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大宗交易規則通過大宗交易的股票什麼時候可以在二級市場上交易。
沒有鎖定期
㈡ 在二級市場上買的股票能進行掛牌大宗交易嗎有什麼條款規定
可以,規則如下:
大宗交易針對的是一筆數額較大的證券買賣。我國現行有關交易制度規則,如果證券單筆買賣申報達到一定數額的,證券交易所可以採用大宗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先後於2002年推出了大宗交易制度,並於2003年作了進一步的修改。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按照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規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規定: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萬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5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萬元港幣;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數量在3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企業債、公司債的現券和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限額在原來基礎上降低至: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參考《關於開展大宗債券雙邊報價業務及調整大宗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上海證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30-11:30、13:00-15:30。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處於停牌狀態的證券,則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報。每個交易日的15:00-15:30,交易所對大宗交易買賣雙方的成交申報進行確認。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方和賣方在當日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確定。該證券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成交價。買賣雙方達成一致後,並由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方可成交。2013年10月18日起增加16:00至17:00的大宗交易時段,在該時段內可接受大宗交易的成交申報,所達成交易於次一交易日進入清算交收程序
深交所規定:
1、A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0 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0 萬元人民幣;
2、B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 萬元港幣;
3、基金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200 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200 萬元人民幣;
4、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 萬元人民幣;
5、債券質押式回購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50 萬元人民幣;
6、多隻 A 股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於 500 萬元人民幣,且其中單只 A 股的交易數量不低於 20 萬股;
7、多隻基金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於 500 萬元人民幣,且其中單只基金的交易數量不低於 100萬份;
8、多隻債券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於 100 萬元人民幣,且其中單只債券的交易數量不低於 2 千張。
深交所大宗交易採用協議大宗交易和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協議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雙方互為指定交易對手方,協商確定交易價格及數量的交易方式。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是指證券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證券當日收盤價或證券當日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對大宗交易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採用協議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採用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15:05 至 15:30。當天全天停牌的證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報。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該證券當日漲跌幅限制價格範圍內確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前收盤價的上下 30%之間確定。
㈢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新規頒布之後,場內質押融入資金能否用於參與定增
深交所2018年1月12日發布的《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以下簡稱《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業務協議》應明確約定融入方融入資金存放於其在證券公司指定銀行開立的專用賬戶,並用於實體經濟生產經營,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用於下列用途:
(一)投資於被列入國家相關部委發布的淘汰類產業目錄,或者違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環境保護政策的項目;
(二)進行新股申購;
(三)通過競價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買入上市交易的股票;
(四)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用途。
融入資金違反前款規定使用的,《業務協議》應明確約定改正措施和相應後果。」
場內質押中,融入方將融入資金用於認購上市公司定向增發股票不屬於上述規定中列明的禁止投向的用途,不違反上述規定。
㈣ 股票大宗交易規則是怎麼樣的呢
你好,大宗交易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
【法規】對於大宗交易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規則】
上交所規則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2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企業債、公司債的現券和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限額在原來基礎上降低至: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深交所規則
1、A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30 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 萬元人民幣;
2、B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3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 萬元港幣;
3、基金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200 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200 萬元人民幣;
4、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 萬元人民幣;
㈤ 股票大宗交易規則
大宗交易,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具體來說,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股票大宗交易規則介紹如下
一、上交所交易規則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2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
(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二、深交所交易規則
1、A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3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2、B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3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萬元港幣。
3、基金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200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4、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5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萬人民幣。
拓展資料: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具體來說,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㈥ 股票大宗交易規則是怎麼樣的呢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專場業務辦理指南》中詳細規定了在大宗交易系統規則,正式推出公開發售、配售功能,並引入協商、詢價、投標的交易方式,大小非減持將更加規范。
具有證券經紀業務資格的會員可為合格投資者和其他投資者提供大宗交易系統的中介服務;具有證券承銷業務資格的會員可以為大宗股份出售或購買業務的發起方提供配售、公開發售等相關服務。具有自營和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的會員和合格投資者經申請後可直接參與專場業務,其他投資者應當委託會員參與。每個交易日大宗交易結束後,屬於股票和基金大宗交易的,交易所將公告證券名稱、成交價格、成交量、發起方中介機構名稱。
《指南》還對專場業務交易方的信息披露做了規定,對於出售方而言,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3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2個交易日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㈦ 北交所大宗交易規則是什麼
主要交易規則如下:
1、 實行3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給予市場充分的價格博弈空間,保障價格發現效率。
2、 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實施臨時停牌機制,即當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時,盤中臨時停牌10分鍾,復牌時進行集合競價。
3、 連續競價期間,對限價申報設置基準價格±5%的申報有效價格範圍,對市價申報採取限價保護措施。
4、 買賣申報的最低數量為100股,每筆申報可以1股為單位遞增。
5、 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成交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同時還為引入做市機制,實行混合交易預留了制度空間。
北交所大宗交易規則介紹如上,散步一般很少會進行大宗交易,比較資金有限,不過散戶在炒股的時候也要注意大宗交易,畢竟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信號,大資金的走嚮往往會引起股價的漲或者跌。
拓展資料:
北交所大宗交易規則上,北交所股票可以採取:
1,競價交易、
2,大宗交易、
3,協議轉讓等交易。
大宗交易申報時間是每個交易日的9:15-11:30、13:00-15:30,成交確認時間為15∶00-15∶30。
競價交易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100萬股;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 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 0,01 元人民幣。
大宗交易:單筆申報數量不低1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 萬元人民幣。 北交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
停牌機制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交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的, 單次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股票停牌時間跨越14:57 的,於14:57 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㈧ 大宗交易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規則:
1.大宗交易條件:A股單筆交易申報數量不少於3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少於200萬元;單筆交易申報的B股數量不少於3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少於20萬美元;單筆基金交易申報數量不少於200萬,或交易金額不少於200萬元;債券、債券回購單筆交易委託數量不低於1000筆,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2、大宗交易上報方式:意向聲明; 交易申報; 固定價格申報。 (暫停)
3、大宗交易上報時間:意向聲明:9:30-11:30、13:00-15:30; 交易申報:15:00-15:30;定價申報:15:00-15:30(暫停)
4、當日15:00仍停牌的證券,不再接受當日大宗交易申報。
5、交易日9:30至15:30之間確認的交易,當日清算交收;交易日16:00至17:00之間確認的交易,在下一交易日進行清算交收。 (暫停)
6、意向聲明應當真實有效。申請人價格不明確的,視為願意以至少規定的最低價或最高價買入或賣出;申報方數量不明確的,視為願意至少以大宗交易的單筆交易申報最少數量達成交易。
7、當會員接受意向申報時(包括提供比意向申報更優惠的價格),申報方應與至少一名接受意向申報的會員進行交易申報。
8、採用固定價格申報的,買賣雙方可以按照當日競爭性交易市場的收盤價或者當日全天交易量的加權平均價進行申報; (暫停)在接受固定價格申報期間,可以撤銷固定價格申報;申報時間結束後,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對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交易,未交易部分自動作廢。 (暫停)
9、限價漲跌證券的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漲跌限制內確定;無漲跌限制證券的申報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前一收盤價的上下30%或當日最高、最低交易價格。每個交易日16:00-17:00受理的申報,適用於當日其他交易時段受理的漲跌價。 (暫停)
10、大宗交易不計入實時行情和指數計算,交易量計入大宗交易完成後的證券總交易量。
拓展資料:
1、中國的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都有大宗交易系統,兩個證券交易所都有大宗交易櫃台。根據我國證券交易規則,凡交易量在50萬股以上的股票,均可向大宗交易櫃台申請進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櫃台收到申請後,會立即保存其交易報告,無需匹配。交易所當日直接競價交易結束時,按照當日股票交易均價統一撮合交易;
2、也就是說,中國實際上對大宗交易採取集合競價制度。我們認為中國採用的這種用於大宗交易的系統是非常有害的。首先,本交易系統採用的大宗交易報表集中存儲的做法,實際上否定了券商報表中的報價因素。它使大宗交易報表只具有形式和抽象的意義,使大宗交易報表只具有報價采購數量或報價銷售數量的意義,而不具有具體報價的含義。其次,該制度實際上否定了大型交易者的自主權,將不相關的集中競價平均價格強加於當事人,否定了證券交易中極其復雜的交易條件。
3、一般來說,我國採用的大宗交易制度實際上是一種只有大宗交易形式,沒有大宗交易內容的制度;這只反映了中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追求國有股高交易價格的意願,而為了實現這一意願,他們不惜犧牲市場經濟最基本的交易原則。
㈨ 大宗交易有鎖定期嗎6個月的鎖定期
股票大宗交易,很多的投資者都會關心,在大宗交易的時候,有沒有鎖定期限。其實,在市場中,大宗交易很多情況都是公司股東減持所致,以前公司減持是沒有鎖定期的,但在大宗交易的新規出來以後,大宗交易開始慢慢有了鎖定期,也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和資金安全做考慮,防止股票出現大漲大跌的情況。下面就來跟大家分享一下,相關方面的知識。1、大宗交易出現新規以後,股東通過大宗交易的方式來減持或者兌現盈利,通常會有6個月的鎖定期,在6個月內,是不是可以發生任何交易,如果是散戶投資者覺得市場不好,或者股票在下行通道中,害怕股票出現大跌的情況下,可以採取T+1的方式進行操作。大宗交易也只是對大股東有限制,對非股東是沒有限制的,按照市場的交易原則執行就可以了。
2、大宗交易一般是發生在大股東減持和員工持股計劃到期發生,由於在市場上大宗交易屬於利空,協會為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在大宗交易的時候,需要上市公司提前發布公告和鎖定期,就是為了防止股票出現大漲大跌,影響了股價的運行趨勢和市場的經濟效益。
散戶投資者不需要擔心,如果是市場不好,遇到大宗交易發生,投資者可以先減倉或者出局的方式來規避風險;如果是市場好,遇到大宗交易發生,投資者可以看市場的情況在操作,在下跌幅度有限和沒恐慌的情況下,對股價的影響也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