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是什麼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1)持有意圖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意圖明確,持有時間短,是為了短期之內進行交易,賺取交易差價的;相比之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和持有期限就沒有交易性金融資產那麼明確。
(2)初始取得時的交易費用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直接通過「投資收益」計入當期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則是計入了資產的初始確認成本。
當然,根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資產形式不同,計入的賬戶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均構成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3)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要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金融資產資產減值的處理不同。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准備。
(1)交易股票和可供出售股票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業打算通過積極管理和交易以獲取利潤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通常會頻繁買賣這類證券以期在短期價格變化中獲取利潤。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 securities)是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外的其他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獲取利息、股利或市價增值。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不會像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積極管理。
如果企業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這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歸為短期投資;如果企業不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它們歸為長期投資。
㈡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1、初始確認時交易費用處理方式不同。
資產在初始確認時交易費用處理方式的不同是由企業持有金融資產的意圖不同而造成的,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為了短期內進行交易,獲取交易差價,因此持有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就是獲取投資收益;
因此該資產在取得過程中發生的成本之外的交易費用,就是投資者為了取得投資而先付出的代價,因此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應該計入「投資收益」的借方;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和持有期間並不確定;
因此,為了避免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利用交易費用調節利潤,對於企業持有時間不確定或者是長期資產的交易費用一般是計入到資產的入賬價值中的。
2、資產負債表日,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處理方式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是由它的持有意圖決定的,由於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時間短,僅是為了賺取差價,因此短期內會處置,所以公允價值變動可以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由於持有意圖不明確,持有期間不確定,為了防止企業利用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來人為調節利潤,所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要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到處置的時候才可以轉入當期損益。
3、資產減值損失處理方面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計入了當期損益,主要是因為持有期限短,不涉及到減值測試和實際利率攤銷問題,而且交易性金融資產正常的價值波動已經直接計入了當期損益,計提減值准備也是計入當期損益,因此二者造成的結果一樣,不需計提減值准備;
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非暫時性下跌,應當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一並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主要是因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是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影響的是權益而不是損益,而資產減值的話是會對當期利潤造成影響的。
㈢ 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之間的區別
股票、債券本身並沒有什麼區別,但使用不同的會計方法體現了企業管理者對於持有該等資產的不同目的,或希望其對財務報表呈現不同影響。
從會計處理上,主要是後續計量的方法不同:
(1)交易類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並計入當期損益;
(2)可供出售類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但不計入當期損益(對當期損益無影響)。
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和聯系是什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和聯系如下:
一、定義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
二、費用處理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三、處理上不同。
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
2、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四、初始計量時存在差異。
1、交易性的金融資產主要是將取得的公允價值作為企業交易時初始確認的金額,將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一些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耗的費用,在取得交易性的金融資產支付的款項中。
如果存在尚未被發放但已被宣告的股利現金,就應當將其單獨確立為應收的股利,不能將其計入交易性的金融資產處事的確認金額。
2、可供出的金融資產,其初始的確認金額就應當包括企業金融資產相關的交易費用和公允價值的和來確定,在所支付的款項中如果包含尚未發放但已經宣告的現金股利,就應當將其確認為企業應收的股利,不能將其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例如,2010年9月28日。甲公司將乙公司中的每股價值l元的股票以每股8元的價格購入本公司,共購買780000股該股票,總共需要付給乙公司交易費用3000元,在這部分資金中,同時包含以每股0.5元計算的已經被宣告但並沒有領取的現金股利。
㈤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有以下幾點區別:
1、持有目的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交易性金融資產則是為了短期內獲益。
2、持有時間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一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則在一年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5、減值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進行減值;而交易性金融資產由於投機性強,不進行減值。
(5)交易股票和可供出售股票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的科目
1、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資產形式不同而計入科目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
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1)持有意圖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意圖明確,持有時間短,是為了短期之內進行交易,賺取交易差價的;相比之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和持有期限就沒有交易性金融資產那麼明確。
(2)初始取得時的交易費用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直接通過「投資收益」計入當期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則是計入了資產的初始確認成本。
當然,根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資產形式不同,計入的賬戶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均構成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3)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要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金融資產資產減值的處理不同。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准備。
(6)交易股票和可供出售股票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業打算通過積極管理和交易以獲取利潤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通常會頻繁買賣這類證券以期在短期價格變化中獲取利潤。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 securities)是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外的其他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獲取利息、股利或市價增值。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不會像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積極管理。
如果企業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這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歸為短期投資;如果企業不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它們歸為長期投資。
㈦ 如何區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如下:
㈧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分我懂的,但其分類都有股票能給我講講嗎
股票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者劃分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主要區別在於持有的目的。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為了近期出售,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也計入當期損益。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時間較長,交易費用計入成本,公允價值計入所有者權益,不影響當期損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
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以歸為此類。相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區別,如果是管理者是想在持有當期影響損益,就把它指定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如果是想讓公允價值變動記入權益(資本公積),那就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處置時才能記入損益(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相關交易費用也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一樣,記入成本中。
僅供參考。
㈨ 這句話如何區分股票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兩者的持有目的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
2、持有時間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1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屬於短期,在一年以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權益變動,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㈩ 我們公司買股票,怎樣認定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還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 securities)是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外的其他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
企業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獲取利息、股利或市價增值。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不會像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積極管理。
如果企業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這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歸為短期投資。
如果企業不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它們歸為長期投資。
2、交易性金融資產(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業打算通過積極管理和交易以獲取利潤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通常會頻繁買賣這類證券以期在短期價格變化中獲取利潤。
(10)交易股票和可供出售股票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會計准則的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擬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屬於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
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隨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