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微交易,期貨,現貨,黃金,白銀,原油,外匯全都是騙人的嗎
這些理財方式當然都不是騙人的,金融市場上都有這些金融工具專門的交易市場,只是不適合普通老百姓操作。比如股票,如果不是知道內部消息,不採用合理的技術分析,也看不懂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是很難盈利的。再說黃金原油這些,看你是想利用這些金融工具做套期保值還是投機了,如果是套期保值,不懂其中的經濟原理肯定是不行的,可以找相關理財規劃師咨詢。如果是投機必須要有一定數額的本金才行,像股指期貨,資本金至少50萬才能開戶。而且也要具備足夠的金融知識。所以,在尋找理財工具時應該要切合自身經濟水平,不要目標太高了。
Ⅱ 股票交易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股票交易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數額較大」,即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 規定: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2、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3、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追究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Ⅲ 股票受害者被騙虧損經歷大揭秘!大家一定要警惕!
這個是個非常值得關注的問題,現在很多人打著推薦牛股的幌子讓你上當受騙,最好不要相信,有技術就玩,沒技術遇到好的牛市也可以瞎玩,跟著身邊的朋友干吧
Ⅳ 碰到微信群股票群騙局怎麼防範
現在只要上網經常可以看到「加微信薦股只掙不賠」的消息,那些橫空出世的「專家學者」、「股神」在微博、QQ群隨處可見,就像從前的「牛皮廯」一樣,他們自吹自擂,坐等股民們上鉤。
像薦股這種事兒,只有取得正規執照的證券分析師才能做,現在網路的普及讓騙子有機可乘,他們在網路的另一端,有的可能連面都沒見到,都不知道是寫什麼人,信誓旦旦地推薦股票的收益,分享著虛假盈利數據圖,結果是屢薦屢虧。這哪裡是在炒股票,分明就是在詐騙。
Ⅳ 股票詐騙案立案標准
沒有股票交易詐騙罪這個罪名,對於股票交易詐騙的行為涉嫌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發行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有效證明文件或者相關憑證、單據的,或者是利用募集的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等其他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應當立案追訴。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Ⅵ 最近很多推薦股票的加微信,都是騙人的,大家小心,不要上當
你好,一般是不建議用戶參與其中的,萬一有什麼不好的事情發生可能就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資金損失。
Ⅶ 股票群是如何進行詐騙的
法律分析:1、騙子偽裝成正規證券公司業務員通過電話或其它渠道邀請目標客戶加入股票群,騙子會在網上購買目標客戶的資料信息,所以這一步偽裝很難揭穿;2、騙子讓群內成員在其包裝的炒股大師直播間免費聽課獲取信任,大部分騙子包裝的炒股大師都看起來非常專業,也能學到一些炒股知識技巧;3、騙子目的並不在於讓客戶炒股賺多少錢,教客戶炒股只是為了獲取信任,下一步就是利用這種信任和客戶貪婪的心理將客戶引入自身的殺豬盤收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Ⅷ 炒股詐騙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股票分成被騙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報警處理,構成詐騙的,需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Ⅸ 如何看待網路股市詐騙
目前股市騙子大多是通過網上進行非法證券活動,其手段多樣,主要有六大特點:
一是以網路、互聯網為信息平台,使股民很容易上套。不法分子通常實施非法網路投資咨詢的方式主要有三種:設立獨立的網站或租用網路空間,以主流網站的鏈接廣告方式吸引瀏覽者點擊進入;二是通過網路論壇、博客、股吧發帖;三是通過QQ群或MSN群進行非法咨詢。
二是以網路鏈接廣告的形式,使股民不容易識別,具有較強的蠱惑性。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主流媒體和網站平台,進行虛假的宣傳造勢,以「漲停板」、「龍頭黑馬」、「暴漲牛股」等字眼,誘騙股民上當。
三是騙子往往假借權威的監管部門的名義「拉大旗做虎皮」實施詐騙。不法分子多打著「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中國股票證券發行管理中心優秀股票信息網站」等旗號,用與證券公司等市場專業機構相近似的名稱蒙騙投資者,以推薦股票、保證盈利、掌握內幕信息等噱頭,騙取所謂「入會費」、「黑馬推薦費」等,金額從千元至數萬元不等。
四是以通過拉攏客戶收益分成為誘餌引誘投資者進行詐騙。不法分子利用投資者想先賺錢的心理,要求投資者把賺錢後的盈利作為提成匯至指定銀行賬戶。不法分子利用這種看似誘人的形式,更加容易欺騙投資者接受非法投資咨詢,而投資者購買股票遭受損失後,自身利益難以保障。
五是以銷售炒股軟體、保證盈利等借口,掩蓋其非法從事證券交易的身份。證監會加大對此類騙子的打擊力度後,部分不法分子不直接提供咨詢服務,轉而以銷售炒股軟體的名義,將非法咨詢作為軟體的功能或後期服務,把高額收費隱藏在軟體的銷售當中。
六是這些不法分子均不具備證券從業資格、從業經歷和專業素質,不能提供任何合法、有價值的證券投資咨詢服務,千方百計規避監管部門的調查。不法分子一般通過「虛擬電話」號碼等虛假信息「隱身操作」,「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逃避監管部門查處,增大受害者維權的難度。而且,一些網站一旦被發現後隨即關閉,改頭換面又以別的面目繼續從事非法咨詢活動。
順德區上市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在紛繁復雜的資本市場上,投資者一定要保持警惕,不要輕易上當受騙,最好與相關的證券公司保持聯系,就算是知名的財經人物說的話,也只能當作參考,而不能當作入市投資的依據。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