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哪些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情形,屬於異常波動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監控細則》)規定,在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中,下述情形屬於異常波動:一是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二是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對於上述異常波動情形,本所將公告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投資者可登錄本所官方網站(www.sse.com.cn)了解。異常波動指標自本公告之日起重新計算。
Ⅱ 股票交易出現嚴重異常波動情形多少個交易日後連續競價階段多少分鍾內單向申報
股票交易出現嚴重異常波動情形,三個交易日內需要申報,把出現的異常情況突出。需要證監會的說明。如果說嚴重的還會停牌30分鍾。
Ⅲ 異常波動停牌規則
上市公司股票出現異常波動,交易所就會對其實施臨時停牌制度,相關停牌規則如下:
滬深主板:
1.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
2.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5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
以上兩點停牌1小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於當日14:57復牌。
3.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者下跌超過10%,將臨時停牌30個小時,隨後可上漲至44%。
4.風險警示板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停牌至少1個交易日。
創業板和科創板:
1.首日上漲和下跌較開盤價上漲或下跌30%、60%,各停牌10分鍾。
2.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至少停牌1個交易日。
【拓展資料】
股票異常波動一般都是短線資金的大幅炒作,或者公司有重組等題材炒作造成的。
基本解釋
按照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連續3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超過20%(ST、*ST是±15%的),沒有任何根據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和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叫做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上海證券交易所是交易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停板限制算波動異常(漲.跌,都包括) 。
深圳證券交易所是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算異常,要停牌一個小時。
股票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證券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形,認定其是否屬股票交易異常波動。(一)某隻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 累計達到±20%的(2011年前特別處理的ST、*ST是±15%,現更正為12% )屬於異常波動。解釋:偏離值是指該股票與相關的基準指數所產生的的偏離值。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所對應的基準指數為上證指數,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所對應的基準指數為深證成指。偏離值的計算方法如下:假設該股票(非ST或S類)今天跌了10%,而相關的基準指數上漲了1%,其當天的偏離值=-10%-1%=-11%,說明這股票的當天下跌偏離值為11%。而某些股票(非ST或S類)很多時候會遇到出現連續三天的上漲或下跌的累計偏離值超過20%之類的,這個20%則是以該股票三天各自的偏離值相加起來計算的。例如:股票漲跌 基準指數漲跌 當天偏離值第一天 8% -1% 9%第二天 7% 2% 5%第三天 10% 3% 7%故此三天的累計偏離值為21%。(二)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三)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四)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五)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出現前款(一)至(四)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
Ⅳ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知識測評
一、單筆申報不低於200股
不同於滬市主板市場,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萬股。
投資者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
投資者參與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通過提交收盤定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
申報買入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報賣出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余額不足200股時,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報賣出。
二、新增有效報價范圍要注意無效掛單
科創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的限價申報應符合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要求。
具體來說,當投資者申報買入時,只要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則申報有效;當投資者申報賣出時,只要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則申報有效。
業內對這種限制有個形象的說法,叫做「價格籠子」,意思是通過這個方式,把短期價格波動框定在一個籠子一樣的范圍內。
設置「價格籠子」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現錯單、惡意拉抬打壓股價等異常交易行為。
不過,投資者對於「價格籠子」要注意,因為在「價格籠子」范圍外的訂單進入交易系統後將會被拒單,也就是成為「廢單」。
三、市價申報有4種保護限價要注意
在快速漲跌的行情中,市價申報是快速追上行情的重要手段,不過科創板的市價申報也有一些重要變化,首先就是新增了「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兩種申報方式。
新增的兩種申報方式比較抽象,可以繼續通過中證君買賣的例子來解釋。
以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為例,如果中證君買入股票,那麼我就是買方,提交本方最優價格買入申報之後,就會按照優先順序以買方最優價格進行成交,相當於買入時以「買一」為限價;賣出時以「賣一」為限價的申報方式。
相應的,以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買入時,以「賣一」為限價;賣出時以「買一」為限價。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值得注意的是,科創板市價委託中還增加了「保護限價」,就是在連續競價階段的市價申報指令中,須包含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或最低賣價(以下簡稱保護限價)。
該機制使投資者買入申報的成交價格或轉限價的價格不會高於保護限價,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或轉限價的價格也不會低於保護限價。
科創板四類市價申報指令中均包含保護限價。也就是投資者買入股票的時候,要填入買入價的上限和賣出價的下限。
四、盤後也能買股票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上交所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
交易時間: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股票不進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申報時間:每個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成交原則: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階段,上交所以收盤價為成交價、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逐筆連續撮合。
申報價格:收盤定價申報為限價申報。若收盤價高於收盤定價買入申報指令的限價,則該筆買入申報無效;若收盤價低於收盤定價賣出申報指令的限價,則該筆賣出申報無效。
Ⅳ 投資者如何了解科創板股票交易的異常波動情形呢
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異常波動情形之一的,上交所會公告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一是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的股票,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為單只股票漲跌幅與對應基準指數漲跌幅之差,基準指數由上交所向市場報告;
二是中國證監會或上交所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醒投資者注意的是,一方面,異常波動指標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計算;另一方面,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納入異常波動指標的計算。上交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異常波動的認定標准。
Ⅵ 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第5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多少
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5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20%。
異常波動: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視為存在異常波動。
拓展資料:
從市場功能看,科創板應實現資本市場和科技創新更加深度的融合。科技創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長、風險高等特點,間接融資、短期融資在這方面常常會感覺力有不逮,科技創新離不開長期資本的引領和催化。
資本市場對於促進科技和資本的融合、加速創新資本的形成和有效循環,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些年,中國資本市場在加大支持科技創新力度上,已經有了很多探索和努力,但囿於種種原因,二者的對接還留下了不少「縫隙」。
很多發展勢頭良好的創新企業遠赴境外上市,說明這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間。設立科創板,為有效化解這個問題提供了更大可能。補齊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的短板,是科創板從一開始就要肩負的重要使命。
從市場發展看,科創板應成為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改革創新的「試驗田」。監管部門已明確,科創板是資本市場的增量改革。這一點非常重要。
增量改革可以避免對龐大存量市場的影響,而在一片新天地下「試水」改革舉措,快速積累經驗,從而助推資本市場基礎制度的不斷完善。
以最受關注的注冊制為例,在市場中已經討論多年。此次明確在科創板試點注冊制,既是呼應市場需求,又有充分法律依據。
從市場生態看,科創板應體現出更加包容、平衡的理念。資本市場是融資市場,也是投資市場。科創板通過在盈利狀況、股權結構等方面的差異化安排,將增強對創新企業的包容性和適應性。與此同時,投資者也是需要被關注的一方。
在投資者權益保護上,科創板一方面要針對創新企業的特點,在資產、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等方面加強科創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引導投資者理性參與。
同時,應通過發行、交易、退市、證券公司資本約束等新制度以及引入中長期資金等配套措施,讓新增資金與試點進展同步匹配,力爭在科創板實現投融資平衡、一二級市場平衡、公司的新老股東利益平衡,並促進現有市場形成良好預期。與投資者攜手共成長,科創板定能飛得更高、走得更遠。
Ⅶ 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何種情形時,屬於盤中異常波動,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是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
二是中國證監會或者上交所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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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股價異常波動停牌規則
上市公司股票出現異常波動,交易所就會對其實施臨時停牌制度,相關停牌規則如下:
滬深主板:
1、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
2、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5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
以上兩點停牌1小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於當日14:57復牌。
3、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者下跌超過10%,將臨時停牌30個小時,隨後可上漲至44%。
4、風險警示板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停牌至少1個交易日。
創業板和科創板:
1、首日上漲和下跌較開盤價上漲或下跌30%、60%,各停牌10分鍾。
2、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至少停牌1個交易日。
拓展資料:
股票名詞
散戶:就是買賣股票數量較少的小額投資者。
作手:在股市中炒作哄抬,用不正當方法把股票炒高後賣掉,然後再設法壓低行情,低價補回;或趁低價買進,炒作哄抬後,高價賣出。這種人被稱為作手。
吃貨:作手在低價時暗中買進股票,叫做吃貨。股票
出貨:作手在高價時,不動聲色地賣出股票,稱為出貨。
慣壓:用不正當手段壓低股價的行為叫慣壓。
坐轎子:目光銳利或事先得到信息的投資人,在大戶暗中買進或賣出時,或在利多或利空消息公布前,先期買進或賣出股票,待散戶大量跟進或跟出,造成股價大幅度上漲或下跌時,再賣出或買回,坐享厚利,這就叫「坐轎子」
抬轎子:利多或利空消息公布後,認為股價將大幅度變動,跟著搶進搶出,獲利有限,甚至常被套牢的人,就是給別人抬轎子。
熱門股:是指交易量大、流通性強、價格變動幅度大的股票。
冷門股:是指交易量小,流通性差甚至沒有交易,價格變動小的股票。
領導股:是指對股票市場整個行情變化趨勢具有領導作用的股票。領導股必為熱門股。
投資股:指發行公司經營穩定,獲利能力強,股息高的股票。
投機股:指股價因人為因素造成漲跌幅度很大的股票。
高息股:指發行公司派發較多股息的股票。
無息股:指發行公司多年未派發股息的股票。
成長股:指新添的有前途的產業中,利潤增長率較高的企業股票。成長股的股價呈不斷上漲趨勢。
浮動股:指在市場上不斷流通的股票。
穩定股:指長期被股東持有的股票。
行情牌:一些大銀行和經紀公司,證券交易所設置的大型電子屏幕,可隨時向客戶提供股票行情。
Ⅸ 股票交易出現嚴重異常波動情形後幾個交易日內
1.異常波動情形 科創板異常波動只考慮收盤價的漲跌幅一個指標,即股票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 異常波動情形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計算范圍:當日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
2.嚴重異常波動情形 科創板將連續10個交易日多次出現同向異常波動,以及連續10個、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累計大幅偏離等情形認定為嚴重異常波動情形
Ⅹ 《科創板監控細則》中科創板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的認定,交易所有何考慮
為抑制市場非理性波動,科創板交易監管區分了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從監管實際經驗來看,除股價短時間內急漲急跌情形外,股價出現長期偏離等情形也是監管重點,進一步細分異常波動情形非常有必要。因此,科創板將連續10個交易日多次出現同向異常波動,以及連續10個、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累計大幅偏離等情形認定為嚴重異常波動情形。針對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設置了不同的應對措施。交易信息公開方面,對於異常波動情形,上交所將公告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對於嚴重異常波動情形,上交所將公告嚴重異常波動期間分類投資者的交易統計信息,使廣大投資者能夠更加准確地掌握交易結構變化。此外,還針對嚴重異常波動情形設置了一系列應對措施,並增設了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的異常交易行為類型。
關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認定的基準指標,鑒於開板初期尚未完成科創板指數編制和發布,且主板和科創板是兩個獨立運行的板塊,兩者市場走勢不具備可比性,採用上證綜指為基準易造成誤讀誤判。因此,為保證異常交易監管的連續性,經審慎考慮,開板初期擬採用全部已上市科創板股票(剔除無價格漲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當日收盤價漲跌幅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基準指數漲跌幅,計算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待科創板指數發布之後,再以科創板指數作為基準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