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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股票有指定銀行開戶 2024-11-30 08:23:21

做股票日內回轉交易違法嗎

發布時間: 2023-03-05 12:54:42

Ⅰ 什麼是股票日內回轉交易

日內回轉交易是指投資者就同一個標的(如股票)在同一個交易日內各完成多次買進和賣出的行為,其目的為維持股票數量不變,通過日內K線操縱,使可用余額增多,股票成本降低的一種盈利模式。

Ⅱ 每天買賣股票股票犯法嗎

正當手段買賣股票不犯法。

買賣股票犯法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09年2月修正版第一百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從上述第一項可以看出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是屬於操縱證券市場罪。

Ⅲ 股市裡面常說的做T是什麼意思能幫我詳細的解答一下嗎

做T是指已經持有想要做T的那隻股票,而該股票在做的那天先跌後升,股民在低位買了,趁拉高後賣出原來擁有的股票,那就即達到賺錢的目的也拉低了成本。

有以下兩種情況的都叫做T:

1、如果手裡有資金,當天開盤下跌,則可以低位買進,等股票沖高後,把原先的籌碼賣出,這樣總持股數保持不變。

2、如果當天開盤上漲,而預計盤中可能會跳水,則可以再高位先賣出一部分股票,等下調的時候再接回(買進),總量仍然保持不變。

中國股市在T+0與T+1之間的徘徊:

1992年5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在取消漲跌幅限制後實行了T+0交易規則。

1993年11月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取消T+1,實施T+0。

1995年基於防範股市風險的考慮,滬深兩市的A股和基金交易又由T+0回轉交易方式改回了T+1交收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2001年2月滬深兩市的B股市場對內放開,依然執行著T+0回轉交易方式。這樣,內地投資者在滬深兩市做A、B股交易時,分別執行著T+0和T+1兩種交收模式,因此有人建議兩市盡快統一此項制度。

2001年12月滬深兩市B股由T+0調整為T+1。同時,可轉債交易制度卻從T+1調整至T+0。《證券法》第106條也明文規定:「證券公司接受委託或者自營,當日買入的證券,不得在當日再行賣出」。這從法律角度規定了我國股市的交易採取T+1方式。

(3)做股票日內回轉交易違法嗎擴展閱讀:

監管機構和券商則對不同類型賬戶的投資者交易行為進行規范:

1、現金賬戶的T+0交易

現金賬戶的開戶最低資金要求較低,賬戶總值一般低於2000美元,因此現金賬戶適合投資新手或不想進行復雜交易的投資者。現金賬戶的回轉交易行為受到最為嚴格的監管限制。一旦操作不當,則可能面臨賬戶凍結。

一般來講,現金賬戶在前一筆交易已經交割完成的情況下才可以動用這筆資金再次進行交易。現金賬戶的回轉交易涉及到兩種違規條例,「不擔風險獲利」(free riding)和「誠信違規」。這兩者的區別在於投資者賬戶內是否有足夠的資金償付首筆買入交易 。

舉個例子,在現金賬戶中,若投資者在周一使用已經完成交割的資金買入股票XYZ,股票XYZ將在周三交割完成。無論該股票是否已完成交割,則該投資者可以隨時賣出股票XYZ(不違規)。

周一當天,該投資者賣出股票XYZ,並且使用賣出股票XYZ得來的資金買入股票UVW(也不違規),但該投資者在周三UVW股票交割前就將其賣出,這一行為將被判定為違規。

若此時,投資者賬戶內有足夠余額或者隨後補足了足夠資金償付UVW買入交易,則被判定為「誠信違規操作」(Good Faith Violation),每個投資者可以被允許在連續12個月發生最多3次的「誠信違規操作」,當賬戶發生第四次「誠信違規操作」時,賬戶將會面臨90天凍結;

若沒有補足足夠資金償付首筆買入交易的資金,則為「不擔風險獲利」違規(Free Riding Violation) ,投資者賬戶將直接面臨90天的凍結。

2、信用賬戶的T+0交易

信用賬戶的開戶資金最低要求要高於現金賬戶。一般來講,該類賬戶的最低存款要求為2,000美元。

由於此前美股保證金制度並不能有效防範某些回轉交易模式所蘊含的風險,並且引發了一些不良的業務行為,如用其它賬戶的資金充當保證金、在進行回轉交易前不對客戶是否有足夠財務承受能力從事回轉交易進行檢查等。

2001年8月27日和9月28日,紐交所和納斯達克分別修訂了各自規則中有關回轉交易的規定(NASDAQ規則2520和NYSE規則431),並且明確了一個與回轉交易密切相關的概念,即「典型日內回轉交易者」(Pattern Day Traders)。

(根據NYSE規則431和NASDAQ規則2520,Day Trading的定義為:在同一交易日內使用信用賬戶先買後賣同一證券,或是先賣後買同一證券。)

當投資者信用賬戶總值超過2,000美元但低於25,000美元時,在5個交易日內有3次日內回轉交易機會。若超過3次,該賬戶會被禁止交易直到資金交割,資金交割後會自動轉為類似現金賬戶的全額結算,並在現金賬戶狀態維持90天,90天過後重新申請成為信用交易賬戶。

當投資者賬戶總值超過25,000美元後,若投資者在5個交易日內,其信用賬戶內進行超過3次的日內回轉交易,並且在這五個交易日當中,回轉交易的次數占總交易次數的6%以上,則賬戶將被列為典型日內回轉交易者,並要求投資者賬戶凈值保持在25,000美元以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T股票

Ⅳ t十o交易違法嗎網上介紹我做t+0交易,想請問這種交易違法嗎可以做嗎

並不違法,其意義與相關資料如下

股票術語
T+0,是一種證劵(或期貨)交易制度。凡在證劵(或期貨)成交當天辦理好證劵(或期貨)和價款清算交割手續的交易制度,就稱為T+0交易。通俗說,就是當天買入的證劵(或期貨)在當天就可以賣出。T+0交易曾在中國證劵市場實行過,因為它的投機性太大,為了保證證劵市場的穩定,現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對股票和基金交易實行「T+1」的交易方式。即,當日買進的,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同時,對資金仍然實行「T+0」,即當日回籠的資金馬上可以使用。而上海期貨交易所對鋼材期貨交易實行的是「T+0」的交易方式。目前我國股票市場實行T+1清算制度,而期貨市場實行T+0.
含義
T是英文Trade的首字母,是交易的意思。「回轉交易」是指當日(T日)買入的股票可於成交後當日賣出其買入的全部或部分股票;若當日(T日)不賣出,T+1日或以後的任何一個交易日也可以進行賣出申報。就是說,在「T+0」回轉交易條件下,申報買入股票確認成交後,不限制投資者在哪個交易日進行賣出申報,投資者既可以把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賣出,也可以用當天賣出股票返回的資金當天再買進股票。「T+0」回轉交易能減少投資人的持倉風險、增強股票的流動性。「T+0」的缺點在於不能有效控制交易頻率,過高的換手率會導致過度投機和市場的虛假繁榮,買空、賣空也難以控制,因此風險較大。
特點
「T+0」的特點:
1、交易方式,雙向交易,買漲買跌,現買現拋。
2、短線投機,股票操作15分鍾後就可以平倉。
3、投機性增強,投機機會增多,非常適合短線投機客的操作方式。
4、由於主力可以隨意買賣進出。
5、隨著散戶買賣次數的增多,交易費用會大幅度增加,對於券商來說,是一大利好。
6、散戶交易次數和交易費用的增加會導致交易成本的增加從而引起投機風險的增大。
7、散戶船小好掉頭,容易及時跟進或出逃。
8、在失去「T+1」助漲助跌作用後,無論股指或個股股價的振幅都會加劇。
9、如果實行「T+0」交易方式,對於小盤股有直接的利好作用。
中國股市
T+0交易是深交所1993年底推出的一種交易辦法,意思是,投資者買(賣)股票(或期貨)當天確認成交後,當天買入股票可當天賣出,當天賣出股票又可當天買入的一種交易。1995年1月1日起,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中國股市實行"T+1"交易制度,即當日買進的股票,必須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同時,對資金仍然實行「T+0」,即當日回籠的資金馬上可以使用。
B股股票使用T+1,資金適用T+3。
如沒有用過T+0技巧操作的用戶,建議可以用T+0模擬炒股平台進行體驗和鍛煉,積累T+0模擬炒股的經驗,非常適合短線投機客的操作方式。
當前中國滬、深證券交易所的國債、企業債、可轉債、權證實行的是「T+0」交易制度;A股、基金實行的均是「T+1」的交易制度。
有關區別
這里的T表示交易日,T+0就是即時清算交割,T+1就是隔日交割。一般T+0的交易可以在完成上一筆後操作下筆交易,而T+1就要等待第二天再交易。
T是英文Trade(交易的意思)的第一個字母。
T+0:
所謂的T+0的T,是指股票成交的當天日期。凡在股票成交當天辦理好股票和價款清算交割手續的交易制度,就稱為T+0交易。通俗地說,就是當天買入的股票在當天就可以賣出。T+0交易曾在中國實行過,但因為它的投機性太大,所以,自1995年1月1日起,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股市改為實行「T+1」交易制度,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T+0"交易費收取: 交易費 =傭金+過戶費+印花稅
傭金:收取成交金額的0.15%,不足5元按5元計,買賣成交時均收取
過戶費:僅滬市股票收取,買賣成交時均收取1元
印花稅:單向收取(賣出時),稅率為成交金額的0.1%
成交原則:買入委託價≥賣出委託價≤最新成交價成交
「T+0」回轉交易制度的特點:
1、投機性增強,投機機會增多,非常適合短線投機客的操作方式。
2、由於主力可以隨意買賣進出,會造成對敲盛行,主力利用虛假成交量引誘散戶改變操作方向。
3、隨著散戶買賣次數的增多,交易費用會大幅度增加,對於券商來說,是一大利好。
4、散戶交易次數和交易費用的增加會導致交易成本的增加從而引起投機風險的增大。
5、散戶船小好掉頭,容易及時跟進或出逃。
6、在失去「T+1」助漲助跌作用後,無論股指或個股股價的振幅都會加劇。
7、如果實行「T+0」交易方式,對於小盤股有直接的利好作用。
T+1:
滬深兩所規定,當天買進的股票只能在第二天賣出,而當天賣出的股票確認成交後,返回的資金當天就可以買進股票。
演變
1992年5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在取消漲跌幅限制後實行了T+0交易規則。
1993年11月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取消T+1,實施T+0。
1995年基於防範股市風險的考慮,滬深兩市的A股和基金交易又由T+0回轉交易方式改回了T+1交收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2001年2月滬深兩市的B股市場對內放開,依然執行著T+0回轉交易方式。這樣,內地投資者在滬深兩市做A、B股交易時,分別執行著T+0和T+1兩種交收模式,因此有人建議兩市盡快統一此項制度。
2001年12月滬深兩市B股由T+0調整為T+1。同時,可轉債交易制度卻從T+1調整至T+0。《證券法》第106條也明文規定:「證券公司接受委託或者自營,當日買入的證券,不得在當日再行賣出」。這從法律角度規定了中國股市的交易採取T+1方式。
影響
交易制度對於市場的活躍程度有著重要的影響。在「T+0」的交易制度下,一筆資金可以多次交易、反復買賣,在不增加市場資金存量的情況下,有效地提高市場的流通性、活躍程度和交易量,可以產生明顯的資金放大效應。在市況較弱的情況下,「T+0」交易制度一方面有利於減少投資者的投資風險,另一方面也將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短線交易機會,有助於投資者提高其盈利水平。在當前管理層已經實施「證券交易傭金浮動制」、投資者交易成本有所下降的情況下,也為實施「T+0」回轉交易提供了必要的技術准備。實施「T+0」回轉交易,還可為國家帶來更多的印花稅收入、為市場帶來更多的短線機會、為券商帶來更多的傭金收入,有利於「多贏」局面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當前交投清淡的弱市格局。
但是,「T+1」到「T+0」的變革僅僅是交易制度上的一項技術性改革措施,盡管其對活躍市場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並不能從根本上改變市場牛市或熊市的根本特徵,市場走勢的根本好轉仍然有待於上市公司業績和整體宏觀經濟形勢的改善。

Ⅳ 融券改為T+1限制日內回轉交易 融券T+1制度是什麼

8月3日滬深交易所發布通知,融券交易制度增加T+1 限制。融券T+1制度是什麼?以下為具體內容:
上交所融券改為T+1公告
根據上交所公告,修改後的第十五條規定:「客戶融券賣出後,自次一交易日起可通過買券還券或直接還券的方式向會員償還融入證券。買券還券是指客戶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買券,結算時買入證券直接劃轉至會員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的一種還券方式。以直接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的,按照會員與客戶之間約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客戶融券賣出的證券暫停交易的,可以按照約定以現金等方式償還向會員融入的證券。」
深交所融券改為T+1公告
深交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條也修改為:「投資者融券賣出後,自次一交易日起可以通過直接還券或買券還券的方式向會員償還融入證券。以直接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的,按照會員與客戶之間約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投資者融券賣出的證券暫停交易的,可以按照約定以現金等方式向會員償還融入證券。」
為何實行T+1限制日內回轉交易
該項規定明確要求投資者融券賣出後,自次一交易日起方可通過直接還券或買券還券的方式向會員償還融入證券,對於利用融券業務變相實現日內多次回轉交易的投資者進行了一定限制,主要為防止部分投資者利用融資融券業務,變相進行日內回轉交易,加大股票價格異常波動,影響市場穩定運行。

Ⅵ 對倒交易算違規嗎

對倒交易是違法的,是負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影響或者意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一)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
(四)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並撤銷申報;
(五)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
(六)對證券、發行人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並進行反向證券交易;
(七)利用在其他相關市場的活動操縱證券市場;
(八)操縱證券市場的其他手段。
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Ⅶ 做空股票犯法嗎

法律分析:犯法。股票做空等同於商業中的賒貨交易模式,是先賣後買的交易行為,是指在當期價位高時賣出你擁有的股票,再在股價跌到一定程度時買進,賺取其中的利潤差價,其中風險較大,股票市場不允許做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八十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的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質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三)公司訂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擔保或者從事關聯交易,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四)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五)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六)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從事與公司相同或者相似業務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資的計劃,公司股權結構的重要變化,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調查,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十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對重大事件的發生、進展產生較大影響的,應當及時將其知悉的有關情況書面告知公司,並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Ⅷ 股市天天做t違法嗎

不違法,國家還希望你多交易,這樣國家就可以拿到手續費還有印花稅,不過做T需要更強的心理素質還有很高的技術要求

Ⅸ 什麼是股票T+0日內回轉交易,有交給這種團隊做過的朋友嗎

T+0指的是當天買入當天就能夠賣出!資金、產品可以在當天無限次的周轉!當前股市實施的是T+1回轉交易機制,今天買入的股票必須到下一交易日方可拋售!導致部份人在買入當天明知是到了高點需要獲利了結或者認賠出局,卻因為交易機制不允許,而無法在當天進行,而,T+0則是改寫這個規則,能夠有效刺激市場的交投量!可以導致市場成交量放大!有利市場的走穩