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前五如下:
1、紐約證券交易所
其歷史可以追溯到1792年,是一個在全球佔有非常重要地位的證券交易所,位於美國紐約州紐約市百老匯大街18號,許多國際大公司都在這里上市,起市值超過300000億美元。
2、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
位於美國,全球最知名的科技股證券交易所,也是華盛頓建立的全球第一個電子交易市場。
該交易所不管是知名度還是活躍度都特別的高,每天在美國進行的證券交易中,幾乎有一半的是在這里進行,而中國企業如阿里巴巴、網路、京東等都是在此上市的,其市值超過100000億美元。
3、倫敦證券交易所
成立於1773年,世界上最國際化的金融中心,這所交易所可以說是國際最強的股票市場,受理超過三分之二的國際股票承銷業務。市值超過30000億美元。
4、東京證券交易所
亞洲最大的證券交易所,雖然發展歷史不長,但是卻是全球最大的證券交易中心之一,如今市值超50000億美元。
5、上海證券交易所
始創於1990年,中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雖然起步比較晚,但是發展卻十分迅速,目前的市值超過40000億美元。
拓展資料: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證券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證券實質上是具有財產屬性的民事權利,證券的特點在於把民事權利表現在證券上,使權利與證券相結合,權利體現為證券,即權利的證券化。它是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方式和過程用證券形式表現出來的一種法律現象,是投資者投資財產符號化的一種社會現象,是社會信用發達的一種標志和結果。
證券必須與某種特定的表現形式相聯系。在證券的發展過程中,最早表彰證券權利的基本方式是紙張,在專用的紙單上藉助文字或圖形來表示特定化的權利。
因此證券也被稱為"書據"、"書證"。但隨著經濟的飛速前進,尤其是電子技術和信息網路的發展,現代社會出現了證券的"無紙化",證券投資者已幾乎不再擁有任何實物券形態的證券,其所持有的證券數量或者證券權利均相應地記載於投資者賬戶中。"證券有紙化"向"證券無紙化"的發展過程,揭示了現代證券概念與傳統證券概念的巨大差異。
證券作為表彰一定民事權利的書面憑證,它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徵:
1、證券是財產性權利憑證。
證券表彰的是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憑證。在現代社會,人們已經不滿足於對財富形態的直接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而是更重視對財富的終極支配和控制,證券這一新型財產形態應運而生。持有證券,意味著持有人對該證券所代表的財產擁有控制權,但該控制權不是直接控制權,而是間接控制權。
2、證券是流通性權利憑證。
證券的活力就在於證券的流通性。傳統的民事權利始終面臨轉讓上的諸多障礙,就民事財產權利而言,由於並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轉讓在性質上並無不可,但其轉讓是個復雜的民事行為。
2. 從股票代碼上如何確定股票所屬的交易所
600開頭的, 上海證券交易所
300開頭的, (是創業版)
000開頭的, 都是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代碼:
滬市A股的代碼是以600或601打頭
滬市B股的代碼是以900打頭
深市A股的代碼是以000打頭
中小板的代碼是002打頭
深圳B股的代碼是以200打頭
創業板的代碼是300打頭的
滬市新股申購的代碼是以730打頭
深市新股申購的代碼與深市股票買賣代碼一樣
配股代碼,滬市以700打頭,深市以080打頭
權證,滬市是580打頭
深市是031打頭
3. 目前國內有哪些區域股權交易中心
截止到2016年12月,全國有40家區域股權交易中心。比較出名的有前海股權交易中心、北京股權交易中心、廈門兩岸股權交易中心、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江蘇股權交易中心、廣州股權交易中心等。下面這個圖比較直觀顯示出來:
4. 產權交易所和證券交易場所異同
產權交易所相當於國內的三板市場,是股權、產權、債權、知識產權的交易平台,是非流通股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是所有流通股的交易市場。主要是指以金融產品為交易對象的場所,例如股票、期貨或現貨、債券等。
拓展資料
產權交易所和證券交易所有何不同
《證券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對於證券交易所,大家都知道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但對於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就有學者指出是指目前各地開辦的各種產權交易所。
但實際上,各地產權交易所均由各地政府批准設立,並不能屬於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也明確規定,「證券交易場所」是指經批准設立的、進行證券交易的證券交易所和證券交易報價系統。此外,證券業協會也已於2006年專門發出《關於防範非法證券活動的風險提示公告》,再次明確,現階段,我國合法的證券交易場所仍只有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並呼籲投資者應在上述場所進行證券投資。
也有很多投資者選擇對未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份進行投資,但《公司法》也同樣要求股東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股份轉讓。
事實上,鑒於上海和深圳兩個證券交易場所的接納能力有限,為探索解決數量龐大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轉讓問題,全國各地包括產權交易所在內的很多交易場所都曾經對此進行了大膽嘗試,一度創立了各類為非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服務的櫃台交易系統。其中也出現了投資者和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大量糾紛,直到1998年,為了整頓金融秩序,防範金融風險,中國證監會出台了《清理整頓場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才全面禁止了上述各地各類產權交易所、證券交易中心和證券交易自動報價系統等從事場外股權類證券交易活動。
實際上,我國的產權交易所主要是為國有資產和集體產權的交易進行服務的特定場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涉及到國有資產和集體產權轉讓的,均應到產權交易所公開進行交易。對我國國有企業改制等大量涉及到國有資產的行為的推動,產權交易所確實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因此,也有部分專家學者以及地方政府在大力促進在產權交易所進行上述投資活動。
在產權交易所進行交易與在上述正規的交易場所進行交易,對投資者來講到底會有什麼不同?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呢?值得投資者關注。
首先,我國法律規定證券投資以及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應當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上文已經講過產權交易所並非法律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那麼,一旦投資者違反現行法律關於交易場所的規定,在這類場所進行交易,顯然該等交易行為是無效的,一旦發生糾紛,則投資者很難保證自己的利益。
事實上,目前投資者之間私下協議轉讓股票的現象甚為普遍,這類股票買賣糾紛的案例也層出不窮,一旦市場變化,往往協議的一方就會提出反悔並訴諸法院。而法院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當然只能判令無效,雙方返還,則顯然會損害一方當事人的利益。
其次,對於在產權交易所以股份託管方式轉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而言,通常這種轉讓是無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也就是說,投資者往往只能是隱名股東。雖然目前公司法以及包括上海在內的部分省市的人民法院已經認定在特定條件下隱名投資有效,也就是說,盡管不能對抗第三人,投資者私下轉讓股份的行為也可以產生法律效力,但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不同的法院可能會對該種未在規定場所進行股份轉讓的行為是否違反了強制性規定的理解不同,也就容易導致對這種投資行為有效性的認定產生不確定性。
此外,一旦該公司因利益驅動等原因將原轉讓給投資者的股份再次轉讓給第三方,且辦理了工商登記,則投資者的利益就更加無法保障了。
因此,為了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利益,希望廣大投資者一定要選擇在法律規定的正規交易場所進行投資交易。
5. 新三板與產權交易所有什麼區別
新三板是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而新三板與滬深交易所的主要區別有哪些?服務對象不同,投資者群體不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一一介紹。
「新三板」與滬、深交易所具有相同的法律定位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新三板」與滬深交易所的主要區別在於:
一是服務對象不同,新三板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二是投資者群體不同。我國交易所市場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
三是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
針對自然人投資者,將從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專業知識三個方面嚴格准入條件,提高投資者准入門檻。不符合適當性要求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專業機構發售的基金、理財產品等間接投資於掛牌公司。
「新三板」公司可直接轉板至證券交易所上市
證監會表示,《國務院發布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要求建立不同層次市場間的有機聯系,就是要使得交易所市場、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轉讓市場之間形成上下貫通、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因此,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掛牌公司可以直接轉板至證券交易所上市,但轉板上市的前提是掛牌公司必須符合《證券法》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在股本總額、股權分散程度、公司規范經營、財務報告真實性等方面達到相應的要求。
建立便捷高效的轉板機制後,企業就可以根據自身發展階段、股份轉讓和融資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自由選擇適合的市場,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
6. 證券交易所是干什麼的為什麼中國只有兩個證券交易所
一、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在我國有二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1、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申請設立證券交易所,首先由中國證監會進行審核,再報國務院進行批准。
2、設立證券交易所必須制定章程。證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3、證券交易所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證券交易所字樣。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證券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稱。
二、中國股市為什麼要分兩個交易所:
因為1990年和1991年時股市交易不像現在這么方便,以前沒有電話季托,也沒有網上交易,買賣股票都要在證券交易所,而深圳和上海又是當時飛速發展的主要城市,這樣開設兩個交易所也就方便了當時的管理。
上海是老金融中心,深圳是新興的經濟特區,金融就是融金,有錢才有發展,上海和深圳都是中央的心尖子,最後就平起平坐的一邊一家交易所,
上海主要是老國企+央企還有規模比較大的製造企業等,是和上海的實際情況相契合的,而深圳是中小企業的天堂,所以深圳的上市公司多為中小企業和私企。
(6)股票產權交易所擴展閱讀:
(1)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2)證券交易所有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股票、公司債券的暫停上市、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事務。
(3)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採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4)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實行實時監控,並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對異常交易的情況提出報告。
證券交易所應當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信息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及時、准確地披露信息。證券交易所根據需要,可以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賬戶限制交易,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