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的 股票價格上升 做分錄的時候 為什麼交易性金融資產 不
錯了吧?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是按照公允價值核算的,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都要做分錄的啊
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或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或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公允價值高於賬面的差額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低於的做相反分錄)
減值:借:資產減值損失 減值金額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累計損失金額轉回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差額
Ⅱ 交易性金融資產怎樣確認投資收益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以進一步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企業對此類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應著重反映相關市場變數變化對其價值的影響。在初始確認時按公允價值計量,相關交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的,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在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確認為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將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處置該金融資產和負債時,其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穩健的看待上市公司的投資收益的同時,也把上市公司的動態利潤變動加以反映,體現了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理念。
「投資收益」科目核算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等期間取得的投資收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實現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貸方登記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實現的投資收益;借方登記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發生的投資損失。
「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借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將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記入「投資收益」科目。
由此我們不難發現:「投資收益」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兩個賬戶對交易性金融資產損益的核算,不僅在核算的時間上不同,而且在核算的內容上也不同。「投資收益」核算的是已經實現的收益,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僅僅是反映賬面上的損益,只有等到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時,才能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由此可以看出,這兩個賬戶有分開設置的必要,這樣設置體現了新會計准則下對原來的「投資收益」賬戶的改進。
[案例]
2008
年1
月1
日,A
公司支付價款106萬元購入B
公司發行的股票10萬股,每股價格10.6
元(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0.6元),另支付交易費用1200元,A
公司此股票列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且持有後對其無重大影響。2月15日,收到
B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6月30日,B
公司股票價格上漲到每股13元;7月20日,將持有的B
公司股票全部售出,每股15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A
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1)1月1日,購入B公司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A成本
1
000
000
投資收益
1
200
應收股利
60
000
貸:銀行存款
1
061
200
(2)2月15日,收到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60
000
貸:應收股利
60
000
(3)6月30日,確認股票價格變動: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00
000
(4)7月20日,將B公司股票全部售出:
借:銀行存款
1
5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00
000
貸:交易金融資產——A成本
1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300
000
投資收益
500
000
Ⅲ 誰能給我解釋一下交易性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首先是一項金融資產,其次企業的這項資產是為了交易賺取差價而持有的,不準備長期持有。
1、企業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庫存現金、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墊款、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及衍生金融資產等。
2、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3、比如企業1月5日從證券交易所以每股4元的價格購入某公司發行的股票,25日該股票價格上漲,企業按每股5.5元的價格賣出,每股賺了1.5元。企業買的這個股票就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
Ⅳ 當股票等金融資產價格呈現上漲趨勢時,為什麼銀行的貨幣創造功能會進一步推升金融資產的價格
貨幣超發進去社會,資金是逐利的,哪裡成本低 利潤高 容易操作,資金先去哪裡,股市房市彈性大,資金吸引力高,所以當錢多時,一些資產價格會優先反應。
Ⅳ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漲價如何處理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損益 貸:投資收益
Ⅵ 持有的股票市價上升 如何做分錄
持有的股票市價上升是不做分錄的,低於帳面價值也就是帳面虧損才要做會計分錄,然後回升再做反向。
持有的股票市價下降 時做分錄如下: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Ⅶ 關於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問題:如果公司2015年3月2日購入10000股,每股9元,3月31日股票上漲
買入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9萬
貸:銀行存款。9萬
每股上漲到10元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萬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萬
出售
借:銀行存款。11萬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9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萬
投資收益。1萬
同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萬
貸:投資收益。 1萬。
最終來看,投入9萬,收回11萬,賺了2萬,分錄也是這個結果,投資收益2萬。
稻丁特訓。
Ⅷ 財務報表中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變動大說明什麼
說明了以下三點:
①融資能力強。
②盈利能力大。
③風險程度隨之加大。
可能是本年新購買或處置了大量交易性金融資產;也可能是這些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市價發生了大幅度波動。具體要看財務報表附註裡面的信息,關鍵是控制風險。
【拓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打算通過積極管理和交易以獲取利潤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通常會頻繁買賣這類證券以期在短期價格變化中獲取利潤。
特點編輯 語音
1、企業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確認時即確定其持有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一般此處的短期也應該是不超過一年(包括一年);
2、該資產具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獲取。
3、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
目的
投資(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套期保值(作為套期保值准則核算)
界定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會計准則的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擬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屬於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隨時交易。
Ⅸ 交易性金融資產賬務處理
2017關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賬務處理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特徵就是短期內賺取差價。下面是我收集的關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賬務處理的方法,歡迎大家閱讀了解。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
企業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等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持有、出售等業務。
一般情況下,買股票用“其他貨幣資金”賬戶,買債券用“銀行存款”賬戶。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和“投資收益”都是損益類科目,貸方登記增加,借方登記減少。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初始入賬金額。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
企業在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應收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收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不構成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金額。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作為投資收益進行會計處理。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持有
企業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應做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收到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2.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1)股價或債券價格上漲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股價或債券價格下跌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四)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出售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將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若持有期間為盈利,則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收益
【疑難問題解答】
如何區分“稅收保全措施”和“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解答:稅收保全措施與強制執行措施的主要區別如下:
(1)兩者適用對象不同。稅收保全措施僅適用於納稅義務人;而強制執行措施不僅適用於納稅義務人,而且還適用於扣繳義務人和納稅擔保人。
(2)兩種措施的實施時間不同。稅收保全措施是在法律規定的納稅期限之前實施;而強制執行措施只能在責令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及納稅擔保人限期繳納和法律規定的納稅期限屆滿後實施。
(3)兩者明確的金額界定不同。稅收保全措施僅以“應納稅款”金額為依據;而強制執行措施可以以“應納稅款和滯納金”金額為依據。
(4)兩者採取的方式不同。稅收保全措施採取的是書面通知金融機構凍結金額相當於稅款的存款或依法扣押、查封價值相當於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稅收強制執行措施是書面通知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或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商品、貨物及其他財產所得抵繳稅款。
(5)兩者對納稅人的財產處分權造成的後果不同。稅收保全措施只是對納稅義務人財產處分權的一種限制,並未剝奪其財產所有權;而強制執行措施在一定情況下可以直接導致當事人財產所有權發生變更。
(6)兩者稅款入庫的方式不同。稅收保全措施最終達到的是限定納稅義務人限期入庫應納稅款;而強制執行措施可以使應納稅款、滯納金直接入庫。
【易錯易混辨析】
可供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是什麼?
解答: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有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應當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以歸為此類。相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的不同之處
(一)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這里所指的交易費用一定是與取得金融資產相關的、新增的費用。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二)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
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三)在資產負債表日,兩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具體的會計處理方式不同
當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該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還是當期損益,關鍵是要看金融資產所屬的分類,不同類別的金融資產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企業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應將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當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時,就形成企業的當期收益;反之,則形成企業當期的一項損失。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四)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處理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其擁有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且該影響能夠可靠計量,我們就認為該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准備。然而企業卻不需要對其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計提減值准備,這主要是因為此類金融資產的價值變動已經計入當期損益,其中公允價值變動造成的損失和減值的會計處理在實質上都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更加客觀的反應企業擁有的金融資產的價值。在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了較大幅度的下降或下降趨勢為非暫時性時,我們就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損失,應確認減值損失和計提減值准備。可供出售債務工具的減值損失在以後的會計期間可以通過損益轉回,但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一旦確認即使在以後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的價值已恢復,原確認的減值准備也不能通過損益轉回。
(五)企業對兩類金融資產的重分類處理不同
某項金融資產一旦劃分為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後,不能在重分類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也不能在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可以轉換,但不得隨意重分類,必須遵守有關的規定。
(六)企業出售兩類金融資產時,會計處理方式有所不同
【歷年考題剖析】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在一定期限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這一定期限是( )。(經濟法基礎-單選題-2011年)
A.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
B.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30日內
C.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60日內
D.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80日內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賬簿和憑證管理。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點評:題目主要考查的是賬簿和憑證管理期限的規定。
【答疑精華】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收益和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不是一個意思嗎?(初級會計實務)
解答:不是一個意思,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收益指的是出售時點影響損益類科目的凈額,包括影響投資收益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金額之和。
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投資收益指的是處置時點記入投資收益科目的合計,只考慮處置時點影響投資收益這一個科目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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