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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優先成交原則

發布時間: 2022-08-25 11:43:34

⑴ 股票成交,是按什麼原則劃分的

股票成交是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

1.如果相同的股票交易,你們掛單價格一樣,那麼先掛單的人先交易,這是時間優先原則;

2.如果相同的股票交易,你們交易時間一樣,買入價格高的先成交,這是價格優先原則;

3.正常情況下,買賣交易要想馬上成交,可以高掛或者低掛3,4分錢,這樣就能夠保證成交。

股票交易有一定的原則,否則就會出現亂套的現象,對於股票交易,這些原則大家還是比較了解清楚,因為交易中我們也會使用到這些策略。股票交易原則是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時間優勢指的是同一筆買賣,價格相同,先掛單的人成交;價格優先指的是相同的時間買入的股票,價格高的投資者先成交。

三、為了快速成交可以提高2,3個價位

很多投資者為了能夠快速成交,大幅度提高價格或者降低價格,這其實不是好的策略,有可能你買到最高點,賣在最高點,正常情況下,只要你交易的時候,比當時股價高或者低2,3個價位,基本上都會成交,沒有必要把價格掛到太高或者太低。

⑵ 股票交易的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怎麼理解

證券競價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
(1)成交時「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2)成交時「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⑶ 股票交易成交的優先原則為

你好,股票成交的優先原則,簡單來說的意思就是首先是,價格優先原則,其次時間優先原則,它不存在成交量優先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
這一原則是表示: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的,先申報者會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了以上所述的的優先原則以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表示: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按中介經理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理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理人組織抽簽決定。
價格越高,就會越優先成交,如果一支股票突然有大筆買入,而且不停的買入成交,而你又非常看好它的話,那麼你可以掛股票漲停價格,這個時候,系統會對出價不低於賣一的價格進行排序,那麼因為你的出價最高,所以會優先處理你的訂單,但是成交的價格是賣一的價格。
打比方說,如果11:35之前賣一9.1元的價格沒有成交,那麼甲的委託9.2元買入100股就會成交,而且成交價格是9.1元。然後當乙於11:50以9.5的價格進行委託買入100股的時候,如果此時的賣一價格不大於9.5,那麼就以當前的賣一價格成交,如果賣一價格大於9.5,那麼就等待有人主動以低於賣一的價格賣出。任意一個時刻,誰的價格最高那麼優先成交;同樣的價格,誰的委託時間越早誰的委託就會優先成交。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⑷ 股票交易優先規則

證券競價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
(1)成交時「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2)成交時「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⑸ 股票交易的三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是指任意兩筆委託單做比較,當進來時間一樣時,誰買價高、誰賣價低,優先讓他成交。時間優先,同價位的申報,依照申報時序決定優先順序。同樣是10塊錢買股票,先申報要買的人先買進,同理,同樣是10塊錢賣股票,先申報要賣的人先賣出。數量優先是競價原則之一。
拓展資料:
股票交易是股票的買賣。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場外交易只是以美國比較完善,其它國家要麼沒有、要麼是處於萌芽階段,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開設帳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帳戶。傳遞指令,開設帳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
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數等。完成這個步驟,股票交易即算最終完成。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人出售股份、募集資金的過程。股份公司發行的股票,在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就可以在股票市場公開掛牌進行上市交易活動。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並按一定的原則和程序進行操作與運轉。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為自己開立一個股票帳戶(即股東卡)。股票帳戶相當於一個「銀行戶頭」,投資者只有開立了股票帳戶才可進行證_買賣。

⑹ 股票成交的原則是什麼

證券商在接受客戶委託,填寫委託書後,應立即通知其在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去執行委託。由於要買進或賣出同種證券的客戶都不只一家,故他們通過雙邊拍賣的方式來成交,也就是說,在交易過程,競爭同時發生在買者之間與賣者之間。


證券交易所內的雙邊拍賣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口頭競價交易、板牌競價交易、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


一、成交的基本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二、競價交易作業程序


(一)板牌競爭交易


1.作業程序


(1)場內電話員在接到其營業處所轉告的買賣證券事項時,應依序記載於《委託電話記錄簿》,然後向場內出市代表下達買賣指令。


(2)場內出市代表接到電話員的買賣指令後,應先看申報價格是否達到《競價告示板》公告價位。假如達到,場內出市代表將買賣指令填寫在競價告示板的價格欄內,並在適當的欄內填上證券商的代號和買或賣的數量。如申報未達到板上價位,場內出市代表應將未公告的買賣指令,按證券名稱和價格歸類匯總,即每種證券按買入價由高到低、賣出價由低到高的依序排列,待價位達到時,再登錄於《競價告示板》。


(3)每筆買賣成交後,賣方出市代表應立即填寫《成交記錄》並簽章,交買方出市代表確認後,將成交記錄送至證券交易所指定的櫃台列印成交時間及成交號碼,然後將紅色一聯交買方收執,黃色一聯交證券交易所清算櫃台,蘭色一聯則交給其電話員。


(4)電話員接到《成交記錄》後,應對照《買賣記錄簿》所記載的買賣數量,將已成交的數量刪減或注銷,並將成交情況電話通知其營業處所,以便轉告委託人及製作有關憑證。電話員應密切注視行情提示變動,對照《委託電話記錄簿》所載價格、數量,隨時向場內出市代表提示買賣指令。


(5) 天天上午或下午收市時,各證券商代碼、總金額及收付凈差額與交易所核對,全部對帳無誤後,方可離開交易大廳。


2。 競價告示板填寫原則


(1) 競價告示板限填四個價位,即未成交的最高買入價、次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次低賣出價,每個價位上的數量申報應依時間先後順序填寫。


(2) 每日開市時,在板上未登錄價格以前,證券場內出市代表應以昨日收市價為基準,以上下各兩個升降單位為限,將符合該標準的申報價格填寫在《競價告示板》上,買方後手的登錄價不得低於前手;賣方後手的登錄價不得高於前手。


(3) 開市時,在一般情況下,買賣雙方均可在《競價告示板》上掛牌。假如出現混亂擁擠等情況,證券交易所場內工作人員有權決定由買方或賣方先行掛牌。每日開盤後的申報價格,須以《競價告示板》上最近一次登錄的價格或成交為基準,以上下各兩個升降單位為限。


(4) 買方(賣方)申報價高於(低於)《競價告示板》上,登錄的最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一個價位時,後手申報者應先將板上登錄的最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改寫,再將次高買入價(次低賣出價)一欄的內容移到右邊一欄,在左邊一欄里填上後手的證券商代號和買賣數量。


若買方(賣方)後手申報價格高於(低於)前手在板上登錄的最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兩個價位時,後手可以在改寫價格後,將原先前手登錄在買方(賣方)欄內的內容全部擦去,然後登上自己的代號和買(賣)數量。


價格改寫時被擦掉的板上登錄價,在其再次達到《競價告示板》申報價位時,須由出市代表重新填寫。


(5) 板上登錄的內容,不得任意撤銷或減少申報的數量,但若變更價格或增加數量時,須依板上價位重新申報。


板上內容一旦成交,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撤銷,否則,以違約處理。


(6) 買賣成交時,買方或賣方應將對方出市代表登在板上的數量刪減或劃去,然後在黑板上方寫出每筆的證券部代號 成交價格與數量,成交後剩餘的部分應寫在《競價告示板》上,待下次繼續成交。


3.成交的先後順序


(1)較高買進限價申報優先於較低買進限價申報;較低賣出限價申報優先於較高賣出限價申報。


(2)同價位申報,依照申報時序決定優先順序。


(3)同價位申報,客戶委託申報優先於證券商自營買賣申報。


各證券商出市代表在執行客戶委託時,應參照以上原則執行。


(4)取消市價委託。


4.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


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優先成交。

5.兩邊客的買賣


兩邊客買賣是指買方及賣方經同一證券商達成交易。當同一證券商在接到同種股票、相同價格的買和賣的委託單時,可以依照下列原則,進行兩邊客交易。


(1)一項交易成交後,可立即採用該成交價進行兩邊客買賣。


(2)當場內買賣價相差一個價位時,成交價在牛市時,可以是買入價,熊市時可以是賣出價。


(3)當場內買賣價相差兩個價位以上,或沒有買賣價,或只有買價或賣價的時候,出市代表必須在板上寫出適當的買賣價,令價位符合(1)或(2)的條件,然後緩步離開《競價告示板》,給予其他出市代表機會交易,如無人與他交易,他方可依據(1)或(2)的方法進行兩邊客買賣。


(4)所有兩邊客成交時,場內出市代表應喊出兩邊客,同時在《競價告示板》下方標上證券商代號和標記C以及成交價格和數量,並應立即填制《成交記錄》,以最快的速度將其送至證券交易所指定的專櫃列印時間及號碼。


6.開市價和收市價的確定原則


(1)開市後的第一筆成交價即為開市價。


(2)當日收市鍾響前,由證券交易所場內職員在成交記錄上劃上一線,在線上最後一筆成交價即為收市價。


如當日無成交,證券交易所根據大市走勢及叫價情況,按開盤價決定當日收市價。


7.證券交易所業務執行人員應隨時檢查、監督出市代表的電話記錄簿及其他情況,以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貫徹於交易始終。



⑺ 股票成交的原則都有哪些呢能具體說說嗎

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的采購訂單優先於較低的采購訂單,較低的銷售訂單優先於較高的銷售訂單;對於相同價格的應用,首選第一種。計算機終端申請競價和板價時,除上述優先原則外,市場價格交易優先於限價交易。交易時間優先原則是指:口頭唱標時,按照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進行安排;在計算機終端進行投標時,應按照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進行安排;在競購信用卡時,它們按照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無法區分順序的,由中間人組織抽簽決定。

在沒有充分信心的情況下,投資者可以採取批量購買和分散購買的方式,這可以大大降低購買的風險。但是,單獨購買的股票類型不應太多,通常少於5種。此外,應根據自身的投資策略和資金狀況,有計劃地實施批量收購。中長期買入股票的最佳時機應在底部區域或股價剛剛突破底部上漲的早期階段。應該說,這是風險最小的時候。雖然每天都有短期操作的機會,但我們應該盡量考慮短期底部和短期趨勢的變化,快速進入和快速退出,同時不要投入太多的資金。

⑻ 股票成交有哪些原則呢

股票成交的有三種辦法:1.口頭競價買賣、2.板牌競價買賣、3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那麼股票成交有哪些准則呢?


證券商在承受客戶託付,填寫託付書後,應當即告訴其在證券買賣所的買賣人去履行託付。因為要買進或賣出同種證券的客戶都不只一家,故他們經過雙方拍賣的辦法來成交,也便是說,在買賣過程,競賽一起發生在買者之間與賣者之間。證券買賣所內的雙方拍賣主要有三種辦法:即口頭競價買賣、板牌競價買賣、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


股票成交的先後次序


(1)較高買進限價申報優先於較低買進限價申報;較低賣出限價申報優先於較高賣出限價申報。


(2)同價位申報,按照申報時序決議優先次序。


(3)同價位申報,客戶託付申報優先於證券商自營買賣申報。


各證券商出市代表在履行客戶託付時,應參照以上准則履行。


(4)撤銷市價託付。

股票成交價格的決議准則


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優先成交。


兩頭客的買賣


兩頭客買賣是指買方及賣方經同一證券商達到買賣。當同一證券商在接到同種股票、相同價格的買和賣的託付單時,能夠按照下列准則,進行兩頭客買賣。


(1)一項買賣成交後,可當即選用該成交價進行兩頭客買賣。


(2)當場內買賣價相差一個價位時,成交價在牛市時,能夠是買入價,熊市時能夠是賣出價。


(3)當場內買賣價相差兩個價位以上,或沒有買賣價,或只有買價或賣價的時分,出市代表必須在板上寫出恰當的買賣價,令價位契合(1)或(2)的條件,然後緩步脫離《競價告示板》,給予其他出市代表時機買賣,如無人與他買賣,他方可依據(1)或(2)的辦法進行兩頭客買賣。


(4)所有兩頭客成交時,場內出市代表應喊出兩頭客,同時在《競價告示板》下方標上證券商代號和符號C以及成交價格和數量,並應當即填制《成交記載》,以最快的速度將其送至證券買賣所指定的專櫃列印時刻及號碼。


開市價和收市價的確認准則


(1)開市後的第一筆成交價即為開市價。


(2)當日收市鍾響前,由證券買賣所場內職工在成交記載上劃上一線,在線上最終一筆成交價即為收市價。


如當日無成交,證券買賣所依據大市走勢及叫價狀況,按開盤價決議當日收市價。

證券買賣所事務履行人員應隨時查看、監督出市代表的電話記載簿及其他狀況,以保證公開、公平、公平準則遵循於買賣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