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詐騙怎麼判刑
股票詐騙罪的判刑: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股票詐騙罪,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Ⅱ 股票詐騙員工如何判刑
員工參與詐騙犯罪的要根據其實施的犯罪行為判處刑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Ⅲ 我是股票詐騙,未成年,現在取保候審!我是業務員!金額30多萬判多久!
涉嫌詐騙犯罪,數額巨大,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未成年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具體量刑看情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Ⅳ 虛假平台炒股被騙
法律分析:您被騙,請保留好相關證據,達到以下幾點基本上都是可以追回的:1、公司還在運作,還沒有跑路;2、有與業務員,老師聊天記錄;3、有轉賬記錄、交易記錄;4、虧損金額在1萬元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Ⅳ 外匯詐騙公司業務員怎麼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
1、詐騙不足40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5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有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3、詐騙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詐騙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詐騙2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5)股票虛假平台詐騙業務員判決書擴展閱讀:
案例
17名90後年輕人,以所謂的澳大利亞「富通外匯」為交易平台,在5個月時間里共詐騙230萬余元。記者從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信陽市中院以詐騙罪判處代某等17人11年至1年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5萬元至1萬元不等罰金,對代某等3人並處剝奪政治權利2年至1年。
27歲的代某與4個朋友共同在安徽省合肥市做股票證券咨詢代理。因業務出現問題,代某等人開始尋找新的掙錢機會。2017年4月,他們終於等到了所謂的「新機會」,開始電信詐騙。
江某向代某推薦一款自稱是澳大利亞「富通外匯」的交易平台,宣稱這個平台是做網路股票和外匯投資。客戶投入平台的錢,除平台提取手續費、平台提供者獲利外,加入者可獲取投資人90%的投資款。
開通「富通外匯」交易平台,不需要注冊公司、不需要簽合作協議,只需提供一張身份證和一張銀行卡。如此條件,使代某等人失去理智,迅速決定與江某合作。
雙方達成協議後,江某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及銀行卡號,開通了平台鏈接。此後,代某等5人籌資,租賃合肥市經開區翡翠湖一場地作為辦公場所,購買電腦、辦公桌等用品,5人約定按出資款的多少佔有股份並分紅。
其中,代某占股21%。在運營過程中,為了獲取更大的利益並規避風險,5人各拿出2%的股份給江某,江某在沒有任何投入的情況下,佔有股份10%。
隨後,代某開始「招兵買馬」,將其從事證券咨詢代理時的同事趙某等人招聘進來,代某任總經理,負責市場營銷及管理,其他4人分別負責財務、開支、員工招聘、後勤保障等工作,並下設市場部、客服(交易)部、行政部。
「富通外匯」平台在具體操作中,設有「富通財富俱樂部」「財富共贏俱樂部」兩個QQ群,由代某提供客戶信息,業務員按照事先准備好的「話術」本上的流程與客戶對話,讓客戶關注股票行情,之後電話回訪客戶,讓客戶加QQ群聊天,業務員會有數個QQ號。
在群里,各業務員發股票上漲的截圖等信息,藉此機會向客戶推薦外匯,誘騙客戶投資「富通外匯」交易平台。
在此期間,牛某等冒充外匯分析師,讓客戶在平台里投資,指導客戶在網上操作,讓他們把錢打入指定地方,剛開始讓客戶賺錢,吸引他們加大投資,隨後將錢虧空。客戶每往平台虧損一筆,各業務員、組長、交易部的成員等按事先約定的比例提成。
信陽市中院二審認為,17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假的交易平台,利用通訊工具、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Ⅵ 他們在安徽騙了805人,入賬2.58億,21人獲刑,最多超13年
805個股民,希望跟著新蘭德炒股 「坐轎子」,實際沒享受到這種「服務」,合計被詐騙2.58億元。
2015年11月至2019年8月,新蘭德安徽分公司人員,誘騙股民購買公司「個股推薦、買賣點把握」等服務,聲稱購買者能享受「私募、機構合作拉升股價」。實際上是層層設套,根本沒有相關「服務」。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一審法院對新蘭德安徽分公司拓展部17位員工的一審判決,加上4個月前對此公司4位管理者的判決書,揭開了這家公司的詐騙套路。
分五步層層設套
即便具有投資咨詢資格的咨詢公司,也未必一定靠譜。
上海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蘭德」),具有經營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2015年9月,新蘭德安徽分公司在安徽合肥設立。
新蘭德一位有證券從業資格證的投資顧問稱,他在公司媒體部工作,錄制分析股市大盤的節目,到電視台或網站中播放。他與客戶交流時,只發表對大盤的看法,不推薦股票。
新蘭德對外宣稱,主要提供四種服務:每年服務費從低到高是2.58萬元、9.8萬元、投資額10%、投資額30%。其中最低一檔服務包括個股推薦、買賣點把握等;升級一檔是首席老師提供上述服務;後兩檔與投資額掛勾,增加了公司「利用私募、機構拉升股價」的「服務」。
根據判決書披露,新蘭德安徽分公司詐騙主要分五步。
第一步,新蘭德投資顧問錄制視頻,在電視台、網站等媒體播放,吸引客戶通過QQ號、二維碼或微信與公司聯系,達到引流目的。
第二步,新蘭德安徽分公司市場部,向引流成功的客戶發送「老師」推薦股票上漲的盈利圖、成交單,吹噓「老師」的實力,促進客戶支付定金,購買公司體驗服務。
第三步,新蘭德安徽分公司拓展部向客戶誇大宣傳公司「首席老師」或「核心團隊」的實力和作用,如果客戶想跟著操作股票,就要補齊全年費用。補齊年費的客戶,將被邀請進入「核心QQ群」。
第四步,「核心QQ群」里的真實客戶只有2個至5個。群內有著公司的「老師號」、「助理號」、四五十個「戰友號」。拓展部主管人員在核心QQ群內冒充「首席老師」並操作「老師號」,虛構將推出與私募、機構合作拉升股票的計劃;業務員冒充客戶並操作「戰友號」,虛假宣傳「定製計劃」,烘托「首席老師」及上述計劃,謊稱之前參加過,盈利60%以上;「老師號」、「戰友號」還會私下聯系客戶,引誘客戶參加上述計劃能讓其盈利,騙取客戶的信任。
但是,即使客戶繳納高額的服務費後,公司也不提供所謂「拉升股票」的「服務」,仍和普通服務一樣給客戶發送股票資訊和推薦個股。
這時就到了第五步,拓展部把客戶移交該公司的客服部。客服部繼續發送股票資訊和推薦個股,並處理客戶投訴及退款等事項。
從2015年11月至2019年8月 ,新蘭德安徽分公司共詐騙805人,詐騙「服務費」2.5757億元,到案發前退款0.3303億元,實際詐騙2.2724億元。案發後,新蘭德已退款0.1817億元,公安機關凍結新蘭德公司賬戶內款0.8326億元。
21人獲刑有三人是親戚關系
這是一起結伙作案。
據判決書披露,曹偉超是新蘭德的負責人、總經理及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及媒體對接、業務推廣和客戶引流等工作,他是安徽合肥人。新蘭德安徽分公司負責人曹時英,也是安徽合肥人。
一審法院認為,曹偉超、曹時英等4人結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已構成詐騙罪,兩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另外兩名高管,是從犯。
曹偉超、曹時英兩人於2019年8月30日在新蘭德安徽分公司被公安機關抓獲,另外兩人後來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同一天被抓獲的,還有公司拓展部人員。
曹偉超、曹時英等4位高管,都自願認罪認罰,但請求從輕處罰。
曹偉超的辯護人稱,新蘭德公司退贓及已被查封資金可以歸還詐騙金額的50%,一定程度減輕損害結果;在案發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且系初犯。
後來主動投案的新蘭德安徽分公司一位副總的辯護人稱,這位副總以為從事的是合法工作,缺乏法律意識,導致犯罪,案發後馬上自首;主要實施詐騙行為的是公司拓展部門,這位副總所負責的部門,只起到配合作用。
法院近日公布的判決書,判決的就是新蘭德安徽分公司負責拓展部的一位副總、兩位拓展部部長、14名業務員。
岳楠是負責拓展部的副總,他也是安徽合肥人,他在書面意見中提出,自己主觀犯罪的意識不強,是被公司蒙騙,他的弟弟及妻舅都涉案(編者注,是公司拓展部業務員,也被判刑)在內,他只是起到了上傳下達的作用,請求從輕處罰。
岳楠參與詐騙1.75億余元,非法獲利32.64萬元,案發後退贓16萬元。
拓展部兩位部長參與詐騙額分別是9206萬余元、8297萬余元,非法獲利分別是29.27萬元、24.14萬元。案發後,兩人分別退贓28.69萬元、1萬元。
拓展部14名業務員參與詐騙金額在140萬元至2319萬元之間。
根據法院判決,新蘭德公司的負責人、總經理曹偉超,犯詐騙罪,判刑13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新蘭德安徽分公司的負責人、總經理曹時英,犯詐騙罪,判刑11年10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新蘭德安徽分公司兩位副總經理,犯詐騙罪,判刑8年10個月、8年4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岳楠犯詐騙罪,判刑5年10個月,並處罰4萬元。
新蘭德安徽公司兩位拓展部部長,分別被判刑4年、3年9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公司拓展部14名業務員(編者注,包括岳楠的兩個親戚),均被判刑3年,緩刑3年至4年不等。
判決書也披露,凍結新蘭德賬戶內的資金,由凍結機關依法處置;贓款繼續予以追繳並按比例發還給各被害人,並附上了發還清單。
在法院的發還清單中,共有784人,其中33人涉案金額超過百萬元、4人超過200萬元,最高的一位多達300萬元。
責編:姚坤
(版權屬《中國經濟周刊》雜志社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摘編、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Ⅶ 冒充股票顧問瘋狂詐騙超400萬業務員會判多少年
一般5000以上就可以立案。
詳細的咨詢下律師。
一、什麼是金融詐騙罪?
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
二、金融詐騙罪的構成特徵有哪些?
1、客體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為復雜客體,並且前者為主要客體。
2、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虛構事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而騙取公私財物,並且是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單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構成。但下列三種犯罪不能由單位構成: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和有價證券詐騙罪。
4、主觀上都是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產的目的。這也是本類罪區別於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類犯罪的重要依據。
三、司法實踐中如何正確認定金融詐騙罪與非罪的界限?
關鍵在於認定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1)首先,看是否具有法定的金融詐騙犯罪行為之一。金融詐騙犯罪都是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犯罪。除了貸款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和信用卡詐騙罪中的惡意透支外,刑法列舉的實施票據詐騙、金融憑證詐騙、信用證詐騙、信用卡詐騙(惡意透支外)、有價證券和保險詐騙犯罪的具體行為表現,是認定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的重要依據。
(2)其次,根據司法實踐經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①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②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③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④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⑤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⑥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⑦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需要說明的是,這7種情形都以"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為前提條件,既不能僅根據這7種情形認定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四、詐騙的財物如何處理?
1、行為人實施詐騙犯罪活動,案發後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如果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給被害人;如果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害人被騙款物占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總額的比例發還給被害人;如果能夠確定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不屬於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無法發還被害人的,應當依法上繳國庫。
2、行為人將詐騙財物已用於歸還個人欠款、貸款或者其他經濟活動的,如果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的,屬於惡意取得,應當一律追繳;如屬善意取得,則不再追繳。
3、對多次進行詐騙活動,並以後次詐騙財物歸還前次詐騙財物,在計算詐騙財物數額時,應當將案發前已經歸還的數額扣除,按照實際為換的數額認定,量刑時可將多次行騙的數額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慮。
五、金融詐騙罪如何適用刑罰?
本類犯罪所有的罪名都規定了財產刑,即單處或者並處罰金;如果處以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則處以沒收財產。可以判處死刑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可以由單位構成犯罪主體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以及保險詐騙罪等5個罪名。
集資詐騙罪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貸款詐騙罪
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
第一百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信用證詐騙罪
第一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證的;
(三)騙取信用證的;
(四)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
信用卡詐騙罪
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有價證券詐騙罪
第一百九十七條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保險詐騙罪
第一百九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第一百九十九條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第二百條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Ⅷ 股票詐騙罪判刑標准
法律分析:股票詐騙罪判刑標准: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股票詐騙罪,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Ⅸ 股票詐騙客服一般判多久
法律分析:根據所詐騙的數額的大小可能會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刑罰,具體還要視數額而定。
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依據《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Ⅹ 金融股票詐騙員工怎麼判刑
單位金融詐騙罪,對於主犯是按刑法法條規定處罰,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金融股票詐騙員工應當屬於單位金融詐騙罪從犯。刑法》第二百條【單位犯金融詐騙罪的處罰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刑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