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宗交易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規則:
1.大宗交易條件:A股單筆交易申報數量不少於3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少於200萬元;單筆交易申報的B股數量不少於3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少於20萬美元;單筆基金交易申報數量不少於200萬,或交易金額不少於200萬元;債券、債券回購單筆交易委託數量不低於1000筆,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2、大宗交易上報方式:意向聲明; 交易申報; 固定價格申報。 (暫停)
3、大宗交易上報時間:意向聲明:9:30-11:30、13:00-15:30; 交易申報:15:00-15:30;定價申報:15:00-15:30(暫停)
4、當日15:00仍停牌的證券,不再接受當日大宗交易申報。
5、交易日9:30至15:30之間確認的交易,當日清算交收;交易日16:00至17:00之間確認的交易,在下一交易日進行清算交收。 (暫停)
6、意向聲明應當真實有效。申請人價格不明確的,視為願意以至少規定的最低價或最高價買入或賣出;申報方數量不明確的,視為願意至少以大宗交易的單筆交易申報最少數量達成交易。
7、當會員接受意向申報時(包括提供比意向申報更優惠的價格),申報方應與至少一名接受意向申報的會員進行交易申報。
8、採用固定價格申報的,買賣雙方可以按照當日競爭性交易市場的收盤價或者當日全天交易量的加權平均價進行申報; (暫停)在接受固定價格申報期間,可以撤銷固定價格申報;申報時間結束後,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對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交易,未交易部分自動作廢。 (暫停)
9、限價漲跌證券的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漲跌限制內確定;無漲跌限制證券的申報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前一收盤價的上下30%或當日最高、最低交易價格。每個交易日16:00-17:00受理的申報,適用於當日其他交易時段受理的漲跌價。 (暫停)
10、大宗交易不計入實時行情和指數計算,交易量計入大宗交易完成後的證券總交易量。
拓展資料:
1、中國的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都有大宗交易系統,兩個證券交易所都有大宗交易櫃台。根據我國證券交易規則,凡交易量在50萬股以上的股票,均可向大宗交易櫃台申請進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櫃台收到申請後,會立即保存其交易報告,無需匹配。交易所當日直接競價交易結束時,按照當日股票交易均價統一撮合交易;
2、也就是說,中國實際上對大宗交易採取集合競價制度。我們認為中國採用的這種用於大宗交易的系統是非常有害的。首先,本交易系統採用的大宗交易報表集中存儲的做法,實際上否定了券商報表中的報價因素。它使大宗交易報表只具有形式和抽象的意義,使大宗交易報表只具有報價采購數量或報價銷售數量的意義,而不具有具體報價的含義。其次,該制度實際上否定了大型交易者的自主權,將不相關的集中競價平均價格強加於當事人,否定了證券交易中極其復雜的交易條件。
3、一般來說,我國採用的大宗交易制度實際上是一種只有大宗交易形式,沒有大宗交易內容的制度;這只反映了中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追求國有股高交易價格的意願,而為了實現這一意願,他們不惜犧牲市場經濟最基本的交易原則。
⑵ 股市大宗交易說明什麼
1.股票發生大宗交易時可能主力在減倉或者吸籌,這代表著未來股價可能會出現一定的波動,而這時股民在買賣股票時一定要注意股票的走勢,避免後期出現股價下跌給自己造成巨大的損失。當然也會有上漲的情況,需要股民們自行判斷。
2.當股票大宗交易發生在高於5%的股東時,這時股票會有6個月的鎖定期,在鎖定期內股票是不能買賣的,這時對股價影響比較小。
3、如果股票發生大宗交易在個人投資者身上,這時買賣遵循T+1交易規則。
拓展資料:
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具體來說,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按照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規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規定(2015年最新修訂版):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2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企業債、公司債的現券和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限額在原來基礎上降低至: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參考《關於開展大宗債券雙邊報價業務及調整大宗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⑶ 北交所股票大宗交易規則是什麼
交易方式上,北交所股票可以採取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交易方式。主要交易規則如下:
【1】實行3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給予市場充分的價格博弈空間,保障價格發現效率。
【2】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實施臨時停牌機制,即當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時,盤中臨時停牌10分鍾,復牌時進行集合競價。
【3】連續競價期間,對限價申報設置基準價格±5%的申報有效價格範圍,對市價申報採取限價保護措施。
【4】買賣申報的最低數量為100股,每筆申報可以1股為單位遞增。
【5】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成交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同時還為引入做市機制,實行混合交易預留了制度空間。
拓展資料:
北交所股票可以採取下列交易方式:
(一)競價交易; (二)大宗交易; (三)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四)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
北交所交易日為每周一至周五。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北交所公告的休市日,北交所市場休市。
①採取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 9:15 至 9:25 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 至 15:00 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②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北交所可以調整交易時間。
③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延。
市場交易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同時不增加市場的負擔,不改變投資者的交易習慣。其中,當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時,盤中臨時停牌10分鍾,復牌時進行集合競價。
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這意味著以服務中小企業為己任的新三板將站上改革新起點,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又邁出關鍵一步。北交所的交易規則基本和其他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差不多,所以要是了解其他交易所規則的,對於北交所的交易規則就很容易理解了
⑷ 股市大宗交易怎麼進行
買賣雙方事前溝通,對大宗交易股票的折扣、數量等事宜達成一致。確定交易時間,買賣雙方向各自託管的證券營業部進行大宗交易申報。買方與賣方填寫的證券代碼、交易數量、約定號、交易價格必須完全一致,且買賣方向及對手方席位號不能有誤,才能確保交易成功。
拓展資料:
深交所大宗交易採用協議大宗交易和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協議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雙方互為指定交易對手方,協商確定交易價格及數量的交易方式。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是指證券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證券當日收盤價或證券當日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對大宗交易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採用協議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採用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15:05 至 15:30。當天全天停牌的證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報。交易雙方場外達成初步意向(也可在系統內發布交易信息),並記錄證券名稱、交易價格、交易數量、對方席位號、約定號(6位數字)等信息。
交易雙方在交易時間內到各自證券營業部,填寫大宗交易委託單,由營業部大宗交易經辦人員進入大宗交易系統,並按照委託單內容操作。交易系統核實該大宗交易符合相關條件後確認交易、劃撥證券和資金到交易對方賬戶,並在下一個交易日公布該交易信息。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時間進行,有漲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范圍內,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者當日競價時間內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由買賣雙方採用議價協商方式確定成交價,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成交。大宗交易的成交價不作為該證券當日的收盤價。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盤後計入該證券的成交總量。並且每筆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價及買賣雙方於收盤後單獨公布最後還須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納入指數計算的,因此對於當天的指數無影響。
⑸ 大宗交易減持規則
大股東大宗交易減持規定是在九十天以內,減持的股票總數不能超過公司所有股份的2%,並且交易必須符合相關的規定。股東減持一般是是指股東將手中持有的股票數量交易出去,簡單來說就是減少手中股票的數量。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減持這個術語並不適用,一般都是特指流通股東的賣出行為。
【拓展資料】
相關知識補充:
一、大宗交易的基本要求。
所謂大宗交易,一般是指證券單一交易申報達到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最低限額,證券買賣雙方達成協議,證券交易所確定成交證券交易。
上市公司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的時候,交易量應該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就是單筆交易申報不少於30萬股或不少於200萬股的要求,但是交易所可以根據股票市場情況來對大宗交易的最低金額進行相關的調整。
二、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注意要點有哪些?
(1)大宗交易中對大股東和特定股東減持的限制。
股東或特定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的股票,在任意連續的90個自然日內,減持的股份總數不能超過公司總股份的2%。另外,在計算減持的比例時,應該結合大股東的持股份數及其一致行動。
(2)大宗交易的減持應符合相關承諾。
大股東或特定的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是不用提前披露減持的計劃的。但是但是如果大股東或特定股東已經提前做出了減持的承諾,那麼大股東或特定股東依舊需要按照承諾的要求對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進行履行。大股東或特定股東容易對之前做出的相關承諾進行無視,減持如果是在未事先披露的情況下,就會受到監管機構的嚴格監管。
(3)大宗交易降低5%或降至5%的時候,應當及時履行披露義務,同時停止交易。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的股份如果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投資者擁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比例每增加或減少5%,這樣的情況下應該從事實發生之日起3天內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從本事實發生之日起至公告發布後3日內,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進行相關的交易。
(4)大宗交易減持的比例達到1%的時候,就應該履行披露的義務。
投資者和他的一致行動人擁有的股份如果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後,投資者擁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減少1%,這樣的情況下就應當於事實發生的次日通知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也就是說,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但同時需要注意的一點,當減持比例達到1%的時候,應告知上市公司並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⑹ 股票大宗交易規則是怎麼樣的呢
你好,大宗交易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
【法規】對於大宗交易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規則】
上交所規則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2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企業債、公司債的現券和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限額在原來基礎上降低至: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深交所規則
1、A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30 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 萬元人民幣;
2、B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3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 萬元港幣;
3、基金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200 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200 萬元人民幣;
4、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 萬元人民幣;
⑺ 北交所關於掛牌公司股票大宗交易的表述
北交所大宗交易規則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成交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申報時間是每個交易日的9:15-11:30、13:00-15:30
⑻ 北交所股票大宗交易有什麼規則
1.實行3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給予市場充分的價格博弈空間,保障價格發現效率。
2.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實施臨時停牌機制,即當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時,盤中臨時停牌10分鍾,復牌時進行集合競價。
3.連續競價期間,對限價申報設置基準價格±5%的申報有效價格範圍,對市價申報採取限價保護措施。
4.買賣申報的最低數量為100股,每筆申報可以1股為單位遞增。
5.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成交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同時還為引入做市機制,實行混合交易預留了制度空間。
拓展資料
1.大宗交易指單筆交易規模遠大於市場平均單筆交易規模的交易;針對大宗交易建立的不同於正常規模交易的交易制度稱為大宗交易制度。大宗交易制度一般是針對機構投資者占據主要位置的投資者結構做出的適應性安排,也是海外交易所針對機構投資者常用的交易制度。
2.市場微觀結構是指市場的交易結構,如連續交易市場或定期交易市場。它可以分為狹義和廣義。狹義的市場微觀結構僅指價格發現機制,廣義的市場微觀結構是各種交易系統的總稱,包括價格發現機制、清算機制、信息傳播機制等。
3.在過去的金融理論中,交易系統被認為與價格形成過程無關。這些理論一般假設市場結構為無摩擦的完美市場。在這個理想的市場中,證券的經濟價值和外部信息的影響決定了交易的價格和價格變化。交易系統只是忠實地反映了這些外部信息,對價格沒有任何影響。
4.大量的金融微觀結構理論研究表明,在非理想市場中,交易體系作為市場微觀結構,對金融資產價格的形成起著重要作用。在非理想市場中,價格不僅包含了證券的經濟價值和外部信息,而且還反映了交易成本、交易策略、效率等制度信息。同時,一般來說,交易系統的設計應充分考慮市場的投資者結構。一個特定的交易系統只能對特定的投資者結構發揮作用,而不可能適應所有的投資者結構。因此,充分理解市場微觀結構與價格形成的關系以及交易制度與投資者結構的關系,有助於設計出更加合理的交易制度,降低交易過程中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
⑼ 北交所股票大宗交易規則有哪些
交易方式上,北交所股票可以採取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交易方式。主要交易規則如下:
【1】實行3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給予市場充分的價格博弈空間,保障價格發現效率。
【2】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實施臨時停牌機制,即當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時,盤中臨時停牌10分鍾,復牌時進行集合競價。
【3】連續競價期間,對限價申報設置基準價格±5%的申報有效價格範圍,對市價申報採取限價保護措施。
【4】買賣申報的最低數量為100股,每筆申報可以1股為單位遞增。
【5】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成交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同時還為引入做市機制,實行混合交易預留了制度空間。
拓展資料:
北交所股票可以採取下列交易方式:
(一)競價交易; (二)大宗交易; (三)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四)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
北交所交易日為每周一至周五。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北交所公告的休市日,北交所市場休市。
①採取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 9:15 至 9:25 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 至 15:00 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②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北交所可以調整交易時間。
③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延。
⑽ 新三板大宗交易規則
共同交易規則
交易時間
盤中交易時間:早上9:15~11:30、下午13:00~15:00;
盤後交易時間:下午15:00~15:30。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在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延。即無論發生什麼情況,交易的時間都不會變。
申報價格和單位
股票交易的計價單位是「每股價格」,即一股多少錢。最小的變動單位為0.01元,即可以10.01元申報,但不能10.001申報。
申報數量最低是100股,並且能夠以1股為單位進行增減,即可以申報101股或102股。賣出時,如果持倉股票有不滿100股的部分,得一次性賣出。
回轉交易
股票交易採用的是「T+1」機制,即今天買的股票在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不能夠當天買當天賣。比如在5月20號買入了A股票,如果想賣,只有等到5月21號或者之後。
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的條件是單筆申報數量不能低於1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交易時間如下:
成交確認申報時間:早上9:15~11:30、下午13:00~15:00;
成交確認時間:下午15:00~15:30。
成交價格上限: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130%或當日已經成交的最高價格兩者中間,選取較高的那一個價格。
成交價格下限: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兩者中間,選取較低的那一個價格。
假如在5月20號,有隻股票A的收盤價是10元,當日成交的最高價是12元,最低價是6元。那麼,成交價格的上限就是13元,下限就是6元。
各層級交易規則
精選層
價格漲跌幅限制
在前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基礎上,連續競價股票有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30%。假如股票B的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是10元,那麼它的股價就會在7元到13元之間波動。
不過,還有兩種情況不設漲跌幅限制。一是在首日上市,即股票採取連續競價交易方式的成交首日;二是股票終止掛牌後,恢復交易的首日。
臨時停牌
「臨時停牌」機制僅僅適用於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
當股票價格首次比開盤價高或低30%、60%時,就會觸發臨時停牌機制,單次持續時間為10分鍾。如果停牌時間超過14:57分,先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基礎層、創新層
價格漲跌幅限制
基礎層和創新層的跌幅限制比例是50%,漲幅比例為100%,依據的依然是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如果股票C的上一交易日收盤價是20元,那麼它的股價將會在10元到40元之間波動。
不設漲跌幅的情況和精選層一樣。
成交原則
基礎層和創新層的成交原則有三個:
一是撮合原則,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規則;
二是成交價確定原則,即按照最大成交量進行交易的原則;
三是在集合競價期間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收盤價、開盤價
基礎層和創新層的開盤價是當日該股票的第一筆成交價;收盤價則是最後一筆成交價。
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新三板股票交易執行差異化准入制度,即基礎層、創新層、精選層的准入條件不一樣。
在開通交易許可權的前10個交易日的日均資產,基礎層的投資者本人名下證券及資金賬戶得有200萬,創新層是150萬,精選層則是100萬。同時,他們又被劃分為一類、二類、三類合格投資者。
以上就是新三板股票交易的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