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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賬號可轉債交易規則

發布時間: 2022-09-20 04:04:31

Ⅰ 股市可轉債交易規則

規則有申購單位、交易方式、漲跌幅限制、委託限制和交易費用。
【拓展資料】
購買途徑
可轉債購買對於大多數投資者來講還比較陌生,投資者可通過幾種方式直接或間接參與可轉債投資。第一,可以像申購新股一樣,直接申購可轉債。具體操作時,分別輸入轉債的代碼價格、數量等,最後確認即可。可轉債的發行面值都為100元,申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1000元。業內人士表示,由於可轉債申購1手需要的資金較少,因而獲得的配號數較多,中1手的概率較申購新股高。第二,除了直接申購外,投資者通過提前購買正股獲得優先配售權。由於可轉債發行一般會對老股東優先配售,因此投資者可以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正股,然後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權,獲得可轉債。第三,在二級市場上,投資者只要擁有了股票賬戶,也就可以買賣可轉債。具體操作與買賣股票類似。
操作要點
根據交易所規定,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時,其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即可轉換為該公司股票,轉換的主要步驟有三個。
首先是申請轉股。投資者轉股申請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報盤方式進行。
基於安全性的考慮,一般投資者准備轉股時,最好不要通過電話委託或網上交易進行轉股程序操作,而應到轉債所託管的證券營業部去填寫提交轉股申請。
然後是接受申請,實施轉股。證交所接到報盤並確認其有效後,記減投資者的債券數額,同時記加投資者相應的股份數額。
根據現有規定,轉股申請不得撤單。
最後是轉換股票的上市流通。轉換後的股份可於轉股後的下一個交易日上市交易。
為方便投資者及時結算資金餘款,對於不足轉換一股的轉債余額,上市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當日以現金兌付。

Ⅱ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和普通股票交易規則一樣,按照市場價格實時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滬深兩市10%,創業板20%),股票交易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節假日不交易。

拓展資料: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投資方略(你說的運用):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

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可轉債轉成股票有哪幾種情況?

(1)自願轉股:

假設某投資者持有絲綢轉債1手,即1000元面值。在該轉債限定的轉股期限內,此人將其持有的絲綢轉債全部申請轉股,當時的轉股價(R)假定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統接到這一申請,並核對確認此1000元有效後,會自動地將這1000元轉債(P)進行轉股。

轉股後,該投資者的股東帳戶上將減少1000元的絲綢轉債,增加S數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吳江絲綢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盡的零債部分,交易系統自動地以現金的方式予以返還,即該投資者的資金帳戶上增加C數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現金。

(2)有條件強制性轉股:

如某可轉債所設有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當本公司正股價連續30個交易日高於當時生效的轉股價達到120%時,本公司將於10個交易日內公告三次,並於第12個交易日進行強制性轉股,強制轉股比例為所持可轉債的35%,強制轉股價為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的102%。」

假設某日因該強制轉股條件生效而進行強制轉股時,某投資者擁有面值為1000元的可轉值,而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為4.38元,則該投資者被強制轉股所得股票數量為S,S=P'/R'的取整部分,P'為被進行強制轉股的可轉債數量=(1000×35%)四捨五入後所得的整數倍=400,R'為強制轉股價=4.38×102%≈4.47,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夠轉成一股的零債部分以現金方式返還,返還數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終,這次有條件強制轉股結束後,該投資者股東帳戶上該種可轉債和股票的增減數量為:減400元面值的可轉債,增89股相應的股票;現金帳戶上增加3.06元。

Ⅲ 可轉債交易規則有哪些

可轉債的交易規則:
(1)交易方式:可轉換公司債券實行T+0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委託、交易、託管、轉託管、指定交易、行情揭示參照A股辦理。
(2)交易報價: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以1000元面值為一交易單位,簡稱「一手」(一手=10張),實行整手倍數交易。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額。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萬手(含1萬手)。
(3)交易清算: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實行T+1交收,投資者與券商在成交後的第二個交易日辦理交割手續。

Ⅳ 可轉債交易規則及費用是怎樣的

01
可轉債交易規則:T+0交易,當天買入當天可以賣出,沒有漲跌幅限制,設有臨時停牌機制,100份為一個交易單位。可轉債交易費用:只收取傭金,各證券公司收費標准不同,收費標准不超過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單筆最少為1元,投資者要注意的是深市可轉債默認傭金為千分之一,沒有最低收費標准。

可以像申購新股一樣,直接申購可轉債。可轉債的發行面值都為100元,申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提前購買正股獲得優先配售權。由於可轉債發行一般會對老股東優先配售,因此投資者可以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正股,然後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權,獲得可轉債;在二級市場上,投資者只要擁有了股票賬戶,也就可以買賣可轉債,具體操作與買賣股票類似。

Ⅳ 可轉債交易規則

可轉債實行T+0交易,當天買入當天可以賣出,沒有漲跌幅限制,設有臨時停牌機制(可轉債漲跌幅達到20%時停牌30分鍾。
可轉債漲跌幅達到30%時停牌至14:57分,若可轉債停牌時間超過14:57時,14:57分會自動復牌。),交易單位為100份及其整數倍,按照市場實時價格進行成交,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
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
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Ⅵ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如下: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和普通股票交易規則一樣,按照市場價格實時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滬深兩市10%,創業板20%),股票交易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節假日不交易。

拓展資料: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一級市場
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也稱為發行市場(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向投資者出售新發行的股票的市場。所謂新發行的股票包括初次發行和再發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資者出售的原始股,後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礎上增加新的份額。
一級市場的運作過程
(一)咨詢與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為了徹底的開放市場經濟,2014年新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成立不再有首次出資和繳納期限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2014新公司法實施後,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取消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1.募集資金的選擇:募集資金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Public Placement)和私募(Private Placement)兩類。公開募集需要核審,核審分為注冊制和核准制。
注冊制:發行人在發行新證券之前,首先必須按照有關法規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注冊,它要求發行人提供關於證券發行本身以及同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並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具有真實性、可靠性。——關鍵在於是否所有投資者在投資之前都掌握各證券發行者公布的所有信息,以及能否根據這些信息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核准制:又稱特許制,是發行者在發行新證券之前,不僅要公開有關真實情況,而且必須合乎公司法中的若干實質條件,如發行者所經營事業的性質、管理人員的資格、資本結構是否健全、發行者是否具備償債能力等,證券主管機關有權否決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主管機關有權直接干預發行行為。
2.選定作為承銷商的投資銀行
3.准備招股說明書。
4.發行定價。
(二)認購與銷售
具體方式通常有以下幾種:1.包銷;2.代銷;3.備用包銷。
二級市場
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也稱股票交易市場,是投資者之間買賣已發行股票的場所。這一市場為股票創造流動性,即能夠迅速脫手換取現值。
二級市場通常可分為有組織的證券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市場,但也出現了具有混合特型的第三市場(The Third Market)和第四市場(The Fourth Market)。
三級市場
第三市場是指原來在證交所上市的股票移到以場外進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場,換言之,第三市場交易是既在證交所上市又在場外市場交易的股票,以區別於一般含義的櫃台交易。
四級市場
第四市場指大機構(和富有的個人)繞開通常的經紀人,彼此之間利用電子通信網路(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 ECNs)直接進行的證券交易。
場外市場
場外交易是相對於證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動都可稱作場外交易。由於這種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證券商的櫃台上進行的,因而也稱為櫃台交易(OTC,Over-The-Counter);
場外交易市場與證交所相比,沒有固定的集中的場所,而是分散於各地,規模有大有小由自營商(Dealers)來組織交易;場外交易市場無法實行公開競價,其價格是通過商議達成的;場外交易比證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靈活方便。
二板市場
二板市場(the Second Board)的規范名稱為「第二交易系統」,亦稱創業板(Growth Enterprise Market),主要是一些小型高科技公司的上市場所,是與現有主板(the Main Board)相對應的一個概念。
二板市場的特徵:
1.前瞻性市場;
2.上市標准低;
3.市場監管更加嚴格;
4.推行造市商(Market Maker)制度;
5.實行電子化交易。

Ⅶ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是什麼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如下: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和普通股票交易規則一樣,按照市場價格實時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滬深兩市10%,創業板20%),股票交易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節假日不交易。

可轉債即具有債券的屬性又具有轉換為股票的權利,可轉債上市交易6個月後就可以轉換為上市公司股票。

(7)股票賬號可轉債交易規則擴展閱讀:

股票轉債用戶可以在券商處直接授權買賣,也可以通過證券交易軟體(如同花順、平安證券、京東股票、國泰君安等),自行選擇買賣。需要注意的是,可轉債實行的是T+0的交易方式,即用戶在買入當天就可以進行賣出交易,而股票實行的是T+1的交易方式,即用戶只能在買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進行賣出。

可轉債就是可轉換債券,其優點在於交易方式較為靈活,並且申購門檻較低,即使是普通的投資者,也可以申購可轉債,可轉債申購是有風險的。

例如債券被公司強行贖回,公司破產無法償還,公司股價一直下跌,會給投資者造成損失。因此,可轉換債券雖然具有債券和股票的性質,但是具有一定的風險,這是申購前需要注意的

Ⅷ 可轉債交易規則有哪些一文詳細解讀!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債的到期預期收益率與債券相比要低一些,但可享受到正股上漲帶來的預期收益,因而受到很多中小投資者的青睞。可轉債的交易規則是比較復雜的,這令很多投資者感到頭暈,那麼可轉債交易規則有哪些?

1、交易方式
投資者需要有股票賬戶才能買賣可轉債,具體操作也與股票類似。買入可轉債後,投資者可以一直持有,直至到期本息兌付,也可進行轉股。也可通過在二級市場交易,實行T+0交易。
2、交易價格
可轉債1張面值100元,買賣時以「手」為單位申報,1手等於1000元面值,即每次最少買入10張。例如投資者用1100元購買了10張面值是100元的可轉債,轉股價是10元每股。不考慮手續費的因素,只有當正股價高於11雲時,投資者才是賺的。
3、交易費用
投資者進行可轉債買賣時需繳納一定的傭金和手續費,深市按總成交金額的2‰交納傭金,滬市按每筆人民幣1元(上海)或3元(異地)交納手續費,成交後在辦理交割時,按總成交金額的2‰交納傭金。
可轉債一般都有提前贖回條款,投資者要及時關注贖回公告,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4、購買方式
申購可轉債的投資者比較多,可轉債申購中簽率也越來越低。投資者可直接申購可轉債,類似新股申購,也可通過提前購買正股獲得優先配售權,還可在二級市場通過過票賬戶買賣可轉債。
以上關於可轉債交易規則有哪些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溫馨提示,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Ⅸ 可轉債的交易規則是什麼

可轉債交易規則主要有以下幾點:

1.T+0交易制度,即可以支持用戶當期買進當日賣出。

2.無漲跌幅限制,波動會可能比較大。

3.可轉債委託、交易、託管、行情揭示、交易時間和A股是一致。

4.可轉債的發行面值為100元,其申購的最小單位是1手1000元,每個帳戶申購數量的上限為5000手。

5.購買途徑:可轉債可以通過股票賬戶進行購買。

(9)股票賬號可轉債交易規則擴展閱讀:

在轉股期間內,只要公司股票任意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於當期轉股價的130%(含130%),公司就有權贖回可轉債。

滿足強制贖回條件後,企業可以直接發布公告實施贖回,也不用開股東大會投票批准。所以要避開強制贖回,只需要選擇非轉股期的可轉債就會相對安全。

Ⅹ 可轉債交易規則有哪些

可轉債的交易規則:

(1)交易方式:可轉換公司債券實行T+0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委託、交易、託管、轉託管、指定交易、行情揭示參照A股辦理。

(2)交易報價: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以1000元面值為一交易單位,簡稱「一手」(一手=10張),實行整手倍數交易。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額。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萬手(含1萬手)。

(3)交易清算: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實行T+1交收,投資者與券商在成交後的第二個交易日辦理交割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