。
在某一特定時間內,不可與任何人,包括自己家人聯系,只聽命於決策人
F. 證券從業人員能不能給客戶買入或賣出建議
證券從業人員,如果有投資顧問的資格,可以給客戶買賣建議。
一、證券從業人員不能自己買賣股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二、證券從業人員,有投顧資格的,可以給客戶買入或者賣出建議
證券投資顧問是指專門從事提供證券投資建議而獲取薪酬的資產管理人士。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比如買賣時機、熱點分析、證券選擇、風險提示等,禁止代理客戶操作。也就是說,投資顧問提供建議給客戶參考,決策由客戶自己做。
三、證券從業人員禁止代理客戶操作股票
G. 為什麼炒股的人都不願意讓親戚朋友知道
近期A股市場火熱,不少中小投資者紛紛入場,形成了全民炒股的熱潮。其實在這波上漲潮到來之前,根據市場統計數據顯示,A股已有近1.1億的投資者,且其中95%左右都是中小投資者。
這也意味著其實在一二線城市,投資股市的比例非常非常高,但如果不是這次股市表現積極,身邊似乎沒有太多討論股票市場的碰頭。這說明在我們身邊悶聲炒股不聲張的投資越來越多,究其原因有如下幾點。
近幾年股市表現消極,投資者沒有動力討論首先,自2015年下半年股市進入下跌通道以後,市場長期處於消極的跌勢中,沒有賺錢效應,交易量也很低,許多投資者都是因為之前的標的被套才不得不在股市留下,並沒有交易的慾望。
綜上所述,股市的大趨勢不佳、職業行為規范的限制、個人面子問題以及與親朋好友關系的合理維護都是投資者不願意告知身邊人自己在投資股票的重要原因。
2020年股市趨勢大好,相信更多的投資者將入市炒股,討論不討論交流不交流都不重要,希望每一位股民能把握節奏,選中好的股票,2020年搭著市場的順風車,賺得盆滿缽滿!
H. 手機股票買賣填寫沒有第三方電話怎麼辦只有一個人.朋友不願意讓用
填寫父母的也行啊,同事的,同學的都行,實在不行,自己拿身份證再開一個號碼,其實這個第三方只是緊急情況聯系不到你,預留的電話號備用的而已,幾乎是用不到的,反正賠錢時,也是賠的你自己的錢對吧,祝你順利發財
I. 法律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有哪些
證券法
第四十三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證券業從業人員、管理人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人員違反證券法規定,參與證券交易的,應當根據證券法規定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依照有關規定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所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上述非法持有、買賣股票人員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行政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J. 股票交易員有什麼危險
有手指就可以了,交易員嘛,只要聽老闆貨客戶的話,賠賺不是你的事。老闆一聲「給我砸」,一大幫交易員就噼里啪啦的猛敲,出單,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