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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通交易賬號與該股票市場

發布時間: 2022-12-10 09:36:31

『壹』 港股通怎麼買賣股票

港股通買股票方法:可通過委託內地證券公司買賣港股通股票,證券公司在接受委託後,經由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聯交所進行申報,該申報在聯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後,將通過相同路徑向證券公司和投資者返回成交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前,應當與內地證券公司簽訂港股通證券交易委託協議,簽署風險揭示書等。個人投資者還須滿足有關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條件。投資者若已有滬市人民幣普通股賬戶的,無需另行開立股票賬戶。
在結算交收方面,中國結算作為「港股通」股票的名義持有人向香港結算履行「港股通」交易的清算交收責任,中國結算進而與其結算參與人就「港股通」交易進行清算交收,結算參與人負責辦理自身與客戶之間的清算交收。投資者參與「滬港通」採用人民幣進行交收。內地投資者僅限於買賣「港股通」標的范圍內的聯交所上市且以港幣報價的股票,以人民幣進行交收。香港投資者僅限於買賣「滬股通」標的范圍內的股票,並以人民幣進行交收。
拓展資料:
1、滬港通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允許兩地投資者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10日早間聯合公告,滬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將於2014年11月17日開始。自2014年11月17日開通以來,滬港通已平穩運行3年多,交易、登記結算、換匯和公司行為等各項業務處理正常。
2、滬港通包括滬股通和港股通兩部分:
滬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香港經紀商,經由香港聯合交易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規定范圍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內地證券公司,經由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規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根據上交所資料顯示,從2014年港股通開通到2019年的6年間,累計的凈買入金額為6575億元。每年的凈買入情況見下表。

『貳』 港股通交易與在香港直接開戶進行交易有何利弊

港股通和直接去香港開戶交易有何區別
8月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召集了約60家券商召開滬港通動員大會,將在8月16日、17日(下周日)和23日、24日進行港股通生產線實盤測試。似乎是怕夜長夢多,上交所推動進港股通業務的速度的確快的驚人,那麼今天,我們就來仔細剖析下港股通和投資者直接去香港開戶交易的幾個主要區別在哪裡?
(一)交易標的范圍
一般在香港直接開戶的投資者可以投資香港市場的所有上市股票、包括香港主板和創業板,合計1000多隻股票;也可以交易香港市場的渦輪、牛熊證、恆生指數期貨、國企指數期貨,以及可以購買各種香港金融市場交易的基金,並可以對部分港股市場交易的股票進行賣空交易;同時很多投資者在香港開立的證券賬戶,同時可以投資全球多個國家的股票交易,並且能夠參與海外的期貨交易(包括外匯期貨),還能買、賣滬深B股。
港股通在試點期間,投資者只能投資恆生大型股指數成分股、恆生中型股指數成分股、同時在上交所和香港聯交所上市的A+H公司,合計總共264家,雖然只佔港股標的總數的18%,但市值卻占港股總市值的80%以上。
港股通交易標的的范圍,總體上看,都是港股市場大、中市值的成份股,平均PE10倍左右,整體上看大多是業績有保障、流動性相對不錯的藍籌股。看來試點初期,監管層對投資風險這塊比較重視,港股通的標的范圍設置,避開了近些年大部分國內投資者在港股市場投資虧錢的兩個主要的大坑:一類是以渦輪和牛熊證為主的港股市場衍生品,另一類是港股市場的低價老千股群。
(二)交易安排
相比在香港開戶交易的投資者,港股通投資者每年的交易日要比普通港股投資者少約20天左右。兩地市場在每個年度末開始協商下一個年度的交易日安排,港股通對交易日安排的基本原則是兩地市場均可以進行正常交易和結算的交易日,才被定為港股通的交易日。
從日內交易安排上,試點期間港股通投資者在9:00—9:15隻能採用競價限價盤參與交易,在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00均只能參與增強限價盤進行交易,並允許在12:30—13:00撤銷已申報但未成交的訂單。
港股通投資者不能參與9:15到9:20的對盤前時段和9:20—9:28的對盤時段的交易,並且不能在日內持續交易時段採用競價方式交易。從交易安排上,港股通投資者會受到一些限制,尤其是國內的一些長假期間,港股市場大多正常交易,而港股通投資者沒法參與交易,投資者需要注意這其中的股價波動風險。
(三)投資者准入
一般在香港開戶的投資者,沒有規定投資者准入條件,幾萬港幣以下的小資金也可以參與投資。而港股通業務規定的准入條件必須是為持有滬市A股證券賬戶的機構投資者,及證券和資金賬戶余額合計不低於50萬人民幣的持有滬市A股賬戶的個人投資者。 港股通試點期間相對提高了投資者的准入門檻,盡可能的排除部分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散戶去參與海外市場的投資。
(四) 結算和存管
港股通投資者通過向自己的A股證券賬戶指定交易的內地券商,經由上交所證券服務公司(上交所為港股通業務設立的SPV公司),下單到香港聯交所進行交易,每日買入和賣出軋差後的凈額度為105億人民幣。
港股通投資者買賣香港證券市場的股票,雖然是以港幣報價,但內地投資者只需要以人民幣支付,系統會按照當日的結算匯率直接將人民幣換成港幣下單交易。港股通投資者賣出持倉的港股,系統也會按照當日的結算匯率直接將港幣扣去各項費用後換成人民幣,原路返回到投資者A股證券賬戶。
中國結算(中登公司)獲承認為香港結算的結算機構參與者,匯總港股通所有參與券商的交易數據到中國結算,統一和香港結算、港交所進行數據清算,為港股通提供結算服務,
港股通投資者的滬市A股指定交易的證券賬戶,同時也是該投資者的港股通存管賬戶。這次滬港通方案最大的亮點就是這套結算和存管方式,相比過去國內投資者投資港股必須偷偷摸摸的把資金慢慢的往海外挪,資金量稍微大點的個人投資者,還要受限於每人每年5萬美金的換匯限制。資金回國內更麻煩,金額稍大點還要面臨外管局的質詢。這次港股通的結算方式無疑解決了高凈值投資者很大的困擾。
(五) 行情信息
行情信息方面,兩地交易所初步考慮互換一檔行情(最優買賣盤),覆蓋港股通股票范圍,刷新頻率為3秒。考慮到由於港交所是上市公司,香港的普通投資者單獨不付費也拿不到免費的即時行情,一般內地投資人在香港開戶只能拿到交易商次數有限的點擊報價,這個行情信息條件,在試點初期雖說不比A股投資人,但相比苦逼的香港散戶,也算港交所的一個讓步(還是社會主義好啊)。
以上簡單總結分析的是港股通和普通港股交易的幾個主要的區別,當然還有一些細節上的區別,今天不多做贅述,畢竟系統測試都還沒正式開始,很多交易細節都處於待完善中,我們會繼續跟蹤這塊業務的後續發展。

『叄』 港股通交易規則

港股通交易規則,港股買賣可做T+0回轉交易,當天買入、當天可以賣出,實際交收時間為交易日之後第2個工作日(T+2),港股可以賣空等。

『肆』 港股通和港股賬戶的區別是什麼

在股票市場上,投資者可以通過港股通或者港股賬戶來交易港股,它們之間存在以下的區別:

1、交易標的物范圍不同:

港股賬戶可以交易在港股上市的所有股票,而港股通只能交易在港股通范圍內的港股,其交易范圍要小一些。

2、每日額度限制:

港股通每日有額度限制,其額度限制為每日105億元人民幣,由深滬兩所分別監控,互不影響,而港股沒有每日額度限制。

3、准入門檻不同

港股通賬戶開通需要投資者前二十個交易日日均資產50萬,而港股賬戶開通沒有資產要求,其門檻相對來說要低一些。

4、紅利稅不同

內地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投資港股,港股分紅後需要繳納20%的紅利稅,而通過港股賬戶的,其紅利稅收取標准分為兩種情況:H股按10%收取,香港或外資企業則不收取。

拓展資料:

藍籌股:

藍籌股(BlueChip),是指恆生指數成份股。這類股份的普遍特性是具有行業代表性、流通量高、財務狀況良好、盈利穩定及派息固定。藍籌股的固定數目是43支。由於這類個股的盈利能力強,大多屬於基金偏愛個股(即基金長期持有或加碼買入的股票),因此較少人為因素(如莊家活動)影響,股價相對穩定,適合作中長線投資。

「藍籌」一詞源自英語「blue chip」,是華爾街的一種術語。在以前美國的賭場,所用籌碼是以不同顏色做代表的,而其中最大銀碼的籌碼是以藍色為代表。因此,人們便藉此稱某些大型上市公司股份為藍籌股,意思是這些公司的股價夠高,而市值又夠大,交投活躍,買賣容易。

另外,由於藍籌股股價高,每手買賣金額大,例如匯豐(0005)每手400股,若股價為100元,每手便要4萬元,因此買賣藍籌股以基金(機構投資者)為主,而基金的投資策略大都是中長線的。一般來說,如果基金看好某隻藍籌股的前景,他們便會作中長線投資,不會輕易沽出股份,由此形成股價有支持,經常長升長有。

國企股:

國企股是指那些獲中國證監會批核到香港上市的中國內地的國有企業。它亦可稱為H股,意指在香港上市的國企股。在內地還有稱為N股及S股的,是分別在美國紐約及新加坡上市的國企的簡稱。

這樣看來,國企與紅籌同為內地在香港上市的企業,兩者究竟有何分別呢?可以說,由於國企股與紅籌股的內地色彩同樣濃厚,既同為內地在香港上市的企業,其主要業務又同樣與內地有非常密切的關系,對香港股市沒有深刻認識的新手是非常容易混淆的。

但是,要分辨兩者也不是那麼困難。簡單來說,在香港注冊的就會被區分為紅籌股,在內地注冊的就自然是國企股。事實上,紅籌股多是中國各省市、中央機關在香港注冊的窗口企業,而國企股則一般為紮根於中國的國營企業。

自1993年7月,青島啤酒成為第一家國營企業獲准在香港上市至今,已經過20多年的光景。在這20多年間,陸陸續續已有超過80家國企在香港主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上市,總集資額更接近1500億港元之多。

某些國企股會同時在兩地發行A、H兩種流通股份,但由於兩地資金的流通量不同,同一隻股份,H股的股價一般均要較A股的股價低數倍之多,因此,兩地股市的整體本益比(PE)是有相當大的差距的。對比內地A股市動輒50、60倍的本益比,香港國企股的本益比只有20倍不到,其投資價值自然不言而喻。

而隨著國企改革開放的步伐加快,內地宏觀經濟的持續好轉,加上QDⅡ、CEPA等利好香港的政策實施在即,可以預期,在可見的將來國企股可替換常規藍籌股在香港股市的領導地位。

『伍』 港股通的基本交易規則是什麼有沒有詳細的介紹

港股通作為連接A股市場和港股市場的交易通道,除了最明顯的匯率影響,還因為兩地交易規則存在很多差異,導致港股通也受到各方面限制,初入境外市場,有必要清楚了解交易規則。港股通是內地投資者購買港股的途徑,港股通交易規則跟A股有所不同, 投資者當日買入的股票,經確認成交後,當天可以賣出, 當日通過滬市港股通賣出證券所得的金額,可用於購買深市港股通股票,反之亦然。那麼港股通交易規則有哪些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對於境內投資者來說,港股通的開通大大豐富了可投資選項,為了能夠參與到港股市場優質企業的業績收益分紅,以上交易規則作為前基礎,需要仔細研讀。以上就是全部內容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最後需要提醒投資者: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陸』 直接的港股賬戶和港股通有什麼區別呢

港股賬戶和港股通的區別如下:
1、准入門檻
港股賬戶開通沒有資產要求;而開通港股通,證券賬戶必須滿足前20個交易日均50萬元人民幣資產的要求;
2、投資范圍
港股賬戶幾乎不限制可以交易的品種和數量;港股通可參與購買的股票數量有限,且不能參與新股申購,不支持美股交易。
3、額度限制
港股賬戶沒有交易額度限制;港股通設有每日交易額度上限,超過額度當日就無法再進行交易;
4、紅利稅
通過港股通買港股,無論是否為H股,都需繳納20%的紅利稅;港股賬戶的紅利稅收取標准分為兩種情況:H股按10%收取,香港或外資企業則不收取。

溫馨提示:
1、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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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委託代理協議

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委託代理協議
甲方:姓名(或名稱):
家庭地址(或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機構投資者):
個人身份證件號碼(個人投資者)/公司營業執照編號(機構投資者):
聯系方式等:
乙方: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機構:
住所:
負責人:
聯系方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自律規則、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業務規則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港股通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本委託協議所指港股通位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簽署本協議,甲方僅可委託乙方通過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買賣港股通股票。甲方通過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買入的證券,暫不能通過滬港通的港股通賣出,甲方通過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買入的證券,暫不能通過深港通的港股通賣出。
第一章 雙方聲明和承諾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和承諾:
(一)甲方具有合法的港股通交易的主體資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自律規則等禁止、限制或不適於參與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二)甲方用於港股通交易的資金來源合法,並保證遵守國家反洗錢的相關規定;
(三)甲方已閱讀並充分理解中國證監會《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關於港股通的業務規則以及乙方向其提供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等相關文件;
(四)甲方保證,其在本協議書簽署之時,以及存續期間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和其他信息均真實、准確、完整、有效,承擔因資料不實、不全或失效引致的全部責任,同意乙方對甲方信息進行合法驗證和報送。
(五)甲方承諾審慎評估自身投資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其所參與港股通交易的風險。
(六)甲方確認,其已閱讀並充分理解和接受本協議所有條款,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港股通交易的各類風險,並准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風險揭示、雙方權利、義務和免責條款。
(七)甲方承諾遵守港股通交易的的內地與香港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自律規則、中國結算業務規則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規定,並承諾按照乙方的相關業務流程辦理業務。
(八)甲方承諾,同意由中國結算代甲方名義持有通過港股通取得的證券。
(九)甲方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維持前述聲明、承諾和保證始終真實有效。
(十)甲方保證上述聲明與承諾的內容皆為本人真實意願,並自願承擔虛假陳述的一切後果。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和承諾:
(一)乙方所屬證券公司是依照內地法律設立且有效存續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乙方已開通港股通業務許可權,能夠依照本協議約定為甲方的港股通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二)乙方承諾遵守本協議,按本協議的約定為甲方提供港股通交易委託代理服務。
(三)乙方承諾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自律規則、中國結算業務規則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規定。
(四)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任何全權交易委託,不對甲方進行港股通交易的投資收益或虧損進行任何形式的保證,不編造或傳播虛假信息誤導甲方,不誘使甲方進行不必要的金融市場投資或任何其他投資行為。
(五)乙方承諾並執行甲方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方式下達的合法有效的委託,向證券交易所或中國結算發送委託指令。
(六)乙方承諾將遵守本協議,按本協議為甲方提供港股通交易委託代理服務。
(七)乙方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維持前述聲明和保證始終真實有效。
第二章 委託代理
第三條 雙方同意,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其代理提供以下服務:
(一)接受並執行甲方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方式下達的合法有效的委託指令;
(二)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三)託管甲方買入或其他方式取得的有價證券;
(四)向甲方提供的紅利分派等名義持有人服務;
(五)接受甲方對其委託、成交及賬戶內的資產及變化情況的查詢,並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六)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自律規則規定的乙方可以代甲方進行的其他活動以及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委託事項。
第四條 甲方在參與港股通交易前,應先依照法律法規、相關業務規則在乙方開立賬戶用於甲方的證券交易、清算交收和計付利息等。乙方代理中國結算開立證券賬戶,應遵循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
甲方可以使用已經開立深市A股證券賬戶(深市人民幣普通股證券賬戶)進行港股通交易。
甲方新開證券賬戶的,自下一日港股通交易日起方可進行港股通交易,投資者轉託管股份,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方可賣出。
甲方存在當日有交易行為、當日有申報、有交易未完成交收或者深交所、中國結算業務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甲方不得注銷證券賬戶。
第五條 甲方已知曉並認可:其獲得的香港證券市場免費一檔行情,與付費方式獲得的行情相比,在刷新頻率、檔位顯示等方面存在差異;甲方應僅作為最終用戶使用上述行情信息,未經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同意不得將其提供給任何機構或個人,也不得用於開發指數或其他產品;聯交所及其控股公司、該控股公司的附屬公司等行情信息提供方,將盡力保證所提供上述行情信息的准確和可靠度,但不能確保其絕對准確和可靠,亦不對因信息不準確或遺漏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第六條 甲方向乙方下達委託指令的方式由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下達委託指令的方式包括櫃台委託、自助委託以及乙方認可的其他合法委託方式,自助委託包括網上委託、電話委託、熱鍵委託等,具體委託方式以實際開通為准。
第七條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託系統買賣港股通證券達成如下條款:
(一)自助委託是指投資者使用某種終端設備通過自行輸入賬號、密碼進行相關業務的委託方式。
(二)甲方向乙方申請開通自助委託交易方式,乙方接受甲方申請。
(三)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港股通交易發出的委託及撤銷委託等指令的內容和方式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
(四)甲方在辦理自助委託開戶時需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確保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准確、完整和有效,並願對所提供資料產生的後果負責。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承諾辦理變更手續。未及時變更資料而導致的責任由甲方自行負責。
(五)甲方認為必要時可通過自助委託系統自行變更交易密碼,如密碼遺忘可按乙方的規定向乙方申請清除原密碼,重新設置密碼。使用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甲方親自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但不限於密碼泄密造成證券被盜買盜賣等)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六)甲方在操作時務必根據屏幕或語言提示謹慎操作,因操作失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七)乙方對甲方在港股通交易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和不可預測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測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信故障、電力故障等)造成的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八)自助委託買賣證券的一切數據一律以乙方電腦資料為准,成交與否一律以交割單為准,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查詢,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日當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九)甲方的證券賬戶卡等資料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向乙方申請掛失,掛失辦理生效前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負。
(十)對乙方提供給甲方使用的設備和其他各種財產,甲方應自覺加以愛護,如有損壞,由甲方負責等價賠償。
第八條 甲方進行網上委託時,只能使用乙方直接提供給甲方的軟體,或甲方依照乙方指示從乙方指定站點下載的軟體。甲方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體進行網上委託所產生的後果、風險和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網上委託是指甲方通過互聯網或移動通訊網路向乙方網上委託系統下達委託指令、獲取成交結果的服務方式。網上委託的上網終端包括電子計算機、手機等通過互聯網或移動通訊網路連接乙方委託系統的設備。
第九條 網上委託方式除具有其他委託方式所共有的風險外,甲方還應充分了解和認識到其存在且不限於以下風險:
(一)由於互聯網和移動通訊網路數據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數據錯誤等情況;
(二)甲方賬號及密碼信息泄露或投資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三)由於互聯網和移動通訊網路上存在黑客惡意攻擊的可能性,網路伺服器可能會出現故障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證券信息可能會出現錯誤或延遲;
(四)甲方的網路終端設備及軟體系統可能會受到非法攻擊或病毒感染,導致無法下達委託或委託失敗;
(五)甲方的網路終端設備及軟體系統與乙方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兼容,無法下達委託或委託失敗;
(六)如甲方缺乏網上委託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委託失敗或委託失誤;
(七)由於網路故障,甲方通過網上港股通交易系統進行港股通交易時,甲方網路終端設備已顯示委託成功,而乙方伺服器未接到其委託指令,從而存在甲方不能買入和賣出的風險;甲方網路終端設備對其委託未顯示成功,於是甲方再次發出委託指令,而乙方伺服器已收到投資者兩次委託指令,並按其指令進行了交易,使甲方由此產生重復買賣的風險。
上述風險可能會導致甲方發生損失。
第十條 甲乙雙方可以書面方式約定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委託方式之外的其他委託方式,並約定該委託方式的執行程序、身份驗證方式等內容。
第十一條 甲方在使用乙方的網上委託投資者端軟體前,應取得乙方網上證券委託系統下載、安裝、證書申請的說明與使用手冊等相關資料,並可向乙方一並申請用於網上身份驗證的個人CA數字證書。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確定甲方在進行網上委託時,是否必須通過個人CA數字證書的簽名來驗證甲方身份的合法性。
第十二條 數字證書(如有)或交易密碼是網上證券委託的有效身份識別證明。
甲方應妥善保管本人的數字證書(如有)或網上交易密碼,不得擅自泄露、轉交。數字證書(如有)或網上交易密碼如果遺失或損壞,甲方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到乙方掛失。因甲方保管本人數字證書(如有)或網上交易密碼不善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甲方在辦理網上委託的同時,應當開通櫃台委託、電話委託等其他委託方式,當乙方網上證券委託系統出現時,甲方可採用上述其他委託方式下達委託指令。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可以書面方式約定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委託方式之外的其他委託方式,並約定該委託方式的執行程序、身份驗證方式等內容。
第十五條 甲方應同時開通多種委託方式,當乙方某種自助委託系統出現故障或其他異常情況時,甲方可採用其他委託方式下達委託指令。
第十六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其進行港股通交易而發出的委託及撤銷委託等指令的內容和方式應符合相關交易規則及本協議的相關約定。甲方通過乙方委託系統進行港股通交易時,如因甲方操作失誤或因甲方指令違反相關交易規則或本協議約定,或其他可歸咎於甲方的原因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如甲方發出的指令被乙方委託系統或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拒絕受理,則該委託應視為無效委託。
甲方在進行委託前須確保已完全了解有關交易規則,避免發出無效委託指令。
第十八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令時,如果出現由於甲方原委託指令未撤銷而造成乙方無法執行甲方新的委託指令時,由此導致的後果、風險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在委託有效期內可對未顯示成交回報的委託發出撤銷委託指令(交易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但由於市場價格隨時波動及成交回報速度的原因,甲方的撤銷委託指令雖經乙方發出,但甲方委託可能已在市場成交,此時甲方應承認並接受該成交結果。
第二十條 甲方委託指令成交與否以中國結算發送的清算數據為准,成交即時回報僅供參考。由於市場或設備、網路通訊等技術原因,如果出現高於甲方委託賣出價格或者低於甲方委託買入價格的成交價後長時間仍無成交即時回報的情況,此時甲方委託指令成交與否一律以中國結算發送的清算數據為准。乙方接受甲方對其委託成交及賬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並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第二十一條 甲方應特別注意,通過港股通業務咱不能參與新股發行認購、超額供股和超額公開配售。
第二十二條 甲方發現以下異常情形時,應立即通知乙方,以保證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夠盡快恢復:
(一)證券交易所已開市,甲方無法進入委託交易系統;
(二)甲方發現賬戶中資產余額、委託記錄有異常;
(三)甲方發現有人在未經任何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其數字證書或賬戶密碼
(四)甲方發現其他影響其正常交易的異常情形。
出現上述系統異常情形時,如甲方未能立即通知乙方,由此而導致的後果、損失和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在委託指令下達後三個港股通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如甲方對委託結果有異議或發現任何系統異常情況,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質詢的,視同甲方對該委託結果無異議。
第二十四條 甲方可要求乙方為其提供買賣成交明細單。甲方可在乙方經營場所臨櫃查詢和列印,也可通過乙方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詢和列印。雙方另行通過書面方式約定交付方式和交付時間的,乙方應按約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的交易委託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規定。對於甲方存在或可能存在香港證券監管機構和聯交所規定的失當行為,乙方將對甲方予以提醒,並可以拒絕接受甲方的委託。
第二十六條 甲方通過其賬戶下達的交易指令及下達指令的方式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證券市場及其他金融市場交易規則的規定。如甲方的交易指令違反法律法規、證券市場及其他金融市場交易規則等規定,乙方有權按照證券交易所及其他金融監管機構或自律性組織的要求對甲方賬戶採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時間限制、數量限制、金額限制、品種限制等,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七條 如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或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的,乙方應當依法協助、配合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打擊洗錢活動,並有權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助司法機關、海關、稅務等部門查詢、凍結和扣劃甲方賬戶內資產。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視情形依法拒絕接受甲方委託、暫停甲方對其賬戶的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限制存取款、限制交易等)或者終止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一)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身份證明資料、證件嚴重失實的,經要求甲方重新開立真實身份賬戶,但被甲方拒絕的;
(二)甲方原提交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已過有效期的,經要求甲方進行更新,甲方未在合理期限內更新且無合理理由的;
(三)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或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的;
(四)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五)甲方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證券監管制度要求,通過乙方交易系統進行違法、違規或異常交易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則、准則、指引等規定的乙方可對甲方採取相應措施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九條 甲方委託乙方買賣證券時應保證其賬戶中有足夠的資金或證券,保證根據成交結果承擔相應的清算交收責任,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委託指令。甲方資金或證券不足時,因非正常原因造成甲方買入或賣出成功的,甲方應承擔透支資金或賣空證券的歸還責任。乙方可對甲方的資金和證券進行處分,包括但不限於限製取款和限制交易、留置、扣劃、強制平倉等,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和法律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有權追償。
第三十條 甲方委託乙方買賣證券成交的,應當按照聯交所市場收費標准交納交易費、交易系統使用費和其他費用,並按照香港地區相關規定繳納印花稅等稅款。
第三十一條 因地震、台風、水災、火災、戰爭、瘟疫、社會動亂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電力故障等突發事故及其他非乙方人為因素,以及監管部門、自律組織等規定的其他免責情形,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如無過錯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第三十一、三十二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四條 甲方知曉並認可中國結算按照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結算」)的業務規則,與香港結算完成港股通交易的證券和資金的交收。港股通交易的境內結算由中國結算根據相關業務規則組織完成。
第三十五條 甲方通過港股通取得的證券以中國結算名義存管在香港結算,並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義登記於聯交所上市公司的股東名冊。甲方不能要求存入或提取紙面股票,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六條 甲方知曉並認可香港結算因無法交付證券對中國結算實施現金結算的,中國結算參照香港結算的處理原則進行相應業務處理;香港結算因風球、黑色暴雨天氣等原因,臨時做出特殊交收安排的,中國結算參照香港結算的處理原則進行相應業務處理;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中國結算的業務規則進行業務處理。香港結算發生破產而導致其未全部履行對中國結算的交收義務的,中國結算協助向香港結算追索,但不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損失。
第三十七條 甲方同意,對於甲方的港股通交易,由乙方所屬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與中國結算完成集中結算,並由乙方或乙方所屬證券公司辦理與甲方之間的港股通交易的結算,甲方不與中國結算發生結算關系。甲乙雙方、甲方與乙方所屬證券公司發生的糾紛,不影響中國結算依照業務規則正在進行或已經進行的清算交收處理及違約處理。
第三十八條 乙方或乙方所屬證券公司在交收日集中交收前,向甲方收取其應付的證券和資金。乙方或乙方所屬證券公司應當向正常履行交收義務的甲方交付其應收的證券和資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知曉並認可在確保投資者資金賬戶不出現透支的前提下,港股通交易應收資金可用於內地證券市場買入交易的時間,不早於相關港股通交易應收資金的對應交收日。
第四十條 甲方知曉並認可在清算交收處理過程中,由乙方所屬證券公司委託中國結算辦理甲方與乙方所屬證券公司之間的證券劃付。
第四十一條 甲方知曉並認可如甲方出現資金交收違約並造成乙方所屬證券公司對中國結算違約的,乙方所屬證券公司有權將甲方相當於交收違約金額的應收證券指定為暫不交付證券並由中國結算按其業務規則進行處置。由此造成的風險、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 甲方知曉並認可如甲方出現證券交收違約的,乙方及乙方所屬證券公司有權將相當於證券交收違約金額的資金暫不劃付給甲方。
第四十三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權利,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並負責賠償損失:
(一)乙方所屬證券公司未完成與中國結算的集中交收,導致甲方應收資金或證券被暫不交付或處置的;
(二)乙方或乙方所屬證券公司對甲方出現交收違約導致甲方未能取得應收證券或資金的;
(三)乙方或乙方所屬證券公司發送的有關甲方的證券劃付指令有誤的;
(四)其他因乙方或乙方所屬證券公司未遵守相關業務規則導致甲方利益受到損害的。
第四十四條 甲方知曉並認可,出於降低全市場資金成本的原因,中國結算可以依照香港結算相關業務規則,將甲方每日凈賣出證券向香港結算提交作為交收擔保品。
第四十五條 甲方委託乙方買賣證券時應保證其賬戶中有足額的可用資金或證券,並同意按乙方規定標准在賬戶中預留部分資金或按乙方規定比例在委託申報時凍結交易資金,以保證根據成交結果承擔相應的清算交收責任,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委託指令。
第四十六條 甲方知曉並認可,因深交所、中國結算制定、修改業務規則、根據業務規則履行自律監管職責等造成的損失,深交所和中國結算不承擔責任;因交易異常情況或者深交所、深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採取的相關措施造成的損失,深交所、深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不承擔責任。甲方不得基於上述原因向深交所、深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或中國結算主張賠償或者其他責任。
第四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七條 如出現涉及甲方財產繼承或財產歸屬的事宜或糾紛,乙方均按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文件或司法機關出具的生效裁判文書辦理。
第四十八條 本協議執行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解決或向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中心申請調解,若協商或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如甲方不作選擇,即默認為選擇2)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章 協議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第四十九條 本協議可採用電子方式或紙質方式簽署。
採用電子方式簽署本協議的,甲方以電子簽名方式簽署本協議即告生效,甲方電子簽名與在紙質合同上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採用紙質方式簽署本協議的,本協議應由雙方簽字蓋章。
本協議在以下條件均滿足之日起生效:
(1)如採用紙質方式簽署本協議的,則雙方均已在本協議上簽字蓋章;如採用電子方式簽署本協議的,則甲方以電子簽名方式簽署了本協議;
(2)甲乙雙方已簽署了《證券公司投資者賬戶開戶協議》,且《證券公司投資者賬戶開戶協議》已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 本協議簽署並生效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自律規則、中國結算業務規則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修訂,本協議相關條款與其中強制性規定發生沖突的,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自律規則、業務規則及交易規則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五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並生效後,若前款所述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發生修訂,本協議相關條款與其中規定存在差異,乙方認為應據此修改或變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將由乙方在其經營場所或網站以公告方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個港股通交易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生效,並成為本協議組成部分,對甲乙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二條 甲方申請辦理託管單元變更(整體轉託管除外),乙方應提醒甲方,對於持股基準日晚於轉託管申報日投票、境內申報截止日晚於轉託管申報日的故里選擇權申報及供配股認購申報,轉出股份相應的投票和申報指令將做無效處理,甲方需在新託管單元重新申報;
甲方申請辦理證券轉託管時,乙方應檢查其是否享有權益,如有,提醒其是否需要將權益一並轉出,申報選擇股利經確認的紅利權、收購權除外。
甲方申請辦理證券轉託管時,甲方賬戶存在如下情形之一不許轉託管:
1.甲方賬戶為不合格賬戶、休眠賬戶的;
2.甲方賬戶上存在未完成清算或交收的;
3.甲方賬戶上存在未了結債權債務的;
4.甲方賬戶為異常狀態(如司法凍結等情形)的;
5.相關法律法規、中國結算業務規則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的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十三條 甲乙雙方簽署的《證券公司投資者賬戶開戶協議》終止或依照相關約定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前解除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如遇國家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調整,導致乙方在本協議下為甲方提供的港股通交易委託代理服務無法正常開展的,本協議將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生效之日起自動終止,在此情況下,乙方無須對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本協議未作約定的,參照《證券公司投資者賬戶開戶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五十五條 本協議所指乙方的通

『捌』 滬港通股票交易規則有哪些

港股通基本交易規則要點:

【賬戶】深港通和滬港通採用「雙通道」獨立運行機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證券賬戶內股票不能交叉賣出,但滬深港股通賬戶賣出港股的資金可以交叉使用。

【幣種】港股通交易,以港幣報價成交,以人民幣清算並交收。

【訂單類型】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股票交易時,僅能使用兩種訂單類型:在競價時段應當採用「競價限價盤」委託;在持續交易時段應當採用「增強限價盤」委託。

【委託申報】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委託申報需輸入證券代碼、買賣價格、買賣數量等參數。投資者申報的價格遵循香港當地的報價規則,在港股市場,開市報價規則與持續交易時段報價規則不同,但投資者在這兩個時段輸入的買賣盤價格,均不可大於上日收盤價或按盤價九倍或以上及少於九分之一或以下,每個買賣盤不得超過3000手股份。具體的報價規則詳情,投資者可登錄聯交所網站,在「規則與監管」欄目下的「交易規則」選項中參閱《交易所規則》。另外,港股通投資者只能在相應時間撤銷訂單而不可修改訂單,可撤單時間為9:00-9:15;9:30-12:00;12:30-16:00;16:01-16:06.

【可交易股票數量】投資者證券賬戶內的港股股票余額分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如發生凍結,還包括凍結數量。港股通投資者的可交易數量計算公式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凍結數量

投資者凈買入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正;投資者凈賣出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負。

【碎股交易】內地投資者手中少於一手的「碎股」,需要通過聯交所交易系統的「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交易。港股通投資者只能在碎股市場賣出碎股,不能買入。

『玖』 滬港通與普通港股賬戶有什麼不同

1、投資資格:港股通不低於50萬;普通港股賬戶無限制。

2、投資范圍:港股通只能買266隻,普通港股賬戶可購買所有股票、權證、基金、債券等。

3、額度限制:港股通每日額度不多於105億人民幣,投資總額度限於2500億人民幣;普通港股賬戶無限制。

4、交易時間:港股通要求港交所和上交所共同交易日且兩地均能結算。

5、港股通不能融資買賣,不能認購新股;普通港股賬戶可以融資買賣,認購新股。

(9)港股通交易賬號與該股票市場擴展閱讀

滬港通由中國證監會在2014年4月10日正式批復開展互聯互通機制試點。證監會指出,滬港通總額度為5500億元人民幣,參與港股通個人投資者資金賬戶余額應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港通正式啟動需6個月准備時間。

港股組成部分

香港證券市場的主要組成部分是股票市場,並有主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之分。截至2000年底,主板和創業板市場合計的市值達到48620億港元,在世界主要證券交易所中排行第11位,在亞洲地區排行第二。

香港市場的衍生品種類繁多,主要可分為:股票指數類衍生產品、股票衍生工具、外匯衍生工具產品、利率衍生工具產品、認股權證等五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