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股市中,何為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就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根據財政部1997年5月22日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擰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視其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受同一方控制,也將具視為關聯方。
這里的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所謂重大影響.是措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參與決策的途徑主要包括:在董事會或類似的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互相交換管理人員等。凡以上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不論是否收取價款,均破視為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廣為存在。但它與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卻不相吻合。按市場經濟原則,一切企業之間的交易都應該在市場競爭的原則下進行,而在關聯交易中由於交易雙方存在各種各樣的關聯關系,有利益上的牽祉,交易並不是在完全公開競爭的條件下進行的。關聯交易客觀上可能給企業帶來或好或壞的影響。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並可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商業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從不利的方面講,由於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攝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
正是由於關聯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對企業經營狀況有著重要影響,因而,全面規范關聯方及矢聯交易的信息披露非常有必要。 我國十分重視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對有關關聯方關系及關聯交易的定義與信息披露等,都做了詳細規定,1997年6月28日,中國證監會在《關於上市公司編制1997年度中期報告若干問題的通知》中又規定,若上市公司存在關聯交易,應在財務報表附註中,按照財政部頒布的卜述准則的要求予以披露。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一)購買或銷售商品;
(二)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三)提供或接受勞務;
(四)代理;
(五)租賃;
(六)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
(七)擔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十)許可協議;
(十一)贈與;
(十二)債務重組;
(十三)非貨幣性交易;
(十四)關聯雙方共同投資;
(十五)交易所認為應當屬於關聯交易的其他事項.
⑵ 關聯交易是利空還是利好
跟交易主體關系不大,主要看交易內容,是否能給公司帶來利益。關聯交易是公司運作中經常出現的而又易於發生不公平結果的交易。
⑶ 關聯交易是什麼意思
關聯交易指的就是一類企業關聯雙方之間的交易。關聯交易也是公司經營過程中經常發生的、非常容易產生不公平結果的交易。有利的角度來看,兩方關聯關系的存在可以在商務談判等方面節省大量交易成本,並且可以利用行政權力來保證商務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
一、利息
利息是貨幣在一定時期內的使用費,指貨幣持有者(債權人)因貸出貨幣或貨幣資本而從借款人(債務人)手中獲得的報酬。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和各種債券發生的利息。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傭工人所創造的剩餘價值。利息的實質是剩餘價值的一種特殊的轉化形式,是利潤的一部分。
利息的多少取決於三個因素:本金、存期和利息率水平。
利息的計算公式為:利息=本金×利息率×存款期限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2008〕826號規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暫免徵收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因此目前儲蓄存款利息暫免徵收利息稅。
二、利息對股市影響
1、取消或減免利息稅
當前儲蓄的實際利率為負數,為了減少居民儲蓄向股市的分流,利息稅的調整雖然從理論上說對股市是利空消息,但也不完全盡然。
首先,即使完全取消了利息稅,也只相當於銀行的利息提高了0.6個百分點,10萬元存款每年的利息收入將增加612元,這對於投資於股市的收益率相比較:幾乎是「微乎其微」。
調整利息稅,企業的貸款成本並沒有提高,對上市公司經營沒有負面影響。而對銀行類的上市公司卻產生了「儲蓄迴流」的積極作用。
2、提高銀行存款利息
利率與股市之間有著明顯的「杠桿效應」,它將關繫到股市與銀行資金量的增減。但利率的上升這將提高企業的生產成本、抑制企業需求及個人消費需求,從而最終影響到上市公司的業績水平。
加息對股市而言是提高了投資於股市的資金成本。銀行加息與國債利率的提高一般是相輔相成的,如果市場的無風險收益率提高了,無形中也影響了股市的風險收益率。
然而,從目前我國加息的幅度與空間及中國股市的發展現狀來看:能否吸引居民儲蓄流向股市的核心問題是:股市的賺錢效益與安全性效益的如何。即:如果股市的投資效益與其安全效益相比較後還高於銀行存款的收益,對股市的選擇將是造成儲蓄分流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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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關聯交易是怎麼回事影響股民利益嗎
關聯交易就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根據財政部1997年5月22日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視其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受同一方控制,也將其視為關聯方。
這里的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所謂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參與決策的途徑主要包括:在董事會或類似的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互相交換管理人員等。凡以上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不論是否收取價款,均被視為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廣為存在,但它與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卻不相吻合。按市場經濟原則,一切企業之間的交易都應該在市場競爭的原則下進行,而在關聯交易中由於交易雙方存在各種各樣的關聯關系,有利益上的牽扯,交易並不是在完全公開競爭的條件下進行的。關聯交易客觀上可能給企業帶來或好或壞的影響。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並可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商業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有可能便交易的從不利的方面講,由於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
正是由於關聯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對企業經營狀況有著重要影響,因而,全面規范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非常有必要。
我國十分重視關聯交易的披露。《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對有關關聯方關系及關聯交易的定義與信息披露等,都做了詳細規定。
關聯交易是指在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1年修訂本)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1年修訂本)規定,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與關聯人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一)購買或銷售商品;
(二)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三)提供或接受勞務;
(四)代理;
(五)租賃;
(六)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
(七)擔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十)許可協議;
(十一)贈與;
(十二)債務重組;
(十三)非貨幣性交易;
(十四)關聯雙方共同投資;
(十五)交易所認為應當屬於關聯交易的其他事項。
⑸ 對於股票來說都有哪些重組內容,每種重組內容對股票價格又有怎樣的影響呢
分類:
對上市公司來說,資產重組根據重組對象的不同大致可分為對企業資產的重組、對企業負債的重組和企業股權的重組。其中是否涉及股權,可分為戰略性資產重組和戰術性資產重組。
上市公司實現資產重組方式:
收購資產、資產置換、出售資產、租賃或託管資產、受贈資產,和對企業負債的重組。
資產重組會大致帶來以下幾個好處:
1、提高資本利潤率:因為剝離了不良資產;
2、避免同業競爭:因為進入了新的業務領域;
3、減少關聯交易 :某些資產重組削弱、或改變了原大股東的股權;
4、最主要的就是重組後股票的股價第一天不設漲跌幅限制,一般都是N個漲停。這是最實際的好處了。
近期上海市整合國有資產,資產重組的氣氛逐漸濃厚,LZ不妨多關注一下,一般不要相信小道消息,看好一家有重組概念的股,長期持有便可,沒有重組的收益也肯定有長期公允價值變化帶來的收益了。
⑹ 本次交易有構成關聯交易的可能,(收構了別的公司),這句話對此股票有什麼意義會漲還是會落
問題太模糊了,關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有關聯關系,可能是控股股東或者10大股東在公司外的企業或資產,所以才構成關聯交易,之所以要強調關聯,是提醒投資者會有利益輸送的嫌疑,出個公告就是走程序,釋放不必要的嫌疑和擔憂。至於對股票有什麼意義,未來是漲還是跌,就要看這次交易對公司未來業績有多大貢獻了。沒有相關材料很難分析判斷的。
⑺ 因關聯方存款過高涉信批違規對股價有啥影響
會致使股價下跌。
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冀中能源在冀中能源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的存款日最高余額為123.40億元,占其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63.03%,但冀中能源未按規定及時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楊印朝作為時任董事長,冀中集團作為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⑻ 關聯交易對企業的影響有哪些
關聯交易會對公司的股票有影響,因為關聯交易會影響公司的業績。
關聯交易(外文名:Connected transaction)就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關聯交易是公司運作中經常出現的而又易於發生不公平結果的交易。關聯交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主為存在,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並可 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商業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從不利的方面講,由於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也易導致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害。
根據財政部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2006)》的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以及兩方或兩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構成關聯方。
這里的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所謂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參與決策的途徑主要包括:在董事會或類似的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互相交換管理人員等。凡以上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不論是否收取價款,均被視為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廣為存在,但它與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卻不相吻合。按市場經濟原則,一切企業之間的交易都應該在市場競爭的原則下進行,而在關聯交易中由於交易雙方存在各種各樣的關聯關系,有利益上的牽扯,交易並不是在完全公開競爭的條件下進行的。關聯交易客觀上可能給企業帶來或好或壞的影響。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並可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商業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從不利的方面講,由於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全面規范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非常有必要。
我國十分重視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企業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2006)》》對有關關聯方關系及關聯交易的定義與信息披露等,都做了詳細規定。關聯交易(AffiliateTransaction)——在香港一般也稱為關連交易,即簡體的關連交易。是指你所擁有的那一家公司以及你附屬的子公司和關聯人之間的交易,這種交易要受到監管。
還有一個定義,這些公司和關聯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交易,附屬公司,另外一家公司的董事,或者是他的總裁,或者是他的高級管理人員與甲方是一個聯系人的方式,也屬於關聯關系。聯系人是什麼呢?比如親戚,這些都屬於關聯關系。對這個關聯關系的管理,關聯交易的管理應該是保證一個公司不被掏空,對關聯關系嚴格的監管,保證股東利益的最大化,對關聯交易的監管,是保證董事不會出現違法違規最基本的法律規定。
我國新會計准則規定:關聯方交易指在關聯方之間轉移資源、勞務或義務的行為,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