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證監會工作人員能買股票嗎其家屬能買嗎
證監會工作人員受監管是不允許買賣股票或者開立證券帳戶,以及用手機進行交易等一系列合規要求,但其家屬有買賣股票的權利。
㈡ 證券從業人員配偶可以炒股嗎
證券從業人員不允許炒股,目前國家沒有明確地規定家人家屬不允許炒股。
《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證券法之所以限制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主要的目的是禁止內幕交易。所謂禁止內幕交易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當然,達到犯罪標準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上述內容,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分析問題,首先,證券從業人員是否獲取了有關消息;其次,這些信息是否構成證券法上的內幕(即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 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第三,這些信息是否尚未對外披露公布。
如果同時符合上述三方面,那麼證券從業人員是禁止購買與內幕交易有關的證券的,同時也應當避免以家人的名義從事內幕交易。
如果不涉及上述三方面的,法律並未明文禁止證券從業人員及其家人不得購買股票。
證券從業人員不允許炒股,但對家屬沒有明確界定,證券法之所以限制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主要目的是禁止內幕交易。
㈢ 證券公司配偶可以炒股嗎
可以的。 證券人員家屬是可以炒股的。證券從業人員不允許炒股,但對於家屬沒有明確界定,證券法之所以限制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主要目的是禁止內幕交易。
【拓展資料】
證券從業人員是指被中國證監會依法批準的證券從業機構正式聘用或與其簽訂勞務協議的人員。證券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取得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在各項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證券中介機構的正副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應獲得證券從業資格證書;未取得證券業從業資格,除符合豁免規定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各類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
根據規定,證券從業人員主要指下列人員:
1.證券中介機構的正副總經理,但證券兼營機構和該款第五項規定的機構中不負責證券業務的副總經理除外;
2.證券經營機構中內設各證券業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
3.證券經營機構下設的證券營業部的正、副經理人員;
4.證券經營機構中從事證券代理發行業務的專業人員;
5.證券經營機構中從事證券自營業務 的專業人員;
6.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中從事為客戶提供投資咨詢服務的專業人員;
7.證券經營機構在證券交易所內的出市代表;
8.證券清算、登記機構內設各業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
9.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內設各業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
10.各類證券中介機構的電腦管理人員;
11.證監會認為需要進行資格確認的其他從業人員。
證券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取得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在各項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證券中介機構的正副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應獲得證券從業資格證書;未取得證券業從業資格,除符合豁免規定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各類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
㈣ 在證券公司工作的員工,他或者她的家人可以買賣股票嗎急!!!謝謝
證券從業人員是不能炒股的,這里的證券從業人員包括證券公司所有員工。
此外,包括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等涉及內部信息的人員及機構在信息披露前後的一段時間里,也是不能炒作涉及內部信息的股票的。
證券從業人員的直系親屬買賣股票不受限制。
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的直系親屬買賣股票是在披露范圍內的。
㈤ 基金行業的工作人員家屬炒股,但是沒有買任何基金相關的產品,這種情況有違反相關規定嗎
具體規定請登陸巨潮網參閱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巨潮網是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官方網站。
㈥ 證券從業人員的配偶可以炒股嗎
可以,只要不是本人在炒作股票都可以,只是出問題的時候,比如內幕交易、老鼠倉等,就容易出問題啦。
㈦ 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董監高、證券事務代表及前述人員的配偶是否有窗口期的規定
根據《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3.8.1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及前述人員的配偶在下列期間不得存在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行為:(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二個交易日內;(4)中國證監會及本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證券事務代表應當督促其配偶遵守前款規定,並承擔相應責任。
㈧ 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董監高及其配偶在哪些敏感期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3.8.14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及前述人員的配偶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
(一)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三)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二個交易日內;
(四)中國證監會及本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證券事務代表應當督促其配偶遵守前款規定,並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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