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活動是受丹麥證券交易法(Danish Securities Trading Act, Act No.1072)制約的。該法頒布於1995年12月20日,並於1996年1月1日生效。這是丹麥政府第一次將有關規范丹麥證券市場的法律融為一部的專業法。為了適應歐洲統一大市場的需要,該法於2000年7月25日進行了新的修訂,並獲得丹麥議會的通過。修改後的內容與未修改的條款就構成了丹麥新的證券交易法,那就是丹麥證券交易統一法(the Consolidated Act No.725)。該統一法既符合了歐盟頒布實施的《投資服務法令》(EC Investment Service Directive),也滿足了丹麥證券交易市場的實際要求。
目前,丹麥證券交易市場有三層法律監管。第一層是丹麥證券交易統一法,它屬於框架法律,從總體上規定了證券交易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內容;第二層是丹麥證券理事會頒布實施的丹麥證券交易實施通則(Danish Securities Council Executive Order),它從一定意義講被認為是對丹麥證券交易統一法實施的司法解釋,也被看成是統一法的補充;第三層是由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制訂的內部細則(Copenhagen Stock Exchange Self-Regulation),主要規定了證券交易的具體操作規程,它被認為是對丹麥證券交易實施通則的補充。
丹麥證券交易統一法的基本內容:
1、該法規范了證券交易市場的交易行為、清算活動、公司上市注冊原則、經紀人與交易商的交易關系、外匯交易市場等,並規定了有限公司必須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從事正常的證券買賣業務。
2、該法要求設立證券理事會,並在促進規范化的證券交易市場過程中起到指導性的作用。
3、該法規定了在與控制股權權益轉移(the Transfer of Controlling Interests)相關的並已被確定的要約時,當事人應履行的義務。由於控制股權權益在期權交易中,事關重大,因此,法律嚴格要求當事人遵守合約。
4、該法還規定了有關獲利和操縱價格等方面的條款。
此外,與上述有關丹麥證券交易市場的法律相關的一些行業規則還有:
①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證券上市規則; ②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有關實時交易信息和股評等出版物的規定; ③上市公司證券價格明細表; ④上市股票登記、發行、交易所會員等的費用; ⑤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會員公司清單以及內部管理規則。
❷ 全球股市交易時間
全球股市交易時間如下:
我國的交易時間是北京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 周末休息 (有4小時)
香港的交易時間是北京時間上午10:00-12:30,下午2:30-4:00 周末休息 (4小時)
紐約是美國東部時間上午9:30-下午4:00 午間不休息 (有6.5小時)
日本股市當地時間 上午 9:00am 11:00am ;下午 12:00am 3:00pm 周末休息 (有6小時)
德國是當地時間上午8:30-下午4:00 午間不休息 (有7.5小時)
英國是當地時間夏令 上午7:30-下午3:00 午間不休息 (有7.5小時)冬令 上午8:30-下午3:00 午間不休息 ( 6.5小時)
瑞士,瑞士日內瓦證交所,9:00
荷蘭,荷蘭阿姆斯特丹證交所,9:00
比利時,比利時布魯塞爾證交所,9:00
丹麥,丹麥哥本哈根證交所,9:00
盧森堡,盧森堡證交所,9:00
瑞典,瑞典斯德哥爾摩交易所,9:00
芬蘭,芬蘭赫爾辛基證交所,10:00
挪威,挪威奧斯陸證交所,9:00
愛爾蘭,愛爾蘭證交所,8:00
西班牙,西班牙馬德里證交所,9:00
奧地利,奧地利維也納證交所,9:20
匈牙利,匈牙利布達佩斯證交所,8:00
❸ 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的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近景
1998年1月,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與斯德哥爾摩證券交易所聯合簽訂了合作協議書,宣布成立北歐證券交易聯盟(the NOREX Alliance)。
聯盟遵循以下原則進行合作:
①獨立交易;
②交叉會員制,即兩地的上市公司股票均可相互交叉在對方的交易所掛牌上市;
③使用同一交易體系,並互補交易規則;
④買賣證券使用統一格式的交割單;
⑤各出部分所有權,建立合資企業,共同經營。
據哥本哈根郵報(the Copenhagen Post)報道,兩大交易所聯合的目的是最終形成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北歐證券聯合交易市場,以便使交易者能在沒有任何障礙的情況下在兩地進行市場交易。因此,自北歐證券交易聯盟創立以來,越來越吸引大量的投資者、交易者、證券發行商及上市公司。各方面普遍反映良好,如上市公司切實感到從更大交易市場中得到了更大的資金來源;同時市場的巨大潛力也促使新的上市公司投入更高的熱情,去努力創造條件,盡快上市;而投資者也能從來自聯合交易市場的巨大流動資金和單一化的交易系統中受益。2000年6月冰島證券交易所加入了北歐證券交易聯盟,10月該聯盟在同一交易體系下開始進行股票、債券及其它金融衍生工具交易。2000年10月奧斯陸證券交易所正式簽訂聯合協議,成為北歐證券交易聯盟的第四個成員所。此外,波羅的海三國也簽訂了加入北歐證券交易聯盟的意向書。
北歐四國在2003年10月創立了一家共同投資、共同經營的證券交易公司—北歐證券有限公司(Nordic Exchanges A/S),公司的總部設在哥本哈根。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丹麥人斯塔夫·簡森說,建立公司的目的是為了向所有在北歐證券交易聯盟的交易商、發行商、投資者及上市公司提供更好的服務,並促進共同交易體系的完善和發展。人們有理由相信,北歐證券交易聯盟在不久的將來定會成為世界重要的證券交易市場。
❹ 世界上都有哪些國家有股市
美國三大股指:道瓊斯,納斯達克,標准普爾。
法國CAC指數,德國法蘭克福指數,英國富時指數,日經225指數,澳洲全股,香港恆生指數,台灣台北指數等指數。另外,擁有股指的國家和地區還有:俄羅斯,南非,巴西,埃及,沙特,奈及利亞,秘魯,阿根廷,加拿大,百慕大,摩洛哥,希臘,突尼西亞,冰島,瑞典,挪威,丹麥,荷蘭,比利時,義大利,西班牙,瑞士,愛爾蘭,匈牙利,迪拜,印度,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紐西蘭,斯里蘭卡,巴基斯坦,菲律賓,泰國。
❺ 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的簡介
丹麥的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 (丹麥語: Københavns Fondsbørs)是一個在丹麥進行證券交易的國際交易市場。在丹麥的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商品幾乎包括了所有的金融債券以及金融衍生工具,如股票、公司債券、國庫券、期貨、期權及外匯交易等。1996年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內部進行了重大的改革,由一個半官方的機構改製成為一個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金由三方即成員、股票發行商、債券發行商按60-20-20的比例共同承擔。1997年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CSE A/S)與FUTOP清算中心有限公司(FUTOP Clearing Centre A/S)合並,後者成為前者的全資子公司。兩家公司合並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在國際證券交易領域的競爭力,並在新歐洲證券交易市場的未來交易活動中創造更好的戰略舞台。公司還下設信息技術部、金融監督與管理服務部、培訓部、上市公司注冊以及信息與市場部。組織結構見下圖。
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是在丹麥證券理事會(Danish Securities Council)和丹麥金融監督委員會(Danish Financial Supervisory Authority)的共同監管下從事證券交易活動的。前者的職責主要是監督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的市場運行機制,對其交易活動進行法律上的指導,促進和保障丹麥證券市場健康、有秩序與較高透明度的發展,並建立有效的競爭機制,以吸引國內外廣泛的證券發行商、投資者和交易商。此外,它還頒布了一系列的行政法規和措施,作為丹麥證券交易法的補充,但如果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想修改所頒布的行政法規和措施或放棄這些補充規定,必須及時向丹麥證券理事會提出,否則將無條件的予以接受。後者的職責主要是負責監督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活動和交易商的清償能力,如資本保證金的審核、證券交易的法定程序、代行交易授權的委託及撤銷或撤回等。
❻ 股票期權交易的全球現狀
美國*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1973.4.26*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1974*太平洋證券交易所(PC)1976*費城證券交易所(PHEX)1975*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1982澳大利亞*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1976奧地利*維也納證券交易所--期權市場比利時比利時期貨期權交易所1985巴西*里約熱內盧證券交易所*聖保羅證券交易所1979加拿大*多倫多證券交易所1982*蒙特利爾證券交易所。
1982*溫哥華證券交易所1984智利*聖地亞哥證交易所丹麥*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芬蘭*赫爾辛基證券與衍生品交易所法國巴黎期權交易所(MON EP)1987德國德國交易所1990中國香港*香港證券交易所1995義大利義大利衍生品市場日本*東京證券交易所1989*大阪證券交易所1987荷蘭阿姆斯特丹交易所期權市場1978紐西蘭紐西蘭期貨期權交易所挪威*奧斯陸證券交易所新加坡*新加坡證券交易所1984南非*約翰內斯堡證交所—權益類期權市場西班牙西班牙期權交易所瑞典蘇黎世期貨期權市場1988瑞士瑞士交易所英國倫敦國際金融期貨及其權交易所(LIFFE)1978OMLX,倫敦證券與衍生品交易所1989註:標*者為證券交易所。
❼ 丹麥股票可以在哪裡查詢
在金投股票網上查詢。它是中國最大最具影響力的股票門戶。提供丹麥指數(KFX),今日丹麥指數,丹麥指數最新行情,丹麥指數實時行情,丹麥指數行情走勢圖等股票熱點。
❽ 全世界有多少個股市交易
世界各國有交易的證券市場很多很多:
美國:道瓊工業指數 標准普爾500指數 那斯達克綜合指數
日本日經指數
新加坡海峽時報指數
倫敦金融時報指數
巴黎CAC指數
德國DAX指數
韓國漢城綜合指數 韓國KOSPI指數
莫斯科時報指數
台灣加權指數
阿根廷Merval指數
標准普爾澳洲200指數
奧地利維也納ATX指數
比利時BEL20指數
巴西聖保羅BOVESPA指數
加拿大標准普爾/多倫多綜合指數
智利IPSA40指數
哥倫比亞IGBC指數
印度孟買SENSEX30指數
丹麥哥本哈根KFX藍籌指數
芬蘭赫爾辛基HEX25綜合指數
埃及開羅CASE30指數
愛爾蘭綜合指數
印尼雅加達綜合指數
匈牙利布達佩斯證交所指數
希臘雅典ASE綜合指數
墨西哥BOLSA指數
馬來西亞吉隆坡綜合股價指數
黎巴嫩BLOM股價指數
義大利標准普爾/MIB指數
以色列台拉維夫25指數
秘魯利馬綜合指數
挪威奧斯陸OBX指數
紐西蘭紐西蘭NZSX流通50指數
荷蘭阿姆斯特丹AEX指數
摩洛哥卡薩布蘭卡新綜合指數
沙烏地阿拉伯TASI綜合指數
葡萄牙PSI20指數
波蘭華沙WIG20指數
菲律賓綜合股價指數
FTSE/JSE南非綜合指數
西班牙IBEX35指數
瑞典斯德哥爾摩OMX指數
瑞士SMI指數
越南證交所指數
委內瑞拉IVBC指數
阿聯酋阿布達比證券市場指數
土耳其伊斯坦堡全國100指數
泰國曼谷指數
等等,不敢說包羅萬象,希望你有用
❾ 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的哥本哈根證交所的上市程序
在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的證券有一個時間過程,而這個時間的長短又受公司的類型、發行方法等因素的影響。不過大多數證券顧問都認為,從公司提出申請到正式掛牌上市交易至少需要六個月。根據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則,現將在該所的證券上市程序介紹如下:
1、公司經過董事會決議決定向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提出證掛牌上市的要求,並寫出書面報告。
2、公司與其法律顧問共同起草招股說明書和上市申請書,並遞交到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約需4-8個月)
3、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接到上市申請書、招股說明書和上市時間表,並通常需要15個工作日閱讀上述文件。證券交易所將仔細審閱以便對其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作出判斷,並提出相關的問題,然後將意見書及上述文件一同退回公司。(約需3星期)
4、公司收到後,會同本公司法律顧問洽商有關問題,然後根據證券交易所反饋的意見對招股說明書的內容進行必要的修改。(約需1-2星期)
5、證券交易所收到修改後的公司上市招股說明書。如果此時招股說明書認為還是不符合法律規定,則程序3、4將重復進行。
6、證券交易所舉行董事會,在聽取匯報後,投票決定是否同意公司的股票掛牌上市。(約需2天)
7、如獲得證券交易所的同意,公司將能及時收到它們發來的書面批准報告。
8、公司將安排印刷公司上市招股說明書(約需1星期),與此同時,公司還將准備一份出版招股說明書的文告,並由證券交易所發行給其會員公司。
9、公司上市招股說明書公開發行。注意,該說明書須在正式向公眾發行股票前5個工作日發行。(約需5-8天)
10、公開向社會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發行期約需10個工作日,依募集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11、證券發行商處理募集事宜,並將投資者認購的證券數目通知上市公司和證券交易所。(需要1-3天)
12、經哥本哈根證券交易所確認後,該證券開始掛牌上市,進行交易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