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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非法配資平台由誰立案

發布時間: 2022-08-23 04:43:22

㈠ 股票配資被抓了判幾年

看是否違法。其實股票配資所簽署的合同,屬於一種民間借貸。而作為民間借貸行為是合法的、有效的且受法律保護的。但是有人利用配資實則詐騙,此時以詐騙罪定刑。
一、股票配資的收費標準是怎麼樣的
股票配資的客戶最關心的就是費用問題,無論是誰都希望能用最少的成本來換取更大的收益。而對於配資公司來說,唯一收取的部分是管理費,管理費包括資金的成本(也就是利息)大約在3%左右和公司的運營費用(比如,宣傳費用、辦公費用、人力成本等)。
但是,對於做股票配資的客戶來說,除了付給配資公司每月或者每天的管理費外,在每次交易中還有交易傭金,這部分傭金是證券公司收取,和配資公司無關。市場上有一部分客戶在選擇配資公司時,確認准管理費低的配資公司好,但是這個裡面有部分灰色的費用,這類管理費低的公司在交易傭金上會比其他正常的公司高,其中還帶有隱性收費。所以,客戶在市場上選擇配資公司時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細考察,寧可選擇收費與市場持平的公司,收費一定要透明。這樣避免了以後一些不必要的糾紛。比如,大部分賬戶在3萬-8萬之間,對於一些短線高手來說,從傭金上能為客戶節省一大筆費用。如果一客戶選擇的萬8的賬戶,一個選擇的萬4的客戶。這樣傭金就相差一倍了。
二、股票配資的風險有哪些
(一)合同風險,配資合同是民間借貸關系,是個人對個人的合同。
(二)帳戶性風險。
(三)操作風險。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㈡ 場外配資兇猛 | 涉案600多億,700餘人被抓,高杠桿炒的竟是「假股」

一旦參與場外配資違法活動,股民自身利益將無法保障,還可能遭受較大財產損失。這是證監會近日發布《嚴厲打擊場外配資違法活動 合力凈化資本市場生態——證監會、公安部聯合發布2020年場外配資違法犯罪典型案例》中的提示。

上一次證監會集中曝光258家非法從事場外配資平台名單,是在2020年7月。

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經營配資業務。證監會稱,場外配資經營活動屬於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嚴重擾亂資本市場正常秩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

證監部門配合公安機關,2020年查處了19起場外配資犯罪重大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700餘人。其中,重慶「撮合網」股票配資案涉案金額550億元,加上其它平台,涉案金額約643億元;有的非法平台提供高達10倍的融資杠桿(編者註:正規券商融資業務提供不超過2倍杠桿)。

非法平台,虛假股票交易

證監會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的非法平台對接資金提供方(俗稱「金主」,以下同)和配資炒股客戶,涉案交易額大;有的非法平台提供配資服務,竟然對接炒期貨客戶;還有的非法平台沒接入證券交易所,涉嫌詐騙。每類案例都觸目驚心。

「撮合網」是對接「金主」和配資炒股客戶的典型非法平台,涉及交易金額最大。

「撮合網」是一家重慶公司設立的平台。此公司沒有取得相關證券業務經營資質,卻用「撮合網」對接資金提供方(俗稱「金主」,以下同)獲取配資資金和證券賬戶,並使用配資分倉系統軟體,為配資客戶開立交易子賬戶,提供高杠桿配資資金進行配資炒股。

除了「撮合網」,這類非法平台還有廣東「時盛網」「益升網」「同升網」「貝贏網」「元全網」「金牛網」;深圳聚牛匯友、深圳同盛金信息設立的平台。

由於各平台運作時間不同,涉案金額及波及客戶數量也有差距。

重慶「撮合網」涉案交易金額最高,達550億元,配資客戶4萬余名,遍及全國16個省市。

深圳聚牛匯友平台涉案交易金額達70億元,涉及配資客戶4500餘人。2020年6月,深圳市公安機關在深圳、上海兩地開展收網行動,搗毀此平台的犯罪窩點,控制涉案人員,刑拘犯罪嫌疑人17人。此案是迄今為止廣東打擊規模最大的實盤場外配資非法經營案。

不同的非法配資平台,提供的融資杠桿各不相同。廣東「時盛網」等一批配資平台的提供杠桿比例是5至10倍,「撮合網」是8倍。

還有非法配資平台「伸手」到期貨市場。

操作期貨,對操作者的期貨基礎知識和資金余額都有「門檻」要求,場外配資平台卻讓不具備期貨交易資質和資金的人涉足期貨交易。

在證監會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南昌氧氣 科技 公司沒有相關期貨業務經營資質,通過公司網站、朋友介紹等方式招攬配資客戶,並借用他人期貨賬戶作為主賬戶,利用「知富通」配資分倉系統軟體拆分為多個虛擬子賬戶,提供給客戶進行期貨配資。使客戶在不具備期貨交易資質和付出很少資金的情況下開展期貨交易,並從中收取遠高於期貨交易所的手續費牟利。

以上涉案公司沒有取得經營資質,涉嫌犯非法經營罪,更有些公司的平台沒有接入證券交易所,客戶從事的是虛擬交易,涉嫌犯詐騙罪。

例如,2019年至2020年,吳某等人合作開發了配資分倉系統軟體,並設立了「馬上漲」等虛擬盤配資平台,招攬配資平台運營商及代理商,通過微信炒股群發布高額度、高杠桿配資信息招攬客戶,吸引客戶在平台上配資炒股。實際上,客戶買賣股票的委託單並未真正進入證券市場交易,僅是在配資平台記賬,配資平台按照股市行情計算客戶交易盈虧,欺騙客戶認為自己在進行真實的證券交易。該案涉案金額3000餘萬元,受害人2000餘人。

還有,西安憶美星辰網路等5家公司推廣「開門紅」配資平台,費用高企,「陷阱」多多。他們誘導客戶以10倍杠桿建倉交易,並收取3‰的建倉費;當交易的股票下跌5%時,業務員誘騙客戶追加投資;下跌7%時,平台會強制平倉;當客戶購買的股票上漲賣出時,平台將抽取10%投資盈利作為分成。截至案發,在這個平台共注冊623人,涉案金額3900餘萬元。

自覺遠離場外配資,場外配資合同是無效合同

上述10個典型案例,只是場外非法配資平台「冰山一角」。

2020年7月8日晚,證監會官網集中曝光了一批非法從事場外配資平台名單,將258家非法從事場外配資的平台及其運營機構予以曝光。

證監會提醒,不法機構或個人創建場外配資網站、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平台,宣稱提供最高10餘倍的炒股資金,以「您炒股、我出錢」「杠桿炒股、盈利高」「實盤交易、門檻低」「資金安全、提現快」等為噱頭,誘導投資者參與場外配資活動。請廣大投資者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自覺遠離場外配資活動,以免遭受財產損失。

證監會還提示,早在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在強調場外配資違法性的基礎上,明確了場外配資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場外配資參與者將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和責任。

在裁判文書網上,2020年案涉「場外配資」的審判高達551件,比前兩年總和還多兩成。截至今年5月6日,2021年案涉「場外配資」審判已達80件。

裁判文書網及證監會公布的案涉「場外配資」案件,同樣觸目驚心。

有的非法團伙構建包括薦股網站、股評機構、場外配資平台的非法「生態鏈」,在蠱惑投資者買入的同時伺機賣出,跨境操縱市場。

更有「金主」與用資人合作,產生巨額虧損後金主起訴用資人,想以借款合同糾紛為名,要求後者賠償。歷經一審、二審,官司甚至打到了最高法院,得到的回復是「不能將場外配資合同視為民間借貸來處理」,證券配資有著特許經營屬性,除依法取得融資融券資格的證券公司與客戶開展的融資融券業務外,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與用資人的場外配資合同,應當根據相關法律,認定為無效。

責編 | 姚坤

(版權屬《中國經濟周刊》雜志社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摘編、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㈢ 一些非正規的股票配資平台騙局有哪些

一些非正規的股票配資平台騙局有:

  1. 誇大公司規模資質「全國連鎖」「超大平台」。這類配資公司用規模來忽悠股票投資者,投資者沒有幾個會真正去證實他們的規模,規模資質不是用說的,而是要有真憑實據的。

  2. vip優惠vip尊享超低利率1.6%,什麼是vip,你出多少錢就是vip,這就是所謂的vip,在其他配資公司當你的資金達到這個標准一樣的利率,所謂的vip根本就只是一個噱頭。

  3. 帳戶安全性不高提供子母帳戶和拖拉機帳戶,違規帳戶被證監會禁止,風險高,出現糾紛,不容易收集證據;信託帳戶,是機構帳戶需要收稅的,是子母盤,出現延遲交易,利差損失會很大。

  4. 低利息低費用「利息低至1.0」,這是很不現實的。

㈣ 股票融資平台是騙局嗎

配資很多都是騙局,叫你把錢入到一個虛擬軟體,然後用虛擬資金也就是模擬盤叫你操作,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建議你報警處理

㈤ 第三方股票杠桿交易合法嗎

目前在中國股票場外配資是不允許的,所以第三方股票杠桿交易也是不合法的。建議謹慎為好。

㈥ 股票配資公司是合法的嗎

如果合同合法、資金來源合法、合法,那麼理財杠桿合法。杠桿炒股是「場外理財融資」,是指在證監會、銀保監會沒有批準的情況下,杠桿方私下與理財投資人約定,借款給投資人炒股。
證券,本質上屬於民間的一種。而民間行為則是合法、有效且受法律保護的。

㈦ 股票虛擬盤詐騙如何追回損失

所謂的場外配資平台均不具備經營證券業務資質,有的涉嫌從事非法證券業務活動,有的甚至採用「虛擬盤」等方式涉嫌從事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請廣大投資者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遠離場外配資,以免遭受財產損失。
如果您被騙,請保留好相關證據,達到以下幾點基本上都是可以追回的:
1、相關聊天記錄
分析師或代理商或喊單人員的聊天記錄是最基礎的證據。因為這類證據能夠充分反映我們受騙者受騙的整個過程,相關分析師或代理商在聊天過程中產生的違法違規的地方,能夠在聊天記錄中得到充分反映。通常而言,相關的外盤都不允許會員單位或代理商進行喊單,但事實上很多會員單位或代理商都存在喊單的情況,這是違規的。有的還存在代客理財的情況,這更是違規的。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是,這類證據很多當事人只有部分或全部刪除了,導致關鍵證據缺失,無法形成有效的證據鏈。當然沒有了這類證據,不代表不能維權,仍然可以維權,只是維權難度會高一點而已。
2、相關交易記錄
投資者或受騙者在交易軟體上的整個交易過程,都能在交易記錄中得到反映,這份證據能夠證明在交易所或平台交易資金損失的過程,只要能夠登上相關的交易軟體,此交易記錄基本都能夠下載下來。但實踐中,許多受騙者無法取得相關交易記錄,主要是因為無法登錄交易軟體,有的交易記錄已經被平台刪除,也是部分原因。交易記錄也是關鍵證據,在維權過程中也是很重要的,因為這是證明平台非法交易的證據。
3、相關銀行出入金記錄
此類證據是投資者或受騙者自己銀行賬戶的出入金情況,能夠反映受騙者投入的資金情況,以及出金情況,兩者之差基本就是投資者的全部資金損失。這類證據受騙者基本都能保存,只需要去銀行列印一下銀行流水即可。
法律依據:
詐騙罪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股票屬於公私財物之一,股票詐騙罪歸類於詐騙罪。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簡要總結:
股票虛擬盤詐騙如何追回損失?如果您被騙,請保留好相關證據:
1、相關聊天記錄
2、相關交易記錄
3、相關銀行出入金記錄

㈧ 炒股被騙了要去哪個部門報案

被騙後可及時撥打110 報警電話報警! 也可以直接可以向案發地、詐騙行為實施地、詐騙結果發生地、嫌疑人住所地報案,就是你可以選擇在你的所在地報案,如若你清楚犯罪嫌疑人在哪,也可以去其所在地報案,兩地警方任何一方接到報案後均應受理(受理並非立案)。
拓展資料:
這類詐騙一般都是首先通過網路渠道,把投資者拉入股票群、直播室,前期老師以講解股票操作指導,給老師樹立信任感;其次老師稱目前股市行情部好,讓投資者賣掉股票,跟著老師做其他的投資,向投資者推薦個股期權;股票配資;數字貨幣(各種虛擬貨幣);外匯;融資融券;炒現貨黃金;香港恆生、滬深300、A50等產品。
經常在群里分享其他人的投資收益;通過直播室或微信群開始舉辦各類比賽等,以入金金額分高級戰隊,待遇越高級,老師單帶;等平台的客戶虧錢,發現被騙甚至投訴之後,即把投資者拉黑或踢出交流群,造成客服失聯,老師失聯。有的平台甚至僅兩三個月時間,就會以平台維護升級,關閉官網和軟體,為跑路爭取時間;偶爾有投資者如果盈利的,平台會以種種理由設置提現障礙。
根據國家規定,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期貨業務,境內單位或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從事境外期貨交易。境內投資者通過上述機構的交易軟體或移動客戶端參與境外期貨交易,一旦發生糾紛,自身權益將無法得到有效保護。從公安部門查處的案件來看,此類交易中投資者的交易指令根本沒有下到境外的期貨經營機構或者期貨交易場所,而是通過自行搭建交易平台與客戶進行對賭,涉嫌詐騙犯罪。如果有人宣傳,做「外盤期貨」能夠賺大錢,那是欺詐誤導,請不要參與,以免上當受騙,遭受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